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做好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探讨

关于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探讨

梁爱梅

(2012.3.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扶贫攻坚,创先争优,推动富民强桂新跨越,结合深化“结对共建”,深入开展“万名干部入乡住村”活动和“十二五”时期全区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决定从2012年3月起从自治区、市、县三级机关中选派优秀干部到全区3000个贫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两年。

一、新闻媒体对选派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的关注

(一)据2011年12月30日《河南日报》《河南党员到基层“第一书记”带来农村新气象》报道:为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破解“三农”问题,从2010年7月,河南省选派5813名机关党员干部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如今,派驻的贫困、软弱涣散村加强了基层组织、完善了基础设施、拓宽了致富渠道,村风村貌得到了极大改善。据省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办公室统计显示,一年多来,全省派驻干部所带来的水电路网投入总和逾46亿元,5813个村人均增收820元。

(二)据2012年01月08日新华网《广西将选拔3000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报道:为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走出机关、走进基层,去官气、接地气,广西今年将选拔3000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这3000名机关干部将被分配到广西的3000个贫困村。据了解,按照农民人均年纯收入2300元的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广西农村贫困人口为1012万人,约有3000个贫困村。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周新建介绍,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将从自治区、市、县三级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拔,重点从乡科级或者乡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一派两年。第一书记对村党组织工作负总责,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全面帮扶,确保增加群众收入,培育形成特色优势产业,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周新建说,对于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机关干部,如果够晋级条件的,先晋级再派到乡村;此外,在经济上也会有一定的补助;担任第一书记两年后,组织部门还要进行考察、记功。

(三)据2012年01月13日荆楚网《选派干部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好!》评论:广西自治区地处边疆。根据国家新确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的扶贫标准,广西分布广阔的农村地区约有1000万贫困人口,帮助这些人群脱贫,无疑成为广西自治区党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除了选派3000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外,自治区还将派遣10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乡挂职锻炼,组织10000名教育、医疗、文化、农技、科研人员到基层一线服务。

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既是联合国确定的千年发展目标,也是我国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这是因为,实现社会所有成员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所必需的。要使困人口摆脱贫困,除了在资金、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外,还须在人才、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即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广西在新年度才去的一系列扶贫措施,显然是出于这一考虑。

在广西的一系列扶贫措施中,尤其值得一提的就是选派3000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这一举措,大概是受安徽省财政厅下派到凤阳小岗村任党支部第一书记的干部沈浩事迹的启发。沈浩2004年2月被派到小岗村任职,在6年时间里,他带领村民办工业、兴商贸、科学种田,以市场经济的头脑发展种植、养殖和高效农业„„他把46岁的年轻生命奉献给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小岗村跻身于“全国十大名村”,被授予“安徽省乡村旅游示范点”称号,一个美丽、和谐、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小岗重新向世人展示着它独有的魅力。

常言道:火车跑得快,全仗车头带。2011年11月底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后,我国贫困人口数量和覆盖面将由2010年的2688万人扩大至1.28亿人。在新一轮的扶贫攻坚战中,选好村级一把手至关重要。广西选派3000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做法,意义就在此。他们的做法,应该对其他地区有所启发。

二、集中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重要性

按照自治区的方针、政策,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号召,自治区结合深入开展“万名干部入乡进村”活动,从2012年起,从自治区、市、县三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3000名优秀干部,到全区3000个贫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集中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意义重大。

(一)集中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有利于促进贫困地区的开发与建

设。贫困村主要集中在交通闭塞、边远高寒的深山区、石山区以及人均耕地面积少、土地贫瘠、资源匮乏、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低的地方;贫困人口素质差、思想观念守旧、市场经济意识淡薄、传统生产生活陋习束缚严重,接受新观念、新技术障碍因素多,要加快贫困人口越温的步伐工作相当艰巨。集中选派一批优秀的干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助后进村转化为重点,集中解决村里影响科学发展的难点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关键问题,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努力帮扶全区贫困村实现脱贫致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断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集中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有利于加强机关干部的培养锻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提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各级机关干部纷纷响应国家号召,不断充实自身的文化知识,丰富自己的精神家园。但是,有些机关干部在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却忽略了实践经验。基层实践是培养人才、锻炼人才、造就人才的地方。自治区提出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决策,弥补了机关干部基层经验的不足,有利于机关干部掌握新时期群众工作、农村工作和扶贫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有利于改善干部队伍的经历结构,拓宽机关干部的视野,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进一步强化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

