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分中心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Z-XJ[1**********]5(OH)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询 价 编 号:Z-XJ[1**********]5 (OH)
询 价 项 目:瓯海区2014年第九期办公自动化及其
他设备采购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二0一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第二部分 通用部份
第一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询价采购文件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五、报价和评审 六、授予合同 第二章 评审方法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样本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样本 一、报价函 二、报价一览表 三、(1)技术、商务偏离表 (2)技术偏离对应表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承诺书
第五章 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Z-XJ[1**********]5(OH)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决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
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货商报名参加。现将询价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采购项目及内容 办公自动化、其他设备
二、报名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开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次招标严格按照在符合采购单位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供应商可投其他品牌,但其品牌、性能必须优于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价低者中标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询价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2014年5月23日~报价截止前(星期四))。 六、报价文件送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四楼437开标室(2)(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七、开标时间: 2014年5月29日9时30分整(星期四)。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5月29日9时30分整。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5月29日9时30分整。(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某项目的投标,应及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到账后,请于开标前到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瓯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333室输入所投项目,再到交易大厅结算窗口开具收据)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账号:[**************]
开户行:瓯海农村合作银行将军支行繁荣分理处
九、本次采购的结果将在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供应商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十、询价采购咨询电话:陈女士 0577-88506528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2014年5月23日
第二章
项目一:体育器材
采购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附件:
项目二:图书室设备
附件:
项目三:实验室设备
附件:
项目四:数字化校园UPS系统
项目五:数码单反相机
项目六:计算机办公用品
项目七:服务器系统软件
▲特别提示:
1、报价供应商应慎重对待每一个项目的报价,商务报价后,不得随意放弃某一
项目的报价,若发现报价异常并经询价小组确认同意的可除外,否则报价保
证金将被没收,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进一步的处罚。
2、报价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对报价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
如发现与报价响应文件不一致时,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3、询价采购开标报价后若有效报价供应商只有两家的,若采购文件经询价小组
认定不存在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具有歧视性和倾向性的,按
照原采购方式进行; 有效报价供应商只有一家的,需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决定
是否认可招标结果或重新组织采购。
4、 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原厂原装合格产品。
5、各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写明所投品牌、型号、规格、技术配置及售后
服务等内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6、 如询价文件中提出了建议品牌要求的,报价供应商所投品牌、型号应在建议
品牌范围内选择,如供应商所投品牌、型号不在建议品牌范围内,需征求采
购单位意见。如采购单位不接受建议品牌以外的,而供应商又能及时提供权
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明其所投产品的配置、性能优于建议品牌的,最终由
采购单位确定。
7、 本次询价采购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原厂证明的,成交供应商
须在拿到成交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提供采购人所需产品原厂证明。如原厂商无
故不予授权,在成交供应商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可以不需
授权文件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但对此应在合同的验收、结算和违约责任中补
充增加相应的制约性条款。
8、报价人可同时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也可对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报价,但不允
许一个项目拆分报价,否则报价文件不予接受。如有技术偏离须在附件三(2)技术偏离对应表中说明偏离情况,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9、报价供应商须保证其报价产品货源充足,如所投项目配置存在偏离,需征求
采购单位意见。
10、报价人不得超经营范围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1、报价人应提供询价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资质证明文件,否则询价小组将作出
对其不利的评定。
12、采购项目若为包含安装服务等相关内容的工程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在
工程实施直至工程验收完毕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任何费用。
13、在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未按报价文件供货或以其他任何理由提出不
能供货(除经瓯海分中心及采购单位认可外),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4、交货日期: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
注: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约定交货日期从其规定。
15、质保期:成交供应商所供设备质量保证期应为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开始计算,直至质保期满为止。如询价文件中所采购的设备无特殊要求或原
制合同主要条款按照《瓯海区政府采购设备(材料)采购合同》见附后。
瓯海分中心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Z-XJ[1**********]5(OH)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一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
和实施的。
2.合格报价供应商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4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在温州市为用户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保障能力;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报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如果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
格式见附件四-1);
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报价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报价有关
的全部费用。
二、询价采购文件
4.询价采购文件由询价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5.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供应商对询价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
行说明或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但
通知必须于开标截止时间3天前使采购机构收到,本期该项目将取消采购,
留待下期询价采购。如果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采
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
机构解释为准。
6. 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
自报价文件发出后,采购单位如对某一项目有任何的修改,须在开标截止时
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本期该项目将作取消采购,留待下期询
价采购,并在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通知(在采购公告上栏作取消提
示),如在指定期限内未收到任何通知说明,将按原采购内容进行采购。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7.1报价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
供的报价文件和资料,或者没有对询价采购文件各个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
报价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7.2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填写报价文件(包括单价、总价等),如果在报价文件中存
在表述不一致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是报价供应商的风险。
8.报价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报价文件和资料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
必须是针对本次报价的。
9.报价文件的构成:
9.1报价文件应由下列部分组成: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是用于唱标和询价小组综合评审的依据,报价供应商必须按规定
的格式如实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必须与报价函
中总报价相一致。
3)技术、商务偏离表
