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新夏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08期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4)02-0041-07
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既确立了人的发展的科学认识,也确立了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无论从理论来源还是从理论内涵看,人的发展价值取向都具有普遍的甚至普世的意义。肯定人的发展价值取向的普遍性,才能理解为什么中国应当并且能够坚持人的发展价值取向,才能使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站在当代社会道义的制高点,真正确立理论自信,积极吸收人类创造的优秀价值,并自觉地为人类的文化发展和价值建设做出贡献。
马克思恩格斯确立的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之所以具有普遍的意义,首先是因为这一价值取向继承和发展了前人具有普遍意义的优秀价值,尤其是欧洲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所确立的人道、人权、民主、法治、自由、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
麦克莱伦在《马克思传》中写道:“马克思1818年5月5日出生于特利尔城。……在拿破仑战争时期,这座城市连同莱茵河畔的其他地区都划归为法国,并且依照法国大革命的基本原则进行管理,因此在足够长的时间里,这座城市都浸润在言论自由和立宪自由氛围中。”[1](pp.2~3)在这种氛围中,父亲和学校对马克思的影响尤甚。一方面,马克思的父亲深受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的影响,“深深地沉浸在18世纪的法国关于政治、宗教、生活、艺术的自由理想里”[1](p.7);另一方面,马克思在就读的中学里“受到了典型而纯粹的人道主义的教育”[1](p.10)。由于时代和环境因素,马克思曾深受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的影响。
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所确立的价值,虽然是直接针对封建等级和专制制度的,是着眼于建立他们眼中的“理想王国”,即资本主义制度的,但其作用和影响却不仅仅适用于特定的阶级和特定的历史时期,而是对整个人类具有普遍的、长久的意义,反映了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普遍要求和根本方向,是人类共同追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以人道主义为例,人道主义是关于人的本质、使命、地位、价值和个性发展的一种思潮、理论或世界观,是以人性论为基础,以自由、民主和人权等为价值诉求的思想体系。其实质是反对封建禁欲主义,提倡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主张人的尊严、道德平等和思想自由。人道主义扩展和深化了人对自身及其与外部世界关系的理解,提升了人的自我意识,增强了人对自身生存意义、状况、条件和前景的自觉和关注,确立了人之为人最基本的理念和规则,确立了人之为人最基本的权利,是对人的价值优先性的认可和主张,即从根本上肯定了人。
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所确立的人道、人权、民主、法治、自由、公平、正义等价值取向,为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的形成提供了思想资源。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现代社会主义,就其内容来说,首先是对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有财产者和无财产者之间、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以及生产中普遍存在的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方面进行考察的结果。但是,就其理论形式来说,它起初表现为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学者们所提出的各种原则的进一步的、似乎更彻底的发展。”[2](p.355)这一理解当然也适用于人的发展理论。马克思恩格斯确立的人的发展价值取向,批判继承了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的一些重要思想资源。
一是继承和发挥了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对人的价值优先性的肯定。人道主义提倡追求人现世生活的幸福,尊重人的价值和个性,认为人的全部生活的目的就是幸福,确定了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等为主要内容的人权。在此基础上,康德又对人的价值优先性做出了哲学层面的肯定,提出了“人是目的”的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继承上述思想的基础上,确立了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他们的社会历史研究一开始便紧紧抓住了人这一“根本”,对人的解放和发展的关注贯穿于他们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的始终,是其理论与实践的起点和目标。他们认为人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根本目标,是人的一切活动的旨归,既强调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又将人的发展理解为能力、个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展与实现,并认为人的发展的主体是每一个个人,使人道主义主张的人的价值优先性和人是目的的理念具有了彻底性。
二是继承和发挥了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对自由的追求。在近代以来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优秀价值中,马克思恩格斯尤其注重自由的价值和意义。综观他们对人的发展的论述,总是一以贯之地在人的发展内涵中将自由置于优先的地位,把自由发展理解为未来社会人的发展的根本特征之一。早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马克思就强调“自由确实是人的本质,因此就连自由的反对者在反对自由的现实的同时也实现着自由;……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3](p.167)在《(科隆日报)第179号的社论》中,他提出应当“把国家看作是相互教育的自由人的联合体”。[3](p.217)基于强调“自由”发展,他们曾多次将未来的理想社会称为“自由王国”,将进入未来理想社会称为“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2](p.634)认为在那时,人的活动真正成了自由的生活活动,“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2](p.760)