(三)集中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有利于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新时期中国农民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法律观念不断增强,维权意识不断强化。为什么会频繁出现群众上访、群众谩骂政府的现象,归根结底是缺乏沟通交流。广大农民群众对国家的方针政策不了解、不熟悉,一些工作的方法、程序似懂非懂,政府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因此,担任贫困村中党组织第一书记是政府机关和广大农民群众心灵沟通的桥梁。“第一书记”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俯下身子深入一线,贴近民心,了解村民的疾苦,把握村民的思想动态,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收集,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切实为民众排忧解难。同时,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让群众了解有关政策,理解政府的工作,理顺党群关系,营造良好的和谐氛围。

三、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探讨

近年来,全省全国各地都相继向一些基础相对薄弱的农村派出了年轻的机关

干部担任村支部第一书记。这一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下派第一书记的工作牵引来彻底改变落后村的面貌,同时培养锻炼一批适合、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干部。机关干部选派到村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是一个新生事物,如何使这一工作更加有利于提高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更加有利于农民得实惠,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发展;更加有利于干部锻炼成长,促进基层干部创新发展,是各级党委需要进一步探索、思考的课题。

(一)明确“三定”选人,把握工作关键。人是关键。选准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人选是推动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关键,也是基础。如何确定人选,既要干部愿意去,又要村上乐于接受,是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第一位的工作。

1、定人。选派村第一支部书记人选可以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党员骨干,但要求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办事能力。为充分发挥村第一支部书记的作用,在选派过程中注重把部门特点、行业优势和所在村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对于社会治安较差或民事纠纷突出的村,一般从公、检、法、司等单位选派人,对于产业特色比较鲜明的村,一般从农业、水产、畜牧等部门选派人,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村,一般从经济实力相对雄厚的单位选派,从而使村第一党支部书记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选派驻村第一党支部书记人员方面,必须在行政、事业单位干部中广泛宣传,充分发动,采取年轻干部自愿报名与单位党组织推荐以及竞争性选拔的方式,确定各所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2、定位。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在镇(办)党委统一领导下,指导、协助村党支部开展工作,主要是在“四个指导一个协调”方面做工作,即:(1)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以及本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2)指导村党支部开展“五个基本”建设,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健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抓好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发展工作;(3)指导村党支部健全民主法制,搞好村务公开,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治理村级事务;(4)指导村党支部开展“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评比,推进村风、民风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5)协调各方面关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3、定规。制订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工作台帐》、《考评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

理办法和工作机制。

(二)细化“五个一”目标,夯实工作基础。目标是工作的方向、动力。明确工作目标,是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方向和动力。围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协助抓好村党支部建设,帮助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地方社会稳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具体是落实“五个一”的工作目标。

1、建强一个班子。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要结合本村实际,在乡镇党委的指导下,帮助调整配强少数软弱涣散的后进支部班子,培养一支致富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后备村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和完善村党支部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帮助提高班子整体素质。

2、发展一批党员。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从农村致富能手、专业户、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和科技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不断改善党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指导、督促落实好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农村党员开展创优争先活动。

3、培育一批亮点。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每年要扶持2—3户农村种、养、加、销等经济户;协助乡镇、村组织搞好剩余劳务输出;盘活村属荒山、林场、茶场、渔地、塘坝、水库、企业等集体资产,增加集体收入,发动和引导党员、村民按照自愿、自筹、自创的原则,以村民小组或屋场为单位,建立一个以上文明小区;组织引导农民成立经济合作组织,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村支两委加经济组织”的工作机制,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

4、引进一个项目或一项技术、一笔资金。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要利用自身和派出单位优势,帮助所在村寻求发展经济信息,引进项目、技术、资金,扶持村级经济发展,逐步消除村级债务。

5、确保一方稳定。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要研究和制订稳定农村的各项制度,及时化解和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所在村达到“无群体性上访事、无重特刑事案件、无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无涉农恶性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件”的“五无”目标,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处理“四个”关系,走出工作误区。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在工作中必须走出几个认识上的误区,正确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消除第一书记与支部书记的工作职务有主次关系的认识,正确维护两者的和谐共进关系。第一书记下到所驻村后,最重要的就是定位好自己与当地村

