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 选区( )选民登记表
说明:参照上届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选民登记情况核对后进行登记,新增的在备注栏注“新
登。”
乡(镇) 选区( )长期外出
下落不明人员名单
备注:此表填写两年及两年以上时间下落不明的原选区选民
乡(镇) 选区( )无法行使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乡(镇) 选区( )迁出选民登记表
备注:该表填写上届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民登记确认选民资格后迁出选区的选民
乡(镇) 选区( )依法
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登记表
2011年7月 日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该表填写上届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认选民资格后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
乡(镇) 选区( )迁入选民登记表
2011年7月 日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该表填写自上届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民资格确认后,新迁入选区的选民。
乡(镇) 选区( )刑满释放
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登记表
2011年7月 日
备注:该表填写自上届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民资格确认后,新迁入选区的选民。
乡(镇) 选区( )新满
18周岁选民登记表
2011年7月 日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该表填写自上届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民资格确认后,截止2011年8月22日前满
18周岁、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人员
乡(镇) 选区( )居住 满3年且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的外籍选民登记表
2011年7月 日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表样10:
乡(镇) 选区( )选民异动情况统计表
10
政党、人民团体推荐乡(镇)人大代表
候选人登记表
填报单位 乡(镇) 选区
选区负责人(签字): 2011 年 月 日
政党、人民团体推荐县人大代表
候选人登记表
填报单位 乡(镇) 选区
选区负责人(签字): 2011年 月 日
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乡(镇)人大代表
候选人登记表
填报单位 乡(镇) 选区
年 月 日
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县人大代表
候选人登记表
填报单位 乡(镇) 选区
乡(镇)推荐县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
汇 总 表
选区负责人(签字): 2011 年 月 日
乡(镇)推荐乡(镇)人大代表
初步候选人汇总表
选区负责人(签字): 2011 年 月 日
乡(镇)确定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册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乡(镇)确定乡(镇)人大代表
正式候选人名册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永昌县 乡(镇)推荐、协商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19
永昌县 乡(镇)推荐、协商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20
表样21:
永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填表说明:1、是中共党员的在“党派”栏内填写入党年月日;
2、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和归侨等在“代表界别”栏内填写; 3、“推荐者”是指政党、团体联合或者或是选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
表样22:
乡(镇) 选区( )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结果统计表
22
会议主持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23
表样23:
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结果统计表
永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 表 登 记 表
选举单位
姓 名 编 号
二O一一年 月 日
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式样
××乡(镇)人大
关于 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选举法和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拟定下列人员为
××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
副主任:××× ×××
委员:××× ××× ××× ××× ……. 现提请任命。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2011年 月 日
关于成立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的通知式样
××乡 (镇)选举委员会 关于成立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驻乡(镇)各单位:
根据选举法和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经各选区有关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协商推选,报县选举委员会审查批准,乡(镇)选举委员会决定设立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现将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选区
组 长:×××(×× ) 副组长:××× ××× ××× 委 员:××× ××× ××× ……
××乡(镇)选举委员会
2011年 月 日
主题词:选区 选举领导小组 成立 通知
抄送: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 份
选民登记和选举日公告样式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有关规定,经永昌县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2011年8月20日为县人大代表的选举日。选民登记工作从7月16日起,到7月31日止。务请各位选民在此期间积极配合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对于外来人员的选民登记问题作如下规定: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地的外来暂住人员,应当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如本人要求参加现居住地和工作所在地选举的,必须向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索取选民资格证明后,在选民登记截止日前到现所在单位或现暂住地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列入选民名单,并领取选民证,参加选举活动。
特此公告。
××乡(镇)选举委员会(代)
2011年 月 日
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人员报告样式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关于确认 不能行使选举权利人员的请示
××字[××××]第×号
县、乡(镇)选举委员会:
我选区×××等×人,因患精神病(或系智残人员)已失去行使和支配自己意志的能力,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特上报请予确认。
附: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员表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 2011年 月 日
确认下落不明人员请示样式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 关于确认下落不明人员的请示
××字[××××]第×号
县、乡(镇)选举委员会:
我选区×××等×人因长期外出至今下落不明,难以进行选民登记,特上报请予确认。
附:长期外出上落不明人员情况一览表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
2011年 月 日
选民名单公告样式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 号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现将××选区选民名单列表公告如下。如有不同意见,可依照选举法有关规定,向县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选区选民名单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
2011年 月 日
关于选区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的通知样式
××乡 (镇)选举委员会文件
××选发[2011] ×号
