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辅导材料之一:申报案例
目 录
营改增辅导材料之一:申报案例 .................................................... 1
“应税货物”的申报案例 .............................................................. 1
“应税服务”的申报案例 .............................................................. 5
“一般货物+一般应税服务”的申报案例 .................................. 10
“应税货物”的申报案例
A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基础业务
假设该企业仅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不兼营应税服务,也不属于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企业。2012年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一)期初留抵税额
业务一:2012年6月30日,“一般货物或劳务”列第20栏“留抵税额”100万元。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情况
业务二:2012年7月10日,销售PC机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
业务四:2012年7月15日,接受北京市某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纳税人自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合计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为“11%”,税额栏550元。
业务五:2012年7月15日,接受上海某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取的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左上角注明“代开”字样,“合计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为“***”,“税额”为“***”
业务六:2012年7月15日,购进固定资产一台,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万元,税额1700元。
(四)进项税额转出
业务七:2012年7月16日,由于退货,作为购货方到税务机关办理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张,税额为1000元。
业务八:2012年7月16日,到税务机关办理了留抵税额抵减欠税1000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业务二=170000
2、进项税额=业务三+业务四+业务五+业务六
=17000+550+5000*7%+1700=19600
3、上期留抵税额=业务一=1000000
4、进项税额转出=业务七+业务八=1000+1000=2000
5、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进项税+上期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19600+1000000-2000=1017600
6、实际抵扣额(本月数)=170000
7、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0
8、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170000-170000-0=0
9、期末留抵税额=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1017600-170000=847600
10、本期应补(退)税额兰应纳税额合计一预缴税额:0-0=O
二、基础业务+简易计税方法货物
在“一、基础业务"的基础上,2012年7月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九:2012年7月1O日,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一台,售价208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2000元,税率4%,税额80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基础业务=业务一至业务八=O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业务九=80
3、减征额=业务九=80÷2=40
4、应纳税额合计=0+80-40=40。
5、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一预缴税额=40-0=40
三、基础业务+即征即退货物
在“一、基础业务"的基础上,假设该企业生产销售软件产品(符合即征即退政策),属于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2012年7月又发生如下业务:
(一)即征即退货物的销售情况
★业务十:2012年7月15日,销售软件产品,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O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
(二)即征即退货物的进项税额情况
★业务十一:2012年7月2日,购进用于制作软件产品的光盘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元,税额85元。
注:7月15日购进的固定资产专用于一般货物。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一般货物的应纳税额=基础业务=业务一至业务八=O
2、即征即退货物的销项税额:业务十=17000
3、即征即退货物的进项税额:业务十一=85
4、即征即退货物的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85
5、即征即退货物的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85
6、即征即退货物的应纳税额=即征即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即征即退货物的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17000-85=16915
7、即征即退货物的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预缴税额=16915-O=16915
“应税服务”的申报案例
B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基础业务
假设该企业仅从事提供应税服务的业务,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其应税服务无差额征税规定,该企业不兼营货物及劳务,也不属于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企业。2012年8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情况
★业务一:.2012年8月16日,取得某项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
(二)进项税额的情况
★业务二:2012年8月15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
★业务三:2012年8月20日,接受本市其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万元,税额600元。
★业务四:2012年8月15日,接受上海市某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纳税人自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合计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为“11%”“税额”栏550元。
★业务五:2012年8月15日,接受北京市某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左上角注明“代开”字样,“合计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税额”栏为“***”。
(三)进项税额转出
★业务六:2012年7月,接受本市其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8月份服务中止,作为服务接受方到税务机关办理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张,税额为1000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业务一=60000
2、进项税额=业务-+业务三+业务四+业务五=34000+600+550+5000×7%=35500
3、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六=1000
4、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一进项税额转出=35500+0-1000=34500
5、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34500
6、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O
7、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
=60000-34500-0=25500
8、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预缴税额=25500-0=25500
二、基础业务+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
在“一、基础业务"的基础上,假设该企业所从事的服务项目,按国家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属营业税差额征税的项目。2012年8月又发生如下业务:
(一)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情况
业务七:2012年8月17日,取得分包方纳税人(该纳税人属非试点省市管辖,其服务缴纳营业税)开具的普通发票,金额10万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业务一-业务七=(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扣除项目金额)÷(1OO%+税率)×税率=(1060000-100000)÷(1OO%+6%)×6%=54339.62
2、进项税额=业务一+业务三+业务四+业务五=34000+600+550+5000×7%=35500
3、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六=1000
4、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一进项税额转出=35500+0-1000=34500
5、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34500
6、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O
7、。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54339.62-34500-0=19839.62
8、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一预缴税额=19839.62-0=19839.62
三、基础业务+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
在“一、基础业务"的基础上,假设该企业下设一个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与该企业统一核
算,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2012年8月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八:2012年8月31日,本月取得出租车收人50万元(含税销售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基础业务=业务一至业务六=25500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业务八=500000÷(1OO%+3%)×3%=485436.89×3%=14563.11
3、应纳税额合计=25500+14563.11=40063.11
4、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预缴税额=40063.11-O=40063.11
四、基础业务+即征即退应税服务.