支部书记的关系。有些第一书记认为:既然所派村为基础差的村,其村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一定在工作能力上存在一定的缺陷,加之自己是第一书记,理所当然地要主持起村支部的日常工作,充当起该村的当家人来。这种想法和做法应该是一种较有责任心的想法和做法,但它造成的负面作用就是直接影响到村支部书记和其他干部的积极性,严重的还会形成不团结因素,在村干部和支部党员中形成两个“中心”的混乱局面,造成严重的后果。事实上,现在的农村工作千头万绪,复杂而充满矛盾,原村两委班子不得力的根由是多方面的,不一定是支部书记个人的问题,何况这些问题不是依靠下派年轻人的一阵激情和冲动能处理好的,它依靠的是当地群众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预想目标,否则,工作做不好,还会使下派第一书记在精神和身体上受到伤害,所住村也会陷入一团糟,即所谓的“工作不得法者很难如愿也”。因此,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与村支部书记的关系应该是互相依靠、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内外结合的关系。因为第一书记下村后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培养一名优秀的当家人(班长),而村支部书记需要的则是通过第一书记的指导来提高、完善自己的管理水平,树立自己在全村的管理权威。具体来说,日常管理应该是由村支部书记出面和当家,第一书记在工作中则充当好参谋和掌舵人的角色,全力为村支部书记的正常工作撑腰和壮胆。第一书记对自己心中一些好的建议和想法,也只能通过与村支部书记的紧密结合和相互沟通来变成村支部书记的具体言行,共同引导服务全村的日常生产和日常生活。工作中,第一书记对村支部书记一定要坚持依托而不放纵、指导而不专横、信任而不猜疑的原则,真诚待人,达到两书记合拍合心的目的。

二是消除每月在村工作时间越长越好的认识,正确处理工作需要与增加负担的关系。为了使选派第一书记达到预期目的,组织部门都对第一书记每月的在村工作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么做无非就是要求下派第一书记要沉下身子,真正与当地村民融为一体,同时也是对下派第一书记勤政为民的具体要求。然而,农村工作与机关工作在时间观念上应该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农村工作不是靠每天按时上班就能体现到干部勤政的。在农村遇到中心工作,村干部的工作是不分白天黑夜的,遇到农忙时,由于农村干部家里都种有很多责任田,有的还是当地有名的种养大户,这时要见村干部就只能在其责任田里了,因为农忙时节,农民的生产用“披星戴月”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作为“客便”的第一书记这时如果吃住在村里,无疑对村民和村干部都是个不小的麻烦,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好一个有利于工作与减少麻烦的关系。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坚持实事求

是的原则,切实找准两者的结合点:即工作紧时吃住在村里不分白天黑夜和双休节假日,工作淡、特别是农忙时节时可适当减少进村次数,主要对村干部前段工作进行验收总结,解决出现的问题,对下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农忙时还可专门把全体村干部的电话号码公布在村委会门前,方便村民的办事联系。

三是消除单纯认为争取外界投入越大第一书记的工作就越优秀的认识,正确处理好争取投入与完善管理的关系。很多有下派第一书记的地方干部群众都认为:向当地下派第一书记就是给当地送来了一个增加外界投入的“金菩萨”,当地每年接受外界投入的多少直接体现着第一书记的工作能力,把第一书记的作用等同于联系该村的驻村干部。党委向基础条件较差村选派第一书记,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第一书记的到来,加强指导当地进一步规范村级管理,在有条件向村里输血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提高村里自己的造血功能。因为下派第一书记的工作时间毕竟有限,更长的路还须该村自己去走。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少完善的管理,一些地方村干部没有很好利用外界投入资金,甚至大肆挥霍第一书记争取回来资金的现象并不是奇闻。因此,第一书记在向外争取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村里的各项管理制度。在争取投入中坚持的原则就是尽量投物不投钱,投项目不投现金,要加强村里的日常管理特别是村级财务管理,确保项目的引进不走失一分钱,让外面的投入落到实处,真正让外面的投入一分不少地服务全体村民。

