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部 明 电
签批
景书杰
二、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本考核办法,深刻认识师德考核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师德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做好师德考核工作。
三、本学年师德考核工作结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教师职业道德档案,将每位教师各项师德评价数据、意见建议等信息和学校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登记,存入学校师德档案。
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填写《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1),写出《2011年师德考核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报教体局师训科存档。(纸质一份,另报电子文档[email protected])
附件: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建立师德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在职任课教师(校级领导干部考核按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执行),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师德考核,由学校结合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另行制定考核细则。
二、考核依据 (一)《教师法》。
(二)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豫政办【2009】132号)。
三、考核内容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
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
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
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
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
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
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设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45%以内。
(一)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爱戴和好评。师德考核总分不低于90分。
(二)良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师德考核总分不低于70分。
(三)合格:能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核总分在60—69分。或有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但情节较轻并能够及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且师德考核总分不低于60分者。
(四)不合格:不能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节较严重,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后果和影响者;或者师德考核总分低于60分者。
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年度师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1、侮辱学生、体罚学生或驱赶差生,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影响的;
2、引导、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者推销物品资料、违规收费的;
4、在招生中进行生钱交易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
6、向学生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言论的;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在申报职称(荣誉)时造假,或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8、凡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无教案上课,随意调课、旷课的; 9、纪律性不强,旷课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1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10、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师德规范行为, 或涉足社会丑恶现象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被政府机关处理的。
五、考核方式
考核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师德管理机构,以无记名评价方式进行,(考核评价表见附件)。
(一)学生评价。中小学校满分40分(高中、中专50分);幼儿园不进行该项评价。小学学生评价与家长评价一起进行。以班为单位,学校组织学生对照上述考核内容和标准,对相关教师进行无记名评价。
(二)家长评价。中小学满分20分(高中、中专10分);幼儿园40分。小学家长评价与学生评价一起进行。以家长会等形式,由学校组织家长对照上述考核内容和标准分别对相关教师进行无记名评价。
(三)教师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满分30分。此项考核可在一定范围内(如同一年级、同一学科等)进行。在教师个人对一学年工作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学校组织有关教师对照上述考核标准对被评教师进行无记名评价。
(四)学校师德管理机构评价。中小学满分10分,幼儿园30分。此项考核由学校师德管理部门依据学校师德日常管理和考评情况进行。
(五)综合考核。学校在完成上述(一)--(四)项工作基础上,分别计算出被考核教师的学生评价(幼儿园除外)、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和学校师德管理机构评价的平均分,并将四项(幼儿园三项)相加得出该教师的师德考核总分,将各项评价表中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汇总。学校以师德考核总分为基本依据,经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每位教师本学年度的师德考核结果。学校师德考核组应向每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
六、建立师德档案
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教师职业道德档案,将每位教师各项师德评价数据、意见建议等信息和学校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登记,存入学校师德档案。各中心学校、局直学校要汇总本校师德考核情况,填写《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1),报教育体育局师训科存档。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一)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是教师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评优表优的必备条件;是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工资核定的重要依据。
(二)师德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参加各个层次评优表先。
(三)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参加各个层次的评先表优,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与教师本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改正。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的,学校要给予缓聘、待岗等处理。
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情节严重者,依照《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八、考核组织及要求 (一)考核组织
教体局负责制定全市师德考核办法,对全市师德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进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或书记)任组长,下设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在广泛听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校师德考核实施方案,抽调专门人员开展考核工作。师德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应安排在学年度第二学期末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6月20日前各项考核工作全部完成并上报考核结果)。
(二)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考核工作,客观公正、严谨规范地组织进行。
1、考核前学习。在平时加强全体教师师德学习、教育和管理的基础上,每学年在开展师德考核前要认真组织全体参评对象学习师德考核的有关要求,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等相关法律和文件,将师德学习、教育和师德优秀事迹的宣传与师德考核有机结合。
2、设置“师德评价表回收箱”。学校要统一制作“师德评价表回收箱”,统一放置在考核现场醒目的位置,由学生、家长等持表人直接投入票箱,不允许其他人代收评价表。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机读卡等信息化形式采集信息,但要确保所采集信息的安
全和准确。
3、师德考核现场座位单人单桌,保证填表人能够真实表达意愿。
4、要教育教师正确看待评价意见和考核结果;考核后每个教师都要认真总结和反思。
5、考核结束后,各中心学校、局直学校汇总全校考核情况,填写《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1),于每年6月20日前报教体局师训科存档。
九、有效期限
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本办法由登封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1.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登记表
2.《登封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学生评价表》(样表一) 《小学生评教师问卷调查表》
《登封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家长评价表》(样表二) 《登封市中小学师德考核教师评价表》(样表三) 《登封市中小学师德管理机构评价表》(样表四)。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登记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登封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学生评价表(样表一)
备注:1、本表初中使用,评价分数应在40-12之间,否则无效;2、“学科”按照实际开设的填写;3、高中、中专学生评价表按照50分分值参照此表格式设计;4、小学段学生评价表按照40分分值参照此表格式设计,评价分数由学校依据《“小学生评教师”问卷调查表》的结果计算填写。
“小学生评教师”问卷调查表
学校: 被评教师
所教班级、学科: 得分:
同学们:
为了深入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状况,及时反馈教育教学信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师素质,学校决定对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向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请你如实填写,谢谢你的合作。
以下各题只能选一个答案,请在你选中的答案后的括号里打“√”。 1、你认为该教师的责任心强不强?
