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电气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第八章 电气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第一节 电气操作的原则

一. 正常情况下的操作原则:

1. 严禁非同期合闸,当开关两侧有可能出现非同期状态的合闸操作,必须经同期步骤后,方可合闸。

2. 严禁带接地线(或未拉开接地闸刀)合闸刀。

3. 严禁将合上(或拉开)时有电弧的闸刀再拉开(或合上)。

4. 严禁带负荷操作闸刀或电源熔丝。操作前必须检查开关在分闸位置,所有自起动装置均应出系或停用。

注:为防止在操作闸刀或电源熔丝的前一瞬间,自启动装臵将开关合闸。

5. 严禁将运行设备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

6. 在回路中未设开关时,允许用闸刀进行下列操作:

(1) 投入或停用压变、主变中心点避雷器。

(2) 调整主变220kV 、110kV 中性接地。

(3) 拉合空母线的电容电流。

(4) 拉合实联开关的旁路电流。

7. 用闸刀进行带负荷切换电源时,必须先将闸刀两侧经开关实联,并将实联开关改非自动,同时应查实联开关确在合闸位置后,才可进行切换操作。

8. 设备热倒母线操作时,必须先将正付母线实联,并将实联开关改非自动,查实联开关确已合闸,方可进行倒母线操作。

9. 低压电汇箱不停电切换电源时,必须先将上一级厂付母线实联,并将实联开关改非自动,查实联开关确已合闸,方可进行电源切换。

如在图8-1-1中的电汇箱要不停电切换电源时,必须将厂付1段和厂付2段母线经开关实联,若二段厂付母线的常用电源非一路电源时,则必须先将二段母线均改为备用电源供电,然后方可进行电汇箱电源不停电切换。

10. 用开关对双电源母线进行不停电的电源切换时,应先将上一级母

线进行实联,无法实联者,可经变压器、电抗器联络。对400V 母线进

行不停电的电源切换时,必要时还应测量合环开关两侧的电位差小于

某一值。

因为开关(断路器、接触器)同闸刀不一样,它有一定的断弧能

力,允许切断部分环流。合环开关两侧的电位差可通过计算和试验得

出,我厂400V 母线常备用电源切换时,允许合环开关两侧的电位差小

于35V 。

11. 电气设备充电时,应先合高压侧,后合低压侧,或先合电源侧,

后合受电侧,或先合有继电保护侧,后合无继电保护侧。

12. 开关两侧均有闸刀者,送电时应先合有电侧,后合无电侧,拉电

时相反。

在图8-1-2中,闸刀1为有电侧,闸刀2为无电侧,如开关因某种原因已处在合闸状态,送电时先合有电侧(闸刀1) ,在再合无电侧时会在闸刀2处发生弧光短路故障,这时,本身开关保护跳闸,保护动作时间最短,影响最小;但若送电时先合无电侧(闸刀2) ,在再合有电侧时会在闸刀1处发生弧光短路故障,并将引发母线故障导致母线全停,此时,保护动作时间长,而且事故扩大。在拉电时也有类似情况。

13. 110kV 和 220kV中性接地闸刀切换操作时,应先合上备用的,再拉开原运行的。

14. 隔绝压变时,应先拉开直流电源,随后隔绝压变次级,最后再拉开压变高压侧电源,送电时相反。

15. 具有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的设备,拉电时,应先隔绝控制电源,后隔绝合闸电源,再隔绝一次电源,送电时相反。

16. 运行设备的继电保护如有工作,应将有关的压板和试验部件或试验端子取下,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或调整。

17. 当进行电气系统调整操作时,应考虑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调整、潮流变化情况、中性点接地和防雷措施。

18. 对装有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设备,任何人不得擅自解锁操作,确需解锁操作时,应由班长在解除闭锁专用记录簿上签名申请,经值长签名批准后方可解锁。

二. 事故情况下的操作原则:

1. 事故情况下的一切操作,均应在值长和班长的统一指挥下,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2. 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一切操作,均可不用操作票(卡),但应实行操作监护。

3. 事故操作时,一般可暂不考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调整(不包括向故障设备进行强充电或试送电),但事故后(或告一段落)应立即调整。各种掉牌信号,应在作好记录后方可复置。

4. 向故障设备进行强送电时,应考虑继电保护运行方式的调整,可不进行预先检查;但向故障设备进行试送电前,必须先行检查,必要时还应降低保护时限。

5. 母线或电汇箱停电(或因故失电)切换电源时,应将该母线或电汇箱上所有设备停止运行后,拉开原运行的电源,再合上备用电源。若向故障母线或电汇箱充电时,亦应拉开所属开关或确知无负荷后,方可充电。

