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只金苹果所击穿

  女性占人类的二分之一,对于女性的态度,也就是对于人类二分之一人口的态度,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它足以见出一个人的文化教养及文明程度,也足以见出一部文学作品的进步性与现代性。《红楼梦》的伟大之处,我认为首先就在于曹雪芹对待女性的态度,较之“传统四大名著”中的其他三部,这一点体现得尤为明显。“红颜祸水”、“最毒妇人心”等负面评价是《三国演义》、《水浒传》乃至《西游记》对待女人的基本态度,“不好色”则是其评判英雄的基本标准。

  《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浪子燕青,风流倜傥,俊俏可喜,完全有资格成为大宋王朝的陈冠希。――说到陈冠希,就想起前段时间网上披露,此君在加拿大法庭上宣称,有些艳照属于女主角本人提供。于是,有人就更替这些女主角感到不堪起来,但我恰恰觉得应该替她们高兴才是,因为这至少说明,那是女主角自愿的行为,其中体现出了女性的主体性,而不完全是一种“被看”。《水浒传》八十一回写道,浪子燕青受宋江派遣去见大宋第一美女、皇帝宠爱的名妓李师师,意在通过李师师跟皇帝疏通,让全体梁山好汉顺利招安。可是,李师师却对燕青产生了爱意,“数杯酒后,一言半语,便来撩拨”,“口儿里悠悠放出些妖娆声嗽,来惹燕青”。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典型错位:男人出于政治意图来接近并利用女人,女人却用爱来回报男人。女人只要真的爱了,就不会利用爱去达到什么政治目的。将爱置于政治功利之上,只能是男人的长项。出现这样的意外,怎么办呢?燕青的选择是,“推金山,倒玉柱,拜了八拜”,当机立断地认李师师为姐姐。“拜住那妇人一点邪心”――只这一句,就把施耐庵的女性观暴露无遗,也足以让全体女性愤怒起来:“施先生,有没有搞错啊?”明明是男人卑鄙,使用伎俩来利用女人,而女人报以真爱,这施耐庵却说是男人伏住了女人的“邪心”,女人何其无辜!真为师师抱屈。大男子主义者施耐庵没有爱的概念,所以,只能将师师之爱理解为“淫邪”。施耐庵的意思很明白:女人就是坏男人大事的,所以,一定要提防她们,并稳住她们,只有这样,男人才能成就大事。之后,当同行的梁山伙伴戴宗担心燕青在李师师面前“心猿意马,拴缚不定”时,燕青慷慨对天发誓:“大丈夫处世,若为酒色而忘其本,此与禽兽何异!燕青但有此心,死于万剑之下。”在对待李师师的问题上,燕青“心如铁石,端的是好男子”,果然没有“误了哥哥大事”,成功地与徽宗皇帝接上头,圆满完成招安大业,显示出男人式的沉着与韬略,深为施耐庵称道。所幸在央视版连续剧《水浒传》中,最终安排燕青与师师泛舟而去,传达出现代人对于爱情的理解,是一种进步。同时,也是燕青感恩图报的“义”的体现。

  《水浒传》中的恶棍西门庆、恶霸蒋门神,都是因为平时耽于酒色“淘虚了身子”,才在决斗中被不好色的武松轻松击败的。施耐庵笔下频频出现的“淘虚了身子”一说,即潜藏着对“祸水”女人的谴责:男人就是被女人毁了的。宋江、卢俊义、鲁智深、武松、燕青一干好汉皆以不好色著称,所谓“平昔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见了女人目不斜视,正襟危坐,因此得以成就为英雄。小说这样解释宋江与阎婆惜感情不和的原因:“原来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这阎婆惜水也似后生,况兼十八九岁,正在妙龄之际,因此宋江不中那婆娘意”,“这宋江是个好汉胸襟,不以这女色为念”,“宋公明是个勇烈大丈夫,为女色的手段却不会”,写宋、阎二人在灯下尴尬相坐是“贪淫妓女心如铁,仗义英雄气似虹”(第二十一回),硬是把一个性冷淡的黑三郎拔高为正气凛然的伟丈夫,真真离谱得可以。岂不知,懂得爱的人才更懂得恨,其英雄情怀才有的放矢。而黑旋风李逵的厌恶女色、嗜杀如命,实乃被压抑的力必多(1ibido)的转移。且看四十回“梁山泊好汉劫法场”中,这位天杀星大开杀戒的风采:“又见十字路口茶坊楼上,一个虎形黑大汉,脱得赤条条的,两只手握两把板斧,大吼一声,却似半天起个霹雳,从半空中跳将下来。手起斧落,早砍翻了两个行刑的刽子,便望监斩官马前砍将来。众士兵急待把枪去搠时,那里拦当得住。”杀人时竟也要“脱得赤条条的”,亏李逵做得出,更亏施耐庵写得出;然而,这里是血肉横飞的凶险战场,不是寻欢作乐的花烛洞房,用今天的眼光看,尤其用弗洛伊德性心理学解释,对于李逵来说,这种肆意杀戮的快乐和快感,也许更甚于男儿进洞房吧?于是才会有“脱得赤条条的”这一匪夷所思而又别具意味的举止。接下来,“只见那人丛里那个黑大汉,轮两把板斧,一味地砍将来……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颠翻的,不计其数……这黑大汉直杀到江边来,身上血溅满身,兀自在江边杀人。晁盖便挺朴刀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那汉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杀得那叫一个忘情,一个过瘾,一个痛快,只苦了无辜的百姓们,没来由地做了板斧下的冤魂。想想吧,一百多号壮汉长年累月守在一座几乎没有女人的山上,这正常吗?那压抑的力必多(libido)该如何发泄?水泊梁山之所以还没有出现同性恋,大概正是因为好汉们都己把杀人如麻的战场,转化为寻欢作乐的“洞房”了吧?而那最后的下山招安,是否也正是因为憋不住了呢?

  一直到了那据说学贯中西的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仍受此种理念的隐性支配和影响:英雄不能好色。《倚天屠龙记》中,张三丰始终是童男子,所以武功奇高。《天龙八部》中的主人公、丐帮帮主萧峰,因为不好色,对所向披靡的大美女马夫人毫无感觉,少看了马夫人几眼,致使马夫人认为自己的魅力受到了挑战,于是对萧峰施以疯狂报复,精心安排了一出骇人听闻的惊天阴谋,从此,江湖风波迭起,萧峰多灾多难。马夫人身上印证的自然是“最毒妇人心”。萧峰却是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他的不好色最终使其英雄形象更加高大伟岸。但萧峰始终怀着对阿朱的爱,这是小说中值得肯定的地方。《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倒是好色,好色到“一夫御七女”的地步,然而,说到底,韦小宝其人只能算是一个痞子、混混,尽管小说也赋予了他一些貌似很英雄很好汉的仗义行为,但跟所谓的英雄豪杰,终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水浒传》中的女子,几乎没有一个好东西:要么是淫妇、荡妇,如武大的妻子潘金莲、宋江的小妾阎婆惜、杨雄的妻子潘巧云、卢俊义的妻子卢贾氏,以及被定位为“水性”的一代名妓李师师;要么就是泼妇、毒妇,如卖人肉包子的“母夜叉”孙二娘、喜欢杀人放火的“母大虫”顾大嫂。由“母夜叉”、“母大虫’’这些称谓,即可见出施耐庵对孙二娘、顾大嫂两位女性的态度。为什么不能称为“女英雄”、“女豪杰”呢?同样的气概和事迹若是落在男性身上,无疑会被冠以英雄豪杰的美名。若是抠字眼的话,“英雄”这个词本身就是为男人造的,世界上没有“英雄”,只有“英雄”。男性欣赏的女性美是气若幽兰,女人的小脚不正是因为男性要欣赏颤颤悠悠的美而裹起来的吗?