4)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原厂商有效证明(如有要求)
7) 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及相关资质认证、许可证等证书
8)安装、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培训方案
9)采购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9.2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上述顺序填
写报价文件同时装订成册,编制报价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报价一览表必须
书写规范。报价单位准确,分项报价、单价与总价,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必
须保持一致,否则询价小组将作出不利于报价文件的评定。
10. 优惠条款
报价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提供的各种优惠条款,包括货物价格、安装、
调试、付款条件、价格折扣、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所有优惠
条款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上注明,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11.报价
11.1 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第四部分附件的“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
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
11.2 采购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否则其报
价文件将不予接受。
11.3 报价一览表上的价格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报价文件将不
予接受。
11.4唱标时,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
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11.5 供应商在报价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报出具有竞争性的价格,报价一旦
确认就不能随意变更或放弃,否则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给询价造成不
利影响的将承担责任。
11.6采购机构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
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2.报价保证金
12.1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报价保证金:壹万元整,否则采购机构将不接受其报价。
12.2 报价保证金应以转账(包括电汇)、本票形式支付,并在报价截止日前到达
采购机构的开户行账户。
12.3 报价时确认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性是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
务中心瓯海分中心开具的收据原件为准,因此报价供应商在提交了报价保
证金后应最迟在报价截止前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
海分中心结算窗口开具收据。
12.4中标人的报价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
5个工作日内到瓯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办理退还手续。
12.5 未中标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到瓯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办理退还手续。
12.6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报价供应商如撤回其报价;
(2)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未按报价中的承诺供货或以其他任何理由提出不能供货(除经瓯海分中心
及采购单位认可外);
(4)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报价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未按其承诺日期提供原厂商有效证明(除特殊情况外);
13.报价有效期
13.1自报价之日起 60天内报价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
报价文件将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如中标单位,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机构可与报价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
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3.3 报价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报价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
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供应商不得修改报价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报价保证
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报价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4.1报价供应商应提供一式三份的报价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
装订成册,每套报价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
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
授权的代表签署,报价供应商名称应写全称加盖公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14.3报价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
改处签署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4.4报价文件若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条款上表述不清,将有可能导致其报价不
被接受。
四、 报价文件的递交
15.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 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内装正、副本共三份。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和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询价项目名称、询价编号、
报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报价时启封”
字样。
15.2 如果报价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报价文件的误
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16.报价截止时间
16.1 报价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报价地点。
16.2 采购机构如因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应事先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供应
商,在此情况下,采购机构和报价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
间的约束。
17.(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1) 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到的报价文件;
2) 未按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
3) 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报价文件;
4) 以电讯形式的报价文件;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未按规定提供报价保证金收据原件;
2)报价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
效的;
3)报价文件未盖公章、无法定代表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4)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报价会或参加了报价会但未
带本人身份证或无法定代表授权书的;
5)经询价小组确认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行为的;
6)询价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
18.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可以书面形式
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报价。
18.2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报价
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报价修改文件”或“报价文件撤回”字样,送达采
购机构。
18.3报价供应商以传真形式通知采购机构撤标的,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五、报价和评审
19. 采购机构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开启报价文件,首先唱标
报价,唱标结束后进行技术标的评定。
20.报价时邀请所有报价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报价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
出席。
21.报价时首先查验报价供应商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保证
金收据(原件);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报价一览
表全部内容。
22.唱标报价后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对各报价供
应商提供的产品在品质、技术规格、配置、数量、原厂商有效证明、交货时
间、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最后询价小组确定符
合采购需求而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单位。
注:(1)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财政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次项目
予以流标。
(2)同一个项目出现报价低的供应商的报价相同,可要求其进行二次报价,
以最终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评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可将按下述方法进行修正:
23.1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
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2对任何有缺漏项目或货物的报价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并将
按其他报价供应商对相同项所报的最高报价作为该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如成
交,则按最高报价配置提供,但其原报价不变。
24.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
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25.所谓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
符,没有重大的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
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性上没有响应询价