6. 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设法先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立即进行急救,并及时汇报。

7.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拉开闸刀,再行灭火,并及时通知消防队。

8. 严禁用闸刀或熔丝切断火烧设备的电源。在回路未装设开关的设备,可拉开上一级电源开关,或确知熔丝已熔断,方可拉开闸刀或取下电源熔丝。

9. 当发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允许先操作处理,再行事后汇报。

10. 在事故处理中,严防非同期合闸。

三. 关于强送电和试送电的规定:

1. 强送电是指将故障跳闸的设备,不经查明事故原因即行送电,以达到迅速恢复供电的目的。

2. 试送电是指已失去电源的设备经过检查并无明显故障,然后送上电源。

3. 由于差动保护动作而跳闸之设备,不可强送电,必须检查设备故障情况,如系继电器误动作或者穿越性故障引起,可以进行试送电。

4. 变压器若重瓦斯保护动作跳闸,不可强送电。

5. 强送电的开关必须要有完整的正常保护装置;试送电的开关除要有完整的正常保护装置外,应将该设备的继电保护定值降低以减轻可能受到的影响。

第二节 电气运行的操作

一 设备的四种状态

1:运行状态:

设备的闸刀(隔离开关)和开关(断路器、接触器)已合上,已将电源至受电端的电路接通。

2:热备用状态:

设备的闸刀(隔离开关)合上,或小车开关摇至“接通”或“工作”位置,仅靠开关(断路器、接触器)断开,使电源与受电端的电路不接通。

3:冷备用状态:

设备的开关(断路器、接触器)断开,同时闸刀(隔离开关)也拉开,或小车开关摇至“断开”或“测试”(“试验”)位置。

4:检修状态:

冷备用状态的设备,按检修工作需要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另外还有一种非自动的特殊形式,即在运行或热备用状态的设备,断开其操作电源(一般为断开控制电源),使开关(断路器、接触器)不能自动或遥控分合闸。该形式一般用于电源间切换、热倒母线、试验或其他特殊场合。

电气运行的操作绝大部分是将设备从一种状态转变成另一种状态。

二 电气运行的操作票

操作票是确保电气运行人员操作正确、防止误操作和保证人员及设备安全的重要手段。电气运行的操作除事故处理及某些简单的单项操作以外,都必须使用操作票。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 应拉合的开关和闸刀。

2. 装拆接地线或合、拉接地闸刀(包括验放电)。

3. 放上或取下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丝、电源熔丝。

4. 应切换的切换开关。

5. 应放上或取下的压板或电流试验端子。

6. 应进行的工作,如测量绝缘,调整保护定值,测量电压或不平衡电流等。

7. 例行检查和核对性检查。

三 执行电气操作的顺序:

1:发布任务

(1)值长向班长发布操作任务及操作目的。

(2)班长复诵。

(3)班长向监护人、操作人发布任务,共同到运行图前交待任务。

(4)操作人复诵。

2:对资料

操作人接受任务后,核对运行图及查阅有关资料(必要时到现场摸清设备),彻底弄清任务意图。

3:正确写票

正确书写操作票,使用统一术语,字迹清楚,无涂改。

4:逐级审票

(1)操作人写好操作票交监护人、班长、值长逐级审核、签名、批准(对辅机的操作票,可由班长发令)。

(2)审票者应认真审核,核对运行图及有关资料。

(3)审核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将操作票退回写票人,重新写票。

5:正式发令

(1)由值长(或班长)向监护人、操作人正式发令。

(2)监护人复诵,并对操作中可能发生问题作好预想。

(3)监护人向配电盘人员说明操作任务。

6:核对名牌

操作人、监护人到现场核对设备名称、仓位。

7:检查状态

认真检查设备状态及机械位置指示、电气信号、表计指示等,及继电器和联锁等运行状态。如一切正常,操作人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戴好绝缘手套,铺好绝缘垫等,将必要的安全用具准备就绪。