在“一、基础业务"的基础上,假设该企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2012年8月又发生如下业务:
(一)即征即退应税服务的销售情况
★业务九:2012年8月15日,取得融资租赁收入11.7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率17%,税额1.7万元。
(二)进项税额的情况
★业务十:2012年8月20日,购进用于融资租赁的设备一台,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8万元,税额1.36万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一般应税服务的应纳税额=基础业务=业务一至业务六=25500
2、即征即退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业务九=17000
3、即征即退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业务十=13600
4、即征即退应税服务的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13600
5、即征即退应税服务的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13600
6、即征即退货物的应纳税额=即征即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征即退货物的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17000-13600=3400
“一般货物+一般应税服务”的申报案例
C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既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又兼有技术服务的应税服务。2012年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一、期初留抵税额
★业务一:2012年6月30日“一般货物或劳务”列第20栏“留抵税额”100万元。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情况
★业务二:2012年7月1O日,销售PC机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O0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
★业务三:2012年7月16日,取得技术服务费收人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
三、进项税额的情况
★业务四:2012年7月15日,购进PC机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O万元,税额1.7万元。
★业务五:2012年7月15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0
2、期初挂账留抵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业务一=1000000
3、销项税额=业务二+业务三=170000+60000=230000
4、进项税额=业务四+业务五=17000+34000=51000
5、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进项税额=0+51000=51000
6、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51000
7、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170000÷230000×100%=73.91%
8、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230000-51000)×73.91%=132298.90
9、期初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抵减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与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比较,取小值=132298.90
1O、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 =230000-51000-132298.90=46701.10
11、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51000-51000=0
12、期初挂账留抵税额期末余额=期末留抵税额(本年累计)=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1000000-132298.90=867701.10
13、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预缴税额=46701.10-0=46701.10
营改增辅导材料之一:申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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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辅导材料之一:申报案例 .................................................... 1
“应税货物”的申报案例 .............................................................. 1
“应税服务”的申报案例 .............................................................. 5
“一般货物+一般应税服务”的申报案例 .................................. 10
“应税货物”的申报案例
A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基础业务
假设该企业仅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不兼营应税服务,也不属于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企业。2012年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一)期初留抵税额
业务一:2012年6月30日,“一般货物或劳务”列第20栏“留抵税额”100万元。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情况
业务二:2012年7月10日,销售PC机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
业务四:2012年7月15日,接受北京市某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纳税人自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合计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为“11%”,税额栏550元。
业务五:2012年7月15日,接受上海某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取的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左上角注明“代开”字样,“合计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为“***”,“税额”为“***”
业务六:2012年7月15日,购进固定资产一台,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万元,税额1700元。
(四)进项税额转出
业务七:2012年7月16日,由于退货,作为购货方到税务机关办理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张,税额为1000元。
业务八:2012年7月16日,到税务机关办理了留抵税额抵减欠税1000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业务二=170000
2、进项税额=业务三+业务四+业务五+业务六
=17000+550+5000*7%+1700=19600
3、上期留抵税额=业务一=1000000
4、进项税额转出=业务七+业务八=1000+1000=2000
5、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进项税+上期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19600+1000000-2000=1017600
6、实际抵扣额(本月数)=170000
7、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0
8、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170000-170000-0=0
9、期末留抵税额=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1017600-170000=847600
10、本期应补(退)税额兰应纳税额合计一预缴税额:0-0=O
二、基础业务+简易计税方法货物
在“一、基础业务"的基础上,2012年7月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九:2012年7月1O日,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一台,售价208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2000元,税率4%,税额80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基础业务=业务一至业务八=O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业务九=80
3、减征额=业务九=80÷2=40
4、应纳税额合计=0+80-40=40。
5、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一预缴税额=40-0=40
三、基础业务+即征即退货物
在“一、基础业务"的基础上,假设该企业生产销售软件产品(符合即征即退政策),属于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2012年7月又发生如下业务:
(一)即征即退货物的销售情况
★业务十:2012年7月15日,销售软件产品,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O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
(二)即征即退货物的进项税额情况
★业务十一:2012年7月2日,购进用于制作软件产品的光盘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元,税额85元。
注:7月15日购进的固定资产专用于一般货物。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一般货物的应纳税额=基础业务=业务一至业务八=O
2、即征即退货物的销项税额:业务十=17000
3、即征即退货物的进项税额:业务十一=85
4、即征即退货物的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85
5、即征即退货物的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85
6、即征即退货物的应纳税额=即征即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即征即退货物的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17000-85=16915