采购文件要求,询价小组将予以拒绝。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
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26.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报价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靠唱标报价
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六、授予合同
27.最终审查
27.1评审结束后,询价小组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成
交供应商是否有能力(财务、技术、生产能力和售后服务)履行合同。
27.2 最终审查如需要成交供应商配合,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
27.3成交供应商经审查合格后由采购机构在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五
天,各报价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机构进行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7.4公示期结束后,采购机构将根据询价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最后确定成
交供应商。
28.成交条件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审标准,且报价低者。
29.成交通知
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9.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一定幅度内对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
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0.签订合同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询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报价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
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0.3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
而拒签合同,以违约处理,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赔偿采购机构由此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
商承担。
30.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保证是全新的(原装)、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
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正
确安装、正常运行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使买方满意的
性能,并确保一次性通过各项检验和测试。在货物最终验收后,规定的质
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和配套件的缺陷所产
生的故障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30.5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根据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
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
材料,采购人应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由此造成工期延误, 成交供应
商还应承担全部责任。
31. 投标报价
31.1投标报价是指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所有的
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含
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材料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
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
32.其他要求
32.1各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1、一式三份,瓯海分中心、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各一份;2、明确供货
时间、货款支付方式、保修期限),同时报瓯海分中心政府采购科备案(因采
购人原因造成未能及时签订合同的,请及时告知本中心)。
32.2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和验收。
32.3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接采购人投诉,经查实瓯海分中心将依据《温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给予严肃处理。
32.4成交供应商完成货物落实及验收后可以退还报价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须
在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成交供应商后,方可退还报价保证金。如
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
33、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
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
分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
活动。
瓯海分中心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Z-XJ[1**********]5(OH) 第二章 评审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评审方法。
一、总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
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
审。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政府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报价文件
将被拒绝。
二、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成员由瓯海分中心依法组建,人数为3人,由瓯海分中心在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评审方法
1、报价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
报价保证金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报价供应商应具
有相应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以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
大偏离的报价。
2、澄清有关问题。为有利于对报价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
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的报价供应商,询价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
3、比较与评价。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
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估。
3.1询价采购开标报价后若有效报价供应商只有两家的,若采购文件经询价小组
认定不存在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具有歧视性和倾向性的,按
照原采购方式进行; 有效报价供应商只有一家的,需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决
定是否认可招标结果或重新组织采购。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询价小组对各项目报价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在品质、技术规格、配置、
数量、原厂商有效证明(如采购单位有要求)、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付款
方式、售后服务等方面都符合采购需求而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
选单位。成交供应商候选单位确定后,在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五天,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五天,如有异议请在五日内(以公示之日起算)以书
面形式提交瓯海分中心政府采购科,以采购科解释为准。公示期结束,如无
异议,采购机构将根据询价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4.2对报价文件中出现的问题需要与各方面沟通才能决定的项目;在项目未最终
确定之前,网上公示时一律定为“暂无中标单位”。待问题落实后确定了成
交供应商的即发成交通知书,需要重新组织采购的留待下期进行采购,对此,
我们不再通知各报价单位。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样本
瓯海区政府采购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采购编号:
采购机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买方: 卖方:
年 月 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的招标
采购中,买方接受卖方对本次设备的投标,买卖双方及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
中心瓯海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和本合同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
投标中的承诺,经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2、本合同总价为设备供货、安装及技术、售后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实行固定总价包干。
除发生下列因素可调整合同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
2.1买方提出的设备变更或由卖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买方同意采纳的设备型号、规
格等各方面的变更,根据原中标单价计算变更费用。但属卖方投标漏项少算的设备及服务费
用不得追补。
2.2若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费用增加使卖方直接损失的费用,经鉴定核准,买方酌
情予以一定补偿。但属卖方不可预见、预防,而卖方预防不力所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其
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3、设备、材料供应
本合同范围所需的设备均由卖方提供。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须有合格证、质保书等
相关技术资料。如发现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由卖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4、产品包装
4.1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
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4.2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5、唛头
5.1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明显地标下列标记:
1)收货人;2)产品名称;3)合同号;4)品目号和箱号;5)到达站或到货地点;6)
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7)毛重、净重(公斤)。