8:唱票预演

(1)监护人唱票发令(操作人应同时看好操作票上唱票内容)。

(2)操作人复诵,同时手指操作的设备作假动作(模拟操作)。

9:逐项执行

(1)对操作人的复诵预演,监护人确认无误后,发令:“对,执行”。

(2)操作人进行操作(正确执行有关安全措施),并核对操作结果符合要求。

10:检查效果

监护人对操作的该步项目已执行完毕后,应检查操作效果。包括有关表计指示、开关及闸刀位置指示、信号及联锁装置正常。

11:逐项勾票

监护人检查操作效果正确后,方可进行勾票,然后可唱读下步项目,不得跳步。 12:调整图志

操作人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调整图志(包括电脑运行图) 。

13:汇报完成

(1)监护人向发令人汇报,“x 时x 分xxx 操作任务已执行完毕”。

(2)发令人复诵。

(3)监护人在操作票上盖上“已执行”章。

14:记录入簿

操作人应将操作情况记录入簿,并登记有关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注意:上述第六条至第十一条是电气操作的核心,切实执行好这几条,是防止电气误操作中极重要的环节。所有的电气误操作几乎均与未认真执行这其中数条(甚至仅一条)有关。这几条与其他几条不一样,在一项操作任务中往往是反复循环执行的(其他几条在一项操作任务中各执行一次),即在操作票中的每一步实际的操作,均必须要经过第六条至第十一条这样一个循环。如核对过仓位和设备名称后,若曾离开过,返回继续操作时,必须重新核对仓位和设备名称。

第三节 事故处理

异常和事故是威胁电力系统的大敌,而且又是运行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因此,能正确处理异常及事故是每个运行人员的基本功。

一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1

2

3

4

5

尽速解除事故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的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尽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发生电气系统事故时,首先应确保厂用电系统和事故电源的安全运行。 调整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二 事故处理对运行人员的要求

1 所有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2 当交接班发生事故,而交接班手续尚未完成时,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处理事故。 3 发生事故时,当值调度员是处理事故的指挥人,凡与处理事故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现

场或在现场停留。

4 处理事故时,必须有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方可执行。下列情况除外:

(1) 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2) 将已经损坏的设备隔离。

(3) 运行中的设备有损伤的威胁时,按现场规定隔离。

(4) 当母线电压消失时,将连接到该母线的断路器拉开。

三 220kV母线故障电压消失时的事故处理

1. 当220kV 母线故障使电压消失或220kV 母线失电时,应立即拉开故障(或失电) 母线上的所有开关,且确保在15分钟之内执行完毕(15分钟后线路对侧可能强送),同时迅速恢复受影响的厂用电系统,限制事故的扩大。

注: 220kV母线失电是指母线本身无故障而失去电源。一般是由于系统故障,继电保护误动或该母线上的出线、变压器等设备故障本身开关拒跳,而使该母线上的所有电源越级跳闸所致。

2. 若查明系本厂开关拒动引起,则应迅速将拒动开关隔绝,然后利用主变或母联向失电母线充电。

3. 如果根据外部征象、仪表或信号灯及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不能迅速找出母线电压消失的原因,可利用发电机进行零起升压或联系市调值班调度员利用系统联络线对失去电压母线试送电。如必须用本厂电源试送时,试送开关必须完好,并有完备的继电保护,母差或主变后备保护应有足够的灵敏度,主变后备保护应尽量降低整定值。

4. 如果母线故障使电压消失后,经检查母线有明显故障,或母线电压消失后,经试送电不成功或经零起升压试验指示出母线有故障时,应将该段母线迅速隔绝,立即将电源及馈线切换到另一母线恢复供电。

5. 母线故障后,在试送电或零起升压前,必须确认所送电的设备现场无人。

四 6kV厂用母线接地故障的处理

1. 6kV 厂用母线发生单相接地时的现象:

(1) 6kV 厂用母线接地光字牌报警;

(2) 绝缘监察电压表对地电压一相降低,其余二相升高。

2. 6kV 厂用母线发生单相接地的处理:

当6kV 厂用母线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应即寻找接地点。如属瞬时接地,应找出原因,并作好记录;如属永久接地应记录接地电压及相别,并按下列方法处理:

(1) 检查辅机开停及有关表计指示情况,若因有辅机启动时发生母线接地,则应停止该辅机运行,以作出判断;

(2) 若同一电源下的多段6kV 厂用母线均有接地报警时,应对这些母线进行切换或分割,以区别何段母线接地;

(3) 开出备用辅机,停用接地母线上的辅机,以判明接地为哪一台辅机;

(4) 利用备用厂变逐一代替运行厂变,查明有无接地;

(5) 从接地母线上暂时切断不影响出力、安全的设备;

(6) 确定接地设备后,立即隔绝付修;