四是消除所在村变化越快越大越好的认识,正确处理改变面貌与急功近利的关系。党委向基础条件较差的村选派第一书记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彻底改变当地的面貌。然而,任何变化都是有一个过程的,少部分地方第一书记进村后,急于想为村民做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来改变一下当地的面貌。这些想法和做法应该都是无可厚非的。为了真正把好事办好,第一书记进村后一定要正确处理好改变村里面貌和急功近利的关系,对每一项工程上马前都必须召开一定层次的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以得到大多数村民的理解支持,同时搞好工程前期论证和预算,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才能开工建设,同时在工程建设中,选好村民代表进行民主化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一举成功,不留任何后遗症,真正树立村干部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工程建设必须遵循这一原则,调整村级领导班子等工作同样要遵循这一原则。第一书记在工作中必须要沉得住气,本着广泛联系群众的思想开展工作,真正把大事的决定权交给全体村民。因为只有依靠群众的力量把各种准备工作做到了位,第一书记的工作目标才能在水到渠成中顺利完成。

(四)健全“六项”制度,提供工作保障。健全的工作机制,是推动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保障,为确保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的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应建立六个工作机制。

1、建立领导工作制度。县(区)应成立“选派干部下村任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为顾问,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农业局等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组织、人事、农业等单位抽调一名精干人员专门负责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考核、督查、典型推介等工作。同时,各方要大力支持,创造良好条件。下派任职干部所在县(区)的组织、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改、农业、政法等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第一书记在工作上碰到的难题进行研究和帮助解决,对第一书记所在贫困村的项目、资金进行科学配置、重点倾斜,对贫困村出现的重大不稳定因素进行积极排查、及时化解

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工作业务培训是第一书记成长的“充电器”。现在的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时代,第一书记要与时俱进,做现代人,做文明人,就必须加强学习培训。严格教育、强化培训,尤其是抓好岗前培训、短期跟班培训和年度教育培训,是全面提高选派第一书记能力素质的“充电器”。通过岗前培训,让第一书记有效掌握政策形势、法律法规、实用技术、农村党建等方面的业务,切实提高政治素质、管理能力、致富技能和开展农村工作的本领;通过到组织部短期跟班学习,参与县委组织部各办室各项业务工作,不断提升第一书记的政治鉴别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通过开展年度培训,不断提升第一书记与时俱进、应对农村复杂局面的综合素质。凡选派到村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的人员,分批分期进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政策法规、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经营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知识培训,采取专家授课、典型发言、课堂讨论等方式。

3、建立派出单位帮扶制度。派出单位要发挥后盾作用,对本单位下派任职干部工作予以全力支持,帮助其共同完成扶贫工作任务。派出单位领导要及时了解到村任职干部的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将派出单位列入县(区)文明建设考核内容,要求派出单位一把手每年到派出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村里走访慰问不少于1次,现场办公不少于2次,听取汇报不少于6次。同时,各派出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专抓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并制定实施细则,定期

考核管理。

4、建立待遇保障制度。建立待遇保障制度,使第一书记能够安心工作、积极工作、努力工作,被选派人员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其干部身份和编制性质不变,在原工作岗位的政治待遇不变,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照发,食宿在农户家,由个人交纳生活费,每月由市财政定额发给生活补助和交通费补贴。因工作需要往返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派出单位按照同级差旅费开支规定报销,所需经费由派出单位同级财政负责保障。

5、建立“两定一督”制度。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实行“两定一考”制,“两定”即:对支部第一书记推行定点住宿制度、定期碰头制度。“一督”即为:对支部第一书记推行量化目标管理情况进行督查。乡(镇)党委要求第一书记必须在各村定好一户农户进行住宿,并且要求住宿时间按市委的要求达到15晚以上,以此方便农民群众。乡(镇)党委要求第一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在乡(镇)党委的召集下,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议,讨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下步工作。建立县(区)、乡镇二级督查制度,围绕村第一书记“五个一”的工作任务,签订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目标管理责任状,制定千分考评细则,按照《细则》要求进行考核检查。

6、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建立激励机制是第一书记成长的“定心丸”。通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使第一书记政治上有奔头、工作上有盼头、经济上有甜头。一是建立用人制度。对确定下派的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在下派之前,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升降规定条件的,予以晋升定级。任职两年期满后,对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深受当地干部群众拥护的,优先提拔重用。二是建立奖励制度。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使第一书记工作有目标、有动力、有方向。三是实行工作实绩申报制,月督导,季讲评,乡(镇)党委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并在村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接受全体党员评议。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单独由组织部在乡镇党委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复评,提出考核等次和表彰对象名单,报市委审定。市委每年要评选表彰一批优秀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关于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探讨