5.2卖方应根据设备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
和吊装标记。
6、本合同产品的免费保修期限为交付使用后 年。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
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
7、产品资料
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检测证书,出厂检验
报告,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如发现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由卖方承担全部的经
济损失和责任。设备开箱后的全部随机资料所有权归买方所有。开箱验收后由买方保管。
8、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9、付款方式与结算(此项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货款支付,可根据需要选择 种方式
A、无预付款,采购机构根据买方的验收证明,在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一次向卖方
支付全部货款,卖方向需方开具销售发票。
B、采购机构根据买卖双方的协议,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由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
履约保证金保函或保证金,如卖方在签约后未在规定的时候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则买方
有权终止合同;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七天内,采纳机构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的设备预付
款;卖方设备供应齐全并通过买方验收且卖方对买方的培训完成后,采购机构向卖方支付合
同价款的 %;其余 %的质量保证金待一年的质量保证期满7天内支付。
10、违约责任
10.1设备质量责任
1)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设
备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卖方承担
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接到买方通知后,温州及附近地区4小时内,外地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
量问题。
3)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保
证及时给予补齐和修复。
10.2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
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2‟。
2)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交货部分货款的10-30%计算。
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2%,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
方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4)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11、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11.1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1.2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被
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11.3卖方提供的设备须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型号等相符合(合同
中另有约定除外)。
12、约定事项: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买方、
卖方各执一份。
12.2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卖方须将合同及时送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备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机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政府采购科(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联系电话:0577-88506528 传真0577-8609810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样本
询价采购投标文件
询价编号:
询价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手机:
报价供应商名称:
日 期:
目 录
1、报价函 „„„„„„„„„„„„„„„„„„„„„„„„„„„27
2、报价一览表 „„„„„„„„„„„„„„„„„„„„„„„„„„28
3、偏离表 „„„„„„„„„„„„„„„„„„„„„„„„„„„„29
4、资 格 证 明 文 件„„„„„„„„„„„„„„„„„„„„„„„31
5、承诺书 „„„„„„„„„„„„„„„„„„„„„„„„„„„34
报价函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根据贵方为 (询价采购项目名称、编号)询价采购项目的报价邀请, (报价供应商全称)正式授权 (职务)为全权代表,代表报价供应商参加贵方组织的此次报价的有关活动,并提交按报价供应商须知要求的报价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 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项目一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项目二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
项目十一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2.报价供应商遵守询价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忠实地履行按询价文件规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报价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询价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报价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本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日起 日。
6.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后,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报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序号:
注:1、此表内的各项目报价与附件一“报价函”中的各项目总报价必须一致,
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为设备总价(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设备技术服务费(含设备调试直至能够正常使用的费用)、安装材料费、安装施工费、税金、系统调试费、劳动保险费、技术培训费、验收费等。
3、所投项目必须表达清楚、报价书写规范,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4、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其报价文件将导
致被拒绝。
5、报价供应商可按表格形式复制。
6、没有明确供货/安装时间的供应商一律按1个月内时间供货。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三(1)
商务偏离表
注:不填此表,则视为全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授 权 代 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三(2)
技 术 偏 离 对 应 表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授 权 代 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四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报价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贵处组织的 (询价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报价活动,以本公 司名义处理报价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报价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资质、资信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瓯海分中心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Z-XJ[1**********]5(OH)
(5)报 价 供 应 商 情 况 表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37
附件五
承诺书(若在采购中心有长期保证金)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我公司现申请将存于贵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中的 万元转入本次询价招标(询价编号: )的投标保证金,接受并遵循本次招标对保证金的要求。我公司所投的项目有 。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1、为了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前请先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设立的银行统一账户,并确认到账(投标保证金进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银行账户)。 2、为了帮助您选择快捷的保证金支付结算方式,请您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577)88618709 银行营业窗口 曾女士
(0577)86098215 中心结算窗口 高女士
3、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保证金账户: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账号:[**************] 开户行:瓯海农村合作银行将军支行繁荣分理处
银行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转账支票:
确认资金到账后→凭银行进账回单→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
(同城下午2:45前提交当天到账,收妥抵用两天)。 本 票:
先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结算窗口办理背书(盖章)→去银行办理进账手续→凭银行进账回单→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即时到账)。 电 汇:
确认资金到账后凭银行汇款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24小时到账,非工作日除外)。
4. 为使您的报价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开标前一天来中心结算窗口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并办理保证金收据开取手续。
投标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报价单位银行账户中汇出,转入市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账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
保证金退付:成交供应商完成货物落实及验收后可以退还报价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须在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成交供应商后,方可退还报价保证金。