三是继承和发挥了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对人性的肯定。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4](p.81),在《神圣家族》中主张“必须这样安排周围的世界,使人在其中能认识和领会真正合乎人性的东西,使他能认识到自己是人。……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5](pp.166~167)在《资本论》中又强调,“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6](pp.928~929)在马克思那里,“合乎人性的人”、“真正合乎人性的东西”、“合乎人性的环境”、“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等提法,一以贯之地体现着对人性的坚持,这种坚持与人的解放和发展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推进人的发展根本上体现着“真正合乎人性”的要求,或者说,从复归及合乎人性诉求以及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可以直接推论出人的解放和发展诉求来。
四是继承和发挥了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对公平的诉求。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实现公平和平等的诉求,但其所理解和追求的只是政治法律领域的公平和平等,而并非人们之间经济社会权利的平等。这一理解实质上只是强调人们起点、机会和规则的平等,而忽视了最终的、结果意义上的平等,其现实结果是导致人们之间、群体之间经济社会差异日趋扩大,从而一部分人高于另一部分人之上。马克思恩格斯继承并且超越了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提出的公平和平等要求。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这样的观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现代的平等要求是与此完全不同;这种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伸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2](p.444)“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的话柄: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2](p.448)也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不仅强调人们起点、机会和规则平等,而且强调结果的平等,特别是强调经济领域的公平和平等,主张包括经济领域在内的社会公平,即人的彻底解放。这一诉求既表现在他们肯定每一个个人的发展,又表现在他们关于人的发展理解具有全面性和彻底性。
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的优秀价值取向之所以能够为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批判继承,是因为其中包含着具有普遍意义的因素,也正因为批判继承了这些普遍性的优秀价值,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才能扬弃并超越前人,反映人类共同而长久的价值追求,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先进的价值取向。
马克思恩格斯确立的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之所以具有普遍的意义,还因为它深刻地反映了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之根本要求和总体趋势。
马克思恩格斯确立的人的发展价值取向,是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异化或片面化生存批判基础上提出的理想,是对未来社会人的应然生存状态的理解。作为实践和历史的产物,作为人生存发展实际历程的理论表现,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具有时代性,但作为人的主体性自觉意识,作为人对自身理想生存状态的理解和价值预设,作为人追求幸福的本性和愿望,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又并非社会现实的简单反映,而是对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之根本要求和总体趋势的深层次反映,因而具有普遍的、长久的意义。
基于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之根本要求和总体趋势,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并阐释了人的发展价值取向的基本内涵,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确立为人类生存和社会生活的理想状态,确立为一切历史活动及社会进步的根本目标。
马克思恩格斯确立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想。他们十分重视人的自由发展。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甚至情景性地、具象地描述了未来社会个人自由发展的状态,“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7](p.85)即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活动摆脱了分工的限制,超越了谋生的手段,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活动领域,根据自己的意愿随心所为,在任何领域展示和发展自己的兴趣和能力,人的活动真正成为自由自觉的活动,成了因人生存的需要或生活的第一需要,成为人充分提升自己能力、展示自己才能从而达到自我确证、自我实现的方式和途径,成为人充分发挥创造性,充分发挥和提升能力,充分展示个性从而使自己本质力量得到确证和发展的过程。在这时,人们可以在任何领域中培养和提升自己的兴趣,发挥自己的能力和创造性,展示自己的情感和审美。正是基于对人的自由发展的重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将是“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的社会”[8](p.516),将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他们十分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在他们看来,人的全面发展主要包含着三层含义:一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即包括体力和智力在内的人的能力在其创造性活动中充分地发挥、展示出来,并得到充分的提升。二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将人的关系还给人自身,既包括人生存于其中的社会关系的合理化,即克服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异化,也包括人的各种社会关系如经济、政治、道德、交往关系等的充分丰富和展开,人活动的范围得到尽可能充分的拓展。
