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 2009年第8期
《朱批谕旨》所见雍正帝用人之道的主要特色
孙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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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武汉 430072)
[摘 要]雍正帝秉持“首重用人”的治国理念,认为治理天下“得人为要”,他坚信“治人重于治
法”,为求用人得当而饱尝苦乐,认为治理天下察吏为本。因为贤才缺乏,其用人讲求整体布局,统筹配置;他珍爱人才,任用人才不拘一格;其用人还讲求人地相宜、、人际和谐控臣僚难以奏效,是其用人之道的根本缺陷。
[关键词]雍正 用人 用人之道
[中图分类号]K20 []A ][0164—03
,,所称道,,察吏严明,知人善任,术与用人之道。所谓“察吏之术”,是雍正借以考察官员才能、素质与监察臣下任职、施政的一系列方法、手段;所谓“用人之道”,是雍正在对官员的拣选、取舍之际,依循的某些原则,讲求的某些目标。雍正的察吏之术与用人之道密切配合,相互制约:察吏是为了甄别臣僚,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人才以供任用驱策,雍正用人的标准对察吏的内容、方法等等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察吏的效果如何,更直接关系到雍正能否准确识人、知人善任。关于雍正的察吏之术,笔者拟另撰专文详述。本文则主要根据雍正《朱批谕旨》中其用人行政的言论及实践的丰富史料,尝试归结出其用人的理念、原则的主要特征,进而考察其用人之道的利弊得失。
一、首重用人11得人为要
励精图治的雍正帝,每每向臣下谈论自己施政的理想,曾说,“朕思天下人才甚众,如各省督抚俱得其人,知府等皆能仰体同心,并力实在爱民,期于数年之间家给人足,无一夫不获,方慰朕怀,此非人力所不能之事
[1](188册,P270)
也。”他的“天下大治”的伟业,是要依靠从朝廷到地方各级贤能官吏的辅佐才能实现的,此即“得人”。如其所言,“天下未有不可整治之风俗,不可教化之百姓,
[1](195册,P164)
亦未有不可委用之属员,总在督理得人与否耳。”
因此,“用人”、“得人”在雍正治国的理念中处于极其显要的位置。他说:“从古帝王之治天下,皆言理财用人。朕思用人之关系,更在理财之上。果任用得人,又何
[2](7册,P1110)
患财之不理,事之不办乎?”事在人为,他对于因人成事有着十分坚定的信念,“天下未有不能彻底料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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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册,P142
事,在得人与否耳。”其结论是:“朕惟治天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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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首重用人”。因此,“得人”、“用人”就成为雍正实现其治平之道的基本途径。
21治人重于治法
雍正坚信任用得人方可敷政郅治,此种理念即其所言“有治人无治法”。所谓“治人”,是指勤求治理、精于治道的贤能官员;所谓“治法”,是指完备详明、有效可行的规章制度。雍正向来推崇“治人”,而轻视“治法”。他认为,即使“爱养百姓之善政”,遇到奸吏作弊,只会“奉行
[2](8册,P193)
颠倒,以济其贪营巧取之私”。雍正确信“从来有治人,无治法。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朕
[2](7册,P352)
谓有治人即有治法。”他一直对不肖官吏作奸弄巧深怀警戒,采取的对策是选任贤良,而不愿致力于制定完备严密的政令制度,来防范和杜绝官吏的作奸舞弊。
一些奸吏作弊的事实也促使雍正作出了这一抉择。云贵总督鄂尔泰奏陈云南地方官府粜米情弊,“即半收半欠之岁,谷不能贱而官必欲买补,甚至勒卖,而吏又狐假虎威,四路搜刮,如同缉捕,民间有谷不敢不卖,然而饔飨不继,势且无以自给。”雍正批复:“此行之在酌其时也,得其人,因其地,酌其时,庶几有益。不然,即存七粜三之例,法良意美,而或属员蒙混,上司因循,将名为粜官米,名为买官米,实为不肖官吏掩饰亏空,捏称民欠之资。此弊各
[1](191册,P94)
省皆然,云南尤甚。”订立的制度尽管完善,也需要有贤良官吏来灵活执行,如果遇上奸邪小人枉法弄巧,良法美意,遂成具文,这正是雍正轻“治法”而重“治人”的缘由。
31用人之苦乐雍正惟求“得人”,就必须为选官用人而殚精竭虑,如其屡屡自陈用人之苦:“大自督抚提镇,至于道府参游州县,每一缺出,苟不得其人,朕将吏兵二部月折翻阅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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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孙兵(1979-),湖北枣阳人,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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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至终夜不寝,必得其人,方释然于中,此为君之难,实
[2](7册,P744)
不可以言语形容者也。”雍正朝前期,选官用人更易频繁,雍正表露苦衷说,“事无一定,又不可拘执,有时似若好翻前案,不知其中实有苦心,总欲归于至是,是故或一缺而屡易其人,或一人而忽用忽舍,前后顿异。盖朕随时转移,以求其当者,亦出乎不得已,而内皆有万难之
[3](1册,P481)
苦衷具焉。”
“得人”有赖于高明的用人之道,雍正将“得人”视为一种帝王之道来尽心竭力地追求。他告诫臣下,“荐举得人,孰有荣于此者欤?即朕简畀尔等内外诸卿亦然。如藻鉴不爽,用当其任,颜面皆为之光辉,心志咸为之舒畅。设或误用一人,朕之苦衷实难笔喻。卿等言念及此,当深
[1](186册,P443)
体朕心,勉之又勉也。”如果用人失当,雍正往往会归咎于己,愧悔自责一番。如湖南巡抚王国栋识人不明,荐举劣员,雍正严词斥责:“以汝此等督抚而令朕假以举劾之责,何从信任?然亦无怪乎汝等。朕简用之督抚皆如王国栋等辈,则督抚保题之员应皆如潘果等流也。奈何,奈何!此皆朕乏识人之明,源不清而望流之洁,庸可得乎?