梁爱梅

(2012.3.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扶贫攻坚,创先争优,推动富民强桂新跨越,结合深化“结对共建”,深入开展“万名干部入乡住村”活动和“十二五”时期全区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决定从2012年3月起从自治区、市、县三级机关中选派优秀干部到全区3000个贫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两年。

一、新闻媒体对选派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的关注

(一)据2011年12月30日《河南日报》《河南党员到基层“第一书记”带来农村新气象》报道:为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破解“三农”问题,从2010年7月,河南省选派5813名机关党员干部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如今,派驻的贫困、软弱涣散村加强了基层组织、完善了基础设施、拓宽了致富渠道,村风村貌得到了极大改善。据省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办公室统计显示,一年多来,全省派驻干部所带来的水电路网投入总和逾46亿元,5813个村人均增收820元。

(二)据2012年01月08日新华网《广西将选拔3000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报道:为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走出机关、走进基层,去官气、接地气,广西今年将选拔3000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这3000名机关干部将被分配到广西的3000个贫困村。据了解,按照农民人均年纯收入2300元的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广西农村贫困人口为1012万人,约有3000个贫困村。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周新建介绍,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将从自治区、市、县三级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拔,重点从乡科级或者乡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一派两年。第一书记对村党组织工作负总责,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全面帮扶,确保增加群众收入,培育形成特色优势产业,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周新建说,对于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机关干部,如果够晋级条件的,先晋级再派到乡村;此外,在经济上也会有一定的补助;担任第一书记两年后,组织部门还要进行考察、记功。

(三)据2012年01月13日荆楚网《选派干部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好!》评论:广西自治区地处边疆。根据国家新确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的扶贫标准,广西分布广阔的农村地区约有1000万贫困人口,帮助这些人群脱贫,无疑成为广西自治区党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除了选派3000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外,自治区还将派遣10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乡挂职锻炼,组织10000名教育、医疗、文化、农技、科研人员到基层一线服务。

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既是联合国确定的千年发展目标,也是我国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这是因为,实现社会所有成员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所必需的。要使困人口摆脱贫困,除了在资金、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外,还须在人才、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即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广西在新年度才去的一系列扶贫措施,显然是出于这一考虑。

在广西的一系列扶贫措施中,尤其值得一提的就是选派3000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这一举措,大概是受安徽省财政厅下派到凤阳小岗村任党支部第一书记的干部沈浩事迹的启发。沈浩2004年2月被派到小岗村任职,在6年时间里,他带领村民办工业、兴商贸、科学种田,以市场经济的头脑发展种植、养殖和高效农业„„他把46岁的年轻生命奉献给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小岗村跻身于“全国十大名村”,被授予“安徽省乡村旅游示范点”称号,一个美丽、和谐、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小岗重新向世人展示着它独有的魅力。

常言道:火车跑得快,全仗车头带。2011年11月底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后,我国贫困人口数量和覆盖面将由2010年的2688万人扩大至1.28亿人。在新一轮的扶贫攻坚战中,选好村级一把手至关重要。广西选派3000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做法,意义就在此。他们的做法,应该对其他地区有所启发。

二、集中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重要性

按照自治区的方针、政策,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号召,自治区结合深入开展“万名干部入乡进村”活动,从2012年起,从自治区、市、县三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3000名优秀干部,到全区3000个贫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集中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意义重大。

(一)集中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有利于促进贫困地区的开发与建

设。贫困村主要集中在交通闭塞、边远高寒的深山区、石山区以及人均耕地面积少、土地贫瘠、资源匮乏、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低的地方;贫困人口素质差、思想观念守旧、市场经济意识淡薄、传统生产生活陋习束缚严重,接受新观念、新技术障碍因素多,要加快贫困人口越温的步伐工作相当艰巨。集中选派一批优秀的干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助后进村转化为重点,集中解决村里影响科学发展的难点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关键问题,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努力帮扶全区贫困村实现脱贫致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断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集中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有利于加强机关干部的培养锻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提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各级机关干部纷纷响应国家号召,不断充实自身的文化知识,丰富自己的精神家园。但是,有些机关干部在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却忽略了实践经验。基层实践是培养人才、锻炼人才、造就人才的地方。自治区提出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决策,弥补了机关干部基层经验的不足,有利于机关干部掌握新时期群众工作、农村工作和扶贫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有利于改善干部队伍的经历结构,拓宽机关干部的视野,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进一步强化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