马克思恩格斯确立了“每个人”的发展的诉求。一方面,他们认为,人的发展的主体不限于群体的人,而是指个人。他们在论及人的发展时,多以“个人”为主词,如“个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的个人”、“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个人的全面性”等。在他们看来,人的发展最终应当也必然落实到个体的人,因为人类之所以结合成社会,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和促进个体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他们又认为人的发展之“个人”不是部分个人,例如某一层次或某一群体中的个人,而是“每一个个人”,即一切个人。这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与近代人道主义的又一重要分野,其中蕴含着追求真正、彻底平等、公正的核心理念。与此相关,他们坚持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统一,认为社会进步归根到底是为了个人的生存和发展,个人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根本目的;同时,个人的发展又有赖于一定的客观环境和物质条件,且只有在社会进步和他人的共同发展中才能实现。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确立、丰富和发展了人的个性的目标。他们认为,在未来理想社会中,人的个性和能力不再受到限制和压抑,而是得到充分的展示,个人的自由和创造力得以不断提升。他们以个性发展要求为尺度,尖锐地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7](p.287)提出了“无产者,为了实现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迄今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迄今为止的社会的生存条件,即消灭劳动。……使自己的个性得以实现”[7](p.121)的任务。并以“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9](p.104)来表达未来理想社会最本质的特征。
上述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固然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当时的资本主义境遇中针对人的片面发展现状、着眼于克服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异化状态而提出的,然而,其意义却不限于当时,而是具有普遍适用性,属于名副其实的普遍价值。其所以认定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价值取向具有普遍性,既是因为这种价值“放之四海而皆准”,又是因为这种价值具有恒久的意义。
从横向的维度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价值取向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确立的人的发展要求,无论是人自由全面地发展和实现自己的本质力量,确立和丰富自己的个性,还是全面发展自己的社会关系,都不仅适用于当年确立这一价值取向时作为其研究范本的西欧或西方社会,也适用于世界上其他地区,适用于一切国家和民族,其中当然也包括东方社会。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所追求的人的发展,都应当且必然是全面自由的发展,都应当且必然是发展和丰富自己的个性,都应当且必然是提升、实现和展示自己的能力。诚然,在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不同的历史环境、不同的经济条件和文化背景下,人的发展的具体要求、目标和含义及其实现路径会有所不同,但其根本要求、总体目标和基本特征则必须是共同的,因为显然不能想象,由于历史或现实条件的差异,某些国家和民族人的发展可以离开自由全面发展的要求和目标。对于中国和中国人而言,由于经济、政治、文化等的特殊性,实现人的发展的路径和具体内容必然会有自身的特色,但其基本要求和目标无疑是共同的,非此便不成其为人的发展。
从纵向的维度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价值取向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既适用于马克思恩格斯时代及当今社会,也将长久地适用于未来。对于未来理想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预测了其基本特征,认为主要包括社会条件和人的状态两个方面:社会条件方面,是指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科学文化,以及合理的经济关系,即“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个体生存斗争停止了”。[2](p.757)人的状态方面,就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了尽可能清晰地说明这一点,他们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状态作出了上文所述的情景性的描述。这种描述由于非常具体而具有显而易见的局限性,但他们所以要作出这一具体的情景性的描述,显然是想以生动的、具象的方式反映抽象的意思,这就是:在未来的“自由人联合体”[10](p.141)中,每个人都是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都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充分发挥和发展自己的能力、个性和创造性。应当看到,马克思恩格斯描述的人的发展情景并不是一种终极的、静止的状态,其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变化的、由低级到高级的、由比较发展到更加发展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人类存在着,这一过程就不会结束,人的发展就永远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也就是说,人的发展价值取向具有适应未来一切时代的意义。
以上所述表明,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的维度看,马克思恩格斯确立的人的发展价值取向都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其中许多内容,特别是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显然就是典型的普遍价值,而且是最高层面的普遍价值。
在价值问题上存在的一个误区,是将价值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对立,以特殊性否定普遍性。澄清这一误解涉及两个相互关联的重要问题:一是有没有人类共同创造和共同追求的普遍价值;二是人类是否需要共同的普遍价值。下面试以人的发展价值取向为例说明之。
首先是有没有人类共同创造和共同追求的普遍价值。我们认为,回答应当是肯定的,因为价值是一元与多元、普世与多样的统一,既不能以其普遍性否定特殊性,亦不能以其特殊性否定普遍性。
肯定价值的普遍性并不意味着否定价值的特殊性,反而是以肯定其特殊性为前提的,因为特殊性是普遍性的实现形式。就人的发展价值取向而言,其所以具有特殊性,是因为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中,人的发展会具有不同的具体含义和表现形式,并具有不同的实现路径。正如前文所说,人的发展价值取向的形成、发展和实现,都要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受到一定时代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因素的影响。例如在经济上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性质的制约,在政治上要受到国家制度和体制的影响,在文化上要受到不同民族文化价值、精神特色甚至风俗习惯的影响,等等。
