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法律渊源包括:
1.宪法。比如:国务院的职权,地方政府的职权。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和基本法律。比如税法,税法是经济行政法,绝大多数法律都是行政法的范围,税务机关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征税是行政权,这个过程是一个行政权的行使。
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主体是“1+3”的结构,“1”是指省一级的人大、人大常委会(省法规),“3”是三个较大的市的人大、人大常委会(市法规),三个较大的市有:省会市(包括省、自治区的首府)、特区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四个: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国批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18个)。
5.地方政府规章。它的立法结构还是1+3的结构,省一级的政府能够制定省规章。三个较大的市的政府能够制定市规章。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简称自治法规,它是一种特殊的地方性法规,它的立法主体是三个,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自治区的自治法规相当于省法规,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法规相当于市法规。比如,内蒙古的人大,既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也可以制定自治法规,区分的标准就是有没有少数民族内容,有少数民族特殊问题的叫自治法规,没有的叫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有变通权。
7.部门规章。立法主体是国务院的部门,国务院的部门包括部委,广义的还包括直属机构。
1.下列关于行政法法律渊源的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法法律渊源是关于行政法律规范表现形式的制度
B.行政法法律渊源是关于行政法律规范成文法表现形式的制度
C.行政法法律渊源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制度之分,我国实行成文法
D.行政机关惯例、判例以及理论学说也可能成为行政法的渊源,但目前其并不能作为我国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依据,也不能成为评价行政活动合法性的准则
答案:B
解析:所谓行政法法律渊源是一切行政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并不仅仅指成文法的表现形式,它只是其中一种渊源,在判例法国家和部分大陆法国家,判例也是一种很重要的行政法渊源。
2.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是冲突的,不能并存
B.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当事人即应当遵守
C.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在争议期经过后才能产生
D.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一经生效即产生
答案:D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有三种效力,即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拘束力实际上是一种法律推定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拘束力就随之产生,无论是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还是其他的机关、组织和个人,均应遵守的效力,故D正确。确定力在争议期过后产生,就是一种最终确定的效力。它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上最终地、实质地被确定下来,从而不再更改的效力,B项错在确定力产生时间。执行力在履行期过后产生,C项错误。具体行政行为在履行期过后,其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即是并存的,A项错误。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包括:
1.宪法。比如:国务院的职权,地方政府的职权。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和基本法律。比如税法,税法是经济行政法,绝大多数法律都是行政法的范围,税务机关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征税是行政权,这个过程是一个行政权的行使。
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主体是“1+3”的结构,“1”是指省一级的人大、人大常委会(省法规),“3”是三个较大的市的人大、人大常委会(市法规),三个较大的市有:省会市(包括省、自治区的首府)、特区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四个: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国批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18个)。
5.地方政府规章。它的立法结构还是1+3的结构,省一级的政府能够制定省规章。三个较大的市的政府能够制定市规章。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简称自治法规,它是一种特殊的地方性法规,它的立法主体是三个,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自治区的自治法规相当于省法规,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法规相当于市法规。比如,内蒙古的人大,既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也可以制定自治法规,区分的标准就是有没有少数民族内容,有少数民族特殊问题的叫自治法规,没有的叫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有变通权。
7.部门规章。立法主体是国务院的部门,国务院的部门包括部委,广义的还包括直属机构。
1.下列关于行政法法律渊源的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法法律渊源是关于行政法律规范表现形式的制度
B.行政法法律渊源是关于行政法律规范成文法表现形式的制度
C.行政法法律渊源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制度之分,我国实行成文法
D.行政机关惯例、判例以及理论学说也可能成为行政法的渊源,但目前其并不能作为我国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依据,也不能成为评价行政活动合法性的准则
答案:B
解析:所谓行政法法律渊源是一切行政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并不仅仅指成文法的表现形式,它只是其中一种渊源,在判例法国家和部分大陆法国家,判例也是一种很重要的行政法渊源。
2.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是冲突的,不能并存
B.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当事人即应当遵守
C.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在争议期经过后才能产生
D.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一经生效即产生
答案:D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有三种效力,即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拘束力实际上是一种法律推定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拘束力就随之产生,无论是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还是其他的机关、组织和个人,均应遵守的效力,故D正确。确定力在争议期过后产生,就是一种最终确定的效力。它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上最终地、实质地被确定下来,从而不再更改的效力,B项错在确定力产生时间。执行力在履行期过后产生,C项错误。具体行政行为在履行期过后,其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即是并存的,A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