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基础工程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 (一) 土方开挖 1、 工艺流程:
放线(基坑支护)→ 挖土、挖基坑周边地面截(排)水沟→修边坡→维护坡面→挖墙坑底面至设计标高并验槽→挖基底周边排水沟、基底找平。
2、 监理工作程序(见附表:土方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二) 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 1、 保证项目
(1) 柱基、基坑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验槽记录。
(2) 填方的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基底处理记录。
(3) 填方的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野外鉴别或取样试验。
(4) 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
(5) 土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见附表。
附表:土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 监理控制要点
1、 审查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工艺的合理性、技术可行性,
特别注意审查安全措施是否可行和有效。
2、 审查投入的各项资源计划(机械、人力、材料等)是否满足
施工进度要求。
3、 审查各种测量仪器或机械设备的鉴定准用证或设备性能表。 4、 复查基坑边线,轴线尺寸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5、 审查施工单位投入的施工及管理人员的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要
求,特别注意审查特殊岗位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6、 在旁站、巡查过程中,检查安全、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患措施。
7、 在施工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填报基坑(槽)验底记录,经
复查后,办理签证手续。
8、 对地下土层和障碍物进行确认和签证,如对地基承载力有要
求的土层,应作土层类别鉴定,在满足承载力要求下,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 办理基线复核的鉴定。 (四) 土方开挖注意事项:
1、 依据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地下管线构筑物竣工图、基础设计
图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图以及《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对深基坑尤其要特别认真审查,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2)。
2、 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和规
划红线,审查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开口线,务求准确。并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A4)。
3、 深基坑开挖前须由专业队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道
路路面、民房建筑等)进行监测。定期进行位移、沉降观测,并将成果上报监理单位。
4、 深基坑开挖前还必须对支护结构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
后方允许开挖。
5、 检查土方开挖机械性能是否适用于本工程、机手是否持证上
岗。
6、 采用爆破工艺开挖的,应督促施工方和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
申报,并审查爆破方案是否合理,填写A4表。
7、 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 (1) 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基坑边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高度是否合乎要求; (3) 土壁、坑底渗水现象;
(4) 地表水、雨水冲刷斜坡情况,边坡周围排水沟工作是否正常; (5) 周边地面有无裂缝; (6) 有无局部塌方;
(7) 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 (8) 施工安全(如下层掏洞开挖、挖土机下作业等);
(9) 基坑开挖周围应设置护栏或明显标志、防止人车跌入基坑内,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10) 做好挖方工程计量工作,记录土类与分界情况(标高、范围)。 8、 基坑内建筑物及基坑的保护
(1) 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业人员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
(2) 暴露时间可能较长的深基坑,应由设计单位评估地基岩(土)层的风化速度,塌坑的可能性或基底会隆起,以及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喷浆,铺设保护层等)。
9、 验槽
当基坑(槽)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验槽后,确认合格,有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并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A4)。验槽内容如下:
(1) 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质量标准见附表;
(2) 基坑壁土层分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符、有无地下水出露、是否要增设排水措施;
(3) 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筏形基础而言);
(4) 地基处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检验; (5) 桩头处理;
(6) 基坑、底部地下出水露情况如何?排水设施工作是否正常? (五) 土方回填监理要点
1、 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进场的土料土质以及压实施工机械筛子等设备是否完好。
2、 复核填土工程的轴线边线。(与施工方共同进行)。 3、 审核填土施工方案。
4、 随时检查压实机械的运作,以保证设计要求的压实功能;检查铺土厚度,土粒过筛情况。
5、 清除填方基底内的杂物(树根、草皮等)和耕植土、松散土,应先将基底压实。
6、 对填方基底的隐藏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必要时进行拍照存查),作好记录。
7、 基层回填土应分层、平衡上升,防止产生侧压力。夯实机械不及的死角要用人工夯实。
8、 按相应规范、规程或设计图纸要求,抽检填土质量(如含水量、密实度指标)。
9、 会同业主、施工单位等各方验收填土的面积、标高、坡度并签名确认,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A4)。 (六) 土方运输
检查作业时间,进场的运输机械、人员,是否有准运证,如果夜间运土,是否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等。
(七)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规定
1、 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
2、 人工开挖时应由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偷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
3、 深基坑开挖时,应随时注意土坡变动情况,如发现大面积裂缝现象,必须停止施工,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 深基坑或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土块或物体落下砸伤头部,地下渗水,应引入集水井排出;
5、 开挖土方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或事先未预见的电缆、管道,应及时停止施工,报告有关部门,严禁敲打或玩弄;
6、 人工吊运泥土,应检查工具、绳索、吊钩是牢固,起吊时,吊钩下不准有人;
7、 水下作业时,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
8、 修坡时,按要求进行,人员不能过于集中,如土质较差时,应有专业人看管;
9、 每一道工序完成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八) 土方监理流程
