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 (10-11 学年)
班级: 学号 姓名
X1
(学分绩) 测评类别
X2
(思想素质测评) 考核项目
X3
(能力素质测评) 项目要点 1、早读或早操考勤情况(4 分) 2、晚点名或升旗考勤情况(4 分) 3、教学考勤或实践考勤情况(4
X
(测评总分) 计分情况 4 4 4 4 4 5 25 合计
一、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 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本项目为扣分项, 基础分 为 25 分,最低分为 0 分)
分) 4、晚归寝或不归寝考勤情况(4 分) 5、学院要求的其它考勤情况(4 分) 6、受学校或学院或年级通报批评 情况(5 分) 个人有扶残助弱、拾金不昧、见 义勇为、舍己救人等助人为乐事 迹者,经认定事迹材料或书面证 明的(10 分) 1、属国家级表彰的,每项主要组 织者加 25 分,成员加 10 分; 2、属省部级表彰的,每项主要组 织者加 15 分,成员加 5 分; 3、属校级或其它表彰的,每项主 要组织者加 10 分,成员加 3 分; 1、属国家级表彰的每项加 40 分; 2、属省部级表彰的每项加 20 分; 3、属校级或其它表彰的每项加 5 分; 1、属校校学生会、院团委学生会 的; 2、属年级学生干部、院级社团类 的; 3、属班级干部的; 4、属党支部委员的; 1、公开出版学术、文学、艺术等
二、助人为乐事迹
X2
思想素质测评
(本项目最高分不超过 10 分) 三、先进集体受表彰 (指班集体、团支部、学生 党支部、 学院魅力团队等取 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 进集体,最高分不超过 25 分) 四、先进个人受表彰 (指在党团建设、社会工 作、 课外科技等方面取得突 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进个 人,最高分不超过 40 分)
20.5 10+3+5+2.5
一、社会工作任职
X3
能力素质测评
(本项目按单项最高分计, 最高分不超过 15 分)
5 5
二、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
著,参加科学研究、科技学 术活动或有科技发明 (最高分不超过 15 分)
专著,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公开发 表学术论文,有科技发明或发明 专利的加 15 分; 2、参加科学研究、科技学术活动 有材料证明得到认可的加 10 分; 3、在国家认可的一般刊物上公开 发表学术论文的加 5 分/篇,可累 计加分。 1、属国家级一等奖的每项加 40 分,二等奖每项加 30 分,三等奖 每项加 20 分; 2、属省部级一等奖的每项加 30
三、 参加课外科技学术竞赛 (活动)获奖 (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 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 最高分不超过 40 分)
分,二等奖每项加 20 分,三等奖 每项加 10 分; 3、属校级一等奖的每项加 10 分, 二等奖每项加 5 分,三等奖每项 4、属国家级成功参赛奖等鼓励性 奖项的加 10 分,省部级成功参
赛 奖等鼓励性奖项的加 5 分,校级 成功参赛奖等鼓励性奖项的加 1 分。 1、属国家级一等奖的每项加 20 分,二等奖每项加 15 分,三等奖 每项加 10 分; 2、属省部级一等奖的每项加 15 分,二等奖每项加 10 分,三等奖 每项加 5 分; 3、属校级一等奖的每项加 10 分, 二等奖每项加 5 分,三等奖每项 加 3 分; 4、属国家级成功参赛奖等鼓励性 奖项的加 5 分,省部级成功参赛 奖等鼓励性奖项的加 3 分,校级 成功参赛奖等鼓励性奖项的加 1 分。 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和媒体上发表 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的,属 国家级权威报刊、新闻媒体的加 10 分;属省部级重要报刊、新闻 媒体的加 8 分;属其他公开发行 的报刊、新闻媒体或校报的加 1 分。
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加 3 分;
四、参加文体竞赛(活动) 获奖, 参加社会实践成果评 比获奖 (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 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 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X3
能力素质测评
最高分不超过 20 分)
五、发表文学、艺术、新闻 等作品
班级 审核 意见 班级认定小组签字:
年级 审核 意见 年级认定小组签字:
学院 审核 意见 学院认定小组签字: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 (10-11 学年)