A责任心强( ) B责任心一般( ) C责任心不强( ) 2、该教师是否关爱学生?
A十分关爱( ) B关爱( ) C不关爱( )
3、该教师有没有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辱骂学生的现象?
A没有( ) B有时有( ) C经常有( )
4、该教师上课有无不良现象,如吸烟、接打手机、迟到、早退、无故不上课等?
A没有( ) B有时有( ) C经常有( )
5、你对该教师布置的作业及作业批改情况满意吗? A满意( ) B一般( ) C不满意( ) 6、你对该教师的课堂教学感兴趣吗?
A很感兴趣( ) B一般( ) C不感兴趣( )
7、该教师有没有向学生家长提出无理要求或托家长办事的现象?
A没有( ) B有时有( ) C经常( )
8、该教师有没有引导、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现象? A没有( ) B有时有( ) C较多( ) 9、当你犯错误或有过失时,老师对你的教育态度是? A耐心教育( ) B漠不关心( ) C打骂或讽刺、挖苦、歧视等( ) 10、你对你的老师满意吗?
A很满意( ) B一般( ) C不满意( )
注:此表仅供小学段综合考评使用(学校依据问卷调查结果对考评教师得出相应分值填写(样表一)的评价分数)。
备注:1、 本表初中使用,评价分数应在20-6分之间,否则无效;2、“学科”按照实际开设的填写;3、高中、中专、小学、幼儿园按照相应分值(高中、中专10分;小学20分;幼儿园40分)参照此表格式设计。
学 校: 班 级: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初中使用,评价分数应在30-9之间,否则无效;2、“学科”按照实际开设的填写;3、高中、中专、小学、幼儿园教师评价表按照相应分值(高中、中专、小学、幼儿园均为30分)参照此表格式设计。
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考核学校 师德管理机构评价表(样表四)
学 校: 班 级: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初中使用,评价分数应在10-4分之间 ,否则无效;
2、“学科”按照实际开设的填写;
3、高中、中专、小学、幼儿园按照相应分值(高中、中专、小学10分,幼儿园30分)参照此表格式设计。
内 部 明 电
签批
景书杰
二、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本考核办法,深刻认识师德考核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师德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做好师德考核工作。
三、本学年师德考核工作结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教师职业道德档案,将每位教师各项师德评价数据、意见建议等信息和学校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登记,存入学校师德档案。
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填写《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1),写出《2011年师德考核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报教体局师训科存档。(纸质一份,另报电子文档[email protected])
附件: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建立师德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在职任课教师(校级领导干部考核按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执行),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师德考核,由学校结合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另行制定考核细则。
二、考核依据 (一)《教师法》。
(二)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豫政办【2009】132号)。
三、考核内容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
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
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
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
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
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
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设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45%以内。
(一)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爱戴和好评。师德考核总分不低于90分。
(二)良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师德考核总分不低于70分。
(三)合格:能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核总分在60—69分。或有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但情节较轻并能够及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且师德考核总分不低于60分者。
(四)不合格:不能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节较严重,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后果和影响者;或者师德考核总分低于60分者。
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年度师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1、侮辱学生、体罚学生或驱赶差生,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影响的;
2、引导、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者推销物品资料、违规收费的;
4、在招生中进行生钱交易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
6、向学生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言论的;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在申报职称(荣誉)时造假,或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8、凡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无教案上课,随意调课、旷课的; 9、纪律性不强,旷课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1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10、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师德规范行为, 或涉足社会丑恶现象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被政府机关处理的。
五、考核方式
考核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师德管理机构,以无记名评价方式进行,(考核评价表见附件)。
(一)学生评价。中小学校满分40分(高中、中专50分);幼儿园不进行该项评价。小学学生评价与家长评价一起进行。以班为单位,学校组织学生对照上述考核内容和标准,对相关教师进行无记名评价。
(二)家长评价。中小学满分20分(高中、中专10分);幼儿园40分。小学家长评价与学生评价一起进行。以家长会等形式,由学校组织家长对照上述考核内容和标准分别对相关教师进行无记名评价。
(三)教师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满分30分。此项考核可在一定范围内(如同一年级、同一学科等)进行。在教师个人对一学年工作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学校组织有关教师对照上述考核标准对被评教师进行无记名评价。
(四)学校师德管理机构评价。中小学满分10分,幼儿园30分。此项考核由学校师德管理部门依据学校师德日常管理和考评情况进行。
