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我国的计划生育历史为主线,深入探析计划生育政策的内容及其对控制人口数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以期增进社会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理解。
关键词:社会问题 计划生育 控制人口数量
人口问题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财经、军事、文教、房屋、社会、交通运输、医药卫生、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等,而且也是一个国家制订其基本政策、法令规章的依据。上世纪70年代,饱尝了人口负担之苦的中国,控制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终于提到党和政府的重要议程,并逐步变成国家的基本国策。30多年来,我国的人口控制工作实现了从全国控制人口增长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转变,而且正在实现从稳定低生育水平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转变。
1 中国古代计划生育思想
春秋末年,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主张小国寡民,反对人口众多;唐朝诗人王梵志在诗中写道:“富儿少男女,穷汉生一群”,他的科学论断,正好揭示了我国农村贫穷落后地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生育状况;宋末元初,马端临曾联系人口质量来考察人口数量的增长,他认为“民之多寡不足为国之盛衰”,人口过盛会降低人口质量,应该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殖。
2 新中国计划生育政策
2.1 领导重视 1957年1月25日,毛泽东同志在国
家计委《关于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上批示:“人口非控制不可。”同年10月8日,他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计划生育”的概念。刘少奇召集政府部门相关人士开会,作了《提倡节育》的重要讲话。1955年3月11日发出了《中共中央对卫生部党组关于节制生育问题的报告的批示》。这一时期的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都主张要实行计划生育,并在相关的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在《周恩来对计划生育的贡献》一文中,李稚认为,周恩来是我国计划生育事业的开创者。对我国人口发展和人口问题的解决,提出崭新的见解、政策,指明正确的方向、道路。
70年代末,邓小平同志曾提出,一定要立足实际,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开展人口控制工作,要站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立场上考察人口管理工作。也就是说,中央政治局和地方政府机构要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审视我们的人口问题和人口管理工作,稳扎稳打,切实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对人口数量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人口素质。
江泽民同志曾提出人口与计划生育思想的核心是“人口问题是发展问题”。陈德金、张荣华认为江泽民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指导思想,在计划生育理论方面为各级地方政府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指明了方向。党中央应该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人口控制工作,党政“一把手”统一指挥,监督人口政策的实施流程,充分体现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和先锋模范作用。
201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工作进行第28次集体学习。胡锦涛同志要求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上作了报告。十八大报告表示,要加强社会建设,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2.2 国家设置专门机构 1957年3月31日成立了中华医学会节育技术指导委员会,1964年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市、区县和乡镇相继设立专门的计划生育专业服务机构,有专门的领导班子,专人负责。这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1980年建立了我国第一所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为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培养了一大批专门人才。2003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标志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职能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转变为全面的、综合的人口治理。
2.3 政府出台政策 1962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为应对当前补偿性人口生育高峰提供政策指导。
197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被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1981年3月6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通过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审议。会议决定在政府序列中开设隶属国务院管辖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198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强调“实行必要的奖励和限制,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要对人口数量和人口增长趋势严加管控。
2000年3月,中央政治局发布《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决定》指出,我国的人口数量过多,人口控制工作仍然是现阶段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历史性转变后,各级政府应该逐步将工作重心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上来。
200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审议,自此,计划生育政策有了法律依据。地方条例的逐步完善和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使得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纳入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阶段。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以后,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不仅有了新的名称——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其职能也逐步完善。比如,新增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人口发展规划、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等职能。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各级政府顺利开展计划生育与人口控制工作的基本保障。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主要内容对缓解我国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大有裨益。
2.4 计生措施得力
2.4.1 宣传工作抓落实:宣传内容丰富: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奖励扶助、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生殖保健、婚育新风、男女平等、预防及治疗常见妇科疾病、艾滋病等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知识。宣传形式多样:专业培训学习、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抢答赛、标语、横幅、传单,免费生殖健康手册、小折页、图片展、报刊杂志、文艺节目、戏剧、电影。使计划生育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新型婚育观念,逐步形成和谐生育观念,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使计生国策宣传更加深入人心,生育关怀情暖千家万户,促使育龄夫妻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4.2 避孕方法先进:口服避孕药、注射用避孕药、皮下埋植避孕药、外用避孕药、男用避孕套、宫内节育器、女性输卵管结扎术、男性输精管切除术。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2.4.3 对非法怀孕者,终止妊娠,进行流产和引产,我国是世界上最先创造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法的国家。对非法生育者,要经济处罚、开除公职、对单位进行一票否决,通报批评。
2.4.4 生育关怀:独生子女家庭的关爱政策,农村双女户的扶助政策,对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保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休产假的特殊保障。
2.5 实施效果较好 自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通过中央的宏观调控和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我国公民自觉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人口过快地增长趋势得到遏制,同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6 问题及改进措施 针对中国的国情,计划生育已控制了人口数量上的增长,八零后的独生子有的已结婚生子,他们不仅要面对社会、单位、工作的压力,而且要面对家庭的压力,双方父母要面对养老的压力。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健康素质、文化修养素质等等,是计划生育的更高层次上的要求。我国政府机构应继续提倡少生、优生,积极发展教育事业,完善医疗卫生条件和社会福利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社会问题。
参考文献:
[1]张维庆著.《中国计划生育概论》[M].中国人口出版社,1998:25.
[2]老子著.《老子·四十六章》[M].