(三)集中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有利于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新时期中国农民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法律观念不断增强,维权意识不断强化。为什么会频繁出现群众上访、群众谩骂政府的现象,归根结底是缺乏沟通交流。广大农民群众对国家的方针政策不了解、不熟悉,一些工作的方法、程序似懂非懂,政府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因此,担任贫困村中党组织第一书记是政府机关和广大农民群众心灵沟通的桥梁。“第一书记”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俯下身子深入一线,贴近民心,了解村民的疾苦,把握村民的思想动态,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收集,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切实为民众排忧解难。同时,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让群众了解有关政策,理解政府的工作,理顺党群关系,营造良好的和谐氛围。

三、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探讨

近年来,全省全国各地都相继向一些基础相对薄弱的农村派出了年轻的机关

干部担任村支部第一书记。这一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下派第一书记的工作牵引来彻底改变落后村的面貌,同时培养锻炼一批适合、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干部。机关干部选派到村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是一个新生事物,如何使这一工作更加有利于提高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更加有利于农民得实惠,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发展;更加有利于干部锻炼成长,促进基层干部创新发展,是各级党委需要进一步探索、思考的课题。

(一)明确“三定”选人,把握工作关键。人是关键。选准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人选是推动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关键,也是基础。如何确定人选,既要干部愿意去,又要村上乐于接受,是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第一位的工作。

1、定人。选派村第一支部书记人选可以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党员骨干,但要求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办事能力。为充分发挥村第一支部书记的作用,在选派过程中注重把部门特点、行业优势和所在村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对于社会治安较差或民事纠纷突出的村,一般从公、检、法、司等单位选派人,对于产业特色比较鲜明的村,一般从农业、水产、畜牧等部门选派人,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村,一般从经济实力相对雄厚的单位选派,从而使村第一党支部书记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选派驻村第一党支部书记人员方面,必须在行政、事业单位干部中广泛宣传,充分发动,采取年轻干部自愿报名与单位党组织推荐以及竞争性选拔的方式,确定各所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2、定位。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在镇(办)党委统一领导下,指导、协助村党支部开展工作,主要是在“四个指导一个协调”方面做工作,即:(1)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以及本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2)指导村党支部开展“五个基本”建设,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健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抓好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发展工作;(3)指导村党支部健全民主法制,搞好村务公开,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治理村级事务;(4)指导村党支部开展“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评比,推进村风、民风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5)协调各方面关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3、定规。制订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工作台帐》、《考评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

理办法和工作机制。

(二)细化“五个一”目标,夯实工作基础。目标是工作的方向、动力。明确工作目标,是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方向和动力。围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协助抓好村党支部建设,帮助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地方社会稳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具体是落实“五个一”的工作目标。

1、建强一个班子。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要结合本村实际,在乡镇党委的指导下,帮助调整配强少数软弱涣散的后进支部班子,培养一支致富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后备村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和完善村党支部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帮助提高班子整体素质。

2、发展一批党员。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从农村致富能手、专业户、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和科技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不断改善党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指导、督促落实好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农村党员开展创优争先活动。

3、培育一批亮点。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每年要扶持2—3户农村种、养、加、销等经济户;协助乡镇、村组织搞好剩余劳务输出;盘活村属荒山、林场、茶场、渔地、塘坝、水库、企业等集体资产,增加集体收入,发动和引导党员、村民按照自愿、自筹、自创的原则,以村民小组或屋场为单位,建立一个以上文明小区;组织引导农民成立经济合作组织,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村支两委加经济组织”的工作机制,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

4、引进一个项目或一项技术、一笔资金。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要利用自身和派出单位优势,帮助所在村寻求发展经济信息,引进项目、技术、资金,扶持村级经济发展,逐步消除村级债务。

5、确保一方稳定。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要研究和制订稳定农村的各项制度,及时化解和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所在村达到“无群体性上访事、无重特刑事案件、无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无涉农恶性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件”的“五无”目标,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处理“四个”关系,走出工作误区。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在工作中必须走出几个认识上的误区,正确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消除第一书记与支部书记的工作职务有主次关系的认识,正确维护两者的和谐共进关系。第一书记下到所驻村后,最重要的就是定位好自己与当地村