注:银行到账时间仅供参考,户名账号等有误退汇、退票会比较误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提前汇款,以确保开标前到账。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瓯海分中心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Z-XJ[1**********]5(OH)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询 价 编 号:Z-XJ[1**********]5 (OH)
询 价 项 目:瓯海区2014年第九期办公自动化及其
他设备采购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二0一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第二部分 通用部份
第一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询价采购文件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五、报价和评审 六、授予合同 第二章 评审方法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样本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样本 一、报价函 二、报价一览表 三、(1)技术、商务偏离表 (2)技术偏离对应表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承诺书
第五章 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Z-XJ[1**********]5(OH)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决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
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货商报名参加。现将询价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采购项目及内容 办公自动化、其他设备
二、报名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开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次招标严格按照在符合采购单位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供应商可投其他品牌,但其品牌、性能必须优于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价低者中标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询价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2014年5月23日~报价截止前(星期四))。 六、报价文件送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四楼437开标室(2)(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七、开标时间: 2014年5月29日9时30分整(星期四)。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5月29日9时30分整。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5月29日9时30分整。(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某项目的投标,应及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到账后,请于开标前到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瓯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333室输入所投项目,再到交易大厅结算窗口开具收据)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账号:[**************]
开户行:瓯海农村合作银行将军支行繁荣分理处
九、本次采购的结果将在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供应商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十、询价采购咨询电话:陈女士 0577-88506528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2014年5月23日
第二章
项目一:体育器材
采购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附件:
项目二:图书室设备
附件:
项目三:实验室设备
附件:
项目四:数字化校园UPS系统
项目五:数码单反相机
项目六:计算机办公用品
项目七:服务器系统软件
▲特别提示:
1、报价供应商应慎重对待每一个项目的报价,商务报价后,不得随意放弃某一
项目的报价,若发现报价异常并经询价小组确认同意的可除外,否则报价保
证金将被没收,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进一步的处罚。
2、报价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对报价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
如发现与报价响应文件不一致时,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3、询价采购开标报价后若有效报价供应商只有两家的,若采购文件经询价小组
认定不存在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具有歧视性和倾向性的,按
照原采购方式进行; 有效报价供应商只有一家的,需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决定
是否认可招标结果或重新组织采购。
4、 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原厂原装合格产品。
5、各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写明所投品牌、型号、规格、技术配置及售后
服务等内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6、 如询价文件中提出了建议品牌要求的,报价供应商所投品牌、型号应在建议
品牌范围内选择,如供应商所投品牌、型号不在建议品牌范围内,需征求采
购单位意见。如采购单位不接受建议品牌以外的,而供应商又能及时提供权
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明其所投产品的配置、性能优于建议品牌的,最终由
采购单位确定。
7、 本次询价采购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原厂证明的,成交供应商
须在拿到成交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提供采购人所需产品原厂证明。如原厂商无
故不予授权,在成交供应商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可以不需
授权文件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但对此应在合同的验收、结算和违约责任中补
充增加相应的制约性条款。
8、报价人可同时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也可对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报价,但不允
许一个项目拆分报价,否则报价文件不予接受。如有技术偏离须在附件三(2)技术偏离对应表中说明偏离情况,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9、报价供应商须保证其报价产品货源充足,如所投项目配置存在偏离,需征求
采购单位意见。
10、报价人不得超经营范围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1、报价人应提供询价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资质证明文件,否则询价小组将作出
对其不利的评定。
12、采购项目若为包含安装服务等相关内容的工程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在
工程实施直至工程验收完毕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任何费用。
13、在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未按报价文件供货或以其他任何理由提出不
能供货(除经瓯海分中心及采购单位认可外),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4、交货日期: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
注: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约定交货日期从其规定。
15、质保期:成交供应商所供设备质量保证期应为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开始计算,直至质保期满为止。如询价文件中所采购的设备无特殊要求或原
制合同主要条款按照《瓯海区政府采购设备(材料)采购合同》见附后。
瓯海分中心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Z-XJ[1**********]5(OH)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一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
和实施的。
2.合格报价供应商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4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在温州市为用户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保障能力;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报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如果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
格式见附件四-1);
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报价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报价有关
的全部费用。
二、询价采购文件
4.询价采购文件由询价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5.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供应商对询价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
行说明或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但
通知必须于开标截止时间3天前使采购机构收到,本期该项目将取消采购,
留待下期询价采购。如果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采
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
机构解释为准。
6. 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
自报价文件发出后,采购单位如对某一项目有任何的修改,须在开标截止时
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本期该项目将作取消采购,留待下期询
价采购,并在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通知(在采购公告上栏作取消提
示),如在指定期限内未收到任何通知说明,将按原采购内容进行采购。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7.1报价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
供的报价文件和资料,或者没有对询价采购文件各个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
报价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7.2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填写报价文件(包括单价、总价等),如果在报价文件中存
在表述不一致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是报价供应商的风险。
8.报价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报价文件和资料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
必须是针对本次报价的。
9.报价文件的构成:
9.1报价文件应由下列部分组成: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是用于唱标和询价小组综合评审的依据,报价供应商必须按规定
的格式如实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必须与报价函
中总报价相一致。
3)技术、商务偏离表
