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壕煤矿支护材料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支护材料管理,促使支护材料有效利用,杜绝浪费现象。
第二条 矿属掘进队使用的支护材料,包括树脂、锚杆、锚索、菱形网、钢筋网、塑料网、钢筋梯、W 钢带等。
第三条 管理部门职责
生产办为支护材料现场考核主管部门,不定期深入井下掘进工作面对支护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于每月5日之前将支护材料消耗报表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
供应科每月5日之前将区队支护材料领用单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 人力资源部根据施工队当月支护材料出库单及生产办审核的支护材料消耗表进行经营考核,在区队工资总额中按季度兑现。
施工单位负责支护材料现场管理,严格按设计施工,每月3日之前根据资源管理中心提供的当月进尺填报支护材料消耗表报生产办审核。
第四条 支护材料消耗管理
施工单位要严把支护材料领用关,领用时必须核对支护材料规格是否与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要求一致,产品有无合格证,产品是否过期,不得使用三无产品。
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规定的材料消耗定额使用支护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管理,保证在领用、保存、运输期间不丢失、不损坏,
在使用期间不浪费,做到精打细算,精心管理。
工作面遇地质变化及其他特殊情况时,严格按规定进行补强支护,生产办现场核实支护材料的用量,以现场核实为准。
井下支护材料必须码放整齐、上架挂牌管理,不得置于水中、浮煤(矸)中。
第五条 支护材料消耗考核
菱形网、钢筋网、锚杆、锚索、树脂考核按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再加2%的损耗作为考核依据。
钢带的考核按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考核。
补强支护材料消耗按现场核实数量列入材料消耗总量中进行考核。 支护材料超出部分按材料原价的50%在区队工资总额中扣除。
第六条 奖惩办法
井下支护材料必须上架挂牌管理,码放整齐,如发现井下材料乱放乱扔、无管理牌,处罚施工单位200元/次. 处。
支护材料不得置于水中、浮煤(矸)中,如发现锚杆、树脂锚固剂堆放在泥水中或不干净的处罚施工单位50元/根,锚索堆放在泥水中或不干净的处罚施工单位200元/根。一个月内发现两次上述现象加倍处罚。
生产办管理人员每周入井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查出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处罚通知书,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李家壕煤矿支护材料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支护材料管理,促使支护材料有效利用,杜绝浪费现象。
第二条 矿属掘进队使用的支护材料,包括树脂、锚杆、锚索、菱形网、钢筋网、塑料网、钢筋梯、W 钢带等。
第三条 管理部门职责
生产办为支护材料现场考核主管部门,不定期深入井下掘进工作面对支护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于每月5日之前将支护材料消耗报表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
供应科每月5日之前将区队支护材料领用单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 人力资源部根据施工队当月支护材料出库单及生产办审核的支护材料消耗表进行经营考核,在区队工资总额中按季度兑现。
施工单位负责支护材料现场管理,严格按设计施工,每月3日之前根据资源管理中心提供的当月进尺填报支护材料消耗表报生产办审核。
第四条 支护材料消耗管理
施工单位要严把支护材料领用关,领用时必须核对支护材料规格是否与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要求一致,产品有无合格证,产品是否过期,不得使用三无产品。
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规定的材料消耗定额使用支护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管理,保证在领用、保存、运输期间不丢失、不损坏,
在使用期间不浪费,做到精打细算,精心管理。
工作面遇地质变化及其他特殊情况时,严格按规定进行补强支护,生产办现场核实支护材料的用量,以现场核实为准。
井下支护材料必须码放整齐、上架挂牌管理,不得置于水中、浮煤(矸)中。
第五条 支护材料消耗考核
菱形网、钢筋网、锚杆、锚索、树脂考核按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再加2%的损耗作为考核依据。
钢带的考核按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考核。
补强支护材料消耗按现场核实数量列入材料消耗总量中进行考核。 支护材料超出部分按材料原价的50%在区队工资总额中扣除。
第六条 奖惩办法
井下支护材料必须上架挂牌管理,码放整齐,如发现井下材料乱放乱扔、无管理牌,处罚施工单位200元/次. 处。
支护材料不得置于水中、浮煤(矸)中,如发现锚杆、树脂锚固剂堆放在泥水中或不干净的处罚施工单位50元/根,锚索堆放在泥水中或不干净的处罚施工单位200元/根。一个月内发现两次上述现象加倍处罚。
生产办管理人员每周入井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查出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处罚通知书,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