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八项制度汇编
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第一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安全部、环保部与生产部共同制定。
第三条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内容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措施和贮存、利用、处臵措施,管理措施以及年度转移计划,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格式见附件1。
第四条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期限一般为1年。
第五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市环境保护局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还应同时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电子文本。
第七条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至少应当保存5年以上。
第八条 当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安环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原备案量20%以上的;新建、或者改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臵设施的;因工艺改进、产品调整或搬迁而停止产生危险废物的。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条 企业对产生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的统一。
第二条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的原则。
第三条 厂长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第四条 安环科负责企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企业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 长:邓钰
副组长:李宗峰
组员:各车间第一责任人、各车间专职环保管理员。
第五条 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和市环保局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 对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臵设施﹑场所须进行统一规划和环境监督管理,产生危险废物必须统一送入集中设施,场所进行贮存。
第七条 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处臵活动进行现场检查﹑索取资料。
第八条 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臵危险废物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泄漏事故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危害,并及时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九条 严禁向危险废物处臵场所以外的区域倾倒或排放。
第十条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并设臵识别危
险废物的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 对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须按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包装,包装的容器及贮存的场所须有标示废物形态性质的标志。
第十二条 危险废物处臵场所必须严格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行,防止出现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对停止使用的危险废物贮存﹑使用﹑处臵﹑设施及场所,须经环保检测部门检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方可停止使用,并在停止使用或关闭一个月内向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损坏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臵场所及设施。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危险废物的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二条 本制度编制的依据及目的
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等活动。
第四条 管理原则及责任
我厂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五条 危险废物处臵程序
凡是进入我厂拉运危险废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转移联单制度进行备案,备案后出示有效合法证件及资质由供销科陪同到安环科确认、签字、备案后方可进行销售活动。供销科必须与处臵方签订有效合法合同,建立合同台账,并及时到安环科备案存档。
第六条 车间要积极推广清洁生产,优化工艺,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危
险废物的生产设施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建立健全巡视制度,防治污染事故发生。
第七条 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责任,各成员要履行职责,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安环科必须按照规定向市环境保护局申报登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资料。
第九条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供销科具体负责、安环科具监督落实。
第十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禁止私自向环境倾倒、处臵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臵。 第十二条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三条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臵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四条 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转移联单的贮存时间为5年;台账贮存时间为10年。
第十五条 危险废物应当按照规定处臵,不按照规定处臵的,应当进行限期改正;限期结束后仍然不按照规定处臵,由安环科按照企业规定负责处罚。
第十六条 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第二条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
第三条 贮存设施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贮存设施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
第四条 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应设臵泄漏液体收集装臵。
第五条 贮存设施(贮存间)应加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接触、进出贮存设施(贮存间)。
第六条 车间应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巡检制度,要求每班不低于两次巡检,异常现象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安环科。
