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招生简章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是沪上首家开设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考前培训班的单位,同时拥有多年开办上海市专利工作者培训班的经验,集聚了本市相当一部分授课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专利代理人、高校教授等知识产权专家作为讲师,培训内容立足于实际应用,几年来为企业输送了3000余名专利工作者,均通过资格考核并取得证书。经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评估核准,服务中心被列为本市专门的专项培训基地。目前针对不同层次的岗位需求,服务中心推出了上海市专利工作者、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管理高级工程师等阶梯式、一体化培训计划。现根据《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沪人[2006]20号)文件精神,举办2007年第一期(总第二期)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凡2006年9月底前取得专利工作者证书的学员请尽快至我服务中心注册登记参加2008年度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考试。
为加强企事业单位对专利管理工程师培养工作的重视程度,《关于〈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沪知局[2007]58号)明文规定:即日起,申报专利试点企业的单位,应有1名以上专利管理工程师(已被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应在2009年底前按要求配备专利管理工程师);2007年下半年起,凡申报“上海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工作站”和“上海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应用点”的单位,应有1-2名专利管理工程师(已被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应在2009年底前按要求配备专利管理工程师);2008年起,凡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利示范企业”、“专利试点企业”的单位,应有相当数量的专利管理工程师(已被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应在2009年底前按要求配备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管理高级工
程师的培养和使用情况将作为评价企业、科研院所、试点园区等专利工作的指标之一。
对取得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还将优先资助其继续教育、出国培训,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管理工程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学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专利申请与审查、专利信息与利用、专利纠纷与处理等内容,使学员具备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素质和能力,达到专利管理工程师的要求,并取得资格证书。
二、培训对象
(一)凡上海市户籍(含取得《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本市企事业单位或本市驻外企业中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2007年度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以下“相关专业”是指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相关专业。
1、理工科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满6年或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2、理工科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满5年或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3、理工科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满2年;
4、理工科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
(二)其他不符合专利工程师报考条件,但有志于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
参加培训并修满规定学时的学员,将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
心授予的证书。
三、培训考试课目及课时
(凭
2006年9月前取得的上海市专利工作者证书可免试《专利申请与检索》)
四、培训教材
统一选用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丛书”。
五、培训地点、时间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周一至周五(9:00-17:00),额满为止
报名地点: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B座10楼服务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52288200-302 52288066 传真:52285669、62672790 报名网址:http://www.ssip.com.cn(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网) 报名材料:填妥的报名表;1寸报名照1张;2寸报名照2张;专利工作者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考者需提供)
培训费用:1000元/培训科目(含教材费),参加2007年度专利管理工程师考前培训的,给予七五折优惠。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报名表
编号:
《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招生简章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是沪上首家开设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考前培训班的单位,同时拥有多年开办上海市专利工作者培训班的经验,集聚了本市相当一部分授课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专利代理人、高校教授等知识产权专家作为讲师,培训内容立足于实际应用,几年来为企业输送了3000余名专利工作者,均通过资格考核并取得证书。经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评估核准,服务中心被列为本市专门的专项培训基地。目前针对不同层次的岗位需求,服务中心推出了上海市专利工作者、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管理高级工程师等阶梯式、一体化培训计划。现根据《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沪人[2006]20号)文件精神,举办2007年第一期(总第二期)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凡2006年9月底前取得专利工作者证书的学员请尽快至我服务中心注册登记参加2008年度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考试。
为加强企事业单位对专利管理工程师培养工作的重视程度,《关于〈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沪知局[2007]58号)明文规定:即日起,申报专利试点企业的单位,应有1名以上专利管理工程师(已被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应在2009年底前按要求配备专利管理工程师);2007年下半年起,凡申报“上海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工作站”和“上海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应用点”的单位,应有1-2名专利管理工程师(已被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应在2009年底前按要求配备专利管理工程师);2008年起,凡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利示范企业”、“专利试点企业”的单位,应有相当数量的专利管理工程师(已被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应在2009年底前按要求配备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管理高级工
程师的培养和使用情况将作为评价企业、科研院所、试点园区等专利工作的指标之一。
对取得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还将优先资助其继续教育、出国培训,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管理工程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学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专利申请与审查、专利信息与利用、专利纠纷与处理等内容,使学员具备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素质和能力,达到专利管理工程师的要求,并取得资格证书。
二、培训对象
(一)凡上海市户籍(含取得《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本市企事业单位或本市驻外企业中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2007年度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以下“相关专业”是指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相关专业。
1、理工科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满6年或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2、理工科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满5年或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3、理工科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满2年;
4、理工科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
(二)其他不符合专利工程师报考条件,但有志于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
参加培训并修满规定学时的学员,将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
心授予的证书。
三、培训考试课目及课时
(凭
2006年9月前取得的上海市专利工作者证书可免试《专利申请与检索》)
四、培训教材
统一选用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丛书”。
五、培训地点、时间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周一至周五(9:00-17:00),额满为止
报名地点: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B座10楼服务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52288200-302 52288066 传真:52285669、62672790 报名网址:http://www.ssip.com.cn(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网) 报名材料:填妥的报名表;1寸报名照1张;2寸报名照2张;专利工作者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考者需提供)
培训费用:1000元/培训科目(含教材费),参加2007年度专利管理工程师考前培训的,给予七五折优惠。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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