支部书记的关系。有些第一书记认为:既然所派村为基础差的村,其村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一定在工作能力上存在一定的缺陷,加之自己是第一书记,理所当然地要主持起村支部的日常工作,充当起该村的当家人来。这种想法和做法应该是一种较有责任心的想法和做法,但它造成的负面作用就是直接影响到村支部书记和其他干部的积极性,严重的还会形成不团结因素,在村干部和支部党员中形成两个“中心”的混乱局面,造成严重的后果。事实上,现在的农村工作千头万绪,复杂而充满矛盾,原村两委班子不得力的根由是多方面的,不一定是支部书记个人的问题,何况这些问题不是依靠下派年轻人的一阵激情和冲动能处理好的,它依靠的是当地群众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预想目标,否则,工作做不好,还会使下派第一书记在精神和身体上受到伤害,所住村也会陷入一团糟,即所谓的“工作不得法者很难如愿也”。因此,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与村支部书记的关系应该是互相依靠、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内外结合的关系。因为第一书记下村后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培养一名优秀的当家人(班长),而村支部书记需要的则是通过第一书记的指导来提高、完善自己的管理水平,树立自己在全村的管理权威。具体来说,日常管理应该是由村支部书记出面和当家,第一书记在工作中则充当好参谋和掌舵人的角色,全力为村支部书记的正常工作撑腰和壮胆。第一书记对自己心中一些好的建议和想法,也只能通过与村支部书记的紧密结合和相互沟通来变成村支部书记的具体言行,共同引导服务全村的日常生产和日常生活。工作中,第一书记对村支部书记一定要坚持依托而不放纵、指导而不专横、信任而不猜疑的原则,真诚待人,达到两书记合拍合心的目的。

二是消除每月在村工作时间越长越好的认识,正确处理工作需要与增加负担的关系。为了使选派第一书记达到预期目的,组织部门都对第一书记每月的在村工作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么做无非就是要求下派第一书记要沉下身子,真正与当地村民融为一体,同时也是对下派第一书记勤政为民的具体要求。然而,农村工作与机关工作在时间观念上应该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农村工作不是靠每天按时上班就能体现到干部勤政的。在农村遇到中心工作,村干部的工作是不分白天黑夜的,遇到农忙时,由于农村干部家里都种有很多责任田,有的还是当地有名的种养大户,这时要见村干部就只能在其责任田里了,因为农忙时节,农民的生产用“披星戴月”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作为“客便”的第一书记这时如果吃住在村里,无疑对村民和村干部都是个不小的麻烦,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好一个有利于工作与减少麻烦的关系。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坚持实事求

是的原则,切实找准两者的结合点:即工作紧时吃住在村里不分白天黑夜和双休节假日,工作淡、特别是农忙时节时可适当减少进村次数,主要对村干部前段工作进行验收总结,解决出现的问题,对下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农忙时还可专门把全体村干部的电话号码公布在村委会门前,方便村民的办事联系。

三是消除单纯认为争取外界投入越大第一书记的工作就越优秀的认识,正确处理好争取投入与完善管理的关系。很多有下派第一书记的地方干部群众都认为:向当地下派第一书记就是给当地送来了一个增加外界投入的“金菩萨”,当地每年接受外界投入的多少直接体现着第一书记的工作能力,把第一书记的作用等同于联系该村的驻村干部。党委向基础条件较差村选派第一书记,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第一书记的到来,加强指导当地进一步规范村级管理,在有条件向村里输血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提高村里自己的造血功能。因为下派第一书记的工作时间毕竟有限,更长的路还须该村自己去走。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少完善的管理,一些地方村干部没有很好利用外界投入资金,甚至大肆挥霍第一书记争取回来资金的现象并不是奇闻。因此,第一书记在向外争取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村里的各项管理制度。在争取投入中坚持的原则就是尽量投物不投钱,投项目不投现金,要加强村里的日常管理特别是村级财务管理,确保项目的引进不走失一分钱,让外面的投入落到实处,真正让外面的投入一分不少地服务全体村民。