同样的道理,肯定价值的特殊性也不意味着排斥其普遍性,因为特殊性是相对于普遍性而言的,是普遍性的“分有”,是普遍性含义在特殊条件下的具体体现。就人的发展价值取向而言,承认人的发展价值取向的普遍性的前提是承认普遍价值,或者说,承认人的发展价值取向的普遍性必然意味着承认普遍价值。由于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人的发展价值取向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中会表现出殊异性,但其所以成其为人的发展,显然必须符合人的发展之基本含义,如上文所述的人的能力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个性的丰富和发展等。这些基本含义作为人的发展最基本的规定性,就是其普遍性之所在,是在任何国家民族、任何社会环境、任何时代皆是如此,即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非此就谈不上是人的发展。
应当指出的是,价值是分层次的,并非所有的价值都具有普遍性,只有高层次的价值才有普遍性。为此,不能不加分析地将一些特殊的价值上升为普遍价值,相应地,也不能因一些价值只具有特殊性而断言所有的价值都只有特殊性,从而否定存在普遍性的价值。进一步说:虽然承认人类共同的普遍价值并不等于认为所有价值都为人类所共有,但是一些最高层次的价值一定具有最大的普遍性,一定适用于整个人类。
还应当指出的是,价值是一元与多元的统一。基于不同的历史经历、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政治制度、不同的文明、文化或宗教传统,各个社会群体,各个民族、国家必然会持有不同的价值观念,且这些价值观念同其他因素一道构成这些社会群体、民族、国家身份认同的根据,进而与其他社会群体、民族、国家相区别。鉴此,在价值观念方面不应当也不可能强求所有人一致,而必须承认价值的多元性,承认每一种无害于人生存发展和社会运行之价值的独特性及其意义。然而同时又应看到,不同的社会群体、民族、国家除了存在各自特有的价值外,也会存在共同的价值,即全人类普遍追求的价值,如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如马克思主义提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如当代人类追求的人与自然协调及和谐发展,等等。这也正是上文所述的最高层次的普遍价值。
其次是人类是否需要共同的普遍价值。我们认为,回答也应当是肯定的,因为承认普遍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一,只有承认普遍价值,才能解释为什么中国应当并且能够坚持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人的发展价值取向是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西欧的社会环境中确立的,是针对当时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人的片面存在的状况提出的,是为着消除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异化。这一价值取向之所以应当并且能够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显然是且只能是因为其具有普遍的意义,既适用于西方社会,也适用于中国,否则就不能解释,为何当代东方社会中的中国人不仅应当并且能够坚持这一价值取向,并将人的发展确立为社会进步的目标,将以人为本确立为社会发展观的核心。
其二,只有承认普遍价值,才能使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站在社会道义的制高点上。作为一种现时代最全面和进步的社会历史理论,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不仅应当站在当代社会历史认识的高峰,而且应当或者更应当站在当代社会道义的制高点。进一步说,包括人的发展理论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在科学认识和价值取向都具有先进性,才能既遵循合规律性,按照社会发展的规律办事,也遵循合目的性,从根本上引领当代人的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方向,规范当代社会发展的进程,使社会发展始终有利于人的发展。确立先进的价值,站在当代社会道义的制高点上,对于国家民族具有重要的意义。先进的价值对内具有凝聚人心的作用。任何一个民族国家,要强国必先强心,而强心之关键就在于共有先进的、为大多数人赞成的、心悦诚服进而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先进性的价值还具有对外提升软实力的作用。一般说来,越是先进的、具有普遍性和长久生命力的价值,就越是易于为人们所赞同、所接受。在全球化的时代,先进的价值是国家民族文化软实力最为集中的体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以独特的身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具有相应的文化和价值上的软实力,以便在文化和价值上求得世界的认同。近代以来,西方国家之所以长期在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类游戏中处于主导地位,除了具有强大的硬实力支撑外,另一关键因素就是具有能为世界上较多的人们广为认同的核心价值。
其三,只有承认普遍价值,才能真正确立理论自信。否认价值的普遍性,除了理论上的误区之外,从现实的视角看,实质上是一种理论上不自信的表现。所谓理论自信,就在于坚信自己的理论站在科学认识和价值取向的制高点上,优越于其他的理论,而坚信自己理论优越于其他理论的前提则是承认理论的可比较性。因为如果理论之间不能比较,显然就无所谓优劣,无所谓先进与落后。就此推论,确立理论自信必然意味着承认不同的价值取向之间是可以比较的。反过来说,否认不同价值取向之间的可比性,显然是缺乏理论自信,因为这种害怕不同价值之间进行比较的主张,实质上是怀疑自己所持价值的先进性,担心自己所持价值会在与其他价值的比较中相形见绌。如其不然,显然没有害怕不同价值比较之理,也就不应一概否定价值的普遍性和普世性。
有人可能会担心倡导普世价值将阻碍世界的文化多样性、文明多元性,将导致绝对普世性价值观,这显然没有必要。前文已经指出,肯定价值取向的普遍性并不意味着否定价值的特殊性,因此,倡导普世价值与倡导世界的文化多样性、文明多元性是并行不悖的。至于对绝对普世性价值观的担心亦是有待澄清。从逻辑上看,承认普世价值是主张绝对普世性价值观的前提,但却不能反推出承认普世价值必然会导致绝对普世性价值观。因为如果承认普世价值并将其唯一化、绝对化,无疑会导致绝对普世性价值观,而承认普世价值但不将其绝对化,同时亦承认特殊价值,则不会导致绝对普世性价值观。
其四,只有承认普遍价值,才能自觉吸收人类先进的价值,并为世界的文化和价值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价值的普遍性表明,在价值取向上既要讲特殊性也要讲先进性。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只有承认普遍价值,才能真正确立价值自信,积极吸收人类创造的优秀价值,为我们的价值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更好地进行当代中国的文化和价值建构,保持中华民族文化和价值的先进性。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只有承认普遍价值,才能真正确立价值自信,禀赋为人类提供先进价值的意识和使命,自觉地为人类的文化和价值建设作出贡献。纵观历史,价值的普遍性根本上来源于各国家民族优秀价值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因素。作为有着悠久并优秀文化传统的民族,中华民族应当对人类文化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只有在融合中西、贯通古今的基础上创造先进的价值取向,才能弘扬、提升和推广当代中国人创造和发展的优秀价值取向,使之更加广泛地为世人所了解、所欣赏、所采纳、所遵从,才能为世界文化和价值的交流和建构作出应有的贡献。
收稿日期:2013-11-23
作者介绍:陈新夏,男,湖南桃源人,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89