[1](189册,P335)
朕亦无颜降旨责汝矣,惟自愧而已,夫复何谕!”
这些言论尽管是一时的愤激之语,“用人得当”41雍正有言,事事时时留心体察,。知人不易,用人尤难,若不费一番苦心,公取舍,勤访察,耳目不广,精神不到,莫言知人
[1](197册,P35)
用人之道也。”为求“得人”,做到知人善任,就必须严明公正地考察官员。察吏既须监察官员的任职和操守,也要考察其资质、才干,它所要达到的目标是天下的职官俱能“得人”,天下的官吏都能恪尽职守。在这个意义上,雍正提出,“治平之道,惟察吏为本,其余皆属枝叶。但能秉公察吏,自必庶绩咸熙,百姓蒙福,天下大治
[1](189册,P268)
矣。”他鼓励臣下相互监察,向其密折奏闻,对此他解释说,“今位当九五,临御万方,若见闻不广,必至是非颠倒,赏罚混淆,贻误匪浅,所以不得已而勤加延访也。尔等封疆大臣能仰体朕衷,事事据实入告,不掩蔽朕之耳
[1](194册,P651)
目,则裨益吏治民生,曷有涯量?”察吏成为雍正监控大小臣工的重要手段,以此确保他们尽职尽责,戒绝懈怠和巧诈。
雍正再三要求封疆大吏严明察吏,倡率督导,并将此视为澄清吏治的关键。他屡屡勉励大臣尽心察吏,“总在尔等封疆大吏秉公体验,据实举劾耳。果能实力振刷一番,不数年间将见官方整肃,人皆有用之才矣。治平之术,惟
[1](194册,P92)
在察吏,余无二法,勉为之。”地方大僚察吏严明,就能“得人”,“果肯严行纠察,多方劝惩,能令各府
[1](188册,P193)
皆得其人,则合省吏治之要领得矣。”因此,他得出的结论是:“封疆大吏责任,惟秉公察吏一事,余皆末
()[1]188册,P186
节。”
二、用人之道
察吏是为了对官员的才能、品行等情况作出正确的评判,在此之后,需要确立一些对官员拣选、取舍的原则,将品质殊异、优劣不等的可用之才合理地配置在从朝廷到地方的各级职位上,确保各地各部门能有效地履行行政职能,这是雍正帝用人之道的基本内涵,其用人行政也因此而彰显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鲜明特色。11统筹配置
终雍正一朝,始终面临着人才匮乏,不敷任用的窘促局面。李卫曾奏陈浙江州县官吏不堪职任,“浙江财赋重地,山海要区,人情刁险,讼狱繁多,全在得人共理。今知府中虽颇有可以办事之人,而州县之才能称职者,十无一二,参之不胜其参。……以致上司无可奈何,只得去其尤甚,将政务生疏者申斥教导,望其自新,不改即参。”雍正批复:“浙省府道尚属得人,他省并府道亦多不妥协也。至于近日州县员缺,朕皆选择上等才具发往浙粤,其余各
[1](194册,P125)
省率多不及。人才难得,何法处此?”