所以,“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笨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的孙二娘,和“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有时怒起,提井栏便打老公头;忽地心焦,拿石碓敲翻庄客腿”的顾大嫂式的健硕女性,在施耐庵这种男性的笔下只能惨遭贬抑,被贬抑到不堪的地步。

  梁山女英雄“一丈青”扈三娘总算美丽纯情,冰清玉洁,施耐庵却又恶作剧式地让宋江作主,将这朵“天然美貌海棠花”配给形貌猥琐、人品下作、贪财好色、武功低微的准侏儒男人一矮脚虎”王英。此一用心实在阴毒。试想,如果梁山上有一位名花无主的扈三娘,兄弟们会不会乱了阵脚呢?最终可能又会演出“女人祸水”的悲剧。在活捉扈三娘的当日,宋江便迫不及待地连夜派人把她送上梁山,交与父亲宋太公收管,“宋江其夜在帐中纳闷,一夜不睡,坐而待旦。”(四十八回)如此没头没脑的话,实在是话里有话。宋江有什么好“纳闷”的呢?这个不眠之夜,他八成是在琢磨,为了避免兄弟争端,必须把扈三娘嫁出去。可嫁给谁合适呢?身为领导人的宋江不免大伤脑筋。嫁给自己吧,这种“吃独食”的作派怕是要引起众怒;嫁给任何一位像模像样的英雄呢,也容易引起其他兄弟嫉妒,关键是恐怕宋江本人也受不了。可要是嫁给最不成器的王英呢?兄弟们内心不就平衡了吗?宋江本人不就可以接受了吗?果然,“次日又作席面,宋江主张,一丈青与王矮虎作配,结为夫妇。众头领都称赞宋公明仁德之士。”(五十回)由是,水泊梁山成了一团和气皆大欢喜的“和谐社会”,凝聚力向心力空前增强,众好汉自此愈发戮力同心,打家劫舍。扈三娘的命运就这样被一个男人或众多男人决定了,何等委屈!顺便说一句,扈三娘是个不幸的女子,在三打祝家庄的战役中,杀红了眼的李逵“直抢入扈家庄里,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多么残忍的行径!一个全家被灭门的美丽女孩,先是被迫归顺杀害她亲人的强盗团伙,接着被迫嫁给一个她没有理由喜欢的次品男人,不知心底作何感想,有无恨意?这一点,施耐庵没有写,也懒得写。由此,扈三娘成了一个没有心肝没有思想没有主体性的“好汉”之一员。此后,书中只写她如何杀人放火,如何冲锋陷阵,其他方面则未予交代。扈三娘真实的女儿心态,就这样被永远地遮蔽和删除了。

  《水浒传》中只有一个没被施耐庵腌臌的女人,那就是林冲的妻子。可是,这个女人尽管主观上无辜,客观上却因长得太漂亮而被高衙内看中,从而成为林冲遭殃的源头。因此可以明白,在古代,为什么娶美女被认为不是好事,而丑女才被视为发家旺夫相,所谓“丑妻薄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三国时期“身长八尺,面如冠玉,飘飘然有神仙之概”的诸葛孔明就娶了一位丑女为妻,孔明之所以成了经国治业的大英雄,也许正是因此之功?关键还在于,林娘子美则美矣,善则善矣,可是,有什么用呢?不仅害了丈夫,也害了自己,最终只有自杀了之。施耐庵对她虽然没有微词,却让她美得那么徒然和无奈,以此传达了这样的思想:美女即便不坏,也是废物。

  荡妇总代表潘金莲跟武松的关系最值得言说。潘金莲本是大户人家的使女,生得风情万种,“颇有些姿色”,结果遭到大户纠缠。金莲不肯依从,惹得大户记恨,在一种恶毒的变态心理驱使下,那大户难能可贵地做了一回活雷锋,强逼金莲下嫁武大:“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碰到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武大何其高兴!书中交代,武大“身不满五尺”,折合今天的度量衡,其身高约相当于一年级小学生;嫁给这样一个“身材短矮,人物猥獾,不会风流”、诨名“三寸丁谷树皮”的夫君,金莲真是明珠投暗,纵有千般苦衷,更与何人诉?连我们旁观者都应该为她鸣不平的。所幸上天安排了一个武松,如一道闪电,瞬间照亮了金莲的生活。武松与金莲,不正可以成就一段英雄美人的大好姻缘吗?在西方,也许是可以这样的;可是,武松在中国,金莲在中国,中国的英雄必须是不爱美女的。若那武松不动心,倒也让人服气,可实际上,面对金莲他也是受不了的,以至于都不敢回家住了。――若是真的坚如磐石,视若无物,何必畏避呢?中国古代将女人视为老虎和洪水猛兽,何尝不是隐藏了巨大的诱惑和艳羡的欲望前提,是垂涎三尺后的望而却步,是禁忌与诱惑的肉搏,因而,仇恨有加。所以,金莲不免要委屈要幽怨:叔叔若对奴家未曾动心,倒也罢了,可明明是动心的呀,只不过因了那一堆混账规矩,才宁受煎熬,也止步不前,致使奴家一腔柔情,付诸流水,实在是双双受苦也!最终潘金莲因情杀夫,落了个身首异处:“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潘金莲)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斡开胸脯,取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胞查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第二十六回)对金莲残酷杀戮的,正是她一度心仪的小叔子武松。然而,武松杀嫂的血腥故事成为千古美谈,潘金莲却被牢牢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难以翻案。