作者:陈新夏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08期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4)02-0041-07
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既确立了人的发展的科学认识,也确立了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无论从理论来源还是从理论内涵看,人的发展价值取向都具有普遍的甚至普世的意义。肯定人的发展价值取向的普遍性,才能理解为什么中国应当并且能够坚持人的发展价值取向,才能使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站在当代社会道义的制高点,真正确立理论自信,积极吸收人类创造的优秀价值,并自觉地为人类的文化发展和价值建设做出贡献。
马克思恩格斯确立的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之所以具有普遍的意义,首先是因为这一价值取向继承和发展了前人具有普遍意义的优秀价值,尤其是欧洲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所确立的人道、人权、民主、法治、自由、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
麦克莱伦在《马克思传》中写道:“马克思1818年5月5日出生于特利尔城。……在拿破仑战争时期,这座城市连同莱茵河畔的其他地区都划归为法国,并且依照法国大革命的基本原则进行管理,因此在足够长的时间里,这座城市都浸润在言论自由和立宪自由氛围中。”[1](pp.2~3)在这种氛围中,父亲和学校对马克思的影响尤甚。一方面,马克思的父亲深受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的影响,“深深地沉浸在18世纪的法国关于政治、宗教、生活、艺术的自由理想里”[1](p.7);另一方面,马克思在就读的中学里“受到了典型而纯粹的人道主义的教育”[1](p.10)。由于时代和环境因素,马克思曾深受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的影响。
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所确立的价值,虽然是直接针对封建等级和专制制度的,是着眼于建立他们眼中的“理想王国”,即资本主义制度的,但其作用和影响却不仅仅适用于特定的阶级和特定的历史时期,而是对整个人类具有普遍的、长久的意义,反映了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普遍要求和根本方向,是人类共同追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以人道主义为例,人道主义是关于人的本质、使命、地位、价值和个性发展的一种思潮、理论或世界观,是以人性论为基础,以自由、民主和人权等为价值诉求的思想体系。其实质是反对封建禁欲主义,提倡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主张人的尊严、道德平等和思想自由。人道主义扩展和深化了人对自身及其与外部世界关系的理解,提升了人的自我意识,增强了人对自身生存意义、状况、条件和前景的自觉和关注,确立了人之为人最基本的理念和规则,确立了人之为人最基本的权利,是对人的价值优先性的认可和主张,即从根本上肯定了人。
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所确立的人道、人权、民主、法治、自由、公平、正义等价值取向,为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的形成提供了思想资源。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现代社会主义,就其内容来说,首先是对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有财产者和无财产者之间、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以及生产中普遍存在的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方面进行考察的结果。但是,就其理论形式来说,它起初表现为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学者们所提出的各种原则的进一步的、似乎更彻底的发展。”[2](p.355)这一理解当然也适用于人的发展理论。马克思恩格斯确立的人的发展价值取向,批判继承了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的一些重要思想资源。
一是继承和发挥了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对人的价值优先性的肯定。人道主义提倡追求人现世生活的幸福,尊重人的价值和个性,认为人的全部生活的目的就是幸福,确定了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等为主要内容的人权。在此基础上,康德又对人的价值优先性做出了哲学层面的肯定,提出了“人是目的”的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继承上述思想的基础上,确立了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他们的社会历史研究一开始便紧紧抓住了人这一“根本”,对人的解放和发展的关注贯穿于他们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的始终,是其理论与实践的起点和目标。他们认为人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根本目标,是人的一切活动的旨归,既强调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又将人的发展理解为能力、个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展与实现,并认为人的发展的主体是每一个个人,使人道主义主张的人的价值优先性和人是目的的理念具有了彻底性。
二是继承和发挥了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对自由的追求。在近代以来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优秀价值中,马克思恩格斯尤其注重自由的价值和意义。综观他们对人的发展的论述,总是一以贯之地在人的发展内涵中将自由置于优先的地位,把自由发展理解为未来社会人的发展的根本特征之一。早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马克思就强调“自由确实是人的本质,因此就连自由的反对者在反对自由的现实的同时也实现着自由;……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3](p.167)在《(科隆日报)第179号的社论》中,他提出应当“把国家看作是相互教育的自由人的联合体”。[3](p.217)基于强调“自由”发展,他们曾多次将未来的理想社会称为“自由王国”,将进入未来理想社会称为“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2](p.634)认为在那时,人的活动真正成了自由的生活活动,“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2](p.760)
