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滩区仙市中学
小卖部从业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沿滩区仙市中学
乙方(受聘人员):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为两学期,从2014年下学期开校到2015年上学期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经营的小卖部店内从事营业员工作。
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按甲方所在小卖部规定的营业时间工作(原则上为早上7:00-晚上9:30)。在小卖部营业时间外乙方应完成必要货物的整理、摆放等甲方安排的工作。
四、劳动报酬
1、乙方的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提成”构成。基本工资为1000元人民币/月,提成以每月5日至次月4日期间销售货物的价款总额为基数,提成比例为2%。(每年原则上发10个月工资)
2、货物销售允许正常损耗为3‰ ,若无损耗,则销售货物的价款总额的3‰归乙方;若超出3‰,则超出部分按货物进价款赔偿,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3、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次月5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免费午餐。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4、合同实行一年一聘,乙方工作满一年,甲方加发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壹仟元。若解聘后,甲方不再补偿给乙方其他任何费用。
5、甲方因工作需要让乙方加班时,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加班津贴。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6、乙方与甲方以外的政治、经济等责任纠纷,概与甲方无关。乙方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一切由乙方自办,甲方概不负责此类的费用。甲方为乙方购买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六、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和因辞退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
七、违反劳动协议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情况和责任大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或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沿滩区仙市中学 乙方:
责任人:
电话号码:7980292 电话号码:
2014年9月1日
沿滩区仙市中学
小卖部从业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沿滩区仙市中学
乙方(受聘人员):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为两学期,从2014年下学期开校到2015年上学期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经营的小卖部店内从事营业员工作。
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按甲方所在小卖部规定的营业时间工作(原则上为早上7:00-晚上9:30)。在小卖部营业时间外乙方应完成必要货物的整理、摆放等甲方安排的工作。
四、劳动报酬
1、乙方的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提成”构成。基本工资为1000元人民币/月,提成以每月5日至次月4日期间销售货物的价款总额为基数,提成比例为2%。(每年原则上发10个月工资)
2、货物销售允许正常损耗为3‰ ,若无损耗,则销售货物的价款总额的3‰归乙方;若超出3‰,则超出部分按货物进价款赔偿,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3、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次月5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免费午餐。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4、合同实行一年一聘,乙方工作满一年,甲方加发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壹仟元。若解聘后,甲方不再补偿给乙方其他任何费用。
5、甲方因工作需要让乙方加班时,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加班津贴。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6、乙方与甲方以外的政治、经济等责任纠纷,概与甲方无关。乙方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一切由乙方自办,甲方概不负责此类的费用。甲方为乙方购买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六、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和因辞退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
七、违反劳动协议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情况和责任大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或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沿滩区仙市中学 乙方:
责任人:
电话号码:7980292 电话号码: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