第七条 设施负责人为车间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安环科每月不低于两次检查,检查问题在生产例会上通报考核。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又称之为废物流向报告单制度,是指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时,其转移者、运输者和接受者,不论各环节涉及者数量多寡,均应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格式、条件和要求,对所交接、运输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报告单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实施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废物流向,掌握危险废物的动态变化,监督转移活动,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
第一条 编制依据:本流程说明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6月22日令)编制。
第二条 危险废物的处臵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第三条 危险废物在转移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后附计划表格式)。一年内需要多次转移同种危险废物的应当于每年11月31日前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报次年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每次按计划转移危险废物时不再审批。
第四条 流程说明
①产生单位将废物交付运输者启运时产生单位事先按要求,在第一联上完成
第一部分产生单位栏目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联单连同废物交付运输者;运输者核实联单内容(主要核实该批次拟转移废物种类、特性、数量是否与联单所载定内容一致)无误后,在第一联上填写联单第二部分运输企业栏之后,将第一联的副联与第二联的正联交还给产生单位;产生单位将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保存期限为5年),第二联的正联在废物启运起2个工作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②运输者运输废物时
运输者将联单其余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等各联随废物一起转移运行。
③运输者将废物运抵目的地,交付接受单位时运输者将所承运废物连同联单一起交付接受单位;
接受单位须按照联单内容对所接受废物核实验收无误,在第一联上填写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栏并加盖公章后,将第四联自留存档;
接受单位将正确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联单的第三联交还给运输单位存档; 接受单位将第五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二日内寄送接受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接受单位将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十日之内寄送废物产生单位;
产生单位收到接受单位返还的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之后,第一联正联自留存档,将第二联副联自收到之日起二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注:上述联单各联留档保存期限均为5年,以贮存为目的的危险废物转移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二、流程示意图
产生单位填写盖章所有联单(第一部分) 第一联副联单 产生单位自留
产生单位把此
联单寄往当地
市环保局
自留第四联单
第三联单 第五联单 第一联正联单、第二联副联单
交给运输单位保留 寄往当地市环保局 寄给产生单位
第一联正联单
第二联副联单
产生单位自留保存 寄往当地市环保局
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文件
HX/HB001-2013
关于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及时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尽可能的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特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其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邓钰
副组长:李宗峰
组 员:邓永刚 李晓 张汉武
耿玉波 程兴财 李素青
组织机构图见 附件1
境保护领导小组及成员的职责和任务见 附件2
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
2011年3月
附件1
组织机构图如下:
附件2
境保护领导小组及成员的职责
2.1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
(2)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3)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4)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2.2组长职责:
(1)负责指导全厂范围内的环境管理工作,对重大环境问题进行决策。
(2)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召开环境工作会议。
(3)分析全厂环境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4)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工作,促进环境目标的实现。
2.3副组长职责:
(1)负责指导全厂环境管理工作,对全厂环境工作进行策划。
(2)负责环保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协调处理好与地方环保部门的公共关系,组织每月的环保检查。
(3)及时分析全厂环境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保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工作,促进环境目标的实现。
2.4成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以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做好环保管理工作;
2、督促本班组做好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3、参加制定、修改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4、参加厂组织的环保检查及相关工作,并做好本班组环保工作的整改落实和反
馈工作;
5、协助部门领导编制年度、月度环保工作计划,并督促跟踪贯彻实施;
6、督促和检查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发现存在的不环保因素,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环保情况,发现违章作业者及时纠正和制止,遇到重大险情,要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8、认真做好班组内事故的管理,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分析会,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督促按时实施;
10、积极主动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单位全员环保意识,实现环保生产;
11、加强自身的环保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技能。
12、无故不参加环保检查、培训、会议的,将根据奖惩规定给予相应考核。部门负责人未传达会议及工作决定的考核部门负责人,性质严重或造成不好影响的将考核部门的环保绩效。
13、班组的环保工作开展较差、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或工作开展及时并完成效果较好的将根据奖惩规定给予兼职安全员处罚或奖励。
危险废物标识制度
危险废物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性、传染性、生态毒性、急性毒性和浸出毒性等方面的危险特性,并且不具备环境常识的人无法识别危险废物,只能通过危废识别标志分辨出危险废物,国家为了更有利于严格管制危险废物,使人们远离危险废物,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危及人类的生存环境,才设臵了统一的危废识别标志。