4)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原厂商有效证明(如有要求)
7) 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及相关资质认证、许可证等证书
8)安装、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培训方案
9)采购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9.2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上述顺序填
写报价文件同时装订成册,编制报价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报价一览表必须
书写规范。报价单位准确,分项报价、单价与总价,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必
须保持一致,否则询价小组将作出不利于报价文件的评定。
10. 优惠条款
报价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提供的各种优惠条款,包括货物价格、安装、
调试、付款条件、价格折扣、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所有优惠
条款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上注明,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11.报价
11.1 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第四部分附件的“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
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
11.2 采购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否则其报
价文件将不予接受。
11.3 报价一览表上的价格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报价文件将不
予接受。
11.4唱标时,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
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11.5 供应商在报价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报出具有竞争性的价格,报价一旦
确认就不能随意变更或放弃,否则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给询价造成不
利影响的将承担责任。
11.6采购机构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
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2.报价保证金
12.1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报价保证金:壹万元整,否则采购机构将不接受其报价。
12.2 报价保证金应以转账(包括电汇)、本票形式支付,并在报价截止日前到达
采购机构的开户行账户。
12.3 报价时确认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性是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
务中心瓯海分中心开具的收据原件为准,因此报价供应商在提交了报价保
证金后应最迟在报价截止前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
海分中心结算窗口开具收据。
12.4中标人的报价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
5个工作日内到瓯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办理退还手续。
12.5 未中标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到瓯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办理退还手续。
12.6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报价供应商如撤回其报价;
(2)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未按报价中的承诺供货或以其他任何理由提出不能供货(除经瓯海分中心
及采购单位认可外);
(4)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报价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未按其承诺日期提供原厂商有效证明(除特殊情况外);
13.报价有效期
13.1自报价之日起 60天内报价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
报价文件将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如中标单位,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机构可与报价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
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3.3 报价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报价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
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供应商不得修改报价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报价保证
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报价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4.1报价供应商应提供一式三份的报价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
装订成册,每套报价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
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
授权的代表签署,报价供应商名称应写全称加盖公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14.3报价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
改处签署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4.4报价文件若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条款上表述不清,将有可能导致其报价不
被接受。
四、 报价文件的递交
15.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 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内装正、副本共三份。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和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询价项目名称、询价编号、
报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报价时启封”
字样。
15.2 如果报价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报价文件的误
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16.报价截止时间
16.1 报价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报价地点。
16.2 采购机构如因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应事先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供应
商,在此情况下,采购机构和报价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
间的约束。
17.(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1) 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到的报价文件;
2) 未按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
3) 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报价文件;
4) 以电讯形式的报价文件;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未按规定提供报价保证金收据原件;
2)报价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
效的;
3)报价文件未盖公章、无法定代表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4)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报价会或参加了报价会但未
带本人身份证或无法定代表授权书的;
5)经询价小组确认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行为的;
6)询价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
18.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可以书面形式
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报价。
18.2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报价
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报价修改文件”或“报价文件撤回”字样,送达采
购机构。
18.3报价供应商以传真形式通知采购机构撤标的,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五、报价和评审
19. 采购机构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开启报价文件,首先唱标
报价,唱标结束后进行技术标的评定。
20.报价时邀请所有报价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报价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
出席。
21.报价时首先查验报价供应商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保证
金收据(原件);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报价一览
表全部内容。
22.唱标报价后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对各报价供
应商提供的产品在品质、技术规格、配置、数量、原厂商有效证明、交货时
间、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最后询价小组确定符
合采购需求而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单位。
注:(1)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财政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次项目
予以流标。
(2)同一个项目出现报价低的供应商的报价相同,可要求其进行二次报价,
以最终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评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可将按下述方法进行修正:
23.1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
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2对任何有缺漏项目或货物的报价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并将
按其他报价供应商对相同项所报的最高报价作为该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如成
交,则按最高报价配置提供,但其原报价不变。
24.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
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25.所谓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
符,没有重大的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
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性上没有响应询价