(7) 在查接地时,若接地母线上有设备跳闸,严禁强送电。

五 6kV或400V 厂用母线失去电源的事故处理

1. 当6kV 或400V 厂用母线电源中断时,首先检查备用电源自合闸装置是否动作,若未动

作,应即手动将备用电源强送一次。

2. 当6kV 或400V 厂用母线电源中断而该段母线无备用电源,而原供电电源跳闸并非差动保护或速断保护动作,可立即用原供电电源强送电一次。

3. 当6kV 或400V 厂用母线电源中断,备用电源自合闸动作后仍跳闸或手动将备用电源强送合闸一次后仍跳闸,表明该段母线发生故障或电动机故障而保护装置不动作,应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后再恢复送电。此时应立即检查母线开关室,并拉开所有开关;如经检查母线无明显故障迹象,可用电源开关对被切断的厂用母线试送电,试送电时应将电源开关的继电保护值降到最低。

4. 每台机组6kV 母线共有两段,当其中任一段母线故障时,该机组可继续保持运行,此时出力可打额定负荷的一半左右。对故障母线尽速处理,恢复供电。

5. 当6kV 厂用母线失电时,应立即检查原由失电母线上的低压厂用变压器供电的400V 母线是否失电,若失电,同样按上述原则处理。

6. 当400V 厂用母线失电,使蓄电池失去主充电源或浮充电源而引起直流母线电压下降,则应及时调整直流母线电压,必要时应调整直流系统运行方式。

六 系统振荡的事故处理

1 系统振荡是电力系统中最严重的事故,引起系统振荡的原因:

(1) 系统中馈线送电功率超过静态稳定的极限值,以致破坏了静稳定;

(2) 系统中发生短路故障,以致破坏了系统动态稳定;

(3) 电源间非同步合闸未能拖入同步;

(4) 发电机失去励磁;

(5) 故障时开关或继电保护拒动或误动,无自动调节装置或装置失灵。

2 系统振荡的现象:

(1) 发电机、变压器、线路的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指针周期性地剧烈摆动,发

电机发出有节奏的鸣声。

(2) 振荡中心的电压摆动最大,其电压周期性的降低到零,离振荡中心愈远,电压

波动愈小。

(3) 失去同期的发电厂间的联络线的功率往复摆动,受端部分周率下降,送端部分

周率升高。

3 系统振荡事故的处理:

(1) 对周率升高的部分,应立即自行降低有功出力直到振荡消失或周率降到

49.5Hz 为止。

(2) 对周率降低的部分,应立即自行增加有功出力至最大可能出力,直至振荡消失

或周率恢复到49.5Hz 以上,如振荡时间已达2-3分钟振荡仍未衰减,而周

率又未恢复到49.5Hz ,值长应自行进行紧急拉路或使用事故过负荷,直到振

荡消失或周率恢复到49.5Hz 。

(3) 提高发电机无功出力,尽可能使电压提高到最大允许值。

(4) 系统振荡引起周率或电压严重下降而影响厂用电安全运行时,将厂用电系统与

主系统介列。

(5) 系统发生振荡时,不得将发电机从系统介列,但如系统发生振荡伴有机组失磁

时,应立即将失磁机组介列。

七 系统联络线过负荷的事故处理

220kV 系统联络线正常运行中输送潮流超过线路热稳定,动稳定(静稳定)或继电保护等限额时,并按下列方法处理:

(1) 联络线负荷送出时,应减低出力,并提高电压。

(2) 联络线负荷受进时,应增加出力,并提高电压。

(3) 改变系统结线,使潮流强迫分配。

八 馈线跳闸的事故处理

1 馈线作终端线运行时,按下列方法处理:

(1) 当馈线跳闸、重合闸不动作,可以不须检查,立即强送一次,如强送不成,

必须检查开关良好,并根据调度员命令可再进行试送电一次。

(2) 当馈线跳闸、重合闸动作不成功,经检查开关良好根据调度员命令可再进行

试送电。

2 馈线作联络线运行,按下列方法处理:

(1) 联络线跳闸,使本厂与主系统脱调,应迅速维持本厂周率及电压正常。

(2) 联络线跳闸后,不论本厂是否与系统脱调,其强送端应由市调值班调度员决

定。

(3) 联络线跳闸后,线路上仍带有电压,立即与调度员联系经同期并列。 注意:馈线强送或试送电时,该馈线的重合闸应停用。

思考题

1 电气操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设备有那四种状态?

3事故处理的原则?

4母线失电怎么处理?