一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基础工程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 (一) 土方开挖 1、 工艺流程:
放线(基坑支护)→ 挖土、挖基坑周边地面截(排)水沟→修边坡→维护坡面→挖墙坑底面至设计标高并验槽→挖基底周边排水沟、基底找平。
2、 监理工作程序(见附表:土方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二) 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 1、 保证项目
(1) 柱基、基坑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验槽记录。
(2) 填方的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基底处理记录。
(3) 填方的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野外鉴别或取样试验。
(4) 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
(5) 土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见附表。
附表:土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 监理控制要点
1、 审查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工艺的合理性、技术可行性,
特别注意审查安全措施是否可行和有效。
2、 审查投入的各项资源计划(机械、人力、材料等)是否满足
施工进度要求。
3、 审查各种测量仪器或机械设备的鉴定准用证或设备性能表。 4、 复查基坑边线,轴线尺寸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5、 审查施工单位投入的施工及管理人员的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要
求,特别注意审查特殊岗位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6、 在旁站、巡查过程中,检查安全、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患措施。
7、 在施工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填报基坑(槽)验底记录,经
复查后,办理签证手续。
8、 对地下土层和障碍物进行确认和签证,如对地基承载力有要
求的土层,应作土层类别鉴定,在满足承载力要求下,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 办理基线复核的鉴定。 (四) 土方开挖注意事项:
1、 依据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地下管线构筑物竣工图、基础设计
图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图以及《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对深基坑尤其要特别认真审查,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2)。
2、 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和规
划红线,审查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开口线,务求准确。并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A4)。
3、 深基坑开挖前须由专业队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道
路路面、民房建筑等)进行监测。定期进行位移、沉降观测,并将成果上报监理单位。
4、 深基坑开挖前还必须对支护结构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
后方允许开挖。
5、 检查土方开挖机械性能是否适用于本工程、机手是否持证上
岗。
6、 采用爆破工艺开挖的,应督促施工方和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
申报,并审查爆破方案是否合理,填写A4表。
7、 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 (1) 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基坑边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高度是否合乎要求; (3) 土壁、坑底渗水现象;
(4) 地表水、雨水冲刷斜坡情况,边坡周围排水沟工作是否正常; (5) 周边地面有无裂缝; (6) 有无局部塌方;
(7) 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 (8) 施工安全(如下层掏洞开挖、挖土机下作业等);
(9) 基坑开挖周围应设置护栏或明显标志、防止人车跌入基坑内,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10) 做好挖方工程计量工作,记录土类与分界情况(标高、范围)。 8、 基坑内建筑物及基坑的保护
(1) 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业人员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
(2) 暴露时间可能较长的深基坑,应由设计单位评估地基岩(土)层的风化速度,塌坑的可能性或基底会隆起,以及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喷浆,铺设保护层等)。
9、 验槽
当基坑(槽)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验槽后,确认合格,有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并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A4)。验槽内容如下:
(1) 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质量标准见附表;
(2) 基坑壁土层分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符、有无地下水出露、是否要增设排水措施;
(3) 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筏形基础而言);
(4) 地基处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检验; (5) 桩头处理;
(6) 基坑、底部地下出水露情况如何?排水设施工作是否正常? (五) 土方回填监理要点
1、 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进场的土料土质以及压实施工机械筛子等设备是否完好。
2、 复核填土工程的轴线边线。(与施工方共同进行)。 3、 审核填土施工方案。
4、 随时检查压实机械的运作,以保证设计要求的压实功能;检查铺土厚度,土粒过筛情况。
5、 清除填方基底内的杂物(树根、草皮等)和耕植土、松散土,应先将基底压实。
6、 对填方基底的隐藏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必要时进行拍照存查),作好记录。
7、 基层回填土应分层、平衡上升,防止产生侧压力。夯实机械不及的死角要用人工夯实。
8、 按相应规范、规程或设计图纸要求,抽检填土质量(如含水量、密实度指标)。
9、 会同业主、施工单位等各方验收填土的面积、标高、坡度并签名确认,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A4)。 (六) 土方运输
检查作业时间,进场的运输机械、人员,是否有准运证,如果夜间运土,是否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等。
(七)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规定
1、 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
2、 人工开挖时应由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偷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
3、 深基坑开挖时,应随时注意土坡变动情况,如发现大面积裂缝现象,必须停止施工,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 深基坑或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土块或物体落下砸伤头部,地下渗水,应引入集水井排出;
5、 开挖土方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或事先未预见的电缆、管道,应及时停止施工,报告有关部门,严禁敲打或玩弄;
6、 人工吊运泥土,应检查工具、绳索、吊钩是牢固,起吊时,吊钩下不准有人;
7、 水下作业时,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
8、 修坡时,按要求进行,人员不能过于集中,如土质较差时,应有专业人看管;
9、 每一道工序完成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八) 土方监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