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动真碰硬履行监督职责
2014年6月18日 14:37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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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作全
在今年1月26日召开的江西省南昌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司法局等6个单位的一把手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市纪委全会述职,市纪委委员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得分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南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动真碰硬强化监督、从严执纪、严肃问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铁心硬手查办案件。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既大力查处损害国家利益、侵害人民权益的大案要案,又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科学分析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和国法的问题线索,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特别注重查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具体的腐败案件,以重拳反腐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去年以来,南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528件次,立案849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9人、乡科级干部95人;结案8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6人,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案件46人。
驰而不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持节假日必查、工作日抽查、重点问题专查,使监督检查常态化。坚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从具体事情抓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实,一个“标”一个“标”地治理,从严治理“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所里的腐败”,狠刹公款吃喝、收送节礼、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坚持推行约谈制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对推动工作不力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必谈。通过一对一约谈、集体约谈等形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去年以来,南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就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约谈一把手和纪委书记136人。同时,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干部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通报16次49起。
聚精会神监督“三重一大”。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推进权力运行监督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监督的全覆盖。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性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将监督责任具体化。按领导分工分解“三重一大”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监督的执行力和操作性。转变监督方式,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对各单位“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考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去年以来,南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三重一大”监督257次,发现并纠正问题216个,处理党员干部143人。
尽职尽责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注重理顺与同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之间的关系,明确加大对同级党委及成员的监督,严格履行提醒、报告、监督和执纪责任,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大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独立性。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党委权力运行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有效性。大力推行刚性问责机制,督促同级党委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保障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严肃性。
毫不含糊严防“灯下黑”。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队伍。把好入口关,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年轻干部选拔到队伍中来;把好教育关,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把好管理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管理机制,防止出现作风不正、行为失范等问题。从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入手,明确定位、厘清责任,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为落实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证。今年3月,南昌市纪委全面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退出167个,保留19个;积极调整内设机构,成立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监督室,增加案件监督管理室和两个纪检监察室,保证力量进一步向主业聚集。加强组织监督、突出群众监督、引导新闻舆论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巡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决不护短。注重严格惩处,对以案谋私、泄露案情、干扰办案等违纪违法行为从重处理,对顶风违纪者快查快办,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作者系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南昌:动真碰硬履行监督职责
2014年6月18日 14:37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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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作全
在今年1月26日召开的江西省南昌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司法局等6个单位的一把手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市纪委全会述职,市纪委委员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得分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南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动真碰硬强化监督、从严执纪、严肃问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铁心硬手查办案件。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既大力查处损害国家利益、侵害人民权益的大案要案,又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科学分析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和国法的问题线索,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特别注重查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具体的腐败案件,以重拳反腐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去年以来,南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528件次,立案849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9人、乡科级干部95人;结案8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6人,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案件46人。
驰而不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持节假日必查、工作日抽查、重点问题专查,使监督检查常态化。坚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从具体事情抓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实,一个“标”一个“标”地治理,从严治理“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所里的腐败”,狠刹公款吃喝、收送节礼、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坚持推行约谈制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对推动工作不力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必谈。通过一对一约谈、集体约谈等形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去年以来,南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就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约谈一把手和纪委书记136人。同时,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干部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通报16次49起。
聚精会神监督“三重一大”。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推进权力运行监督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监督的全覆盖。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性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将监督责任具体化。按领导分工分解“三重一大”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监督的执行力和操作性。转变监督方式,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对各单位“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考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去年以来,南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三重一大”监督257次,发现并纠正问题216个,处理党员干部143人。
尽职尽责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注重理顺与同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之间的关系,明确加大对同级党委及成员的监督,严格履行提醒、报告、监督和执纪责任,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大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独立性。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党委权力运行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有效性。大力推行刚性问责机制,督促同级党委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保障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严肃性。
毫不含糊严防“灯下黑”。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队伍。把好入口关,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年轻干部选拔到队伍中来;把好教育关,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把好管理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管理机制,防止出现作风不正、行为失范等问题。从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入手,明确定位、厘清责任,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为落实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证。今年3月,南昌市纪委全面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退出167个,保留19个;积极调整内设机构,成立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监督室,增加案件监督管理室和两个纪检监察室,保证力量进一步向主业聚集。加强组织监督、突出群众监督、引导新闻舆论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巡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决不护短。注重严格惩处,对以案谋私、泄露案情、干扰办案等违纪违法行为从重处理,对顶风违纪者快查快办,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作者系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