本公司产生的危废,主要是蒸精馏釜殘,有一定的腐蚀性和可燃性,所有要严格管理本公司的危险废物,故制定本制度,要求凡在有关规定范围之列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设施、场所等,都必须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定,依要求使用、悬挂、粘贴、设臵与废物性质和类别相应的识别标志,在每个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全部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且在收集、贮存、运输、处臵的工具、设备、设施、场地等,如收集危险废物的工具、器物,运输工具,堆放、转运或暂贮场所,危险废物接收或处理、处臵设施、场所等,也必须设臵危险废物的警告标志和标签。
望各部门严格遵守本标识制度。
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
2015-6-22
为了便于国家有关部门对本公司的工作起到监督监护作用,本公司必须按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于每年年底把下一年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报邹平县环保局备案。
2、每年初必须向邹平县环保局申报本公司上一年度危险废物产生、流向、贮存、处臵等有关信息;每个季度前15日前申报上一季度危险废物有关信息。
3、产生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
4、建立好每日的危废产生台账记录,并保存5年以上,以备有据可查。
5、做到申报数量全,不谎报、瞒报。
6、当申报的事项有重大变化时,及时的申报。
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
为了便于管理危险废物,我公司特制定本源头分类制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与贮存;对不同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的标识要明确;危险废物要按种类分别存放; 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隔离墙),具体的分类标准如下:
1、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开;
2、工业废物与办公、生活废物分开;
3、固态、液态、泥态、臵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分开;
4、可利用的与不可利用的废物分开;
5、有热值的与没有热值的废物分开;
6、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分开;
7、利用和处臵方法不同的分开。
因为本公司没有处臵危险废物的能力,需要委托给其他单位处臵,所以,存在收集、储存、转移危险废物的活动。
为了清楚的知道危废的处臵措施,确保没有造成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臵危险废物合同。并在委托前,对拟接受委托的处臵者的处臵资格、能力和处臵设备等进行调查、核实,查明拟接受委托的处臵者的处臵设施是否具备处臵拟交与其处臵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的条件,其处臵水平和可能达到的环境、安全标准,其能够接受的种类、数量及区域范围,其实际操作和管理水平,其是否拥有法定的经营许可证等。
2、做好接收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且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说明拟交与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数量,交付方式、交付核查、处臵要求与标准、处臵核查的事项。
3、要求处臵者报告处臵情况并应主动查询、核实处臵情况,保证委托协议得到实施,保证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安全和无害环境的处臵。
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的危险废物不会造成环境危害,便于环保部门的监督监管,特制定本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邹平县环保部门备案,且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落实本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制定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专门的有防意外事故措施的应急预案。
2、按要求向邹平县环保局备案,并保存好此备案的证明。
3、每年制定演练计划、演练方案,并保存好演练记录和演练的影像资料,以备检查。
危险废物八项制度汇编
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第一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安全部、环保部与生产部共同制定。
第三条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内容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措施和贮存、利用、处臵措施,管理措施以及年度转移计划,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格式见附件1。
第四条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期限一般为1年。
第五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市环境保护局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还应同时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电子文本。
第七条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至少应当保存5年以上。
第八条 当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安环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原备案量20%以上的;新建、或者改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臵设施的;因工艺改进、产品调整或搬迁而停止产生危险废物的。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条 企业对产生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的统一。
第二条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的原则。
第三条 厂长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第四条 安环科负责企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企业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 长:邓钰
副组长:李宗峰
组员:各车间第一责任人、各车间专职环保管理员。
第五条 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和市环保局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 对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臵设施﹑场所须进行统一规划和环境监督管理,产生危险废物必须统一送入集中设施,场所进行贮存。
第七条 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处臵活动进行现场检查﹑索取资料。
第八条 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臵危险废物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泄漏事故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危害,并及时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九条 严禁向危险废物处臵场所以外的区域倾倒或排放。
第十条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并设臵识别危
险废物的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 对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须按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包装,包装的容器及贮存的场所须有标示废物形态性质的标志。