  石秀杀嫂的故事更是可恶。依施耐庵所写,拼命三郎石秀是一个讲义气重友情的好汉子和铁汉子。但我更认同施耐庵的本家、1930年代上海“新感觉派”小说家施蛰存先生的诠释。施蛰存的名作《石秀》,写单身汉石秀住在杨雄家里,对结义兄弟之妻潘巧云垂涎三尺,但又拘于礼仪不好下手,因此心痒难耐备受煎熬。女人的魅力有多强,男人的欲望就有多烈,想要而不得的痛苦就有多深。怎么办呢?杀死她!用毁灭欲望对象的办法来解决欲望问题,这是古今中外许多虚伪而下作的男人的共同伎俩。如此,不仅解决了欲望问题,而且还成就了一桩义举:为保兄弟名誉,英雄慷慨举刀。较之施耐庵,施蛰存更为令人信服地刻画出一个充满性幻想和肉欲的石秀,一个善嫉、偏狭和狠毒的石秀,揭示出他那由性引发的一系列复杂矛盾心理,如,年少热情的石秀面对“袅袅婷婷”“娇滴滴”的美艳女子潘巧云时,如何心头“小鹿儿乱撞”,“他所追想得到的潘巧云,只是一个使他眼睛觉着刺痛的活的美体的本身,是这样地充满着热力和欲望的一个可亲的精灵,是明知其含着剧毒而又自甘于被它的色泽和醇郁所魅惑的一盏鸩酒。”当石秀发现潘巧云与裴如海的私情时,从“因为爱她,所以想睡她”到“因为爱她,所以要杀她”的种种的奇思怪想,以至幻想潘巧云美丽得令人发颤的死态:“如果把这柄尖刀,刺进了裸露着的潘巧云的肉体里去,那细洁而白净的肌肤上,流出着鲜红的血,她的妖娇的头部痛苦地侧转着,黑润的头发悬挂下来一直披散在乳尖上,整齐的牙齿紧啮着朱红的舌尖或是下唇,四肢起着轻微而均匀的波颤,但想像着这样的情景,又岂不是很出奇地美丽的吗?”魔笔生花的施蛰存,呈给我们这样一个性格复杂、心态挣扎的爱欲幻想者,一个用鲜血满足隐秘欲望的施虐狂,绰具个案意义和剖析价值。

  回到《水浒传》。书中写到,在石秀的极力怂恿下,潘巧云的丫环迎儿被杨雄“手起一刀,挥作两段”,潘巧云则先是被她尊称为“叔叔”的外人石秀不堪地剥光衣服,继之被充当职业刽子手的自家男人

割了舌头,接着杨雄把她“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最后“杨雄又将这妇人七事件分开了”,死后仍难逃脱被肢解的命运。得不到的就要寻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来毁灭它,这就是某一类男人的孱弱和无耻,岂止一个“虚伪”可以概括!所谓英雄好汉,实乃如此德性!《巴黎圣母院》中的福娄洛主教对美丽的吉普赛女郎艾斯梅拉达的态度及潜意识如出一辙。唐传奇《冯燕传》中,一位好汉勾引了一位有夫之妇,某天,好汉到女人家中幽会,不料被其夫回家撞上,好汉一时情急躲到女人裙裾之下。好汉指着自己落在地上的头巾让女人拿起来,女人却将头巾边上的佩刀递与他,似有暗示好汉杀夫之意。大概是恼恨女人绝情吧,好汉略一迟疑,果断地将女人杀死离开(“燕指巾令其妻取,妻即刀授燕,燕熟视,断其妻颈,遂巾而去。”)。女人的丈夫被当作杀妻凶手,屈打成招。即将处斩之际,好汉又现身自首。此事惊动朝野,并感动天子,结果两人均被免刑,整个滑城也得到大赦。两个男人继续堂堂正正地活下去,好汉还因其杀女救夫的“义行”英名远播,白白死去的只有那个可怜的妇人。如是,女人的爱情被背叛,女人的生命被践踏,而惟以不贞者的形象消逝于历史的浓黑处,永远地沦为正义的陪衬:“呜呼!淫惑之心,有甚水火,可不畏哉!然而燕杀不谊,白不辜,真古豪矣!”这桩在唐代轰动一时的真实案例,还引得那位写《二十四诗品》的一流诗论家和二流诗人司空图,兴致勃勃地创作了一首长诗《冯燕歌》。该故事显然隐含着这样的潜台词:你们女人想用情色来瓦解我们男人天然的兄弟情谊,简直是痴心妄想,奉劝你们趁早收起这样的心来吧!――女人之死被视为不贞的报应,正好可以做示于其他女人。

  《三国演义》十九回中写到的猎户刘安和皇叔刘备等“食女人族”的血腥行止,更是令人发指:刘备逃难到刘安家中,刘安打猎未得无以招待,就把自己的妻子杀死,煮了送给刘备吃。刘备吃后很感动,便将此事汇报给他当时的主子曹操。曹操同样很感动,便派人赏给刘安黄金百两,以表彰刘安“杀妻待客”的高尚精神。此事在汉末传为美谈,与《旧唐书》中记载的安史之乱中睢阳守将张巡杀妾飨士的故事好有一比。唉!女人。我想,为这事感动的恐怕只有男人,没有女人吧?这实在让千古女人心寒并心酸。假设一个女人把丈夫杀了来招待什么“皇姑”,人们会是什么态度?还会赞美其忠义吗?恐怕只有千夫所指,直骂“最毒妇人心”了。正如借刘备之口道出的那句名言:“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衣服丢一件有什么关系呢?可要是断手断足,那就不一样了,十指尚且连心,何况手足!大明星成龙在接受《鲁豫有约》访谈时,曾自曝当初跟恋人邓丽君分手的原因是“我的兄弟不喜欢她”,意即:不仅我成龙可以挑剔你,连我成龙的兄弟也可以挑剔你;因为我身边的兄弟们不喜欢你,所以我就得跟你分手。多么赤裸裸的大男人的优越感!俨然三国刘皇叔“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的现代翻版。要是真的嫁给成龙这号男人,恐怕邓丽君就惨了,很难设想还会有后来如日中天的演艺辉煌,大概只能整天呆在家里低眉敛目相夫教子了――原本星途灿烂的林风娇,不就足可为鉴吗?

  《三国演义》中,关羽、张飞、赵云因为不好色而受人敬重。武功盖世的美男子吕布,为了与貂蝉的爱情而杀死了残暴不仁的义父董卓,此一行为客观来看应算为民除害,功德无量,可他却被全天下人看不起,称其为“三姓家奴”。这也是罗贯中关于英雄与美人之观念的体现。美女貂蝉和孙权妹妹孙尚香的婚姻,都是政治和阴谋互通款曲的结晶,女人由此而成为政治角力的工具,成为阴谋的一部分。“结亲”、“联姻”、“和番“似乎是古代动辄使用的政治手段,藉此谋求合作与共赢,其功利性目的性不言而喻。至于自家或自国的女孩子愿意不愿意,嫁人后幸福不幸福,则统统不在其考虑范围之内。难怪鲁迅《灯下漫笔》中要讥讽古代的“和亲”政策是“以女人作苟安的城堡”了。英雄末路的吕布为了与袁术结亲以获取对方军事支持,背缚着他那豆蔻年华的女儿,在关羽、张飞等一众猛将的围追堵截中艰难冲突,“吕布虽勇,终是缚一女在身上,只恐有伤,不敢冲突重围。”(十九回)三姓家奴的悲凉、无奈及其对女儿的怜爱,不免令人动容;其中折射的,未尝不是一种人性的光泽!值得一提的是,吕布每次打仗都要把家眷安排妥贴,唯恐受到半点伤害,决不像刘备那样随意丢弃,视如草芥。但吕布的顾家与惜家,竟也沦为他人嘲笑的话柄。

