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创业板推出以来,其退市制度一直是关注的热点。文章通过统计2009-2012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据,分析创业板退市制度被执行的可能性。通过分析,创业板退市新政跨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其效用有待检验,退市制度亟待进一步的完善。 【关键词】创业板;退市制度;数据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037-01 一、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成长 在主要服务于国企改制、加大融资渠道的倾斜性政策背景下,为了拓展创新型和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在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创业板在创建之时,并未伴随完善的退出机制,有人因此称创业板“先天不足”,并质疑创业板现行制度下的体制弊端。 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势在必行,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增加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调整“*ST”制度,通过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描述性分析 (一)退市制度的理论分析 为了使得文章的讨论更具有针对性,所以选取创业板退市所特有的制度做进一步研究。 1.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在规定时间未能消除的。财务报告如果无法反映实际问题,那么财务报告将会对投资者的权益产生影响。 2.上市公司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情形的,将终止上市。这是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其可以有效反映上市公司经营方面问题,能够及时为投资者提供参考信息。 3.上市公司股票出现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况,将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增加这一反映市场效率的退市条件,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 4.上市不再有“*ST”。因普遍存在资产重组预期,不少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出现了被恶炒现象,并形成了板块炒作效应,时常出现群体性的暴涨暴跌,其风险提示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二)单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文章利用CSMAR数据库,选取2009-2012年创业板公司的全样本数据。 1.审计意见“标准化” 审计意见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的组成部分。自创业板上市至现在,其审计意见全为标准无保留意见。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关于审计意见这条创业板退市制度基本上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过大的威胁。 2.交易量方面很安全 股票市场的交易量越大,意味着其流动性就越好,这样更能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据统计分析,每日成交量的最小值为14983股,成家量1%分位数为93768股,意见中所说的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交易量低于100万股与目前创业板市场的实际情况还有很大的安全距离。 3.收盘价跌破面值的可能性 从创业板诞生之日起,市场上就带着非理性,拉高股价,远远超出其本身承载的价值。部分公司募集的资金远远超过预期,最终导致过多的资金躺在银行睡大觉。与此同时,其他的中小企业却面对着融资难的问题。从去年开始,创业板爆出高管暴富等之后,其价格在慢慢回归理性,市盈率从高达100多下降至40左右,但跌破面值几乎不会发生。 4.改进风险提示方式,防止恶炒“*ST”公司 由于普遍存在资产重组预期,个别“*ST”公司市盈率被恶炒达到1000倍以上,并形成了板块炒作效应。意见指出,在创业板取消“*ST”公司的称号。在2010年7月12日,有88个创业板上市公司带上了“*ST”的帽子。此条制度目前的执行的可能性较大。 三、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亟待进步 我国A股市场的退市率大约在1.8%左右,而美国的纳斯达克每年将近8%的公司退市,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大约为6%,而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退市制度还没有发挥功效。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创业板退市新政制度的可行度还有待考量。创业板必须推出退市制度,越早越主动,越晚越边缘。文中分析的五个方面,目前仅防止恶炒“*ST”公司的执行可能性较大,可操作性强。然而,另外的四个方面在执行上的可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强化。因此,在下一步对退市制度的推出上,应多考虑加入一些市场可量化易操作的指标。 2.创业板退市制度能否解决眼前的问题有待验证。随着创业板的快速壮大,过度炒作、“三高”、高管“离职”、股价大起大落等一系列问题暴露出来,统计显示,创业板公司的平均市盈率却依然高,平均在45倍左右,是主板市场的2倍。这些都是问题的表现形式,要解决它们还需要退市制度的完善,保持流动性与效率。 3.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发展跨出了一小步,需继续推进。创业板市场监管的核心应该围绕“宽进严留”这一准则。创业板退出制度的完善,是中国股市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小步,要解决根本问题,在于还原股市投资和资产配置功能的地位,而不再是沦为融资的工具。
