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
(一)首次支取
若首套房支取公积金已达上限,需用二套房继续支取的,视同首次支取。
1、交由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
除每年1、6、7、12月外,每月均有一周左右的时间为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登记时间,请各申请人将全部资料统一装在信封内,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单位、工资编码、姓名及联系方式。
单位经办人会在收齐资料后的第二周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并尽快通知各人取回资料原件。
办理时间将会根据当月工作安排相应调整,请以院内OA网通知及公共订阅号推送信息为准。
2、银行提供上门集中办理
考虑到职工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性,通过与招商银行清华园支行负责人协商,银行将为我院职工(招商银行公积金联名卡持有人)提供上门集中办理公积金提取资料审核的业务。请申请人带齐相关资料前往办理。
办理时间及地点,请以院内OA网通知及订阅号推送信息为准。
(二)非首次支取
1、购房提取
公积金首次支取时,将同时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即每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公积金系统自动将公积金账户内扣除10元后余额转入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内。不需办理二次支取。
已经办理过公积金联名卡支取的不用二次办理。
2、租房提取
租房提取以年为单位,首次支取后,需办理人每三个月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再次申请。
二、住房补贴
(一)首次提取
交由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
住房补贴办理时间与公积金办理时间一致,请各申请人将全部资料装在信封内,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单位、工资编码、姓名及联系方式。
单位经办人会在收齐资料后的第二周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并尽快通知各人取回资料原件。
办理时间将会根据当月工作安排相应调整,请以院内OA网通知及公共订阅号推送信息为准。
(二)非首次提取
住房补贴提取不提供“约定提取”业务,如需多次提取,请在业务办理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至单位经办人办理提取登记。
一、公积金
(一)首次支取
若首套房支取公积金已达上限,需用二套房继续支取的,视同首次支取。
1、交由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
除每年1、6、7、12月外,每月均有一周左右的时间为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登记时间,请各申请人将全部资料统一装在信封内,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单位、工资编码、姓名及联系方式。
单位经办人会在收齐资料后的第二周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并尽快通知各人取回资料原件。
办理时间将会根据当月工作安排相应调整,请以院内OA网通知及公共订阅号推送信息为准。
2、银行提供上门集中办理
考虑到职工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性,通过与招商银行清华园支行负责人协商,银行将为我院职工(招商银行公积金联名卡持有人)提供上门集中办理公积金提取资料审核的业务。请申请人带齐相关资料前往办理。
办理时间及地点,请以院内OA网通知及订阅号推送信息为准。
(二)非首次支取
1、购房提取
公积金首次支取时,将同时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即每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公积金系统自动将公积金账户内扣除10元后余额转入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内。不需办理二次支取。
已经办理过公积金联名卡支取的不用二次办理。
2、租房提取
租房提取以年为单位,首次支取后,需办理人每三个月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再次申请。
二、住房补贴
(一)首次提取
交由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
住房补贴办理时间与公积金办理时间一致,请各申请人将全部资料装在信封内,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单位、工资编码、姓名及联系方式。
单位经办人会在收齐资料后的第二周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并尽快通知各人取回资料原件。
办理时间将会根据当月工作安排相应调整,请以院内OA网通知及公共订阅号推送信息为准。
(二)非首次提取
住房补贴提取不提供“约定提取”业务,如需多次提取,请在业务办理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至单位经办人办理提取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