[3]曾桂秋著.《中外人口与计划生育之最》[M].中国人口出版社,2005:108.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M].中国人口出版社,2000.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M].中国人口出版社,20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M].法律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李翠华(1959-),女,硕士、副教授。
基金项目:湖南省科技厅项目,编号:2011ZK3168。
摘要:本文以我国的计划生育历史为主线,深入探析计划生育政策的内容及其对控制人口数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以期增进社会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理解。
关键词:社会问题 计划生育 控制人口数量
人口问题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财经、军事、文教、房屋、社会、交通运输、医药卫生、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等,而且也是一个国家制订其基本政策、法令规章的依据。上世纪70年代,饱尝了人口负担之苦的中国,控制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终于提到党和政府的重要议程,并逐步变成国家的基本国策。30多年来,我国的人口控制工作实现了从全国控制人口增长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转变,而且正在实现从稳定低生育水平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转变。
1 中国古代计划生育思想
春秋末年,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主张小国寡民,反对人口众多;唐朝诗人王梵志在诗中写道:“富儿少男女,穷汉生一群”,他的科学论断,正好揭示了我国农村贫穷落后地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生育状况;宋末元初,马端临曾联系人口质量来考察人口数量的增长,他认为“民之多寡不足为国之盛衰”,人口过盛会降低人口质量,应该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殖。
2 新中国计划生育政策
2.1 领导重视 1957年1月25日,毛泽东同志在国
家计委《关于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上批示:“人口非控制不可。”同年10月8日,他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计划生育”的概念。刘少奇召集政府部门相关人士开会,作了《提倡节育》的重要讲话。1955年3月11日发出了《中共中央对卫生部党组关于节制生育问题的报告的批示》。这一时期的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都主张要实行计划生育,并在相关的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在《周恩来对计划生育的贡献》一文中,李稚认为,周恩来是我国计划生育事业的开创者。对我国人口发展和人口问题的解决,提出崭新的见解、政策,指明正确的方向、道路。
70年代末,邓小平同志曾提出,一定要立足实际,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开展人口控制工作,要站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立场上考察人口管理工作。也就是说,中央政治局和地方政府机构要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审视我们的人口问题和人口管理工作,稳扎稳打,切实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对人口数量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人口素质。
江泽民同志曾提出人口与计划生育思想的核心是“人口问题是发展问题”。陈德金、张荣华认为江泽民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指导思想,在计划生育理论方面为各级地方政府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指明了方向。党中央应该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人口控制工作,党政“一把手”统一指挥,监督人口政策的实施流程,充分体现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和先锋模范作用。
201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工作进行第28次集体学习。胡锦涛同志要求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上作了报告。十八大报告表示,要加强社会建设,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2.2 国家设置专门机构 1957年3月31日成立了中华医学会节育技术指导委员会,1964年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市、区县和乡镇相继设立专门的计划生育专业服务机构,有专门的领导班子,专人负责。这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1980年建立了我国第一所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为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培养了一大批专门人才。2003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标志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职能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转变为全面的、综合的人口治理。
2.3 政府出台政策 1962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为应对当前补偿性人口生育高峰提供政策指导。
197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被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1981年3月6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通过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审议。会议决定在政府序列中开设隶属国务院管辖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198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强调“实行必要的奖励和限制,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要对人口数量和人口增长趋势严加管控。
2000年3月,中央政治局发布《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决定》指出,我国的人口数量过多,人口控制工作仍然是现阶段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历史性转变后,各级政府应该逐步将工作重心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上来。
200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审议,自此,计划生育政策有了法律依据。地方条例的逐步完善和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使得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纳入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阶段。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以后,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不仅有了新的名称——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其职能也逐步完善。比如,新增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人口发展规划、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等职能。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各级政府顺利开展计划生育与人口控制工作的基本保障。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主要内容对缓解我国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大有裨益。
2.4 计生措施得力
2.4.1 宣传工作抓落实:宣传内容丰富: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奖励扶助、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生殖保健、婚育新风、男女平等、预防及治疗常见妇科疾病、艾滋病等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知识。宣传形式多样:专业培训学习、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抢答赛、标语、横幅、传单,免费生殖健康手册、小折页、图片展、报刊杂志、文艺节目、戏剧、电影。使计划生育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新型婚育观念,逐步形成和谐生育观念,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使计生国策宣传更加深入人心,生育关怀情暖千家万户,促使育龄夫妻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4.2 避孕方法先进:口服避孕药、注射用避孕药、皮下埋植避孕药、外用避孕药、男用避孕套、宫内节育器、女性输卵管结扎术、男性输精管切除术。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2.4.3 对非法怀孕者,终止妊娠,进行流产和引产,我国是世界上最先创造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法的国家。对非法生育者,要经济处罚、开除公职、对单位进行一票否决,通报批评。
2.4.4 生育关怀:独生子女家庭的关爱政策,农村双女户的扶助政策,对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保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休产假的特殊保障。
2.5 实施效果较好 自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通过中央的宏观调控和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我国公民自觉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人口过快地增长趋势得到遏制,同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6 问题及改进措施 针对中国的国情,计划生育已控制了人口数量上的增长,八零后的独生子有的已结婚生子,他们不仅要面对社会、单位、工作的压力,而且要面对家庭的压力,双方父母要面对养老的压力。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健康素质、文化修养素质等等,是计划生育的更高层次上的要求。我国政府机构应继续提倡少生、优生,积极发展教育事业,完善医疗卫生条件和社会福利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社会问题。
参考文献:
[1]张维庆著.《中国计划生育概论》[M].中国人口出版社,1998:25.
[2]老子著.《老子·四十六章》[M].
[3]曾桂秋著.《中外人口与计划生育之最》[M].中国人口出版社,2005:108.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M].中国人口出版社,2000.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M].中国人口出版社,20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M].法律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李翠华(1959-),女,硕士、副教授。
基金项目:湖南省科技厅项目,编号:2011ZK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