三是继承和发挥了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对人性的肯定。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4](p.81),在《神圣家族》中主张“必须这样安排周围的世界,使人在其中能认识和领会真正合乎人性的东西,使他能认识到自己是人。……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5](pp.166~167)在《资本论》中又强调,“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6](pp.928~929)在马克思那里,“合乎人性的人”、“真正合乎人性的东西”、“合乎人性的环境”、“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等提法,一以贯之地体现着对人性的坚持,这种坚持与人的解放和发展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推进人的发展根本上体现着“真正合乎人性”的要求,或者说,从复归及合乎人性诉求以及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可以直接推论出人的解放和发展诉求来。
四是继承和发挥了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对公平的诉求。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实现公平和平等的诉求,但其所理解和追求的只是政治法律领域的公平和平等,而并非人们之间经济社会权利的平等。这一理解实质上只是强调人们起点、机会和规则的平等,而忽视了最终的、结果意义上的平等,其现实结果是导致人们之间、群体之间经济社会差异日趋扩大,从而一部分人高于另一部分人之上。马克思恩格斯继承并且超越了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提出的公平和平等要求。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这样的观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现代的平等要求是与此完全不同;这种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伸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2](p.444)“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的话柄: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2](p.448)也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不仅强调人们起点、机会和规则平等,而且强调结果的平等,特别是强调经济领域的公平和平等,主张包括经济领域在内的社会公平,即人的彻底解放。这一诉求既表现在他们肯定每一个个人的发展,又表现在他们关于人的发展理解具有全面性和彻底性。
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的优秀价值取向之所以能够为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批判继承,是因为其中包含着具有普遍意义的因素,也正因为批判继承了这些普遍性的优秀价值,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才能扬弃并超越前人,反映人类共同而长久的价值追求,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先进的价值取向。
马克思恩格斯确立的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之所以具有普遍的意义,还因为它深刻地反映了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之根本要求和总体趋势。
马克思恩格斯确立的人的发展价值取向,是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异化或片面化生存批判基础上提出的理想,是对未来社会人的应然生存状态的理解。作为实践和历史的产物,作为人生存发展实际历程的理论表现,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具有时代性,但作为人的主体性自觉意识,作为人对自身理想生存状态的理解和价值预设,作为人追求幸福的本性和愿望,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又并非社会现实的简单反映,而是对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之根本要求和总体趋势的深层次反映,因而具有普遍的、长久的意义。
基于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之根本要求和总体趋势,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并阐释了人的发展价值取向的基本内涵,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确立为人类生存和社会生活的理想状态,确立为一切历史活动及社会进步的根本目标。
马克思恩格斯确立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想。他们十分重视人的自由发展。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甚至情景性地、具象地描述了未来社会个人自由发展的状态,“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7](p.85)即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活动摆脱了分工的限制,超越了谋生的手段,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活动领域,根据自己的意愿随心所为,在任何领域展示和发展自己的兴趣和能力,人的活动真正成为自由自觉的活动,成了因人生存的需要或生活的第一需要,成为人充分提升自己能力、展示自己才能从而达到自我确证、自我实现的方式和途径,成为人充分发挥创造性,充分发挥和提升能力,充分展示个性从而使自己本质力量得到确证和发展的过程。在这时,人们可以在任何领域中培养和提升自己的兴趣,发挥自己的能力和创造性,展示自己的情感和审美。正是基于对人的自由发展的重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将是“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的社会”[8](p.516),将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他们十分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在他们看来,人的全面发展主要包含着三层含义:一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即包括体力和智力在内的人的能力在其创造性活动中充分地发挥、展示出来,并得到充分的提升。二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将人的关系还给人自身,既包括人生存于其中的社会关系的合理化,即克服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异化,也包括人的各种社会关系如经济、政治、道德、交往关系等的充分丰富和展开,人活动的范围得到尽可能充分的拓展。