第八章 电气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第一节 电气操作的原则

一. 正常情况下的操作原则:

1. 严禁非同期合闸,当开关两侧有可能出现非同期状态的合闸操作,必须经同期步骤后,方可合闸。

2. 严禁带接地线(或未拉开接地闸刀)合闸刀。

3. 严禁将合上(或拉开)时有电弧的闸刀再拉开(或合上)。

4. 严禁带负荷操作闸刀或电源熔丝。操作前必须检查开关在分闸位置,所有自起动装置均应出系或停用。

注:为防止在操作闸刀或电源熔丝的前一瞬间,自启动装臵将开关合闸。

5. 严禁将运行设备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

6. 在回路中未设开关时,允许用闸刀进行下列操作:

(1) 投入或停用压变、主变中心点避雷器。

(2) 调整主变220kV 、110kV 中性接地。

(3) 拉合空母线的电容电流。

(4) 拉合实联开关的旁路电流。

7. 用闸刀进行带负荷切换电源时,必须先将闸刀两侧经开关实联,并将实联开关改非自动,同时应查实联开关确在合闸位置后,才可进行切换操作。

8. 设备热倒母线操作时,必须先将正付母线实联,并将实联开关改非自动,查实联开关确已合闸,方可进行倒母线操作。

9. 低压电汇箱不停电切换电源时,必须先将上一级厂付母线实联,并将实联开关改非自动,查实联开关确已合闸,方可进行电源切换。

如在图8-1-1中的电汇箱要不停电切换电源时,必须将厂付1段和厂付2段母线经开关实联,若二段厂付母线的常用电源非一路电源时,则必须先将二段母线均改为备用电源供电,然后方可进行电汇箱电源不停电切换。

10. 用开关对双电源母线进行不停电的电源切换时,应先将上一级母

线进行实联,无法实联者,可经变压器、电抗器联络。对400V 母线进

行不停电的电源切换时,必要时还应测量合环开关两侧的电位差小于

某一值。

因为开关(断路器、接触器)同闸刀不一样,它有一定的断弧能

力,允许切断部分环流。合环开关两侧的电位差可通过计算和试验得

出,我厂400V 母线常备用电源切换时,允许合环开关两侧的电位差小

于35V 。

11. 电气设备充电时,应先合高压侧,后合低压侧,或先合电源侧,

后合受电侧,或先合有继电保护侧,后合无继电保护侧。

12. 开关两侧均有闸刀者,送电时应先合有电侧,后合无电侧,拉电

时相反。

在图8-1-2中,闸刀1为有电侧,闸刀2为无电侧,如开关因某种原因已处在合闸状态,送电时先合有电侧(闸刀1) ,在再合无电侧时会在闸刀2处发生弧光短路故障,这时,本身开关保护跳闸,保护动作时间最短,影响最小;但若送电时先合无电侧(闸刀2) ,在再合有电侧时会在闸刀1处发生弧光短路故障,并将引发母线故障导致母线全停,此时,保护动作时间长,而且事故扩大。在拉电时也有类似情况。

13. 110kV 和 220kV中性接地闸刀切换操作时,应先合上备用的,再拉开原运行的。

14. 隔绝压变时,应先拉开直流电源,随后隔绝压变次级,最后再拉开压变高压侧电源,送电时相反。

15. 具有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的设备,拉电时,应先隔绝控制电源,后隔绝合闸电源,再隔绝一次电源,送电时相反。

16. 运行设备的继电保护如有工作,应将有关的压板和试验部件或试验端子取下,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或调整。

17. 当进行电气系统调整操作时,应考虑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调整、潮流变化情况、中性点接地和防雷措施。

18. 对装有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设备,任何人不得擅自解锁操作,确需解锁操作时,应由班长在解除闭锁专用记录簿上签名申请,经值长签名批准后方可解锁。

二. 事故情况下的操作原则:

1. 事故情况下的一切操作,均应在值长和班长的统一指挥下,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2. 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一切操作,均可不用操作票(卡),但应实行操作监护。

3. 事故操作时,一般可暂不考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调整(不包括向故障设备进行强充电或试送电),但事故后(或告一段落)应立即调整。各种掉牌信号,应在作好记录后方可复置。

4. 向故障设备进行强送电时,应考虑继电保护运行方式的调整,可不进行预先检查;但向故障设备进行试送电前,必须先行检查,必要时还应降低保护时限。

5. 母线或电汇箱停电(或因故失电)切换电源时,应将该母线或电汇箱上所有设备停止运行后,拉开原运行的电源,再合上备用电源。若向故障母线或电汇箱充电时,亦应拉开所属开关或确知无负荷后,方可充电。