贤明如雍正帝,要求臣下能辅佐自己治理天下,其为“人才”确立的标准自然较高。资质稍差、才力不足的官员,是无法令雍正称心惬意的,这是他深感人才匮乏的主观原因。雍正登极已届壮年,“朕在藩邸四十余年,凡臣下之结党怀奸,夤缘请托,欺罔蒙蔽,阳奉阴违,假公济私
[2](7册,P736)
之习,皆深知灼见,可以屈指而数者种种积弊,,但受、,,,。
在贤才匮乏的情形之下,如何将少量的贤才和大量的庸才均衡地分派到从朝廷到地方的各级职位上,确保他们都能勉尽才力,有效地敷政施治,是雍正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为此,必须对国家用人从整体上作一番规划和安排。从雍正的批谕中可以窥见其关于各省区任用督抚大僚的一些考虑:“至于两江现任文武,上自督抚提镇,下及守令将弁,率取才具中平者而用之。何也?户口虽多,事务虽繁,其患不过钱粮积欠,风俗嚣漓而已,犹可缓待。以紧要论,自当先云贵川陕两粤,而次及于两江。以故直隶近地,所
[1](194册,P208)
用者大抵皆中材以下,更属无足论者矣。”雍正将各地封疆大僚的职任区分了轻重缓急,巧为布置:云贵川陕两粤之地,屡有苗民生衅,军务紧急繁劳,必须任用鄂尔泰、高其倬这等干才才能统筹打理,平定地方;两江之地,要务不过是追征钱粮、化导民心,中平才具的官员即可克尽职守;而直隶近地,不出雍正的鉴照之外,任用一般的庸才循分供职即可济事。紧要之地,重要之任,雍正愿意托付给自己倾心倚重的干才,此外的安定之地,平易之任,只得任用才质低劣的庸员。
对于某一职任,需要考量其职事的繁简难易与官员的才质优劣,求其允当。即如雍正对李卫的批谕,“徐鼎、孙国玺皆系难得之员,缘欲整理浙省地方,所以用来助卿。今所办之务既经就绪,自当酌量轻重缓急,又复改调别省
[1](194册,P153)
也。”才力优越的贤员,适足担当紧迫繁难的职任;才力短缺的庸员,只可胜任平常简易的职务。如孔毓珣陈奏,“伏查广东按察使一缺,命盗词讼多于他省,非精明强干者实难胜任。今按察使公元操守颇廉,为人直率,但听断不甚敏捷,若为事简省分之臬司则有余。”雍正随即
[1](189册,P495)
将公元调任。
贤才缺乏,不敷任用,一个权宜的办法是让贤能的官员身兼数任,尽其所能来措办政务。即如李卫,以浙江总督管巡抚事,“将浙省三院衙门一身兼总,譬之小舟重载,常恐倾侧”,又因其缉盗有方,雍正命其兼理江苏所属七府五州各种盗案。而在贤员的周围,不妨配置庸员,也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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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事。雍正曾对李卫明言,“浙省事务,因尔力可维持,原未曾赐予优等之员,择才具可观者俱发往他省
[1](194册,P50)
矣。”正如雍正所言,“朕用两司,必皆审度督抚长短而后定见,卿等当体朕用人不得已之苦衷
[1](194册,P152)
也。”这种“不得已之苦衷”,自然是贤才缺乏,不敷任用,而雍正则力图将数量极为有限的贤才展布在各处紧要之地,让他们为清王朝的长治久安竭尽全力。
21唯才是求
人才缺乏,不敷任用,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千方百计地搜求可用之才,不拘一格地重用贤才。雍正认为,地方督
[2](7册,P799)
抚“若荐一可用之才,胜于贡连城之宝也”。举荐人才“不必拘定满汉,亦不限定资格,即府县等员,官阶尚远者,果有真知灼见,信其可任封疆大僚,亦准列于荐
[2](8册,P53)
牍之内”。他曾谕令李卫,“其台州府缺,浙员中可得相宜之人否?或州县牧令有堪擢用之才,即阶级稍悬,
[1](194册,P400)
亦不妨密以奏闻,候朕裁酌。”雍正选贤任能确实不拘一格,如其自述,“由县令而荐历司道以至擢任督抚
[2](7册,P1108)
者,颇不乏人。”当然,荐举失当的情形也在所难免。
凡属可用之才,应当倍加珍爱,,全责备,轻易毁弃。进初仕之员,当加
[1](188册,P193)
教导,。”即便雍正也往往示恩宽大,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朕从不肯以情有可原之案废弃贤员,常有因公参处之州县官,朕见其人才可用而逾格加恩迁擢
[2](8册,P267)
者”。即如亏空钱粮之泉州府原任知府张无咎,“据许容、杨文乾、沈廷正、常赉数人咸称其好”,“谅系一出色好员”,雍正“有意宽之”,“故照旧例暂付吏议,随予开释,盖已存另用之念于中也。滇省新定,地方紧要处
[1](194册,P161)
多,大抵命伊往滇以策后效。”
贤才难求,完璧无瑕的全才更是不可多得,官僚群体中的大多数是有着种种缺陷的庸才。对于他们,雍正只能“取其一长”,“将就委用”。如李卫陈奏江苏布政使陈时夏“过于柔懦因循”,虑其“贻误地方”,雍正颇为无奈,“大抵弃短取长而用者,指不胜屈,如江南督抚三员,莫不皆然。似此操守尚有可观,仍肯实心任事之人已不能多得矣,
[1](194册,P155)
奈何!”如湖北巡抚马会伯,“中材俗汉,现今抚臣中为第一劣者。不得其人,奈何?如魏廷珍、张坦麟、石麟、沈廷正等皆非封疆材也,只得将就取其一长
[1](191册,P337)
耳。”这是在贤才缺乏、“不得其人”的情形之下,雍正不得已的选择。
31人事允协
每一特定的职任,都要求官员的才干、性情等等与其匹配,这就要求雍正及臣僚审慎拣选,为各级各色职位确定最适当的人选。首先,不同地区的风土民情各异,要求地方官必须熟悉当地情形,确保人地相宜。如吏部拟将成都府知府刘世奇升补甘肃按察使,将甘州府知府彭振翼升补四川按察使,四川巡抚蔡珽建言,“川陕两省现在有事之秋,今两人既皆系贤能之员,所升又同是臬司,臣之愚见,莫若一为转移,刘世奇久为四川首府,即补四川,彭振翼系现任甘肃之员,即补甘肃,则驾轻就熟,于地方大有裨
[1]190册,P172
益矣。”雍正准奏。
某些职事会对任职官员的才力、秉性等等有某些特殊的要求,官员的才质合乎要求,方可人事相宜。李卫奏陈宁波府知府孙诏“大有振作,办事一切认真竭力,训诫属员常至形于声色,是以官民警惕,积习渐改”,“此人实为可用”,但他“年近六旬,体不甚壮,恐其过于劳瘁,报效不久,殊觉可惜”,因此奏请将孙诏升补宁绍台道,因为宁绍台道“虽管辖三府,然只须督察稽查,较之知府亲身劳苦稍为事简”,而且孙诏调任后“不但官民畏惧帖服,地方