马克思恩格斯确立了“每个人”的发展的诉求。一方面,他们认为,人的发展的主体不限于群体的人,而是指个人。他们在论及人的发展时,多以“个人”为主词,如“个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的个人”、“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个人的全面性”等。在他们看来,人的发展最终应当也必然落实到个体的人,因为人类之所以结合成社会,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和促进个体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他们又认为人的发展之“个人”不是部分个人,例如某一层次或某一群体中的个人,而是“每一个个人”,即一切个人。这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与近代人道主义的又一重要分野,其中蕴含着追求真正、彻底平等、公正的核心理念。与此相关,他们坚持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统一,认为社会进步归根到底是为了个人的生存和发展,个人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根本目的;同时,个人的发展又有赖于一定的客观环境和物质条件,且只有在社会进步和他人的共同发展中才能实现。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确立、丰富和发展了人的个性的目标。他们认为,在未来理想社会中,人的个性和能力不再受到限制和压抑,而是得到充分的展示,个人的自由和创造力得以不断提升。他们以个性发展要求为尺度,尖锐地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7](p.287)提出了“无产者,为了实现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迄今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迄今为止的社会的生存条件,即消灭劳动。……使自己的个性得以实现”[7](p.121)的任务。并以“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9](p.104)来表达未来理想社会最本质的特征。
上述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固然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当时的资本主义境遇中针对人的片面发展现状、着眼于克服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异化状态而提出的,然而,其意义却不限于当时,而是具有普遍适用性,属于名副其实的普遍价值。其所以认定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价值取向具有普遍性,既是因为这种价值“放之四海而皆准”,又是因为这种价值具有恒久的意义。
从横向的维度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价值取向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确立的人的发展要求,无论是人自由全面地发展和实现自己的本质力量,确立和丰富自己的个性,还是全面发展自己的社会关系,都不仅适用于当年确立这一价值取向时作为其研究范本的西欧或西方社会,也适用于世界上其他地区,适用于一切国家和民族,其中当然也包括东方社会。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所追求的人的发展,都应当且必然是全面自由的发展,都应当且必然是发展和丰富自己的个性,都应当且必然是提升、实现和展示自己的能力。诚然,在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不同的历史环境、不同的经济条件和文化背景下,人的发展的具体要求、目标和含义及其实现路径会有所不同,但其根本要求、总体目标和基本特征则必须是共同的,因为显然不能想象,由于历史或现实条件的差异,某些国家和民族人的发展可以离开自由全面发展的要求和目标。对于中国和中国人而言,由于经济、政治、文化等的特殊性,实现人的发展的路径和具体内容必然会有自身的特色,但其基本要求和目标无疑是共同的,非此便不成其为人的发展。
从纵向的维度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价值取向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既适用于马克思恩格斯时代及当今社会,也将长久地适用于未来。对于未来理想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预测了其基本特征,认为主要包括社会条件和人的状态两个方面:社会条件方面,是指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科学文化,以及合理的经济关系,即“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个体生存斗争停止了”。[2](p.757)人的状态方面,就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了尽可能清晰地说明这一点,他们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状态作出了上文所述的情景性的描述。这种描述由于非常具体而具有显而易见的局限性,但他们所以要作出这一具体的情景性的描述,显然是想以生动的、具象的方式反映抽象的意思,这就是:在未来的“自由人联合体”[10](p.141)中,每个人都是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都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充分发挥和发展自己的能力、个性和创造性。应当看到,马克思恩格斯描述的人的发展情景并不是一种终极的、静止的状态,其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变化的、由低级到高级的、由比较发展到更加发展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人类存在着,这一过程就不会结束,人的发展就永远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也就是说,人的发展价值取向具有适应未来一切时代的意义。
以上所述表明,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的维度看,马克思恩格斯确立的人的发展价值取向都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其中许多内容,特别是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显然就是典型的普遍价值,而且是最高层面的普遍价值。
在价值问题上存在的一个误区,是将价值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对立,以特殊性否定普遍性。澄清这一误解涉及两个相互关联的重要问题:一是有没有人类共同创造和共同追求的普遍价值;二是人类是否需要共同的普遍价值。下面试以人的发展价值取向为例说明之。
首先是有没有人类共同创造和共同追求的普遍价值。我们认为,回答应当是肯定的,因为价值是一元与多元、普世与多样的统一,既不能以其普遍性否定特殊性,亦不能以其特殊性否定普遍性。
肯定价值的普遍性并不意味着否定价值的特殊性,反而是以肯定其特殊性为前提的,因为特殊性是普遍性的实现形式。就人的发展价值取向而言,其所以具有特殊性,是因为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中,人的发展会具有不同的具体含义和表现形式,并具有不同的实现路径。正如前文所说,人的发展价值取向的形成、发展和实现,都要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受到一定时代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因素的影响。例如在经济上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性质的制约,在政治上要受到国家制度和体制的影响,在文化上要受到不同民族文化价值、精神特色甚至风俗习惯的影响,等等。