6. 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设法先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立即进行急救,并及时汇报。

7.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拉开闸刀,再行灭火,并及时通知消防队。

8. 严禁用闸刀或熔丝切断火烧设备的电源。在回路未装设开关的设备,可拉开上一级电源开关,或确知熔丝已熔断,方可拉开闸刀或取下电源熔丝。

9. 当发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允许先操作处理,再行事后汇报。

10. 在事故处理中,严防非同期合闸。

三. 关于强送电和试送电的规定:

1. 强送电是指将故障跳闸的设备,不经查明事故原因即行送电,以达到迅速恢复供电的目的。

2. 试送电是指已失去电源的设备经过检查并无明显故障,然后送上电源。

3. 由于差动保护动作而跳闸之设备,不可强送电,必须检查设备故障情况,如系继电器误动作或者穿越性故障引起,可以进行试送电。

4. 变压器若重瓦斯保护动作跳闸,不可强送电。

5. 强送电的开关必须要有完整的正常保护装置;试送电的开关除要有完整的正常保护装置外,应将该设备的继电保护定值降低以减轻可能受到的影响。

第二节 电气运行的操作

一 设备的四种状态

1:运行状态:

设备的闸刀(隔离开关)和开关(断路器、接触器)已合上,已将电源至受电端的电路接通。

2:热备用状态:

设备的闸刀(隔离开关)合上,或小车开关摇至“接通”或“工作”位置,仅靠开关(断路器、接触器)断开,使电源与受电端的电路不接通。

3:冷备用状态:

设备的开关(断路器、接触器)断开,同时闸刀(隔离开关)也拉开,或小车开关摇至“断开”或“测试”(“试验”)位置。

4:检修状态:

冷备用状态的设备,按检修工作需要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另外还有一种非自动的特殊形式,即在运行或热备用状态的设备,断开其操作电源(一般为断开控制电源),使开关(断路器、接触器)不能自动或遥控分合闸。该形式一般用于电源间切换、热倒母线、试验或其他特殊场合。

电气运行的操作绝大部分是将设备从一种状态转变成另一种状态。

二 电气运行的操作票

操作票是确保电气运行人员操作正确、防止误操作和保证人员及设备安全的重要手段。电气运行的操作除事故处理及某些简单的单项操作以外,都必须使用操作票。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 应拉合的开关和闸刀。

2. 装拆接地线或合、拉接地闸刀(包括验放电)。

3. 放上或取下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丝、电源熔丝。

4. 应切换的切换开关。

5. 应放上或取下的压板或电流试验端子。

6. 应进行的工作,如测量绝缘,调整保护定值,测量电压或不平衡电流等。

7. 例行检查和核对性检查。

三 执行电气操作的顺序:

1:发布任务

(1)值长向班长发布操作任务及操作目的。

(2)班长复诵。

(3)班长向监护人、操作人发布任务,共同到运行图前交待任务。

(4)操作人复诵。

2:对资料

操作人接受任务后,核对运行图及查阅有关资料(必要时到现场摸清设备),彻底弄清任务意图。

3:正确写票

正确书写操作票,使用统一术语,字迹清楚,无涂改。

4:逐级审票

(1)操作人写好操作票交监护人、班长、值长逐级审核、签名、批准(对辅机的操作票,可由班长发令)。

(2)审票者应认真审核,核对运行图及有关资料。

(3)审核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将操作票退回写票人,重新写票。

5:正式发令

(1)由值长(或班长)向监护人、操作人正式发令。

(2)监护人复诵,并对操作中可能发生问题作好预想。

(3)监护人向配电盘人员说明操作任务。

6:核对名牌

操作人、监护人到现场核对设备名称、仓位。

7:检查状态

认真检查设备状态及机械位置指示、电气信号、表计指示等,及继电器和联锁等运行状态。如一切正常,操作人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戴好绝缘手套,铺好绝缘垫等,将必要的安全用具准备就绪。

