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一手抓普及,一手抓提高,按照“三贴近”原则,积极筹备举办了第二十四届“南甸杯”运动会、阿露窝罗节盛会、怡心花园开幕典礼大型文艺晚会、**县少数民族歌舞乐展演、“大家乐”文化广场活动;组织参加了**州第二届民族歌舞乐展演、**州健身操比赛、**州首届广场“大家乐”舞蹈比赛;组织培训了少数民族健身操、气功、葫芦丝等活动30余场次,参与人数达40000余人,丰富和活跃了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 认真组织开展各种节日庆典活动。
大年初一,**县文体局精心组织了XX年“和谐文化、欢乐牛年”游园活动。活动设有16个项目,并预备了价值6000多元的奖品,当天共有4000余名群众参与,极大地丰富了广大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三月份我局与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创作人员深入社区,发掘提炼素材,编创、排演一批反映和谐文化建设的文艺节目,共同动员机关、学校、社区和部分企业500多名群众演员,使阿昌族阿露窝罗节盛会获得圆满成功。四月组织策划了“**县知青返乡联谊晚会”;协助完成“勐养镇XX年欢度泼水节”活动。五月份协助完成“怡心花园开幕典礼”大型文艺晚会,同月参加了“XX年德宏州公安系统文艺汇演巡回演出”活动。六月与宣传部联合举办了“德宏州第三届青年歌手电视大赛——**选拔赛”,推选出7名优秀歌手赴芒市参加复赛。七月份举办了“**县民族歌舞乐展演”,其中葫芦丝合奏《古歌》、阿昌小合唱《阿昌背更果》,被选送参加“德宏州第二届民族歌舞乐展演”,均获州级三等奖。《古歌》被选送到省上参加**省第六届民族歌舞乐展演,荣获铜奖;《阿昌背更果》获优秀奖。九月份协助完成“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艺晚会”。十一月参加德宏州首届广场“大家乐”舞蹈比赛,荣获三等奖。
2、文艺辅导卓有成效。文化馆工作人员主动对农村、机关单位、企业、厂矿、学校开展文艺辅导工作。3月份到曩宋乡政府、勐科村、杞木寨村进行文艺辅导,辅导人数148人。4月份,傣族泼水节及德昂族浇花节同期举行,文艺骨干深入勐养、河西等地开展文辅工作,期间多次到村文化活动中心、妇女之家、老年协会帮助指导编排节目共计52个,辅导人数800余人,下乡时间累计105天。
在县城,组织50余名县直机关业余演出团队进行不定期辅导,共参加各类演出20场,演出节目近40个;应**县委组织部、烟草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公安局、地税局、计生局及工商局邀请,辅导舞蹈、乐器、合唱等节目,参加全州本系统文艺比赛,均取得较好成绩;辅导幼儿园、小学生共计150人,编排出多个优秀儿童节目。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广场舞蹈培训活动。“大家乐”群众广场舞活动参与人员达数万人次。
⒊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与保护富有成效。
(1)打造葫芦丝品牌。①积极培育本土葫芦丝文化产业。10月份,为**县金孔雀葫芦丝制作有限公司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扩大本土葫芦丝产业生产规模,同时积极帮助企业申报葫芦丝产业发展项目。②8月份,在县城和中国移动**分公司共同主办“移动杯”第二届丝竹情韵葫芦丝演奏比赛,比赛中邀请到葫芦丝演奏家龚全国、德宏州傣剧团国家一级作曲家龚家铭教授、中国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理事方桑保等知名人士担任评委,进一步提升**葫芦丝之乡知名度。③加快葫芦丝培训,壮大葫芦丝演奏队伍。2月份、8月份在勐养镇举办了三期葫芦丝培训班,培训人员达200余人。利用周末定期举办青少年葫芦丝培训班,培训人员100余人。开展老年人葫芦丝培训。积极协助**县老年大学开展葫芦丝培训。
(2)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挖掘、保护。①成功申报了《**葫芦丝传统器乐》、《阿昌族阿露窝罗节》两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将阿昌族《阿露窝罗节》向上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②实施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保护:3月对县内5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每人发放补助3000元,6月对我县1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放补助8000元。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8月到芒东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培训学员70余人;9月深入九保乡开展宣传培训,培训学员60余人。
(3)弘扬民族文化。3月份积极筹备举办了“阿露窝罗节”盛会,参与人数达3000余人,5月份在勐养镇底养村举办了傣族“泼水节”、在河西二古城举办了德昂族“浇花节”,推动民族民间文化的展示与交流。
4、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6月24日,我局一行22人赴挂钩点芒东镇平坝村,开展主题为“弘扬民族文化、践行科学发展”文艺联欢活动。此次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反映科学发展观内涵的文艺作品,让广大群众更好的理解和接受科学发展观理念,共有200多名群众观看了演出。自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来,我局先后到勐养镇、曩宋乡、河西乡、九保乡勐科村、芒东镇杞木寨村、河西二古城等地开展文辅工作,指导编排节目40余个,辅导人数500余人,下乡45天。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一手抓普及,一手抓提高,按照“三贴近”原则,积极筹备举办了第二十四届“南甸杯”运动会、阿露窝罗节盛会、怡心花园开幕典礼大型文艺晚会、**县少数民族歌舞乐展演、“大家乐”文化广场活动;组织参加了**州第二届民族歌舞乐展演、**州健身操比赛、**州首届广场“大家乐”舞蹈比赛;组织培训了少数民族健身操、气功、葫芦丝等活动30余场次,参与人数达40000余人,丰富和活跃了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 认真组织开展各种节日庆典活动。