采购文件要求,询价小组将予以拒绝。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
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26.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报价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靠唱标报价
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六、授予合同
27.最终审查
27.1评审结束后,询价小组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成
交供应商是否有能力(财务、技术、生产能力和售后服务)履行合同。
27.2 最终审查如需要成交供应商配合,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
27.3成交供应商经审查合格后由采购机构在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五
天,各报价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机构进行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7.4公示期结束后,采购机构将根据询价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最后确定成
交供应商。
28.成交条件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审标准,且报价低者。
29.成交通知
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9.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一定幅度内对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
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0.签订合同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询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报价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
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0.3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
而拒签合同,以违约处理,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赔偿采购机构由此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
商承担。
30.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保证是全新的(原装)、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
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正
确安装、正常运行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使买方满意的
性能,并确保一次性通过各项检验和测试。在货物最终验收后,规定的质
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和配套件的缺陷所产
生的故障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30.5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根据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
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
材料,采购人应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由此造成工期延误, 成交供应
商还应承担全部责任。
31. 投标报价
31.1投标报价是指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所有的
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含
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材料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
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
32.其他要求
32.1各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1、一式三份,瓯海分中心、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各一份;2、明确供货
时间、货款支付方式、保修期限),同时报瓯海分中心政府采购科备案(因采
购人原因造成未能及时签订合同的,请及时告知本中心)。
32.2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和验收。
32.3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接采购人投诉,经查实瓯海分中心将依据《温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给予严肃处理。
32.4成交供应商完成货物落实及验收后可以退还报价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须
在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成交供应商后,方可退还报价保证金。如
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
33、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
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
分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
活动。
瓯海分中心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Z-XJ[1**********]5(OH) 第二章 评审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评审方法。
一、总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
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
审。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政府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报价文件
将被拒绝。
二、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成员由瓯海分中心依法组建,人数为3人,由瓯海分中心在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评审方法
1、报价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
报价保证金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报价供应商应具
有相应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以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
大偏离的报价。
2、澄清有关问题。为有利于对报价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
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的报价供应商,询价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
3、比较与评价。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
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估。
3.1询价采购开标报价后若有效报价供应商只有两家的,若采购文件经询价小组
认定不存在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具有歧视性和倾向性的,按
照原采购方式进行; 有效报价供应商只有一家的,需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决
定是否认可招标结果或重新组织采购。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询价小组对各项目报价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在品质、技术规格、配置、
数量、原厂商有效证明(如采购单位有要求)、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付款
方式、售后服务等方面都符合采购需求而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
选单位。成交供应商候选单位确定后,在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五天,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五天,如有异议请在五日内(以公示之日起算)以书
面形式提交瓯海分中心政府采购科,以采购科解释为准。公示期结束,如无
异议,采购机构将根据询价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4.2对报价文件中出现的问题需要与各方面沟通才能决定的项目;在项目未最终
确定之前,网上公示时一律定为“暂无中标单位”。待问题落实后确定了成
交供应商的即发成交通知书,需要重新组织采购的留待下期进行采购,对此,
我们不再通知各报价单位。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样本
瓯海区政府采购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采购编号:
采购机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买方: 卖方:
年 月 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的招标
采购中,买方接受卖方对本次设备的投标,买卖双方及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
中心瓯海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和本合同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
投标中的承诺,经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2、本合同总价为设备供货、安装及技术、售后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实行固定总价包干。
除发生下列因素可调整合同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
2.1买方提出的设备变更或由卖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买方同意采纳的设备型号、规
格等各方面的变更,根据原中标单价计算变更费用。但属卖方投标漏项少算的设备及服务费
用不得追补。
2.2若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费用增加使卖方直接损失的费用,经鉴定核准,买方酌
情予以一定补偿。但属卖方不可预见、预防,而卖方预防不力所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其
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3、设备、材料供应
本合同范围所需的设备均由卖方提供。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须有合格证、质保书等
相关技术资料。如发现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由卖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4、产品包装
4.1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
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4.2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5、唛头
5.1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明显地标下列标记:
1)收货人;2)产品名称;3)合同号;4)品目号和箱号;5)到达站或到货地点;6)
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7)毛重、净重(公斤)。
5.2卖方应根据设备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