班级: 学号 姓名
X1
(学分绩) 测评类别
X2
(思想素质测评) 考核项目
X3
(能力素质测评) 项目要点 1、早读或早操考勤情况(4 分) 2、晚点名或升旗考勤情况(4 分) 3、教学考勤或实践考勤情况(4
X
(测评总分) 计分情况 4 4 4 4 4 5 25 合计
一、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 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本项目为扣分项, 基础分 为 25 分,最低分为 0 分)
分) 4、晚归寝或不归寝考勤情况(4 分) 5、学院要求的其它考勤情况(4 分) 6、受学校或学院或年级通报批评 情况(5 分) 个人有扶残助弱、拾金不昧、见 义勇为、舍己救人等助人为乐事 迹者,经认定事迹材料或书面证 明的(10 分) 1、属国家级表彰的,每项主要组 织者加 25 分,成员加 10 分; 2、属省部级表彰的,每项主要组 织者加 15 分,成员加 5 分; 3、属校级或其它表彰的,每项主 要组织者加 10 分,成员加 3 分; 1、属国家级表彰的每项加 40 分; 2、属省部级表彰的每项加 20 分; 3、属校级或其它表彰的每项加 5 分; 1、属校校学生会、院团委学生会 的; 2、属年级学生干部、院级社团类 的; 3、属班级干部的; 4、属党支部委员的; 1、公开出版学术、文学、艺术等
二、助人为乐事迹
X2
思想素质测评
(本项目最高分不超过 10 分) 三、先进集体受表彰 (指班集体、团支部、学生 党支部、 学院魅力团队等取 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 进集体,最高分不超过 25 分) 四、先进个人受表彰 (指在党团建设、社会工 作、 课外科技等方面取得突 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进个 人,最高分不超过 40 分)
20.5 10+3+5+2.5
一、社会工作任职
X3
能力素质测评
(本项目按单项最高分计, 最高分不超过 15 分)
5 5
二、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
著,参加科学研究、科技学 术活动或有科技发明 (最高分不超过 15 分)
专著,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公开发 表学术论文,有科技发明或发明 专利的加 15 分; 2、参加科学研究、科技学术活动 有材料证明得到认可的加 10 分; 3、在国家认可的一般刊物上公开 发表学术论文的加 5 分/篇,可累 计加分。 1、属国家级一等奖的每项加 40 分,二等奖每项加 30 分,三等奖 每项加 20 分; 2、属省部级一等奖的每项加 30
三、 参加课外科技学术竞赛 (活动)获奖 (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 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 最高分不超过 40 分)
分,二等奖每项加 20 分,三等奖 每项加 10 分; 3、属校级一等奖的每项加 10 分, 二等奖每项加 5 分,三等奖每项 4、属国家级成功参赛奖等鼓励性 奖项的加 10 分,省部级成功参
赛 奖等鼓励性奖项的加 5 分,校级 成功参赛奖等鼓励性奖项的加 1 分。 1、属国家级一等奖的每项加 20 分,二等奖每项加 15 分,三等奖 每项加 10 分; 2、属省部级一等奖的每项加 15 分,二等奖每项加 10 分,三等奖 每项加 5 分; 3、属校级一等奖的每项加 10 分, 二等奖每项加 5 分,三等奖每项 加 3 分; 4、属国家级成功参赛奖等鼓励性 奖项的加 5 分,省部级成功参赛 奖等鼓励性奖项的加 3 分,校级 成功参赛奖等鼓励性奖项的加 1 分。 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和媒体上发表 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的,属 国家级权威报刊、新闻媒体的加 10 分;属省部级重要报刊、新闻 媒体的加 8 分;属其他公开发行 的报刊、新闻媒体或校报的加 1 分。
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加 3 分;
四、参加文体竞赛(活动) 获奖, 参加社会实践成果评 比获奖 (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 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 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X3
能力素质测评
最高分不超过 20 分)
五、发表文学、艺术、新闻 等作品
班级 审核 意见 班级认定小组签字:
年级 审核 意见 年级认定小组签字:
学院 审核 意见 学院认定小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