  《西游记》中原本威风凛凛的天篷元帅猪八戒,一时把持不住调戏了嫦娥,结果受到天庭戒律的严惩,被无情地贬到人间错投猪胎。但他仍无怨无悔,怜香惜玉,热爱生活中遇见的一切女性,包括那些貌美心狠的女妖精。他因此成了书中倍受嘲讽和捉弄的对象。事实上,猪八戒的热爱女性,在其表相的可笑之下,恰恰体现出一种可爱,一种纯洁,一种真性情,因为他对女性的态度虽带着几许无伤大雅的艳羡和垂涎,但绝不粗暴,更不残害。孙悟空倒是对女性之美浑然不觉,一味地逞强好胜,好勇斗狠,心如铁石,无情无爱。――这恰恰说明,孙悟空的确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换言之,这位齐天大圣不是女人养的,所以没有人类应有的感情。原本是一种先天性缺失,小说却对此充分肯定。至于唐僧,既不似八戒,也不似悟空,他不是天生无情,而是后天信仰禁止了他的情动于中,因此可以体谅。

  男人多情好色是否就该当为人所不齿?未必。如果要问什么是好男人,我的答案只有一个:懂得爱悦女人的男人就是好男人。男人多情好色并非罪过,只要不淫便好。李商隐、徐志摩以及《红楼梦》中的贾宝玉都是多情好色而不淫的典型,都深为女人所喜欢。许多自认为“够男人”的男人的误区就在于,他们瞧不上李商隐、徐志摩、贾宝玉式的男人,更瞧不上女人对这些男人的倾心;他们认为这些男人应该向他们学习,女人应该爱恋他们这些“够男人”的“纯爷们”才对。那是他们太不懂女人、也太不懂男人之于女人了。他们的自负实际上很可悲,但他们又窃以为可取,并为此沾沾自喜,因而愈显可悲。

  不由得想起苏东坡。此公一向被视为文人中的楷模,既有丰富的人文情怀,又有非凡的个性魅力。女作家方方写过一篇广为流传的美文《喜欢苏东坡》,憧憬着能够嫁给苏东坡这样一个有情有调懂得女人的极品男儿。不错,苏东坡对两任妻子王弗、王闰之及小妾朝云的确情深义重,其“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悼亡词可证一二。然而事实上,苏学士也许还有着令人瞠目的另一面。据说苏东坡贬官之时,每每喜欢将身边姬妾送人,哪怕姬妾已然怀有身孕。又据说苏东坡有位名叫春娘的小妾,令其朋友蒋某一见倾心,蒋某遂提出以白马换美妾的交易,东坡慨然应允,结果逼得春娘激愤之下撞槐而死。(见明・钟惺《名媛诗归》、明・冯梦龙《情史类略》)女人竟被自己所爱的男人视如驴马,可谓人不如畜。倘此事为真,则苏东坡对待女人,何等地无情无义,而令人对苏东

坡的一往情深,又是何等地一厢情愿!

  荷马史诗《伊里亚特》中,为了争夺旷世美女海伦,特洛亚和希腊两国进行了长达十年的战争。日久天长,特洛亚民众不免质疑这场伤亡惨重的战争,然而一旦明艳绝伦的海伦现身于城头,众人便异口同声道,没有人会责备特洛亚人和希腊人,她看起来真像一位不朽的女神,为这样的美人而战,值得啊l从中体现出的,正是古希腊人对美的无条件的臣服与敬重。法郎士长篇小说《泰绮思》中,写某高僧努力感化名妓泰绮思,最后泰绮思顺利出家,高僧却不能自拔地爱上了她,神魂颠倒,有苦难言;最后高僧终于决计自白,跑到将死的泰绮思那里高喊:“我爱你!”这是怎样纵深丰满而本真的人性,怪不得鲁迅要在《“京派”和“海派”》中盛赞法郎士:“文豪,究竟是有真实本领的。”西方自古希腊始,英雄为美女而战就是一种光荣传统,发展到后来即成为和平年代的骑士精神。在西方,抵御住江山和英雄的诱惑,一心只要把金苹果送给爱神,是一个美好而悠久的传说。可是,在中国,不多情不好色却成为评判英雄的先决条件,在中国,从来没有海伦和金苹果,只有祸水红颜,如妲己、西施、貂蝉,如杨玉环、陈圆圆。

  功利与私情是男人永恒的两难选择。中国男人的选择往往是取功利而舍私情,“在所有可以牺牲的东西中,最先牺牲的总是爱情。”(陈村语)如果不这样,就会被认为没出息,不够男人。娥皇女英为舜帝殉情而死,千古流芳;可《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为爱而死,焦母是何等地愤怒和羞耻。女人为男人而死,那是无上的荣光;男人为女人而死,则是莫大的耻辱。这就是中国式的男女有别。纵览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学,女性的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权平等不惟形同虚设,简直是涓滴全无;长期以来,她们或从父,或从夫,或从子,一向只是做为男子的附属物和私有财产而存在。“鄙人读中国男子所为文,欲知其见识高下,有一捷法,即看其对佛教以及女人如何说法,即已了然无遁形矣。”(周作人:《书房一角?扪烛脞存》)面对那些被侮辱被损害的无辜女性,由不得我们频频感慨:中国历史的确是非人的历史。直至高扬民主、自由、平等理念的全球化的今天,在诸多的文学作品中,种种习焉不察的男性中心思想仍然可见,文明的、健康的女性观与野蛮的、病态的女性观仍杂然并陈,不容乐观。

  在女性观乃至爱情观上,中国四大名著中的这三部,只用一只小小的金苹果便可以击穿。《红楼梦》的伟大与可贵,正是在此基础上衍生。《红楼梦》开篇便写道:“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丝毫不为“情种”、“风月情浓”而难为情。宝玉一反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传统,完全打破将女性视为不洁不祥之物的刻板印象,明确宣称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看着就清爽,男人是泥做的,看着就污浊。毋庸置疑,曹雪芹写女性,是带着一种神圣情感的,因此,女人在他笔下,才有了一种令人膜拜的圣洁或亮烈。曹雪芹对于女性的痴,与对于小说的痴一样令人感佩。《红楼梦》也打破了古代男性一贯重功利轻性情的价值观念:贾宝玉不爱读学以致用的四书五经,而喜读《西厢》;不爱仕途经济,只爱和姐姐妹妹在一起:对于归宿的设计也不是官至几品光耀门楣,而是能得到姐姐妹妹们的眼泪葬自己就足够了。《红楼梦》中的女性形象,照亮了华夏文学史,也照亮了华夏历史的天空。可以说,自《红楼梦》始,中国文学才真正有了现代意义上的女性观,才真正开始与西方文学和现代文明接轨。

  