8:唱票预演

(1)监护人唱票发令(操作人应同时看好操作票上唱票内容)。

(2)操作人复诵,同时手指操作的设备作假动作(模拟操作)。

9:逐项执行

(1)对操作人的复诵预演,监护人确认无误后,发令:“对,执行”。

(2)操作人进行操作(正确执行有关安全措施),并核对操作结果符合要求。

10:检查效果

监护人对操作的该步项目已执行完毕后,应检查操作效果。包括有关表计指示、开关及闸刀位置指示、信号及联锁装置正常。

11:逐项勾票

监护人检查操作效果正确后,方可进行勾票,然后可唱读下步项目,不得跳步。 12:调整图志

操作人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调整图志(包括电脑运行图) 。

13:汇报完成

(1)监护人向发令人汇报,“x 时x 分xxx 操作任务已执行完毕”。

(2)发令人复诵。

(3)监护人在操作票上盖上“已执行”章。

14:记录入簿

操作人应将操作情况记录入簿,并登记有关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注意:上述第六条至第十一条是电气操作的核心,切实执行好这几条,是防止电气误操作中极重要的环节。所有的电气误操作几乎均与未认真执行这其中数条(甚至仅一条)有关。这几条与其他几条不一样,在一项操作任务中往往是反复循环执行的(其他几条在一项操作任务中各执行一次),即在操作票中的每一步实际的操作,均必须要经过第六条至第十一条这样一个循环。如核对过仓位和设备名称后,若曾离开过,返回继续操作时,必须重新核对仓位和设备名称。

第三节 事故处理

异常和事故是威胁电力系统的大敌,而且又是运行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因此,能正确处理异常及事故是每个运行人员的基本功。

一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1

2

3

4

5

尽速解除事故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的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尽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发生电气系统事故时,首先应确保厂用电系统和事故电源的安全运行。 调整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二 事故处理对运行人员的要求

1 所有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2 当交接班发生事故,而交接班手续尚未完成时,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处理事故。 3 发生事故时,当值调度员是处理事故的指挥人,凡与处理事故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现

场或在现场停留。

4 处理事故时,必须有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方可执行。下列情况除外:

(1) 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2) 将已经损坏的设备隔离。

(3) 运行中的设备有损伤的威胁时,按现场规定隔离。

(4) 当母线电压消失时,将连接到该母线的断路器拉开。

三 220kV母线故障电压消失时的事故处理

1. 当220kV 母线故障使电压消失或220kV 母线失电时,应立即拉开故障(或失电) 母线上的所有开关,且确保在15分钟之内执行完毕(15分钟后线路对侧可能强送),同时迅速恢复受影响的厂用电系统,限制事故的扩大。

注: 220kV母线失电是指母线本身无故障而失去电源。一般是由于系统故障,继电保护误动或该母线上的出线、变压器等设备故障本身开关拒跳,而使该母线上的所有电源越级跳闸所致。

2. 若查明系本厂开关拒动引起,则应迅速将拒动开关隔绝,然后利用主变或母联向失电母线充电。

3. 如果根据外部征象、仪表或信号灯及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不能迅速找出母线电压消失的原因,可利用发电机进行零起升压或联系市调值班调度员利用系统联络线对失去电压母线试送电。如必须用本厂电源试送时,试送开关必须完好,并有完备的继电保护,母差或主变后备保护应有足够的灵敏度,主变后备保护应尽量降低整定值。

4. 如果母线故障使电压消失后,经检查母线有明显故障,或母线电压消失后,经试送电不成功或经零起升压试验指示出母线有故障时,应将该段母线迅速隔绝,立即将电源及馈线切换到另一母线恢复供电。

5. 母线故障后,在试送电或零起升压前,必须确认所送电的设备现场无人。

四 6kV厂用母线接地故障的处理

1. 6kV 厂用母线发生单相接地时的现象:

(1) 6kV 厂用母线接地光字牌报警;

(2) 绝缘监察电压表对地电压一相降低,其余二相升高。

2. 6kV 厂用母线发生单相接地的处理:

当6kV 厂用母线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应即寻找接地点。如属瞬时接地,应找出原因,并作好记录;如属永久接地应记录接地电压及相别,并按下列方法处理:

(1) 检查辅机开停及有关表计指示情况,若因有辅机启动时发生母线接地,则应停止该辅机运行,以作出判断;

(2) 若同一电源下的多段6kV 厂用母线均有接地报警时,应对这些母线进行切换或分割,以区别何段母线接地;

(3) 开出备用辅机,停用接地母线上的辅机,以判明接地为哪一台辅机;

(4) 利用备用厂变逐一代替运行厂变,查明有无接地;

(5) 从接地母线上暂时切断不影响出力、安全的设备;

(6) 确定接地设备后,立即隔绝付修;

