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该入选“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今年3月初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提及债转股,并表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而且也可以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在3月末博鳌论坛中,李克强亦表示“将探索如何利用市场化的办法进行债转股,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
通过债转股,企业资产负债率降低,利息费用支出减少,将短期贷款变化为长期投资,降低资金压力。然而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贷款变为债权,能够延缓风险暴露,但却面临资本压力及流动性的风险。
大量企业深陷债务危机,选择怎样的企业进行“债转股”?
国家对可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范围作了限定。原因一是国家可用于债转股的资源有限,债转股需要国家财政、银行出资承担部分坏账损失,需要动员资本市场资金,需要采用某些特殊倾斜政策。二是债转股不宜广泛使用,债转股在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的同时有可能产生软化企业贷款约束、诱发赖债逃债、转嫁风险等负效应,因此实施范围不宜过大,债转股所选择的企业,应是资本上严重不足、负债率过高、经营行为端正、债转股后可取得良好效果的企业。
国家选择债转股企业需重视以下几个因素:
1、靠商业银行贷款和外债建成投资并运营,缺乏资本金的企业;
2、地位重要、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较为先进的,但由于扩建等原因造成过多负债亏损、困难很大的国家重点企业;
3、实物资产素质优良、经营效益良好、企业信誉好、存续时间长、社会贡献大、有潜在价值,但面临暂时性困难的重点企业;
4、由于负债过重而不是经营不善造成亏损及不良负债的企业,对其进行债转股减轻负债可实现扭亏为盈。
另外债转股作为一种特殊的债务重组方式,不能再用于那些复苏无望而应该退出市场的企业。这是当前在确定究竟要对哪些企业进行债转股时必须认真掂量
和权衡的。要避免通过债转股保留了那些该压缩的产能和需淘汰的企业,否则势必会延缓整个结构调整的进程。
哪些企业该入选“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今年3月初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提及债转股,并表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而且也可以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在3月末博鳌论坛中,李克强亦表示“将探索如何利用市场化的办法进行债转股,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
通过债转股,企业资产负债率降低,利息费用支出减少,将短期贷款变化为长期投资,降低资金压力。然而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贷款变为债权,能够延缓风险暴露,但却面临资本压力及流动性的风险。
大量企业深陷债务危机,选择怎样的企业进行“债转股”?
国家对可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范围作了限定。原因一是国家可用于债转股的资源有限,债转股需要国家财政、银行出资承担部分坏账损失,需要动员资本市场资金,需要采用某些特殊倾斜政策。二是债转股不宜广泛使用,债转股在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的同时有可能产生软化企业贷款约束、诱发赖债逃债、转嫁风险等负效应,因此实施范围不宜过大,债转股所选择的企业,应是资本上严重不足、负债率过高、经营行为端正、债转股后可取得良好效果的企业。
国家选择债转股企业需重视以下几个因素:
1、靠商业银行贷款和外债建成投资并运营,缺乏资本金的企业;
2、地位重要、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较为先进的,但由于扩建等原因造成过多负债亏损、困难很大的国家重点企业;
3、实物资产素质优良、经营效益良好、企业信誉好、存续时间长、社会贡献大、有潜在价值,但面临暂时性困难的重点企业;
4、由于负债过重而不是经营不善造成亏损及不良负债的企业,对其进行债转股减轻负债可实现扭亏为盈。
另外债转股作为一种特殊的债务重组方式,不能再用于那些复苏无望而应该退出市场的企业。这是当前在确定究竟要对哪些企业进行债转股时必须认真掂量
和权衡的。要避免通过债转股保留了那些该压缩的产能和需淘汰的企业,否则势必会延缓整个结构调整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