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友联水管所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水务系统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精神,使全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特制定水管所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一、中心组学法制度
1、中心学习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
2、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3、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
4、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1、成立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水管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2、由水管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3、在组织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各渠系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1、有水管所负责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考试考核。
2、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职工档案,作为考核干部职工年度工作的条件之一。
3、支部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要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
4、水管所每年共同对各各渠系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条件。此项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
四、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1、水管所每年举办1-2次全全所干部职工参加的法制讲
座。
2、全所每年要举办2—3次有领导干部任讲座主场人的对普法对象或干部职工的法制知识讲座。
3、法制讲座内容要以宪法、邓小平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理论、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水法规法律知识为重点,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知识。
4、举办法制讲座要聘请律师或上级领导为主讲人,保证法制讲座质量。
5、法制讲座要注重针对性,讲究实效性。
高台县友联水管所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水务系统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精神,使全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特制定水管所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一、中心组学法制度
1、中心学习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
2、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3、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
4、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1、成立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水管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2、由水管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3、在组织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各渠系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1、有水管所负责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考试考核。
2、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职工档案,作为考核干部职工年度工作的条件之一。
3、支部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要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
4、水管所每年共同对各各渠系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条件。此项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
四、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1、水管所每年举办1-2次全全所干部职工参加的法制讲
座。
2、全所每年要举办2—3次有领导干部任讲座主场人的对普法对象或干部职工的法制知识讲座。
3、法制讲座内容要以宪法、邓小平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理论、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水法规法律知识为重点,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知识。
4、举办法制讲座要聘请律师或上级领导为主讲人,保证法制讲座质量。
5、法制讲座要注重针对性,讲究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