(7) 在查接地时,若接地母线上有设备跳闸,严禁强送电。

五 6kV或400V 厂用母线失去电源的事故处理

1. 当6kV 或400V 厂用母线电源中断时,首先检查备用电源自合闸装置是否动作,若未动

作,应即手动将备用电源强送一次。

2. 当6kV 或400V 厂用母线电源中断而该段母线无备用电源,而原供电电源跳闸并非差动保护或速断保护动作,可立即用原供电电源强送电一次。

3. 当6kV 或400V 厂用母线电源中断,备用电源自合闸动作后仍跳闸或手动将备用电源强送合闸一次后仍跳闸,表明该段母线发生故障或电动机故障而保护装置不动作,应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后再恢复送电。此时应立即检查母线开关室,并拉开所有开关;如经检查母线无明显故障迹象,可用电源开关对被切断的厂用母线试送电,试送电时应将电源开关的继电保护值降到最低。

4. 每台机组6kV 母线共有两段,当其中任一段母线故障时,该机组可继续保持运行,此时出力可打额定负荷的一半左右。对故障母线尽速处理,恢复供电。

5. 当6kV 厂用母线失电时,应立即检查原由失电母线上的低压厂用变压器供电的400V 母线是否失电,若失电,同样按上述原则处理。

6. 当400V 厂用母线失电,使蓄电池失去主充电源或浮充电源而引起直流母线电压下降,则应及时调整直流母线电压,必要时应调整直流系统运行方式。

六 系统振荡的事故处理

1 系统振荡是电力系统中最严重的事故,引起系统振荡的原因:

(1) 系统中馈线送电功率超过静态稳定的极限值,以致破坏了静稳定;

(2) 系统中发生短路故障,以致破坏了系统动态稳定;

(3) 电源间非同步合闸未能拖入同步;

(4) 发电机失去励磁;

(5) 故障时开关或继电保护拒动或误动,无自动调节装置或装置失灵。

2 系统振荡的现象:

(1) 发电机、变压器、线路的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指针周期性地剧烈摆动,发

电机发出有节奏的鸣声。

(2) 振荡中心的电压摆动最大,其电压周期性的降低到零,离振荡中心愈远,电压

波动愈小。

(3) 失去同期的发电厂间的联络线的功率往复摆动,受端部分周率下降,送端部分

周率升高。

3 系统振荡事故的处理:

(1) 对周率升高的部分,应立即自行降低有功出力直到振荡消失或周率降到

49.5Hz 为止。

(2) 对周率降低的部分,应立即自行增加有功出力至最大可能出力,直至振荡消失

或周率恢复到49.5Hz 以上,如振荡时间已达2-3分钟振荡仍未衰减,而周

率又未恢复到49.5Hz ,值长应自行进行紧急拉路或使用事故过负荷,直到振

荡消失或周率恢复到49.5Hz 。

(3) 提高发电机无功出力,尽可能使电压提高到最大允许值。

(4) 系统振荡引起周率或电压严重下降而影响厂用电安全运行时,将厂用电系统与

主系统介列。

(5) 系统发生振荡时,不得将发电机从系统介列,但如系统发生振荡伴有机组失磁

时,应立即将失磁机组介列。

七 系统联络线过负荷的事故处理

220kV 系统联络线正常运行中输送潮流超过线路热稳定,动稳定(静稳定)或继电保护等限额时,并按下列方法处理:

(1) 联络线负荷送出时,应减低出力,并提高电压。

(2) 联络线负荷受进时,应增加出力,并提高电压。

(3) 改变系统结线,使潮流强迫分配。

八 馈线跳闸的事故处理

1 馈线作终端线运行时,按下列方法处理:

(1) 当馈线跳闸、重合闸不动作,可以不须检查,立即强送一次,如强送不成,

必须检查开关良好,并根据调度员命令可再进行试送电一次。

(2) 当馈线跳闸、重合闸动作不成功,经检查开关良好根据调度员命令可再进行

试送电。

2 馈线作联络线运行,按下列方法处理:

(1) 联络线跳闸,使本厂与主系统脱调,应迅速维持本厂周率及电压正常。

(2) 联络线跳闸后,不论本厂是否与系统脱调,其强送端应由市调值班调度员决

定。

(3) 联络线跳闸后,线路上仍带有电压,立即与调度员联系经同期并列。 注意:馈线强送或试送电时,该馈线的重合闸应停用。

思考题

1 电气操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设备有那四种状态?

3事故处理的原则?

4母线失电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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