【摘要】自创业板推出以来,其退市制度一直是关注的热点。文章通过统计2009-2012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据,分析创业板退市制度被执行的可能性。通过分析,创业板退市新政跨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其效用有待检验,退市制度亟待进一步的完善。 【关键词】创业板;退市制度;数据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037-01 一、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成长 在主要服务于国企改制、加大融资渠道的倾斜性政策背景下,为了拓展创新型和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在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创业板在创建之时,并未伴随完善的退出机制,有人因此称创业板“先天不足”,并质疑创业板现行制度下的体制弊端。 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势在必行,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增加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调整“*ST”制度,通过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描述性分析 (一)退市制度的理论分析 为了使得文章的讨论更具有针对性,所以选取创业板退市所特有的制度做进一步研究。 1.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在规定时间未能消除的。财务报告如果无法反映实际问题,那么财务报告将会对投资者的权益产生影响。 2.上市公司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情形的,将终止上市。这是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其可以有效反映上市公司经营方面问题,能够及时为投资者提供参考信息。 3.上市公司股票出现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况,将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增加这一反映市场效率的退市条件,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 4.上市不再有“*ST”。因普遍存在资产重组预期,不少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出现了被恶炒现象,并形成了板块炒作效应,时常出现群体性的暴涨暴跌,其风险提示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二)单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文章利用CSMAR数据库,选取2009-2012年创业板公司的全样本数据。 1.审计意见“标准化” 审计意见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的组成部分。自创业板上市至现在,其审计意见全为标准无保留意见。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关于审计意见这条创业板退市制度基本上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过大的威胁。 2.交易量方面很安全 股票市场的交易量越大,意味着其流动性就越好,这样更能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据统计分析,每日成交量的最小值为14983股,成家量1%分位数为93768股,意见中所说的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交易量低于100万股与目前创业板市场的实际情况还有很大的安全距离。 3.收盘价跌破面值的可能性 从创业板诞生之日起,市场上就带着非理性,拉高股价,远远超出其本身承载的价值。部分公司募集的资金远远超过预期,最终导致过多的资金躺在银行睡大觉。与此同时,其他的中小企业却面对着融资难的问题。从去年开始,创业板爆出高管暴富等之后,其价格在慢慢回归理性,市盈率从高达100多下降至40左右,但跌破面值几乎不会发生。 4.改进风险提示方式,防止恶炒“*ST”公司 由于普遍存在资产重组预期,个别“*ST”公司市盈率被恶炒达到1000倍以上,并形成了板块炒作效应。意见指出,在创业板取消“*ST”公司的称号。在2010年7月12日,有88个创业板上市公司带上了“*ST”的帽子。此条制度目前的执行的可能性较大。 三、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亟待进步 我国A股市场的退市率大约在1.8%左右,而美国的纳斯达克每年将近8%的公司退市,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大约为6%,而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退市制度还没有发挥功效。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创业板退市新政制度的可行度还有待考量。创业板必须推出退市制度,越早越主动,越晚越边缘。文中分析的五个方面,目前仅防止恶炒“*ST”公司的执行可能性较大,可操作性强。然而,另外的四个方面在执行上的可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强化。因此,在下一步对退市制度的推出上,应多考虑加入一些市场可量化易操作的指标。 2.创业板退市制度能否解决眼前的问题有待验证。随着创业板的快速壮大,过度炒作、“三高”、高管“离职”、股价大起大落等一系列问题暴露出来,统计显示,创业板公司的平均市盈率却依然高,平均在45倍左右,是主板市场的2倍。这些都是问题的表现形式,要解决它们还需要退市制度的完善,保持流动性与效率。 3.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发展跨出了一小步,需继续推进。创业板市场监管的核心应该围绕“宽进严留”这一准则。创业板退出制度的完善,是中国股市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小步,要解决根本问题,在于还原股市投资和资产配置功能的地位,而不再是沦为融资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