  责任编辑:赵燕飞

  女性占人类的二分之一,对于女性的态度,也就是对于人类二分之一人口的态度,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它足以见出一个人的文化教养及文明程度,也足以见出一部文学作品的进步性与现代性。《红楼梦》的伟大之处,我认为首先就在于曹雪芹对待女性的态度,较之“传统四大名著”中的其他三部,这一点体现得尤为明显。“红颜祸水”、“最毒妇人心”等负面评价是《三国演义》、《水浒传》乃至《西游记》对待女人的基本态度,“不好色”则是其评判英雄的基本标准。

  《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浪子燕青,风流倜傥,俊俏可喜,完全有资格成为大宋王朝的陈冠希。――说到陈冠希,就想起前段时间网上披露,此君在加拿大法庭上宣称,有些艳照属于女主角本人提供。于是,有人就更替这些女主角感到不堪起来,但我恰恰觉得应该替她们高兴才是,因为这至少说明,那是女主角自愿的行为,其中体现出了女性的主体性,而不完全是一种“被看”。《水浒传》八十一回写道,浪子燕青受宋江派遣去见大宋第一美女、皇帝宠爱的名妓李师师,意在通过李师师跟皇帝疏通,让全体梁山好汉顺利招安。可是,李师师却对燕青产生了爱意,“数杯酒后,一言半语,便来撩拨”,“口儿里悠悠放出些妖娆声嗽,来惹燕青”。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典型错位:男人出于政治意图来接近并利用女人,女人却用爱来回报男人。女人只要真的爱了,就不会利用爱去达到什么政治目的。将爱置于政治功利之上,只能是男人的长项。出现这样的意外,怎么办呢?燕青的选择是,“推金山,倒玉柱,拜了八拜”,当机立断地认李师师为姐姐。“拜住那妇人一点邪心”――只这一句,就把施耐庵的女性观暴露无遗,也足以让全体女性愤怒起来:“施先生,有没有搞错啊?”明明是男人卑鄙,使用伎俩来利用女人,而女人报以真爱,这施耐庵却说是男人伏住了女人的“邪心”,女人何其无辜!真为师师抱屈。大男子主义者施耐庵没有爱的概念,所以,只能将师师之爱理解为“淫邪”。施耐庵的意思很明白:女人就是坏男人大事的,所以,一定要提防她们,并稳住她们,只有这样,男人才能成就大事。之后,当同行的梁山伙伴戴宗担心燕青在李师师面前“心猿意马,拴缚不定”时,燕青慷慨对天发誓:“大丈夫处世,若为酒色而忘其本,此与禽兽何异!燕青但有此心,死于万剑之下。”在对待李师师的问题上,燕青“心如铁石,端的是好男子”,果然没有“误了哥哥大事”,成功地与徽宗皇帝接上头,圆满完成招安大业,显示出男人式的沉着与韬略,深为施耐庵称道。所幸在央视版连续剧《水浒传》中,最终安排燕青与师师泛舟而去,传达出现代人对于爱情的理解,是一种进步。同时,也是燕青感恩图报的“义”的体现。

  《水浒传》中的恶棍西门庆、恶霸蒋门神,都是因为平时耽于酒色“淘虚了身子”,才在决斗中被不好色的武松轻松击败的。施耐庵笔下频频出现的“淘虚了身子”一说,即潜藏着对“祸水”女人的谴责:男人就是被女人毁了的。宋江、卢俊义、鲁智深、武松、燕青一干好汉皆以不好色著称,所谓“平昔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见了女人目不斜视,正襟危坐,因此得以成就为英雄。小说这样解释宋江与阎婆惜感情不和的原因:“原来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这阎婆惜水也似后生,况兼十八九岁,正在妙龄之际,因此宋江不中那婆娘意”,“这宋江是个好汉胸襟,不以这女色为念”,“宋公明是个勇烈大丈夫,为女色的手段却不会”,写宋、阎二人在灯下尴尬相坐是“贪淫妓女心如铁,仗义英雄气似虹”(第二十一回),硬是把一个性冷淡的黑三郎拔高为正气凛然的伟丈夫,真真离谱得可以。岂不知,懂得爱的人才更懂得恨,其英雄情怀才有的放矢。而黑旋风李逵的厌恶女色、嗜杀如命,实乃被压抑的力必多(1ibido)的转移。且看四十回“梁山泊好汉劫法场”中,这位天杀星大开杀戒的风采:“又见十字路口茶坊楼上,一个虎形黑大汉,脱得赤条条的,两只手握两把板斧,大吼一声,却似半天起个霹雳,从半空中跳将下来。手起斧落,早砍翻了两个行刑的刽子,便望监斩官马前砍将来。众士兵急待把枪去搠时,那里拦当得住。”杀人时竟也要“脱得赤条条的”,亏李逵做得出,更亏施耐庵写得出;然而,这里是血肉横飞的凶险战场,不是寻欢作乐的花烛洞房,用今天的眼光看,尤其用弗洛伊德性心理学解释,对于李逵来说,这种肆意杀戮的快乐和快感,也许更甚于男儿进洞房吧?于是才会有“脱得赤条条的”这一匪夷所思而又别具意味的举止。接下来,“只见那人丛里那个黑大汉,轮两把板斧,一味地砍将来……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颠翻的,不计其数……这黑大汉直杀到江边来,身上血溅满身,兀自在江边杀人。晁盖便挺朴刀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那汉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杀得那叫一个忘情,一个过瘾,一个痛快,只苦了无辜的百姓们,没来由地做了板斧下的冤魂。想想吧,一百多号壮汉长年累月守在一座几乎没有女人的山上,这正常吗?那压抑的力必多(libido)该如何发泄?水泊梁山之所以还没有出现同性恋,大概正是因为好汉们都己把杀人如麻的战场,转化为寻欢作乐的“洞房”了吧?而那最后的下山招安,是否也正是因为憋不住了呢?

  一直到了那据说学贯中西的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仍受此种理念的隐性支配和影响:英雄不能好色。《倚天屠龙记》中,张三丰始终是童男子,所以武功奇高。《天龙八部》中的主人公、丐帮帮主萧峰,因为不好色,对所向披靡的大美女马夫人毫无感觉,少看了马夫人几眼,致使马夫人认为自己的魅力受到了挑战,于是对萧峰施以疯狂报复,精心安排了一出骇人听闻的惊天阴谋,从此,江湖风波迭起,萧峰多灾多难。马夫人身上印证的自然是“最毒妇人心”。萧峰却是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他的不好色最终使其英雄形象更加高大伟岸。但萧峰始终怀着对阿朱的爱,这是小说中值得肯定的地方。《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倒是好色,好色到“一夫御七女”的地步,然而,说到底,韦小宝其人只能算是一个痞子、混混,尽管小说也赋予了他一些貌似很英雄很好汉的仗义行为,但跟所谓的英雄豪杰,终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水浒传》中的女子,几乎没有一个好东西:要么是淫妇、荡妇,如武大的妻子潘金莲、宋江的小妾阎婆惜、杨雄的妻子潘巧云、卢俊义的妻子卢贾氏,以及被定位为“水性”的一代名妓李师师;要么就是泼妇、毒妇,如卖人肉包子的“母夜叉”孙二娘、喜欢杀人放火的“母大虫”顾大嫂。由“母夜叉”、“母大虫’’这些称谓,即可见出施耐庵对孙二娘、顾大嫂两位女性的态度。为什么不能称为“女英雄”、“女豪杰”呢?同样的气概和事迹若是落在男性身上,无疑会被冠以英雄豪杰的美名。若是抠字眼的话,“英雄”这个词本身就是为男人造的,世界上没有“英雄”,只有“英雄”。男性欣赏的女性美是气若幽兰,女人的小脚不正是因为男性要欣赏颤颤悠悠的美而裹起来的吗?