[1](194册,P175)
海疆均得熟练,且可留此有用之人,以备任使。”
李卫顾虑孙诏衰迈,不堪劳苦,为其安排较为简易的职务,获雍正允准。又如广西黎平府知府赵坦“办事甚粗,不能揆情度势”,雍正以为,“类斯欠精细人员,于此等处不
[1](195册,P23)
宜”,因为黎平地处苗疆,苗民与汉人关系紧张,“开化文职,尤须安静晓事之员,方与其地相
[1](195册,P33)
宜”。
,,,百凡以和,,犹可特立孤行,独,若不能悦服其心,反令各怀怨憾,则一事不能行矣。切戒使气,更勿挟恨,从前纵有
[1](189册,P490)
一二不相协和之人,当开诚劝勉,容其自新。”因此,地方用人应务求人际和谐。如广东学政顾仔,“为人方正,考校公明,惩处劣衿,弹劾教职,端士习而振文风卓有成效”,但“粤省人员多有怨者,谤言颇盈于耳”,雍正以为“再留粤无益”,因而“令调他省”,“又可以施展其
[1](189册,P530)
力也”。
这种讲求人事允协的用人之道,要求雍正不但要察知全国各地各等职事的不同特性,为各个职位安排符合其特殊要求的适当人选,还必须熟悉每一官员的才质、性情等等,甚至需要知悉各地官场中的人情世故、恩怨纠纷。凡此种种,纷繁复杂,尽管雍正为察吏、用人不惮劳苦,耗尽心力,也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人事允协”诚为人事安排的高妙境界,但仅凭雍正一人之力,其实难以在天下的官场中处处落实。
综观雍正的用人之道,其中并不存在严重的缺失,相反,它显示了雍正作为一代明主的过人之处,其对于官场情弊、世态人情往往体察入微。但其用人之道的效果毕竟有限,其受臣下蒙蔽,用人失当更是在所难免。雍正讲求乾纲独断,“以一人治天下”,由自己一身独掌用人、监察大权,以控御天下臣民。其一人之力毕竟有限,难以周知各地官场实情,不能明察天下大小官员,其察吏之术与用人之道始终不过是皇帝个人的手段,其效用也就被极大地制约了,其用人之道的根本缺陷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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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M]1景印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本,台北:世界书局,19881
[2]清实录[M]1北京:中华书局,19851
[3]雍正朝起居注册[M]1北京:中华书局,19931
(责任编辑: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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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 2009年第8期
《朱批谕旨》所见雍正帝用人之道的主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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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雍正帝秉持“首重用人”的治国理念,认为治理天下“得人为要”,他坚信“治人重于治
法”,为求用人得当而饱尝苦乐,认为治理天下察吏为本。因为贤才缺乏,其用人讲求整体布局,统筹配置;他珍爱人才,任用人才不拘一格;其用人还讲求人地相宜、、人际和谐控臣僚难以奏效,是其用人之道的根本缺陷。
[关键词]雍正 用人 用人之道
[中图分类号]K20 []A ][0164—03
,,所称道,,察吏严明,知人善任,术与用人之道。所谓“察吏之术”,是雍正借以考察官员才能、素质与监察臣下任职、施政的一系列方法、手段;所谓“用人之道”,是雍正在对官员的拣选、取舍之际,依循的某些原则,讲求的某些目标。雍正的察吏之术与用人之道密切配合,相互制约:察吏是为了甄别臣僚,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人才以供任用驱策,雍正用人的标准对察吏的内容、方法等等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察吏的效果如何,更直接关系到雍正能否准确识人、知人善任。关于雍正的察吏之术,笔者拟另撰专文详述。本文则主要根据雍正《朱批谕旨》中其用人行政的言论及实践的丰富史料,尝试归结出其用人的理念、原则的主要特征,进而考察其用人之道的利弊得失。
一、首重用人11得人为要
励精图治的雍正帝,每每向臣下谈论自己施政的理想,曾说,“朕思天下人才甚众,如各省督抚俱得其人,知府等皆能仰体同心,并力实在爱民,期于数年之间家给人足,无一夫不获,方慰朕怀,此非人力所不能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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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他的“天下大治”的伟业,是要依靠从朝廷到地方各级贤能官吏的辅佐才能实现的,此即“得人”。如其所言,“天下未有不可整治之风俗,不可教化之百姓,
[1](195册,P164)
亦未有不可委用之属员,总在督理得人与否耳。”
