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招生协议
甲 方: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营销推广共赢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携手合作,开展教学招生的合作事宜。为顺利合作、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双方特订立以下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课程的推广,乙方利用自身的网站平台及其他招生方式对甲方培训课程(产品)
进行发布、宣传,为甲方争取客户资源,达到合作双赢。
2. 甲方对乙方招收的学员提供与甲方自行招生的学员同等待遇的教学、教务和客户服务。
3. 甲方对学员所作公开之承诺同样也无条件适用乙方招收之学员。
4. 甲方保证不对乙方招收之学员收取歧视性收费,歧视性收费是指该费用只对乙方招收之学员收取而未
对甲方自行招收之学员收取。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自身的招生办学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服务承诺的严谨性,其教学、教务、客服
计划或社会公开承诺同样适用于乙方所代理招生学员。
6. 甲方应及时将自己的重要关键更新信息(开课计划、活动价格变动、报名截止等)通知乙方联系人。
7. 甲方必须按照合同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行发布甲方的招生信息,代理甲方的招生业务。
2.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包括页面宣传、课程查询、网上咨询等。
3. 乙方保证在网上所发布的教学信息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严格一致。
4. 乙方如有针对甲方课程促销活动,特惠条件必须经过甲方的许可
三、合作流程与细则
1. 合作流程:
报名信息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学员信息。由甲方进行咨询预约,由甲方课程顾问负责接待学员并完成学员的报名手续。乙方将有效名单发送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至甲方联系人,内容包括学员①咨询日期、②姓名、③手机号码、④所报课程等。(有效名单定义方法:乙方第一时间提供给甲方的名单,除此名单为甲方的老学员或其他招生机构先提供给甲方之外的都为有效名单。当乙方提供名单时,甲方需第一时间核实
名单是否为有效名单,如发现有无效名单,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必须在次日上午10点之前,周六至周日在下一周周一上午10时前通知乙方并提供有效证据,乙方给予确认并取消此名单。如逾期甲方未告知乙方有无效名单,以后才提出,乙方有权认定此名单为有效。)当乙方提供学生名单给甲方后,甲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学生的进一步详细咨询、回访和接待。
甲方授权给乙方招生课程: 网络上所有课程,和甲方传给乙方的所有课程。
四、支付与结算:
1、甲方应支付乙方付总费用 20% 提成比例作为代理费, 不含税, 甲方向乙方索取发票的提成比例增加3个百分点 。
2、甲方付费以网上转帐、银行汇款和直接付款等三种方式。
开户行: 开户行:
账户: 账户:
户名:
3、甲方在当月月底30日或31日前和乙方核对学员名单,对乙方预约或推荐的学员进行核对,核算,甲方并及时在当月月底或最迟下月5日之前进行结算支付乙方当月招生费用。
五、其他条款:
为了更好的促进合作,双方定期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并确认联系人, 以下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对方
六、合同的违约与签订: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壹年,若无争议自动延续。
2. 本协议若有修改,双方可另行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需要修改的一方需提前一周通知另外一方。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之法律效力。传真件、复印件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3. 双方未尽事宜,协商再定。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2011年07 月22日 日 期: 2011年07月22日
代理招生协议
甲 方: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营销推广共赢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携手合作,开展教学招生的合作事宜。为顺利合作、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双方特订立以下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课程的推广,乙方利用自身的网站平台及其他招生方式对甲方培训课程(产品)
进行发布、宣传,为甲方争取客户资源,达到合作双赢。
2. 甲方对乙方招收的学员提供与甲方自行招生的学员同等待遇的教学、教务和客户服务。
3. 甲方对学员所作公开之承诺同样也无条件适用乙方招收之学员。
4. 甲方保证不对乙方招收之学员收取歧视性收费,歧视性收费是指该费用只对乙方招收之学员收取而未
对甲方自行招收之学员收取。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自身的招生办学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服务承诺的严谨性,其教学、教务、客服
计划或社会公开承诺同样适用于乙方所代理招生学员。
6. 甲方应及时将自己的重要关键更新信息(开课计划、活动价格变动、报名截止等)通知乙方联系人。
7. 甲方必须按照合同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行发布甲方的招生信息,代理甲方的招生业务。
2.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包括页面宣传、课程查询、网上咨询等。
3. 乙方保证在网上所发布的教学信息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严格一致。
4. 乙方如有针对甲方课程促销活动,特惠条件必须经过甲方的许可
三、合作流程与细则
1. 合作流程:
报名信息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学员信息。由甲方进行咨询预约,由甲方课程顾问负责接待学员并完成学员的报名手续。乙方将有效名单发送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至甲方联系人,内容包括学员①咨询日期、②姓名、③手机号码、④所报课程等。(有效名单定义方法:乙方第一时间提供给甲方的名单,除此名单为甲方的老学员或其他招生机构先提供给甲方之外的都为有效名单。当乙方提供名单时,甲方需第一时间核实
名单是否为有效名单,如发现有无效名单,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必须在次日上午10点之前,周六至周日在下一周周一上午10时前通知乙方并提供有效证据,乙方给予确认并取消此名单。如逾期甲方未告知乙方有无效名单,以后才提出,乙方有权认定此名单为有效。)当乙方提供学生名单给甲方后,甲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学生的进一步详细咨询、回访和接待。
甲方授权给乙方招生课程: 网络上所有课程,和甲方传给乙方的所有课程。
四、支付与结算:
1、甲方应支付乙方付总费用 20% 提成比例作为代理费, 不含税, 甲方向乙方索取发票的提成比例增加3个百分点 。
2、甲方付费以网上转帐、银行汇款和直接付款等三种方式。
开户行: 开户行:
账户: 账户:
户名:
3、甲方在当月月底30日或31日前和乙方核对学员名单,对乙方预约或推荐的学员进行核对,核算,甲方并及时在当月月底或最迟下月5日之前进行结算支付乙方当月招生费用。
五、其他条款:
为了更好的促进合作,双方定期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并确认联系人, 以下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对方
六、合同的违约与签订: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壹年,若无争议自动延续。
2. 本协议若有修改,双方可另行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需要修改的一方需提前一周通知另外一方。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之法律效力。传真件、复印件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3. 双方未尽事宜,协商再定。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2011年07 月22日 日 期: 2011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