同样的道理,肯定价值的特殊性也不意味着排斥其普遍性,因为特殊性是相对于普遍性而言的,是普遍性的“分有”,是普遍性含义在特殊条件下的具体体现。就人的发展价值取向而言,承认人的发展价值取向的普遍性的前提是承认普遍价值,或者说,承认人的发展价值取向的普遍性必然意味着承认普遍价值。由于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人的发展价值取向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中会表现出殊异性,但其所以成其为人的发展,显然必须符合人的发展之基本含义,如上文所述的人的能力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个性的丰富和发展等。这些基本含义作为人的发展最基本的规定性,就是其普遍性之所在,是在任何国家民族、任何社会环境、任何时代皆是如此,即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非此就谈不上是人的发展。
应当指出的是,价值是分层次的,并非所有的价值都具有普遍性,只有高层次的价值才有普遍性。为此,不能不加分析地将一些特殊的价值上升为普遍价值,相应地,也不能因一些价值只具有特殊性而断言所有的价值都只有特殊性,从而否定存在普遍性的价值。进一步说:虽然承认人类共同的普遍价值并不等于认为所有价值都为人类所共有,但是一些最高层次的价值一定具有最大的普遍性,一定适用于整个人类。
还应当指出的是,价值是一元与多元的统一。基于不同的历史经历、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政治制度、不同的文明、文化或宗教传统,各个社会群体,各个民族、国家必然会持有不同的价值观念,且这些价值观念同其他因素一道构成这些社会群体、民族、国家身份认同的根据,进而与其他社会群体、民族、国家相区别。鉴此,在价值观念方面不应当也不可能强求所有人一致,而必须承认价值的多元性,承认每一种无害于人生存发展和社会运行之价值的独特性及其意义。然而同时又应看到,不同的社会群体、民族、国家除了存在各自特有的价值外,也会存在共同的价值,即全人类普遍追求的价值,如近代人道主义和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如马克思主义提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如当代人类追求的人与自然协调及和谐发展,等等。这也正是上文所述的最高层次的普遍价值。
其次是人类是否需要共同的普遍价值。我们认为,回答也应当是肯定的,因为承认普遍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一,只有承认普遍价值,才能解释为什么中国应当并且能够坚持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人的发展价值取向是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西欧的社会环境中确立的,是针对当时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人的片面存在的状况提出的,是为着消除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异化。这一价值取向之所以应当并且能够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显然是且只能是因为其具有普遍的意义,既适用于西方社会,也适用于中国,否则就不能解释,为何当代东方社会中的中国人不仅应当并且能够坚持这一价值取向,并将人的发展确立为社会进步的目标,将以人为本确立为社会发展观的核心。
其二,只有承认普遍价值,才能使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站在社会道义的制高点上。作为一种现时代最全面和进步的社会历史理论,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不仅应当站在当代社会历史认识的高峰,而且应当或者更应当站在当代社会道义的制高点。进一步说,包括人的发展理论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在科学认识和价值取向都具有先进性,才能既遵循合规律性,按照社会发展的规律办事,也遵循合目的性,从根本上引领当代人的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方向,规范当代社会发展的进程,使社会发展始终有利于人的发展。确立先进的价值,站在当代社会道义的制高点上,对于国家民族具有重要的意义。先进的价值对内具有凝聚人心的作用。任何一个民族国家,要强国必先强心,而强心之关键就在于共有先进的、为大多数人赞成的、心悦诚服进而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先进性的价值还具有对外提升软实力的作用。一般说来,越是先进的、具有普遍性和长久生命力的价值,就越是易于为人们所赞同、所接受。在全球化的时代,先进的价值是国家民族文化软实力最为集中的体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以独特的身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具有相应的文化和价值上的软实力,以便在文化和价值上求得世界的认同。近代以来,西方国家之所以长期在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类游戏中处于主导地位,除了具有强大的硬实力支撑外,另一关键因素就是具有能为世界上较多的人们广为认同的核心价值。
其三,只有承认普遍价值,才能真正确立理论自信。否认价值的普遍性,除了理论上的误区之外,从现实的视角看,实质上是一种理论上不自信的表现。所谓理论自信,就在于坚信自己的理论站在科学认识和价值取向的制高点上,优越于其他的理论,而坚信自己理论优越于其他理论的前提则是承认理论的可比较性。因为如果理论之间不能比较,显然就无所谓优劣,无所谓先进与落后。就此推论,确立理论自信必然意味着承认不同的价值取向之间是可以比较的。反过来说,否认不同价值取向之间的可比性,显然是缺乏理论自信,因为这种害怕不同价值之间进行比较的主张,实质上是怀疑自己所持价值的先进性,担心自己所持价值会在与其他价值的比较中相形见绌。如其不然,显然没有害怕不同价值比较之理,也就不应一概否定价值的普遍性和普世性。
有人可能会担心倡导普世价值将阻碍世界的文化多样性、文明多元性,将导致绝对普世性价值观,这显然没有必要。前文已经指出,肯定价值取向的普遍性并不意味着否定价值的特殊性,因此,倡导普世价值与倡导世界的文化多样性、文明多元性是并行不悖的。至于对绝对普世性价值观的担心亦是有待澄清。从逻辑上看,承认普世价值是主张绝对普世性价值观的前提,但却不能反推出承认普世价值必然会导致绝对普世性价值观。因为如果承认普世价值并将其唯一化、绝对化,无疑会导致绝对普世性价值观,而承认普世价值但不将其绝对化,同时亦承认特殊价值,则不会导致绝对普世性价值观。
其四,只有承认普遍价值,才能自觉吸收人类先进的价值,并为世界的文化和价值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价值的普遍性表明,在价值取向上既要讲特殊性也要讲先进性。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只有承认普遍价值,才能真正确立价值自信,积极吸收人类创造的优秀价值,为我们的价值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更好地进行当代中国的文化和价值建构,保持中华民族文化和价值的先进性。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只有承认普遍价值,才能真正确立价值自信,禀赋为人类提供先进价值的意识和使命,自觉地为人类的文化和价值建设作出贡献。纵观历史,价值的普遍性根本上来源于各国家民族优秀价值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因素。作为有着悠久并优秀文化传统的民族,中华民族应当对人类文化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只有在融合中西、贯通古今的基础上创造先进的价值取向,才能弘扬、提升和推广当代中国人创造和发展的优秀价值取向,使之更加广泛地为世人所了解、所欣赏、所采纳、所遵从,才能为世界文化和价值的交流和建构作出应有的贡献。
收稿日期:2013-11-23
作者介绍:陈新夏,男,湖南桃源人,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