四是消除所在村变化越快越大越好的认识,正确处理改变面貌与急功近利的关系。党委向基础条件较差的村选派第一书记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彻底改变当地的面貌。然而,任何变化都是有一个过程的,少部分地方第一书记进村后,急于想为村民做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来改变一下当地的面貌。这些想法和做法应该都是无可厚非的。为了真正把好事办好,第一书记进村后一定要正确处理好改变村里面貌和急功近利的关系,对每一项工程上马前都必须召开一定层次的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以得到大多数村民的理解支持,同时搞好工程前期论证和预算,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才能开工建设,同时在工程建设中,选好村民代表进行民主化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一举成功,不留任何后遗症,真正树立村干部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工程建设必须遵循这一原则,调整村级领导班子等工作同样要遵循这一原则。第一书记在工作中必须要沉得住气,本着广泛联系群众的思想开展工作,真正把大事的决定权交给全体村民。因为只有依靠群众的力量把各种准备工作做到了位,第一书记的工作目标才能在水到渠成中顺利完成。

(四)健全“六项”制度,提供工作保障。健全的工作机制,是推动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保障,为确保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的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应建立六个工作机制。

1、建立领导工作制度。县(区)应成立“选派干部下村任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为顾问,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农业局等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组织、人事、农业等单位抽调一名精干人员专门负责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考核、督查、典型推介等工作。同时,各方要大力支持,创造良好条件。下派任职干部所在县(区)的组织、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改、农业、政法等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第一书记在工作上碰到的难题进行研究和帮助解决,对第一书记所在贫困村的项目、资金进行科学配置、重点倾斜,对贫困村出现的重大不稳定因素进行积极排查、及时化解

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工作业务培训是第一书记成长的“充电器”。现在的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时代,第一书记要与时俱进,做现代人,做文明人,就必须加强学习培训。严格教育、强化培训,尤其是抓好岗前培训、短期跟班培训和年度教育培训,是全面提高选派第一书记能力素质的“充电器”。通过岗前培训,让第一书记有效掌握政策形势、法律法规、实用技术、农村党建等方面的业务,切实提高政治素质、管理能力、致富技能和开展农村工作的本领;通过到组织部短期跟班学习,参与县委组织部各办室各项业务工作,不断提升第一书记的政治鉴别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通过开展年度培训,不断提升第一书记与时俱进、应对农村复杂局面的综合素质。凡选派到村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的人员,分批分期进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政策法规、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经营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知识培训,采取专家授课、典型发言、课堂讨论等方式。

3、建立派出单位帮扶制度。派出单位要发挥后盾作用,对本单位下派任职干部工作予以全力支持,帮助其共同完成扶贫工作任务。派出单位领导要及时了解到村任职干部的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将派出单位列入县(区)文明建设考核内容,要求派出单位一把手每年到派出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村里走访慰问不少于1次,现场办公不少于2次,听取汇报不少于6次。同时,各派出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专抓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并制定实施细则,定期

考核管理。

4、建立待遇保障制度。建立待遇保障制度,使第一书记能够安心工作、积极工作、努力工作,被选派人员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其干部身份和编制性质不变,在原工作岗位的政治待遇不变,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照发,食宿在农户家,由个人交纳生活费,每月由市财政定额发给生活补助和交通费补贴。因工作需要往返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派出单位按照同级差旅费开支规定报销,所需经费由派出单位同级财政负责保障。

5、建立“两定一督”制度。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实行“两定一考”制,“两定”即:对支部第一书记推行定点住宿制度、定期碰头制度。“一督”即为:对支部第一书记推行量化目标管理情况进行督查。乡(镇)党委要求第一书记必须在各村定好一户农户进行住宿,并且要求住宿时间按市委的要求达到15晚以上,以此方便农民群众。乡(镇)党委要求第一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在乡(镇)党委的召集下,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议,讨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下步工作。建立县(区)、乡镇二级督查制度,围绕村第一书记“五个一”的工作任务,签订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目标管理责任状,制定千分考评细则,按照《细则》要求进行考核检查。

6、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建立激励机制是第一书记成长的“定心丸”。通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使第一书记政治上有奔头、工作上有盼头、经济上有甜头。一是建立用人制度。对确定下派的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在下派之前,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升降规定条件的,予以晋升定级。任职两年期满后,对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深受当地干部群众拥护的,优先提拔重用。二是建立奖励制度。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使第一书记工作有目标、有动力、有方向。三是实行工作实绩申报制,月督导,季讲评,乡(镇)党委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并在村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接受全体党员评议。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单独由组织部在乡镇党委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复评,提出考核等次和表彰对象名单,报市委审定。市委每年要评选表彰一批优秀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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