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股权之争
国美电器2010年8月5日宣布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而黄光裕方面则呼吁投资者支持重组董事局。事件的起因是在贝恩投资入股国美电器8个多月后,在国美电器正在走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大股东在2010年5月11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中国首富黄光裕控制的两家控股公司,投票反对国美三位董事连任。但董事会一致同意推翻股东大会结果,重新任命竺稼、雷彦(Ian Andrew Reynolds)、王励弘三人继续担任董事。这使得事态得到了升级。之后,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2010年8月4日晚间7时30分收到黄光裕代表公司的要求信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国美现任副总裁孙一丁执行董事职务。至此,黄光裕与国美电器现任管理层的矛盾大白天下。更加激化了整个局势的发展。于是,在2010年8月5日晚间,国美电器(00493)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国美股权之争是特定环境下的特定历史事件,无论谁输谁赢都是历史必然,希望国美这个品牌可以平安过渡,合作而不是竞争,我尊重国美。中国公司自《公司法》颁布以来进步很快,都在为股东价值最大化努力,2006年第二部《公司法》颁布后,更加强化了企业的经济、社会等全面责任、全球责任。但现在43家世界500强企业都存在全球化程度低、责任理念差等问题。现在比较重要的就是合规问题,合规包括三个方面:遵守法律法规;符合企业自身准则;企业的道德规范。希望通过国美股权之争,中国的企业能在合规上有大的进步,为其它上市公司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国美股权之争不意味着国有品牌和外资品牌之争,因为国美本来就是外资公司,实质上还是公司治理问题。在全球化时代不应该片面的强调民族企业,现在国家的政策导向是鼓励外资并购。国美股权之争,我们要更看重产权经济学的意义,控制权之争,也就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争。作为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均衡化,不是均等化。品牌之争,国际资本注入国美后,对民族资本有影响,国美是民族品牌无法改变。如果两败俱伤,对国美这个品牌,对社会都是伤害。国美股权之争对于品牌理论、企业发展、如何融入世界大家庭等都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国美有“四有”:自身价值;消费者对其的美誉度;厂家的支持;税收。国美股权之争反映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在资本催化下,矛盾的显露。作为一个品牌的建设性,与国家的软实力是联系在一起的。品牌来之不易,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资本的道德问题。国美23年成为中国商业航母,2008年以前是国内(大陆)零售企业第一,2009年第二,国美是民营企业,而王府井是具有50多年的国有老字号企业,按理王府井的品牌影响来看应该更有可能成为流通领域第一航空母舰,但是由于国有体制和机制,王府井不可能,但是国美却在23年时间内成为我国商业航母,民营企业有很多优势,如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优势。23年来,国美从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型。现在仍然处于转型时期,当前存在问题是转型时期的问题,也应该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我不承认黄光裕与陈晓是委托权与代理权关系的冲突,因为委托权不仅仅是黄光裕,代理人也不仅仅是陈晓。我们要用现代企业制度来解决,但也不能把它当作包治百病的良药,比如还有超产权制度理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不可重复性上。品牌的力量,品牌不仅仅是商标,还是消费者对其的认知和美誉度,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人财物没有了,但是只要品牌在,人财物都会有的。流通业对外开放,保护民族品牌,这对北京构建国际化商贸城市也有重要的影响,今后我国将进一步开放,本土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应享受国民待遇,今后是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国美股权之争对品牌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全球化、市场化、互联网有利于这个事件的传播,有利于公众、媒体商业常识的积累。国美股
权之争是相关利益者共同参与建设品牌的利益之争,包括:大小股东之争、法理上的争夺、情感之争等。我们不愿看到两个国美的结局出现,同时,我们呼吁用大智慧、东方智慧解决这个问题,那是对中国商业文明、对世界商业文明的贡献。
国美股权之争
国美电器2010年8月5日宣布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而黄光裕方面则呼吁投资者支持重组董事局。事件的起因是在贝恩投资入股国美电器8个多月后,在国美电器正在走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大股东在2010年5月11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中国首富黄光裕控制的两家控股公司,投票反对国美三位董事连任。但董事会一致同意推翻股东大会结果,重新任命竺稼、雷彦(Ian Andrew Reynolds)、王励弘三人继续担任董事。这使得事态得到了升级。之后,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2010年8月4日晚间7时30分收到黄光裕代表公司的要求信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国美现任副总裁孙一丁执行董事职务。至此,黄光裕与国美电器现任管理层的矛盾大白天下。更加激化了整个局势的发展。于是,在2010年8月5日晚间,国美电器(00493)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国美股权之争是特定环境下的特定历史事件,无论谁输谁赢都是历史必然,希望国美这个品牌可以平安过渡,合作而不是竞争,我尊重国美。中国公司自《公司法》颁布以来进步很快,都在为股东价值最大化努力,2006年第二部《公司法》颁布后,更加强化了企业的经济、社会等全面责任、全球责任。但现在43家世界500强企业都存在全球化程度低、责任理念差等问题。现在比较重要的就是合规问题,合规包括三个方面:遵守法律法规;符合企业自身准则;企业的道德规范。希望通过国美股权之争,中国的企业能在合规上有大的进步,为其它上市公司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国美股权之争不意味着国有品牌和外资品牌之争,因为国美本来就是外资公司,实质上还是公司治理问题。在全球化时代不应该片面的强调民族企业,现在国家的政策导向是鼓励外资并购。国美股权之争,我们要更看重产权经济学的意义,控制权之争,也就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争。作为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均衡化,不是均等化。品牌之争,国际资本注入国美后,对民族资本有影响,国美是民族品牌无法改变。如果两败俱伤,对国美这个品牌,对社会都是伤害。国美股权之争对于品牌理论、企业发展、如何融入世界大家庭等都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国美有“四有”:自身价值;消费者对其的美誉度;厂家的支持;税收。国美股权之争反映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在资本催化下,矛盾的显露。作为一个品牌的建设性,与国家的软实力是联系在一起的。品牌来之不易,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资本的道德问题。国美23年成为中国商业航母,2008年以前是国内(大陆)零售企业第一,2009年第二,国美是民营企业,而王府井是具有50多年的国有老字号企业,按理王府井的品牌影响来看应该更有可能成为流通领域第一航空母舰,但是由于国有体制和机制,王府井不可能,但是国美却在23年时间内成为我国商业航母,民营企业有很多优势,如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优势。23年来,国美从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型。现在仍然处于转型时期,当前存在问题是转型时期的问题,也应该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我不承认黄光裕与陈晓是委托权与代理权关系的冲突,因为委托权不仅仅是黄光裕,代理人也不仅仅是陈晓。我们要用现代企业制度来解决,但也不能把它当作包治百病的良药,比如还有超产权制度理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不可重复性上。品牌的力量,品牌不仅仅是商标,还是消费者对其的认知和美誉度,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人财物没有了,但是只要品牌在,人财物都会有的。流通业对外开放,保护民族品牌,这对北京构建国际化商贸城市也有重要的影响,今后我国将进一步开放,本土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应享受国民待遇,今后是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国美股权之争对品牌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全球化、市场化、互联网有利于这个事件的传播,有利于公众、媒体商业常识的积累。国美股
权之争是相关利益者共同参与建设品牌的利益之争,包括:大小股东之争、法理上的争夺、情感之争等。我们不愿看到两个国美的结局出现,同时,我们呼吁用大智慧、东方智慧解决这个问题,那是对中国商业文明、对世界商业文明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