因此,“用人”、“得人”在雍正治国的理念中处于极其显要的位置。他说:“从古帝王之治天下,皆言理财用人。朕思用人之关系,更在理财之上。果任用得人,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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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财之不理,事之不办乎?”事在人为,他对于因人成事有着十分坚定的信念,“天下未有不能彻底料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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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在得人与否耳。”其结论是:“朕惟治天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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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首重用人”。因此,“得人”、“用人”就成为雍正实现其治平之道的基本途径。
21治人重于治法
雍正坚信任用得人方可敷政郅治,此种理念即其所言“有治人无治法”。所谓“治人”,是指勤求治理、精于治道的贤能官员;所谓“治法”,是指完备详明、有效可行的规章制度。雍正向来推崇“治人”,而轻视“治法”。他认为,即使“爱养百姓之善政”,遇到奸吏作弊,只会“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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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倒,以济其贪营巧取之私”。雍正确信“从来有治人,无治法。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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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有治人即有治法。”他一直对不肖官吏作奸弄巧深怀警戒,采取的对策是选任贤良,而不愿致力于制定完备严密的政令制度,来防范和杜绝官吏的作奸舞弊。
一些奸吏作弊的事实也促使雍正作出了这一抉择。云贵总督鄂尔泰奏陈云南地方官府粜米情弊,“即半收半欠之岁,谷不能贱而官必欲买补,甚至勒卖,而吏又狐假虎威,四路搜刮,如同缉捕,民间有谷不敢不卖,然而饔飨不继,势且无以自给。”雍正批复:“此行之在酌其时也,得其人,因其地,酌其时,庶几有益。不然,即存七粜三之例,法良意美,而或属员蒙混,上司因循,将名为粜官米,名为买官米,实为不肖官吏掩饰亏空,捏称民欠之资。此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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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皆然,云南尤甚。”订立的制度尽管完善,也需要有贤良官吏来灵活执行,如果遇上奸邪小人枉法弄巧,良法美意,遂成具文,这正是雍正轻“治法”而重“治人”的缘由。
31用人之苦乐雍正惟求“得人”,就必须为选官用人而殚精竭虑,如其屡屡自陈用人之苦:“大自督抚提镇,至于道府参游州县,每一缺出,苟不得其人,朕将吏兵二部月折翻阅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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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孙兵(1979-),湖北枣阳人,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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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至终夜不寝,必得其人,方释然于中,此为君之难,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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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言语形容者也。”雍正朝前期,选官用人更易频繁,雍正表露苦衷说,“事无一定,又不可拘执,有时似若好翻前案,不知其中实有苦心,总欲归于至是,是故或一缺而屡易其人,或一人而忽用忽舍,前后顿异。盖朕随时转移,以求其当者,亦出乎不得已,而内皆有万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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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衷具焉。”
“得人”有赖于高明的用人之道,雍正将“得人”视为一种帝王之道来尽心竭力地追求。他告诫臣下,“荐举得人,孰有荣于此者欤?即朕简畀尔等内外诸卿亦然。如藻鉴不爽,用当其任,颜面皆为之光辉,心志咸为之舒畅。设或误用一人,朕之苦衷实难笔喻。卿等言念及此,当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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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朕心,勉之又勉也。”如果用人失当,雍正往往会归咎于己,愧悔自责一番。如湖南巡抚王国栋识人不明,荐举劣员,雍正严词斥责:“以汝此等督抚而令朕假以举劾之责,何从信任?然亦无怪乎汝等。朕简用之督抚皆如王国栋等辈,则督抚保题之员应皆如潘果等流也。奈何,奈何!此皆朕乏识人之明,源不清而望流之洁,庸可得乎?