所以,“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笨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的孙二娘,和“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有时怒起,提井栏便打老公头;忽地心焦,拿石碓敲翻庄客腿”的顾大嫂式的健硕女性,在施耐庵这种男性的笔下只能惨遭贬抑,被贬抑到不堪的地步。

  梁山女英雄“一丈青”扈三娘总算美丽纯情,冰清玉洁,施耐庵却又恶作剧式地让宋江作主,将这朵“天然美貌海棠花”配给形貌猥琐、人品下作、贪财好色、武功低微的准侏儒男人一矮脚虎”王英。此一用心实在阴毒。试想,如果梁山上有一位名花无主的扈三娘,兄弟们会不会乱了阵脚呢?最终可能又会演出“女人祸水”的悲剧。在活捉扈三娘的当日,宋江便迫不及待地连夜派人把她送上梁山,交与父亲宋太公收管,“宋江其夜在帐中纳闷,一夜不睡,坐而待旦。”(四十八回)如此没头没脑的话,实在是话里有话。宋江有什么好“纳闷”的呢?这个不眠之夜,他八成是在琢磨,为了避免兄弟争端,必须把扈三娘嫁出去。可嫁给谁合适呢?身为领导人的宋江不免大伤脑筋。嫁给自己吧,这种“吃独食”的作派怕是要引起众怒;嫁给任何一位像模像样的英雄呢,也容易引起其他兄弟嫉妒,关键是恐怕宋江本人也受不了。可要是嫁给最不成器的王英呢?兄弟们内心不就平衡了吗?宋江本人不就可以接受了吗?果然,“次日又作席面,宋江主张,一丈青与王矮虎作配,结为夫妇。众头领都称赞宋公明仁德之士。”(五十回)由是,水泊梁山成了一团和气皆大欢喜的“和谐社会”,凝聚力向心力空前增强,众好汉自此愈发戮力同心,打家劫舍。扈三娘的命运就这样被一个男人或众多男人决定了,何等委屈!顺便说一句,扈三娘是个不幸的女子,在三打祝家庄的战役中,杀红了眼的李逵“直抢入扈家庄里,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多么残忍的行径!一个全家被灭门的美丽女孩,先是被迫归顺杀害她亲人的强盗团伙,接着被迫嫁给一个她没有理由喜欢的次品男人,不知心底作何感想,有无恨意?这一点,施耐庵没有写,也懒得写。由此,扈三娘成了一个没有心肝没有思想没有主体性的“好汉”之一员。此后,书中只写她如何杀人放火,如何冲锋陷阵,其他方面则未予交代。扈三娘真实的女儿心态,就这样被永远地遮蔽和删除了。

  《水浒传》中只有一个没被施耐庵腌臌的女人,那就是林冲的妻子。可是,这个女人尽管主观上无辜,客观上却因长得太漂亮而被高衙内看中,从而成为林冲遭殃的源头。因此可以明白,在古代,为什么娶美女被认为不是好事,而丑女才被视为发家旺夫相,所谓“丑妻薄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三国时期“身长八尺,面如冠玉,飘飘然有神仙之概”的诸葛孔明就娶了一位丑女为妻,孔明之所以成了经国治业的大英雄,也许正是因此之功?关键还在于,林娘子美则美矣,善则善矣,可是,有什么用呢?不仅害了丈夫,也害了自己,最终只有自杀了之。施耐庵对她虽然没有微词,却让她美得那么徒然和无奈,以此传达了这样的思想:美女即便不坏,也是废物。

  荡妇总代表潘金莲跟武松的关系最值得言说。潘金莲本是大户人家的使女,生得风情万种,“颇有些姿色”,结果遭到大户纠缠。金莲不肯依从,惹得大户记恨,在一种恶毒的变态心理驱使下,那大户难能可贵地做了一回活雷锋,强逼金莲下嫁武大:“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碰到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武大何其高兴!书中交代,武大“身不满五尺”,折合今天的度量衡,其身高约相当于一年级小学生;嫁给这样一个“身材短矮,人物猥獾,不会风流”、诨名“三寸丁谷树皮”的夫君,金莲真是明珠投暗,纵有千般苦衷,更与何人诉?连我们旁观者都应该为她鸣不平的。所幸上天安排了一个武松,如一道闪电,瞬间照亮了金莲的生活。武松与金莲,不正可以成就一段英雄美人的大好姻缘吗?在西方,也许是可以这样的;可是,武松在中国,金莲在中国,中国的英雄必须是不爱美女的。若那武松不动心,倒也让人服气,可实际上,面对金莲他也是受不了的,以至于都不敢回家住了。――若是真的坚如磐石,视若无物,何必畏避呢?中国古代将女人视为老虎和洪水猛兽,何尝不是隐藏了巨大的诱惑和艳羡的欲望前提,是垂涎三尺后的望而却步,是禁忌与诱惑的肉搏,因而,仇恨有加。所以,金莲不免要委屈要幽怨:叔叔若对奴家未曾动心,倒也罢了,可明明是动心的呀,只不过因了那一堆混账规矩,才宁受煎熬,也止步不前,致使奴家一腔柔情,付诸流水,实在是双双受苦也!最终潘金莲因情杀夫,落了个身首异处:“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潘金莲)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斡开胸脯,取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胞查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第二十六回)对金莲残酷杀戮的,正是她一度心仪的小叔子武松。然而,武松杀嫂的血腥故事成为千古美谈,潘金莲却被牢牢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难以翻案。