大年初一,**县文体局精心组织了XX年“和谐文化、欢乐牛年”游园活动。活动设有16个项目,并预备了价值6000多元的奖品,当天共有4000余名群众参与,极大地丰富了广大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三月份我局与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创作人员深入社区,发掘提炼素材,编创、排演一批反映和谐文化建设的文艺节目,共同动员机关、学校、社区和部分企业500多名群众演员,使阿昌族阿露窝罗节盛会获得圆满成功。四月组织策划了“**县知青返乡联谊晚会”;协助完成“勐养镇XX年欢度泼水节”活动。五月份协助完成“怡心花园开幕典礼”大型文艺晚会,同月参加了“XX年德宏州公安系统文艺汇演巡回演出”活动。六月与宣传部联合举办了“德宏州第三届青年歌手电视大赛——**选拔赛”,推选出7名优秀歌手赴芒市参加复赛。七月份举办了“**县民族歌舞乐展演”,其中葫芦丝合奏《古歌》、阿昌小合唱《阿昌背更果》,被选送参加“德宏州第二届民族歌舞乐展演”,均获州级三等奖。《古歌》被选送到省上参加**省第六届民族歌舞乐展演,荣获铜奖;《阿昌背更果》获优秀奖。九月份协助完成“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艺晚会”。十一月参加德宏州首届广场“大家乐”舞蹈比赛,荣获三等奖。
2、文艺辅导卓有成效。文化馆工作人员主动对农村、机关单位、企业、厂矿、学校开展文艺辅导工作。3月份到曩宋乡政府、勐科村、杞木寨村进行文艺辅导,辅导人数148人。4月份,傣族泼水节及德昂族浇花节同期举行,文艺骨干深入勐养、河西等地开展文辅工作,期间多次到村文化活动中心、妇女之家、老年协会帮助指导编排节目共计52个,辅导人数800余人,下乡时间累计105天。
在县城,组织50余名县直机关业余演出团队进行不定期辅导,共参加各类演出20场,演出节目近40个;应**县委组织部、烟草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公安局、地税局、计生局及工商局邀请,辅导舞蹈、乐器、合唱等节目,参加全州本系统文艺比赛,均取得较好成绩;辅导幼儿园、小学生共计150人,编排出多个优秀儿童节目。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广场舞蹈培训活动。“大家乐”群众广场舞活动参与人员达数万人次。
⒊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与保护富有成效。
(1)打造葫芦丝品牌。①积极培育本土葫芦丝文化产业。10月份,为**县金孔雀葫芦丝制作有限公司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扩大本土葫芦丝产业生产规模,同时积极帮助企业申报葫芦丝产业发展项目。②8月份,在县城和中国移动**分公司共同主办“移动杯”第二届丝竹情韵葫芦丝演奏比赛,比赛中邀请到葫芦丝演奏家龚全国、德宏州傣剧团国家一级作曲家龚家铭教授、中国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理事方桑保等知名人士担任评委,进一步提升**葫芦丝之乡知名度。③加快葫芦丝培训,壮大葫芦丝演奏队伍。2月份、8月份在勐养镇举办了三期葫芦丝培训班,培训人员达200余人。利用周末定期举办青少年葫芦丝培训班,培训人员100余人。开展老年人葫芦丝培训。积极协助**县老年大学开展葫芦丝培训。
(2)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挖掘、保护。①成功申报了《**葫芦丝传统器乐》、《阿昌族阿露窝罗节》两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将阿昌族《阿露窝罗节》向上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②实施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保护:3月对县内5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每人发放补助3000元,6月对我县1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放补助8000元。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8月到芒东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培训学员70余人;9月深入九保乡开展宣传培训,培训学员60余人。
(3)弘扬民族文化。3月份积极筹备举办了“阿露窝罗节”盛会,参与人数达3000余人,5月份在勐养镇底养村举办了傣族“泼水节”、在河西二古城举办了德昂族“浇花节”,推动民族民间文化的展示与交流。
4、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6月24日,我局一行22人赴挂钩点芒东镇平坝村,开展主题为“弘扬民族文化、践行科学发展”文艺联欢活动。此次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反映科学发展观内涵的文艺作品,让广大群众更好的理解和接受科学发展观理念,共有200多名群众观看了演出。自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来,我局先后到勐养镇、曩宋乡、河西乡、九保乡勐科村、芒东镇杞木寨村、河西二古城等地开展文辅工作,指导编排节目40余个,辅导人数500余人,下乡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