[1](189册,P335)
朕亦无颜降旨责汝矣,惟自愧而已,夫复何谕!”
这些言论尽管是一时的愤激之语,“用人得当”41雍正有言,事事时时留心体察,。知人不易,用人尤难,若不费一番苦心,公取舍,勤访察,耳目不广,精神不到,莫言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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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之道也。”为求“得人”,做到知人善任,就必须严明公正地考察官员。察吏既须监察官员的任职和操守,也要考察其资质、才干,它所要达到的目标是天下的职官俱能“得人”,天下的官吏都能恪尽职守。在这个意义上,雍正提出,“治平之道,惟察吏为本,其余皆属枝叶。但能秉公察吏,自必庶绩咸熙,百姓蒙福,天下大治
[1](189册,P268)
矣。”他鼓励臣下相互监察,向其密折奏闻,对此他解释说,“今位当九五,临御万方,若见闻不广,必至是非颠倒,赏罚混淆,贻误匪浅,所以不得已而勤加延访也。尔等封疆大臣能仰体朕衷,事事据实入告,不掩蔽朕之耳
[1](194册,P651)
目,则裨益吏治民生,曷有涯量?”察吏成为雍正监控大小臣工的重要手段,以此确保他们尽职尽责,戒绝懈怠和巧诈。
雍正再三要求封疆大吏严明察吏,倡率督导,并将此视为澄清吏治的关键。他屡屡勉励大臣尽心察吏,“总在尔等封疆大吏秉公体验,据实举劾耳。果能实力振刷一番,不数年间将见官方整肃,人皆有用之才矣。治平之术,惟
[1](194册,P92)
在察吏,余无二法,勉为之。”地方大僚察吏严明,就能“得人”,“果肯严行纠察,多方劝惩,能令各府
[1](188册,P193)
皆得其人,则合省吏治之要领得矣。”因此,他得出的结论是:“封疆大吏责任,惟秉公察吏一事,余皆末
()[1]188册,P186
节。”
二、用人之道
察吏是为了对官员的才能、品行等情况作出正确的评判,在此之后,需要确立一些对官员拣选、取舍的原则,将品质殊异、优劣不等的可用之才合理地配置在从朝廷到地方的各级职位上,确保各地各部门能有效地履行行政职能,这是雍正帝用人之道的基本内涵,其用人行政也因此而彰显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鲜明特色。11统筹配置
终雍正一朝,始终面临着人才匮乏,不敷任用的窘促局面。李卫曾奏陈浙江州县官吏不堪职任,“浙江财赋重地,山海要区,人情刁险,讼狱繁多,全在得人共理。今知府中虽颇有可以办事之人,而州县之才能称职者,十无一二,参之不胜其参。……以致上司无可奈何,只得去其尤甚,将政务生疏者申斥教导,望其自新,不改即参。”雍正批复:“浙省府道尚属得人,他省并府道亦多不妥协也。至于近日州县员缺,朕皆选择上等才具发往浙粤,其余各
[1](194册,P125)
省率多不及。人才难得,何法处此?”