  石秀杀嫂的故事更是可恶。依施耐庵所写,拼命三郎石秀是一个讲义气重友情的好汉子和铁汉子。但我更认同施耐庵的本家、1930年代上海“新感觉派”小说家施蛰存先生的诠释。施蛰存的名作《石秀》,写单身汉石秀住在杨雄家里,对结义兄弟之妻潘巧云垂涎三尺,但又拘于礼仪不好下手,因此心痒难耐备受煎熬。女人的魅力有多强,男人的欲望就有多烈,想要而不得的痛苦就有多深。怎么办呢?杀死她!用毁灭欲望对象的办法来解决欲望问题,这是古今中外许多虚伪而下作的男人的共同伎俩。如此,不仅解决了欲望问题,而且还成就了一桩义举:为保兄弟名誉,英雄慷慨举刀。较之施耐庵,施蛰存更为令人信服地刻画出一个充满性幻想和肉欲的石秀,一个善嫉、偏狭和狠毒的石秀,揭示出他那由性引发的一系列复杂矛盾心理,如,年少热情的石秀面对“袅袅婷婷”“娇滴滴”的美艳女子潘巧云时,如何心头“小鹿儿乱撞”,“他所追想得到的潘巧云,只是一个使他眼睛觉着刺痛的活的美体的本身,是这样地充满着热力和欲望的一个可亲的精灵,是明知其含着剧毒而又自甘于被它的色泽和醇郁所魅惑的一盏鸩酒。”当石秀发现潘巧云与裴如海的私情时,从“因为爱她,所以想睡她”到“因为爱她,所以要杀她”的种种的奇思怪想,以至幻想潘巧云美丽得令人发颤的死态:“如果把这柄尖刀,刺进了裸露着的潘巧云的肉体里去,那细洁而白净的肌肤上,流出着鲜红的血,她的妖娇的头部痛苦地侧转着,黑润的头发悬挂下来一直披散在乳尖上,整齐的牙齿紧啮着朱红的舌尖或是下唇,四肢起着轻微而均匀的波颤,但想像着这样的情景,又岂不是很出奇地美丽的吗?”魔笔生花的施蛰存,呈给我们这样一个性格复杂、心态挣扎的爱欲幻想者,一个用鲜血满足隐秘欲望的施虐狂,绰具个案意义和剖析价值。

  回到《水浒传》。书中写到,在石秀的极力怂恿下,潘巧云的丫环迎儿被杨雄“手起一刀,挥作两段”,潘巧云则先是被她尊称为“叔叔”的外人石秀不堪地剥光衣服,继之被充当职业刽子手的自家男人

割了舌头,接着杨雄把她“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最后“杨雄又将这妇人七事件分开了”,死后仍难逃脱被肢解的命运。得不到的就要寻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来毁灭它,这就是某一类男人的孱弱和无耻,岂止一个“虚伪”可以概括!所谓英雄好汉,实乃如此德性!《巴黎圣母院》中的福娄洛主教对美丽的吉普赛女郎艾斯梅拉达的态度及潜意识如出一辙。唐传奇《冯燕传》中,一位好汉勾引了一位有夫之妇,某天,好汉到女人家中幽会,不料被其夫回家撞上,好汉一时情急躲到女人裙裾之下。好汉指着自己落在地上的头巾让女人拿起来,女人却将头巾边上的佩刀递与他,似有暗示好汉杀夫之意。大概是恼恨女人绝情吧,好汉略一迟疑,果断地将女人杀死离开(“燕指巾令其妻取,妻即刀授燕,燕熟视,断其妻颈,遂巾而去。”)。女人的丈夫被当作杀妻凶手,屈打成招。即将处斩之际,好汉又现身自首。此事惊动朝野,并感动天子,结果两人均被免刑,整个滑城也得到大赦。两个男人继续堂堂正正地活下去,好汉还因其杀女救夫的“义行”英名远播,白白死去的只有那个可怜的妇人。如是,女人的爱情被背叛,女人的生命被践踏,而惟以不贞者的形象消逝于历史的浓黑处,永远地沦为正义的陪衬:“呜呼!淫惑之心,有甚水火,可不畏哉!然而燕杀不谊,白不辜,真古豪矣!”这桩在唐代轰动一时的真实案例,还引得那位写《二十四诗品》的一流诗论家和二流诗人司空图,兴致勃勃地创作了一首长诗《冯燕歌》。该故事显然隐含着这样的潜台词:你们女人想用情色来瓦解我们男人天然的兄弟情谊,简直是痴心妄想,奉劝你们趁早收起这样的心来吧!――女人之死被视为不贞的报应,正好可以做示于其他女人。

  《三国演义》十九回中写到的猎户刘安和皇叔刘备等“食女人族”的血腥行止,更是令人发指:刘备逃难到刘安家中,刘安打猎未得无以招待,就把自己的妻子杀死,煮了送给刘备吃。刘备吃后很感动,便将此事汇报给他当时的主子曹操。曹操同样很感动,便派人赏给刘安黄金百两,以表彰刘安“杀妻待客”的高尚精神。此事在汉末传为美谈,与《旧唐书》中记载的安史之乱中睢阳守将张巡杀妾飨士的故事好有一比。唉!女人。我想,为这事感动的恐怕只有男人,没有女人吧?这实在让千古女人心寒并心酸。假设一个女人把丈夫杀了来招待什么“皇姑”,人们会是什么态度?还会赞美其忠义吗?恐怕只有千夫所指,直骂“最毒妇人心”了。正如借刘备之口道出的那句名言:“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衣服丢一件有什么关系呢?可要是断手断足,那就不一样了,十指尚且连心,何况手足!大明星成龙在接受《鲁豫有约》访谈时,曾自曝当初跟恋人邓丽君分手的原因是“我的兄弟不喜欢她”,意即:不仅我成龙可以挑剔你,连我成龙的兄弟也可以挑剔你;因为我身边的兄弟们不喜欢你,所以我就得跟你分手。多么赤裸裸的大男人的优越感!俨然三国刘皇叔“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的现代翻版。要是真的嫁给成龙这号男人,恐怕邓丽君就惨了,很难设想还会有后来如日中天的演艺辉煌,大概只能整天呆在家里低眉敛目相夫教子了――原本星途灿烂的林风娇,不就足可为鉴吗?

  《三国演义》中,关羽、张飞、赵云因为不好色而受人敬重。武功盖世的美男子吕布,为了与貂蝉的爱情而杀死了残暴不仁的义父董卓,此一行为客观来看应算为民除害,功德无量,可他却被全天下人看不起,称其为“三姓家奴”。这也是罗贯中关于英雄与美人之观念的体现。美女貂蝉和孙权妹妹孙尚香的婚姻,都是政治和阴谋互通款曲的结晶,女人由此而成为政治角力的工具,成为阴谋的一部分。“结亲”、“联姻”、“和番“似乎是古代动辄使用的政治手段,藉此谋求合作与共赢,其功利性目的性不言而喻。至于自家或自国的女孩子愿意不愿意,嫁人后幸福不幸福,则统统不在其考虑范围之内。难怪鲁迅《灯下漫笔》中要讥讽古代的“和亲”政策是“以女人作苟安的城堡”了。英雄末路的吕布为了与袁术结亲以获取对方军事支持,背缚着他那豆蔻年华的女儿,在关羽、张飞等一众猛将的围追堵截中艰难冲突,“吕布虽勇,终是缚一女在身上,只恐有伤,不敢冲突重围。”(十九回)三姓家奴的悲凉、无奈及其对女儿的怜爱,不免令人动容;其中折射的,未尝不是一种人性的光泽!值得一提的是,吕布每次打仗都要把家眷安排妥贴,唯恐受到半点伤害,决不像刘备那样随意丢弃,视如草芥。但吕布的顾家与惜家,竟也沦为他人嘲笑的话柄。