7、即征即退货物的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预缴税额=16915-O=16915
“应税服务”的申报案例
B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基础业务
假设该企业仅从事提供应税服务的业务,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其应税服务无差额征税规定,该企业不兼营货物及劳务,也不属于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企业。2012年8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情况
★业务一:.2012年8月16日,取得某项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
(二)进项税额的情况
★业务二:2012年8月15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
★业务三:2012年8月20日,接受本市其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万元,税额600元。
★业务四:2012年8月15日,接受上海市某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纳税人自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合计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为“11%”“税额”栏550元。
★业务五:2012年8月15日,接受北京市某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左上角注明“代开”字样,“合计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税额”栏为“***”。
(三)进项税额转出
★业务六:2012年7月,接受本市其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8月份服务中止,作为服务接受方到税务机关办理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张,税额为1000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业务一=60000
2、进项税额=业务-+业务三+业务四+业务五=34000+600+550+5000×7%=35500
3、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六=1000
4、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一进项税额转出=35500+0-1000=34500
5、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34500
6、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O
7、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
=60000-34500-0=25500
8、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预缴税额=25500-0=25500
二、基础业务+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
在“一、基础业务"的基础上,假设该企业所从事的服务项目,按国家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属营业税差额征税的项目。2012年8月又发生如下业务:
(一)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情况
业务七:2012年8月17日,取得分包方纳税人(该纳税人属非试点省市管辖,其服务缴纳营业税)开具的普通发票,金额10万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业务一-业务七=(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扣除项目金额)÷(1OO%+税率)×税率=(1060000-100000)÷(1OO%+6%)×6%=54339.62
2、进项税额=业务一+业务三+业务四+业务五=34000+600+550+5000×7%=35500
3、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六=1000
4、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一进项税额转出=35500+0-1000=34500
5、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34500
6、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O
7、。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54339.62-34500-0=19839.62
8、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一预缴税额=19839.62-0=19839.62
三、基础业务+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
在“一、基础业务"的基础上,假设该企业下设一个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与该企业统一核
算,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2012年8月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八:2012年8月31日,本月取得出租车收人50万元(含税销售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基础业务=业务一至业务六=25500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业务八=500000÷(1OO%+3%)×3%=485436.89×3%=14563.11
3、应纳税额合计=25500+14563.11=40063.11
4、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预缴税额=40063.11-O=40063.11
四、基础业务+即征即退应税服务.
在“一、基础业务"的基础上,假设该企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2012年8月又发生如下业务:
(一)即征即退应税服务的销售情况
★业务九:2012年8月15日,取得融资租赁收入11.7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率17%,税额1.7万元。
(二)进项税额的情况
★业务十:2012年8月20日,购进用于融资租赁的设备一台,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8万元,税额1.36万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一般应税服务的应纳税额=基础业务=业务一至业务六=25500
2、即征即退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业务九=17000
3、即征即退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业务十=13600
4、即征即退应税服务的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13600
5、即征即退应税服务的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13600
6、即征即退货物的应纳税额=即征即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征即退货物的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17000-13600=3400
“一般货物+一般应税服务”的申报案例
C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既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又兼有技术服务的应税服务。2012年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一、期初留抵税额
★业务一:2012年6月30日“一般货物或劳务”列第20栏“留抵税额”100万元。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情况
★业务二:2012年7月1O日,销售PC机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O0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
★业务三:2012年7月16日,取得技术服务费收人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
三、进项税额的情况
★业务四:2012年7月15日,购进PC机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O万元,税额1.7万元。
★业务五:2012年7月15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0
2、期初挂账留抵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业务一=1000000
3、销项税额=业务二+业务三=170000+60000=230000
4、进项税额=业务四+业务五=17000+34000=51000
5、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进项税额=0+51000=51000
6、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51000
7、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170000÷230000×100%=73.91%
8、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230000-51000)×73.91%=132298.90
9、期初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抵减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与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比较,取小值=132298.90
1O、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 =230000-51000-132298.90=46701.10
11、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51000-51000=0
12、期初挂账留抵税额期末余额=期末留抵税额(本年累计)=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1000000-132298.90=867701.10
13、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预缴税额=46701.10-0=467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