贤明如雍正帝,要求臣下能辅佐自己治理天下,其为“人才”确立的标准自然较高。资质稍差、才力不足的官员,是无法令雍正称心惬意的,这是他深感人才匮乏的主观原因。雍正登极已届壮年,“朕在藩邸四十余年,凡臣下之结党怀奸,夤缘请托,欺罔蒙蔽,阳奉阴违,假公济私
[2](7册,P736)
之习,皆深知灼见,可以屈指而数者种种积弊,,但受、,,,。
在贤才匮乏的情形之下,如何将少量的贤才和大量的庸才均衡地分派到从朝廷到地方的各级职位上,确保他们都能勉尽才力,有效地敷政施治,是雍正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为此,必须对国家用人从整体上作一番规划和安排。从雍正的批谕中可以窥见其关于各省区任用督抚大僚的一些考虑:“至于两江现任文武,上自督抚提镇,下及守令将弁,率取才具中平者而用之。何也?户口虽多,事务虽繁,其患不过钱粮积欠,风俗嚣漓而已,犹可缓待。以紧要论,自当先云贵川陕两粤,而次及于两江。以故直隶近地,所
[1](194册,P208)
用者大抵皆中材以下,更属无足论者矣。”雍正将各地封疆大僚的职任区分了轻重缓急,巧为布置:云贵川陕两粤之地,屡有苗民生衅,军务紧急繁劳,必须任用鄂尔泰、高其倬这等干才才能统筹打理,平定地方;两江之地,要务不过是追征钱粮、化导民心,中平才具的官员即可克尽职守;而直隶近地,不出雍正的鉴照之外,任用一般的庸才循分供职即可济事。紧要之地,重要之任,雍正愿意托付给自己倾心倚重的干才,此外的安定之地,平易之任,只得任用才质低劣的庸员。
对于某一职任,需要考量其职事的繁简难易与官员的才质优劣,求其允当。即如雍正对李卫的批谕,“徐鼎、孙国玺皆系难得之员,缘欲整理浙省地方,所以用来助卿。今所办之务既经就绪,自当酌量轻重缓急,又复改调别省
[1](194册,P153)
也。”才力优越的贤员,适足担当紧迫繁难的职任;才力短缺的庸员,只可胜任平常简易的职务。如孔毓珣陈奏,“伏查广东按察使一缺,命盗词讼多于他省,非精明强干者实难胜任。今按察使公元操守颇廉,为人直率,但听断不甚敏捷,若为事简省分之臬司则有余。”雍正随即
[1](189册,P495)
将公元调任。
贤才缺乏,不敷任用,一个权宜的办法是让贤能的官员身兼数任,尽其所能来措办政务。即如李卫,以浙江总督管巡抚事,“将浙省三院衙门一身兼总,譬之小舟重载,常恐倾侧”,又因其缉盗有方,雍正命其兼理江苏所属七府五州各种盗案。而在贤员的周围,不妨配置庸员,也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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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事。雍正曾对李卫明言,“浙省事务,因尔力可维持,原未曾赐予优等之员,择才具可观者俱发往他省
[1](194册,P50)
矣。”正如雍正所言,“朕用两司,必皆审度督抚长短而后定见,卿等当体朕用人不得已之苦衷
[1](194册,P152)
也。”这种“不得已之苦衷”,自然是贤才缺乏,不敷任用,而雍正则力图将数量极为有限的贤才展布在各处紧要之地,让他们为清王朝的长治久安竭尽全力。
21唯才是求
人才缺乏,不敷任用,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千方百计地搜求可用之才,不拘一格地重用贤才。雍正认为,地方督
[2](7册,P799)
抚“若荐一可用之才,胜于贡连城之宝也”。举荐人才“不必拘定满汉,亦不限定资格,即府县等员,官阶尚远者,果有真知灼见,信其可任封疆大僚,亦准列于荐
[2](8册,P53)
牍之内”。他曾谕令李卫,“其台州府缺,浙员中可得相宜之人否?或州县牧令有堪擢用之才,即阶级稍悬,
[1](194册,P400)
亦不妨密以奏闻,候朕裁酌。”雍正选贤任能确实不拘一格,如其自述,“由县令而荐历司道以至擢任督抚
[2](7册,P1108)
者,颇不乏人。”当然,荐举失当的情形也在所难免。
凡属可用之才,应当倍加珍爱,,全责备,轻易毁弃。进初仕之员,当加
[1](188册,P193)
教导,。”即便雍正也往往示恩宽大,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朕从不肯以情有可原之案废弃贤员,常有因公参处之州县官,朕见其人才可用而逾格加恩迁擢
[2](8册,P267)
者”。即如亏空钱粮之泉州府原任知府张无咎,“据许容、杨文乾、沈廷正、常赉数人咸称其好”,“谅系一出色好员”,雍正“有意宽之”,“故照旧例暂付吏议,随予开释,盖已存另用之念于中也。滇省新定,地方紧要处