  《西游记》中原本威风凛凛的天篷元帅猪八戒,一时把持不住调戏了嫦娥,结果受到天庭戒律的严惩,被无情地贬到人间错投猪胎。但他仍无怨无悔,怜香惜玉,热爱生活中遇见的一切女性,包括那些貌美心狠的女妖精。他因此成了书中倍受嘲讽和捉弄的对象。事实上,猪八戒的热爱女性,在其表相的可笑之下,恰恰体现出一种可爱,一种纯洁,一种真性情,因为他对女性的态度虽带着几许无伤大雅的艳羡和垂涎,但绝不粗暴,更不残害。孙悟空倒是对女性之美浑然不觉,一味地逞强好胜,好勇斗狠,心如铁石,无情无爱。――这恰恰说明,孙悟空的确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换言之,这位齐天大圣不是女人养的,所以没有人类应有的感情。原本是一种先天性缺失,小说却对此充分肯定。至于唐僧,既不似八戒,也不似悟空,他不是天生无情,而是后天信仰禁止了他的情动于中,因此可以体谅。

  男人多情好色是否就该当为人所不齿?未必。如果要问什么是好男人,我的答案只有一个:懂得爱悦女人的男人就是好男人。男人多情好色并非罪过,只要不淫便好。李商隐、徐志摩以及《红楼梦》中的贾宝玉都是多情好色而不淫的典型,都深为女人所喜欢。许多自认为“够男人”的男人的误区就在于,他们瞧不上李商隐、徐志摩、贾宝玉式的男人,更瞧不上女人对这些男人的倾心;他们认为这些男人应该向他们学习,女人应该爱恋他们这些“够男人”的“纯爷们”才对。那是他们太不懂女人、也太不懂男人之于女人了。他们的自负实际上很可悲,但他们又窃以为可取,并为此沾沾自喜,因而愈显可悲。

  不由得想起苏东坡。此公一向被视为文人中的楷模,既有丰富的人文情怀,又有非凡的个性魅力。女作家方方写过一篇广为流传的美文《喜欢苏东坡》,憧憬着能够嫁给苏东坡这样一个有情有调懂得女人的极品男儿。不错,苏东坡对两任妻子王弗、王闰之及小妾朝云的确情深义重,其“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悼亡词可证一二。然而事实上,苏学士也许还有着令人瞠目的另一面。据说苏东坡贬官之时,每每喜欢将身边姬妾送人,哪怕姬妾已然怀有身孕。又据说苏东坡有位名叫春娘的小妾,令其朋友蒋某一见倾心,蒋某遂提出以白马换美妾的交易,东坡慨然应允,结果逼得春娘激愤之下撞槐而死。(见明・钟惺《名媛诗归》、明・冯梦龙《情史类略》)女人竟被自己所爱的男人视如驴马,可谓人不如畜。倘此事为真,则苏东坡对待女人,何等地无情无义,而令人对苏东

坡的一往情深,又是何等地一厢情愿!

  荷马史诗《伊里亚特》中,为了争夺旷世美女海伦,特洛亚和希腊两国进行了长达十年的战争。日久天长,特洛亚民众不免质疑这场伤亡惨重的战争,然而一旦明艳绝伦的海伦现身于城头,众人便异口同声道,没有人会责备特洛亚人和希腊人,她看起来真像一位不朽的女神,为这样的美人而战,值得啊l从中体现出的,正是古希腊人对美的无条件的臣服与敬重。法郎士长篇小说《泰绮思》中,写某高僧努力感化名妓泰绮思,最后泰绮思顺利出家,高僧却不能自拔地爱上了她,神魂颠倒,有苦难言;最后高僧终于决计自白,跑到将死的泰绮思那里高喊:“我爱你!”这是怎样纵深丰满而本真的人性,怪不得鲁迅要在《“京派”和“海派”》中盛赞法郎士:“文豪,究竟是有真实本领的。”西方自古希腊始,英雄为美女而战就是一种光荣传统,发展到后来即成为和平年代的骑士精神。在西方,抵御住江山和英雄的诱惑,一心只要把金苹果送给爱神,是一个美好而悠久的传说。可是,在中国,不多情不好色却成为评判英雄的先决条件,在中国,从来没有海伦和金苹果,只有祸水红颜,如妲己、西施、貂蝉,如杨玉环、陈圆圆。

  功利与私情是男人永恒的两难选择。中国男人的选择往往是取功利而舍私情,“在所有可以牺牲的东西中,最先牺牲的总是爱情。”(陈村语)如果不这样,就会被认为没出息,不够男人。娥皇女英为舜帝殉情而死,千古流芳;可《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为爱而死,焦母是何等地愤怒和羞耻。女人为男人而死,那是无上的荣光;男人为女人而死,则是莫大的耻辱。这就是中国式的男女有别。纵览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学,女性的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权平等不惟形同虚设,简直是涓滴全无;长期以来,她们或从父,或从夫,或从子,一向只是做为男子的附属物和私有财产而存在。“鄙人读中国男子所为文,欲知其见识高下,有一捷法,即看其对佛教以及女人如何说法,即已了然无遁形矣。”(周作人:《书房一角?扪烛脞存》)面对那些被侮辱被损害的无辜女性,由不得我们频频感慨:中国历史的确是非人的历史。直至高扬民主、自由、平等理念的全球化的今天,在诸多的文学作品中,种种习焉不察的男性中心思想仍然可见,文明的、健康的女性观与野蛮的、病态的女性观仍杂然并陈,不容乐观。

  在女性观乃至爱情观上,中国四大名著中的这三部,只用一只小小的金苹果便可以击穿。《红楼梦》的伟大与可贵,正是在此基础上衍生。《红楼梦》开篇便写道:“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丝毫不为“情种”、“风月情浓”而难为情。宝玉一反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传统,完全打破将女性视为不洁不祥之物的刻板印象,明确宣称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看着就清爽,男人是泥做的,看着就污浊。毋庸置疑,曹雪芹写女性,是带着一种神圣情感的,因此,女人在他笔下,才有了一种令人膜拜的圣洁或亮烈。曹雪芹对于女性的痴,与对于小说的痴一样令人感佩。《红楼梦》也打破了古代男性一贯重功利轻性情的价值观念:贾宝玉不爱读学以致用的四书五经,而喜读《西厢》;不爱仕途经济,只爱和姐姐妹妹在一起:对于归宿的设计也不是官至几品光耀门楣,而是能得到姐姐妹妹们的眼泪葬自己就足够了。《红楼梦》中的女性形象,照亮了华夏文学史,也照亮了华夏历史的天空。可以说,自《红楼梦》始,中国文学才真正有了现代意义上的女性观,才真正开始与西方文学和现代文明接轨。

  

  责任编辑:赵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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