第十二条 危险废物处臵场所必须严格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行,防止出现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对停止使用的危险废物贮存﹑使用﹑处臵﹑设施及场所,须经环保检测部门检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方可停止使用,并在停止使用或关闭一个月内向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损坏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臵场所及设施。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危险废物的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二条 本制度编制的依据及目的
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等活动。
第四条 管理原则及责任
我厂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五条 危险废物处臵程序
凡是进入我厂拉运危险废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转移联单制度进行备案,备案后出示有效合法证件及资质由供销科陪同到安环科确认、签字、备案后方可进行销售活动。供销科必须与处臵方签订有效合法合同,建立合同台账,并及时到安环科备案存档。
第六条 车间要积极推广清洁生产,优化工艺,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危
险废物的生产设施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建立健全巡视制度,防治污染事故发生。
第七条 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责任,各成员要履行职责,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安环科必须按照规定向市环境保护局申报登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资料。
第九条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供销科具体负责、安环科具监督落实。
第十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禁止私自向环境倾倒、处臵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臵。 第十二条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三条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臵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四条 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转移联单的贮存时间为5年;台账贮存时间为10年。
第十五条 危险废物应当按照规定处臵,不按照规定处臵的,应当进行限期改正;限期结束后仍然不按照规定处臵,由安环科按照企业规定负责处罚。
第十六条 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第二条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
第三条 贮存设施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贮存设施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
第四条 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应设臵泄漏液体收集装臵。
第五条 贮存设施(贮存间)应加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接触、进出贮存设施(贮存间)。
第六条 车间应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巡检制度,要求每班不低于两次巡检,异常现象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安环科。
第七条 设施负责人为车间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安环科每月不低于两次检查,检查问题在生产例会上通报考核。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又称之为废物流向报告单制度,是指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时,其转移者、运输者和接受者,不论各环节涉及者数量多寡,均应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格式、条件和要求,对所交接、运输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报告单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实施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废物流向,掌握危险废物的动态变化,监督转移活动,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
第一条 编制依据:本流程说明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6月22日令)编制。
第二条 危险废物的处臵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第三条 危险废物在转移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后附计划表格式)。一年内需要多次转移同种危险废物的应当于每年11月31日前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报次年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每次按计划转移危险废物时不再审批。
第四条 流程说明
①产生单位将废物交付运输者启运时产生单位事先按要求,在第一联上完成
第一部分产生单位栏目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联单连同废物交付运输者;运输者核实联单内容(主要核实该批次拟转移废物种类、特性、数量是否与联单所载定内容一致)无误后,在第一联上填写联单第二部分运输企业栏之后,将第一联的副联与第二联的正联交还给产生单位;产生单位将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保存期限为5年),第二联的正联在废物启运起2个工作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②运输者运输废物时
运输者将联单其余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等各联随废物一起转移运行。
③运输者将废物运抵目的地,交付接受单位时运输者将所承运废物连同联单一起交付接受单位;
接受单位须按照联单内容对所接受废物核实验收无误,在第一联上填写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栏并加盖公章后,将第四联自留存档;
接受单位将正确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联单的第三联交还给运输单位存档; 接受单位将第五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二日内寄送接受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接受单位将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十日之内寄送废物产生单位;
产生单位收到接受单位返还的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之后,第一联正联自留存档,将第二联副联自收到之日起二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注:上述联单各联留档保存期限均为5年,以贮存为目的的危险废物转移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二、流程示意图
产生单位填写盖章所有联单(第一部分) 第一联副联单 产生单位自留
产生单位把此
联单寄往当地
市环保局
自留第四联单
第三联单 第五联单 第一联正联单、第二联副联单
交给运输单位保留 寄往当地市环保局 寄给产生单位
第一联正联单
第二联副联单
产生单位自留保存 寄往当地市环保局
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文件
HX/HB001-2013
关于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及时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尽可能的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特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其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邓钰
副组长:李宗峰
组 员:邓永刚 李晓 张汉武
耿玉波 程兴财 李素青
组织机构图见 附件1