(五)综合考核。学校在完成上述(一)--(四)项工作基础上,分别计算出被考核教师的学生评价(幼儿园除外)、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和学校师德管理机构评价的平均分,并将四项(幼儿园三项)相加得出该教师的师德考核总分,将各项评价表中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汇总。学校以师德考核总分为基本依据,经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每位教师本学年度的师德考核结果。学校师德考核组应向每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
六、建立师德档案
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教师职业道德档案,将每位教师各项师德评价数据、意见建议等信息和学校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登记,存入学校师德档案。各中心学校、局直学校要汇总本校师德考核情况,填写《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1),报教育体育局师训科存档。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一)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是教师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评优表优的必备条件;是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工资核定的重要依据。
(二)师德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参加各个层次评优表先。
(三)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参加各个层次的评先表优,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与教师本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改正。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的,学校要给予缓聘、待岗等处理。
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情节严重者,依照《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八、考核组织及要求 (一)考核组织
教体局负责制定全市师德考核办法,对全市师德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进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或书记)任组长,下设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在广泛听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校师德考核实施方案,抽调专门人员开展考核工作。师德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应安排在学年度第二学期末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6月20日前各项考核工作全部完成并上报考核结果)。
(二)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考核工作,客观公正、严谨规范地组织进行。
1、考核前学习。在平时加强全体教师师德学习、教育和管理的基础上,每学年在开展师德考核前要认真组织全体参评对象学习师德考核的有关要求,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等相关法律和文件,将师德学习、教育和师德优秀事迹的宣传与师德考核有机结合。
2、设置“师德评价表回收箱”。学校要统一制作“师德评价表回收箱”,统一放置在考核现场醒目的位置,由学生、家长等持表人直接投入票箱,不允许其他人代收评价表。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机读卡等信息化形式采集信息,但要确保所采集信息的安
全和准确。
3、师德考核现场座位单人单桌,保证填表人能够真实表达意愿。
4、要教育教师正确看待评价意见和考核结果;考核后每个教师都要认真总结和反思。
5、考核结束后,各中心学校、局直学校汇总全校考核情况,填写《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1),于每年6月20日前报教体局师训科存档。
九、有效期限
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本办法由登封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1.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登记表
2.《登封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学生评价表》(样表一) 《小学生评教师问卷调查表》
《登封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家长评价表》(样表二) 《登封市中小学师德考核教师评价表》(样表三) 《登封市中小学师德管理机构评价表》(样表四)。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登记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登封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学生评价表(样表一)
备注:1、本表初中使用,评价分数应在40-12之间,否则无效;2、“学科”按照实际开设的填写;3、高中、中专学生评价表按照50分分值参照此表格式设计;4、小学段学生评价表按照40分分值参照此表格式设计,评价分数由学校依据《“小学生评教师”问卷调查表》的结果计算填写。
“小学生评教师”问卷调查表
学校: 被评教师
所教班级、学科: 得分:
同学们:
为了深入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状况,及时反馈教育教学信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师素质,学校决定对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向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请你如实填写,谢谢你的合作。
以下各题只能选一个答案,请在你选中的答案后的括号里打“√”。 1、你认为该教师的责任心强不强?
A责任心强( ) B责任心一般( ) C责任心不强( ) 2、该教师是否关爱学生?
A十分关爱( ) B关爱( ) C不关爱( )
3、该教师有没有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辱骂学生的现象?
A没有( ) B有时有( ) C经常有( )
4、该教师上课有无不良现象,如吸烟、接打手机、迟到、早退、无故不上课等?
A没有( ) B有时有( ) C经常有( )
5、你对该教师布置的作业及作业批改情况满意吗? A满意( ) B一般( ) C不满意( ) 6、你对该教师的课堂教学感兴趣吗?
A很感兴趣( ) B一般( ) C不感兴趣( )
7、该教师有没有向学生家长提出无理要求或托家长办事的现象?
A没有( ) B有时有( ) C经常( )
8、该教师有没有引导、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现象? A没有( ) B有时有( ) C较多( ) 9、当你犯错误或有过失时,老师对你的教育态度是? A耐心教育( ) B漠不关心( ) C打骂或讽刺、挖苦、歧视等( ) 10、你对你的老师满意吗?
A很满意( ) B一般( ) C不满意( )
注:此表仅供小学段综合考评使用(学校依据问卷调查结果对考评教师得出相应分值填写(样表一)的评价分数)。
备注:1、 本表初中使用,评价分数应在20-6分之间,否则无效;2、“学科”按照实际开设的填写;3、高中、中专、小学、幼儿园按照相应分值(高中、中专10分;小学20分;幼儿园40分)参照此表格式设计。
学 校: 班 级: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初中使用,评价分数应在30-9之间,否则无效;2、“学科”按照实际开设的填写;3、高中、中专、小学、幼儿园教师评价表按照相应分值(高中、中专、小学、幼儿园均为30分)参照此表格式设计。
登封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考核学校 师德管理机构评价表(样表四)
学 校: 班 级: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初中使用,评价分数应在10-4分之间 ,否则无效;
2、“学科”按照实际开设的填写;
3、高中、中专、小学、幼儿园按照相应分值(高中、中专、小学10分,幼儿园30分)参照此表格式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