和吊装标记。
6、本合同产品的免费保修期限为交付使用后 年。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
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
7、产品资料
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检测证书,出厂检验
报告,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如发现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由卖方承担全部的经
济损失和责任。设备开箱后的全部随机资料所有权归买方所有。开箱验收后由买方保管。
8、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9、付款方式与结算(此项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货款支付,可根据需要选择 种方式
A、无预付款,采购机构根据买方的验收证明,在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一次向卖方
支付全部货款,卖方向需方开具销售发票。
B、采购机构根据买卖双方的协议,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由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
履约保证金保函或保证金,如卖方在签约后未在规定的时候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则买方
有权终止合同;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七天内,采纳机构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的设备预付
款;卖方设备供应齐全并通过买方验收且卖方对买方的培训完成后,采购机构向卖方支付合
同价款的 %;其余 %的质量保证金待一年的质量保证期满7天内支付。
10、违约责任
10.1设备质量责任
1)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设
备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卖方承担
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接到买方通知后,温州及附近地区4小时内,外地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
量问题。
3)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保
证及时给予补齐和修复。
10.2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
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2‟。
2)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交货部分货款的10-30%计算。
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2%,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
方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4)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11、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11.1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1.2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被
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11.3卖方提供的设备须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型号等相符合(合同
中另有约定除外)。
12、约定事项: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买方、
卖方各执一份。
12.2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卖方须将合同及时送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备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机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政府采购科(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联系电话:0577-88506528 传真0577-8609810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样本
询价采购投标文件
询价编号:
询价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手机:
报价供应商名称:
日 期:
目 录
1、报价函 „„„„„„„„„„„„„„„„„„„„„„„„„„„27
2、报价一览表 „„„„„„„„„„„„„„„„„„„„„„„„„„28
3、偏离表 „„„„„„„„„„„„„„„„„„„„„„„„„„„„29
4、资 格 证 明 文 件„„„„„„„„„„„„„„„„„„„„„„„31
5、承诺书 „„„„„„„„„„„„„„„„„„„„„„„„„„„34
报价函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根据贵方为 (询价采购项目名称、编号)询价采购项目的报价邀请, (报价供应商全称)正式授权 (职务)为全权代表,代表报价供应商参加贵方组织的此次报价的有关活动,并提交按报价供应商须知要求的报价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 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项目一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项目二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
项目十一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2.报价供应商遵守询价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忠实地履行按询价文件规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报价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询价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报价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本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日起 日。
6.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后,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报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序号:
注:1、此表内的各项目报价与附件一“报价函”中的各项目总报价必须一致,
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为设备总价(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设备技术服务费(含设备调试直至能够正常使用的费用)、安装材料费、安装施工费、税金、系统调试费、劳动保险费、技术培训费、验收费等。
3、所投项目必须表达清楚、报价书写规范,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4、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其报价文件将导
致被拒绝。
5、报价供应商可按表格形式复制。
6、没有明确供货/安装时间的供应商一律按1个月内时间供货。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三(1)
商务偏离表
注:不填此表,则视为全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授 权 代 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三(2)
技 术 偏 离 对 应 表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授 权 代 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四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报价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贵处组织的 (询价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报价活动,以本公 司名义处理报价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报价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资质、资信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瓯海分中心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Z-XJ[1**********]5(OH)
(5)报 价 供 应 商 情 况 表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37
附件五
承诺书(若在采购中心有长期保证金)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我公司现申请将存于贵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中的 万元转入本次询价招标(询价编号: )的投标保证金,接受并遵循本次招标对保证金的要求。我公司所投的项目有 。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1、为了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前请先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设立的银行统一账户,并确认到账(投标保证金进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银行账户)。 2、为了帮助您选择快捷的保证金支付结算方式,请您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577)88618709 银行营业窗口 曾女士
(0577)86098215 中心结算窗口 高女士
3、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保证金账户: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 账号:[**************] 开户行:瓯海农村合作银行将军支行繁荣分理处
银行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转账支票:
确认资金到账后→凭银行进账回单→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
(同城下午2:45前提交当天到账,收妥抵用两天)。 本 票:
先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结算窗口办理背书(盖章)→去银行办理进账手续→凭银行进账回单→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即时到账)。 电 汇:
确认资金到账后凭银行汇款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24小时到账,非工作日除外)。
4. 为使您的报价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开标前一天来中心结算窗口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并办理保证金收据开取手续。
投标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报价单位银行账户中汇出,转入市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账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
保证金退付:成交供应商完成货物落实及验收后可以退还报价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须在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成交供应商后,方可退还报价保证金。
注:银行到账时间仅供参考,户名账号等有误退汇、退票会比较误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提前汇款,以确保开标前到账。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