境保护领导小组及成员的职责和任务见 附件2
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
2011年3月
附件1
组织机构图如下:
附件2
境保护领导小组及成员的职责
2.1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
(2)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3)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4)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2.2组长职责:
(1)负责指导全厂范围内的环境管理工作,对重大环境问题进行决策。
(2)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召开环境工作会议。
(3)分析全厂环境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4)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工作,促进环境目标的实现。
2.3副组长职责:
(1)负责指导全厂环境管理工作,对全厂环境工作进行策划。
(2)负责环保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协调处理好与地方环保部门的公共关系,组织每月的环保检查。
(3)及时分析全厂环境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保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工作,促进环境目标的实现。
2.4成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以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做好环保管理工作;
2、督促本班组做好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3、参加制定、修改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4、参加厂组织的环保检查及相关工作,并做好本班组环保工作的整改落实和反
馈工作;
5、协助部门领导编制年度、月度环保工作计划,并督促跟踪贯彻实施;
6、督促和检查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发现存在的不环保因素,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环保情况,发现违章作业者及时纠正和制止,遇到重大险情,要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8、认真做好班组内事故的管理,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分析会,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督促按时实施;
10、积极主动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单位全员环保意识,实现环保生产;
11、加强自身的环保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技能。
12、无故不参加环保检查、培训、会议的,将根据奖惩规定给予相应考核。部门负责人未传达会议及工作决定的考核部门负责人,性质严重或造成不好影响的将考核部门的环保绩效。
13、班组的环保工作开展较差、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或工作开展及时并完成效果较好的将根据奖惩规定给予兼职安全员处罚或奖励。
危险废物标识制度
危险废物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性、传染性、生态毒性、急性毒性和浸出毒性等方面的危险特性,并且不具备环境常识的人无法识别危险废物,只能通过危废识别标志分辨出危险废物,国家为了更有利于严格管制危险废物,使人们远离危险废物,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危及人类的生存环境,才设臵了统一的危废识别标志。
本公司产生的危废,主要是蒸精馏釜殘,有一定的腐蚀性和可燃性,所有要严格管理本公司的危险废物,故制定本制度,要求凡在有关规定范围之列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设施、场所等,都必须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定,依要求使用、悬挂、粘贴、设臵与废物性质和类别相应的识别标志,在每个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全部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且在收集、贮存、运输、处臵的工具、设备、设施、场地等,如收集危险废物的工具、器物,运输工具,堆放、转运或暂贮场所,危险废物接收或处理、处臵设施、场所等,也必须设臵危险废物的警告标志和标签。
望各部门严格遵守本标识制度。
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
2015-6-22
为了便于国家有关部门对本公司的工作起到监督监护作用,本公司必须按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于每年年底把下一年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报邹平县环保局备案。
2、每年初必须向邹平县环保局申报本公司上一年度危险废物产生、流向、贮存、处臵等有关信息;每个季度前15日前申报上一季度危险废物有关信息。
3、产生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
4、建立好每日的危废产生台账记录,并保存5年以上,以备有据可查。
5、做到申报数量全,不谎报、瞒报。
6、当申报的事项有重大变化时,及时的申报。
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
为了便于管理危险废物,我公司特制定本源头分类制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与贮存;对不同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的标识要明确;危险废物要按种类分别存放; 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隔离墙),具体的分类标准如下:
1、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开;
2、工业废物与办公、生活废物分开;
3、固态、液态、泥态、臵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分开;
4、可利用的与不可利用的废物分开;
5、有热值的与没有热值的废物分开;
6、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分开;
7、利用和处臵方法不同的分开。
因为本公司没有处臵危险废物的能力,需要委托给其他单位处臵,所以,存在收集、储存、转移危险废物的活动。
为了清楚的知道危废的处臵措施,确保没有造成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臵危险废物合同。并在委托前,对拟接受委托的处臵者的处臵资格、能力和处臵设备等进行调查、核实,查明拟接受委托的处臵者的处臵设施是否具备处臵拟交与其处臵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的条件,其处臵水平和可能达到的环境、安全标准,其能够接受的种类、数量及区域范围,其实际操作和管理水平,其是否拥有法定的经营许可证等。
2、做好接收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且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说明拟交与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数量,交付方式、交付核查、处臵要求与标准、处臵核查的事项。
3、要求处臵者报告处臵情况并应主动查询、核实处臵情况,保证委托协议得到实施,保证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安全和无害环境的处臵。
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的危险废物不会造成环境危害,便于环保部门的监督监管,特制定本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邹平县环保部门备案,且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落实本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制定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专门的有防意外事故措施的应急预案。
2、按要求向邹平县环保局备案,并保存好此备案的证明。
3、每年制定演练计划、演练方案,并保存好演练记录和演练的影像资料,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