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围
对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处理进行规范管理,防治水污染。
2 职责
2.1污水处理站负责废水的净化处理;
2.2品管部负责污水排放口各项指标的检测。
3 生产废水排放管理
3.1公司的生活污水、车间的生产废水管道必须严格与雨水管道分开,禁止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3.2公司的生活污水、车间的生产废水必须经专用管道排放到污水处理站中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污水池须能防止废水渗漏,不得让污水池的废水满溢到雨水沟或随处乱排。
3.3 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进一步脱水干燥运往指定地点填埋或加入煤中燃烧。
3.4废水经处理后,必须经由环保局确认的排放口进行排放。
3.5生产、维修产生的废油、废化学物品等危险废弃液体不得倒入下水道,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由指定的专门单位回收或用于消防演练焚烧。
3.6雨水沟的雨水必须经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排放。
3.7如在公司用工作餐,剩菜剩饭不得倒入下水道,必须用专门容器回收。
4 设施运行情况及监测管理
4.1沉淀池污垢等由污水处理人员及时清理,污泥定期干燥后送往锅炉房焚烧。
4.2压滤机、水泵等水处理设施必须定期保养,保证其运行正常。
4.3各污水管道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必要时组织人力进行疏通。
4.4化验室人员每天对原水、污水总排进行监测。监测方法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等国家标准进行。监测项目包含pH、CODcr 、SS、磷酸盐、植物油,每天一次,污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及时调整加药量等参数,严格防止超标排放。排放指标如有接近警戒限值,必须马上采取措施,一旦超出警戒限值必须停止排放,避免造成污染事故。
4.5每年环境监测部门不定期对公司总排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出现超标,必须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检测,以证明整改的有效性。
5 指标控制要求:
废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Ⅰ级标准。
6 相关记录
水质日报 FOGI-PG-10-B03
1目的和范围
对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处理进行规范管理,防治水污染。
2 职责
2.1污水处理站负责废水的净化处理;
2.2品管部负责污水排放口各项指标的检测。
3 生产废水排放管理
3.1公司的生活污水、车间的生产废水管道必须严格与雨水管道分开,禁止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3.2公司的生活污水、车间的生产废水必须经专用管道排放到污水处理站中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污水池须能防止废水渗漏,不得让污水池的废水满溢到雨水沟或随处乱排。
3.3 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进一步脱水干燥运往指定地点填埋或加入煤中燃烧。
3.4废水经处理后,必须经由环保局确认的排放口进行排放。
3.5生产、维修产生的废油、废化学物品等危险废弃液体不得倒入下水道,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由指定的专门单位回收或用于消防演练焚烧。
3.6雨水沟的雨水必须经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排放。
3.7如在公司用工作餐,剩菜剩饭不得倒入下水道,必须用专门容器回收。
4 设施运行情况及监测管理
4.1沉淀池污垢等由污水处理人员及时清理,污泥定期干燥后送往锅炉房焚烧。
4.2压滤机、水泵等水处理设施必须定期保养,保证其运行正常。
4.3各污水管道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必要时组织人力进行疏通。
4.4化验室人员每天对原水、污水总排进行监测。监测方法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等国家标准进行。监测项目包含pH、CODcr 、SS、磷酸盐、植物油,每天一次,污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及时调整加药量等参数,严格防止超标排放。排放指标如有接近警戒限值,必须马上采取措施,一旦超出警戒限值必须停止排放,避免造成污染事故。
4.5每年环境监测部门不定期对公司总排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出现超标,必须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检测,以证明整改的有效性。
5 指标控制要求:
废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Ⅰ级标准。
6 相关记录
水质日报 FOGI-PG-10-B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