[1](194册,P161)
多,大抵命伊往滇以策后效。”
贤才难求,完璧无瑕的全才更是不可多得,官僚群体中的大多数是有着种种缺陷的庸才。对于他们,雍正只能“取其一长”,“将就委用”。如李卫陈奏江苏布政使陈时夏“过于柔懦因循”,虑其“贻误地方”,雍正颇为无奈,“大抵弃短取长而用者,指不胜屈,如江南督抚三员,莫不皆然。似此操守尚有可观,仍肯实心任事之人已不能多得矣,
[1](194册,P155)
奈何!”如湖北巡抚马会伯,“中材俗汉,现今抚臣中为第一劣者。不得其人,奈何?如魏廷珍、张坦麟、石麟、沈廷正等皆非封疆材也,只得将就取其一长
[1](191册,P337)
耳。”这是在贤才缺乏、“不得其人”的情形之下,雍正不得已的选择。
31人事允协
每一特定的职任,都要求官员的才干、性情等等与其匹配,这就要求雍正及臣僚审慎拣选,为各级各色职位确定最适当的人选。首先,不同地区的风土民情各异,要求地方官必须熟悉当地情形,确保人地相宜。如吏部拟将成都府知府刘世奇升补甘肃按察使,将甘州府知府彭振翼升补四川按察使,四川巡抚蔡珽建言,“川陕两省现在有事之秋,今两人既皆系贤能之员,所升又同是臬司,臣之愚见,莫若一为转移,刘世奇久为四川首府,即补四川,彭振翼系现任甘肃之员,即补甘肃,则驾轻就熟,于地方大有裨
[1]190册,P172
益矣。”雍正准奏。
某些职事会对任职官员的才力、秉性等等有某些特殊的要求,官员的才质合乎要求,方可人事相宜。李卫奏陈宁波府知府孙诏“大有振作,办事一切认真竭力,训诫属员常至形于声色,是以官民警惕,积习渐改”,“此人实为可用”,但他“年近六旬,体不甚壮,恐其过于劳瘁,报效不久,殊觉可惜”,因此奏请将孙诏升补宁绍台道,因为宁绍台道“虽管辖三府,然只须督察稽查,较之知府亲身劳苦稍为事简”,而且孙诏调任后“不但官民畏惧帖服,地方
[1](194册,P175)
海疆均得熟练,且可留此有用之人,以备任使。”
李卫顾虑孙诏衰迈,不堪劳苦,为其安排较为简易的职务,获雍正允准。又如广西黎平府知府赵坦“办事甚粗,不能揆情度势”,雍正以为,“类斯欠精细人员,于此等处不
[1](195册,P23)
宜”,因为黎平地处苗疆,苗民与汉人关系紧张,“开化文职,尤须安静晓事之员,方与其地相
[1](195册,P33)
宜”。
,,,百凡以和,,犹可特立孤行,独,若不能悦服其心,反令各怀怨憾,则一事不能行矣。切戒使气,更勿挟恨,从前纵有
[1](189册,P490)
一二不相协和之人,当开诚劝勉,容其自新。”因此,地方用人应务求人际和谐。如广东学政顾仔,“为人方正,考校公明,惩处劣衿,弹劾教职,端士习而振文风卓有成效”,但“粤省人员多有怨者,谤言颇盈于耳”,雍正以为“再留粤无益”,因而“令调他省”,“又可以施展其
[1](189册,P530)
力也”。
这种讲求人事允协的用人之道,要求雍正不但要察知全国各地各等职事的不同特性,为各个职位安排符合其特殊要求的适当人选,还必须熟悉每一官员的才质、性情等等,甚至需要知悉各地官场中的人情世故、恩怨纠纷。凡此种种,纷繁复杂,尽管雍正为察吏、用人不惮劳苦,耗尽心力,也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人事允协”诚为人事安排的高妙境界,但仅凭雍正一人之力,其实难以在天下的官场中处处落实。
综观雍正的用人之道,其中并不存在严重的缺失,相反,它显示了雍正作为一代明主的过人之处,其对于官场情弊、世态人情往往体察入微。但其用人之道的效果毕竟有限,其受臣下蒙蔽,用人失当更是在所难免。雍正讲求乾纲独断,“以一人治天下”,由自己一身独掌用人、监察大权,以控御天下臣民。其一人之力毕竟有限,难以周知各地官场实情,不能明察天下大小官员,其察吏之术与用人之道始终不过是皇帝个人的手段,其效用也就被极大地制约了,其用人之道的根本缺陷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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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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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实录[M]1北京:中华书局,19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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