××乡 (镇)选举委员会 关于选区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驻乡(镇)各单位: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确定,我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名,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名。依照选举法和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关于选区划分的有关规定,全乡(镇)划分××个选区选举乡(镇)人大代表,划分×个选区选举县人大代表。现将选区划分和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确定如下,请认真执行。
附: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表
××乡(镇)选举委员会
2011年 月 日
主题词:选区划分 代表名额分配 通知
抄送: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 份
报告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样式:
××选区关于确定县人大代表 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报告
××选举委员会:
现将我选区酝酿(或经过预选)确定的永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呈上,请审批。
附:代表正式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 年 月 日
附件:
代表正式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初步候选人名单公示公告样式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 号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现将××选区政党、人民团体推荐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永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划为序公告如下。请选民依法进行酝酿讨论,以便协商确定本选区的代表正式候选人。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
2011年 月 日
代表正式候选人公告样式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 号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现将××选区选民酝酿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或经预选),确定下列人员为××选区永昌县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现以姓名笔划(或以得票多少)为序公告如下:
××选区的选举时间定于2011年 月 日上午 时,在××××进行选举投票。请全体选民认真做好准备,按时参加选举,并到指定地点投票。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
2011年 月 日
票 样
永昌县 乡(镇) 选区 选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
说明:
1、选票所列候选人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2、实行差额选举。本选票选举代表()人,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3、赞成票所列某一候选人,可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反对的画“×”,如果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其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不画规定符号的为弃权。
4、本选票须盖×××乡(镇)选举委员会印章。
5、填写选票时,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符号要清楚工整。
乡(镇) 选区( )选民登记表
说明:参照上届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选民登记情况核对后进行登记,新增的在备注栏注“新
登。”
乡(镇) 选区( )长期外出
下落不明人员名单
备注:此表填写两年及两年以上时间下落不明的原选区选民
乡(镇) 选区( )无法行使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乡(镇) 选区( )迁出选民登记表
备注:该表填写上届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民登记确认选民资格后迁出选区的选民
乡(镇) 选区( )依法
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登记表
2011年7月 日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该表填写上届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认选民资格后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
乡(镇) 选区( )迁入选民登记表
2011年7月 日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该表填写自上届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民资格确认后,新迁入选区的选民。
乡(镇) 选区( )刑满释放
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登记表
2011年7月 日
备注:该表填写自上届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民资格确认后,新迁入选区的选民。
乡(镇) 选区( )新满
18周岁选民登记表
2011年7月 日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该表填写自上届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民资格确认后,截止2011年8月22日前满
18周岁、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人员
乡(镇) 选区( )居住 满3年且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的外籍选民登记表
2011年7月 日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表样10:
乡(镇) 选区( )选民异动情况统计表
10
政党、人民团体推荐乡(镇)人大代表
候选人登记表
填报单位 乡(镇) 选区
选区负责人(签字): 2011 年 月 日
政党、人民团体推荐县人大代表
候选人登记表
填报单位 乡(镇) 选区
选区负责人(签字): 2011年 月 日
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乡(镇)人大代表
候选人登记表
填报单位 乡(镇) 选区
年 月 日
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县人大代表
候选人登记表
填报单位 乡(镇) 选区
乡(镇)推荐县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
汇 总 表
选区负责人(签字): 2011 年 月 日
乡(镇)推荐乡(镇)人大代表
初步候选人汇总表
选区负责人(签字): 2011 年 月 日
乡(镇)确定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册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乡(镇)确定乡(镇)人大代表
正式候选人名册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永昌县 乡(镇)推荐、协商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19
永昌县 乡(镇)推荐、协商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20
表样21:
永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填表说明:1、是中共党员的在“党派”栏内填写入党年月日;
2、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和归侨等在“代表界别”栏内填写; 3、“推荐者”是指政党、团体联合或者或是选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
表样22:
乡(镇) 选区( )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结果统计表
22
会议主持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23
表样23:
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结果统计表
永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 表 登 记 表
选举单位
姓 名 编 号
二O一一年 月 日
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式样
××乡(镇)人大
关于 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选举法和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拟定下列人员为
××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
副主任:××× ×××
委员:××× ××× ××× ××× ……. 现提请任命。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2011年 月 日
关于成立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的通知式样
××乡 (镇)选举委员会 关于成立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驻乡(镇)各单位:
根据选举法和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经各选区有关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协商推选,报县选举委员会审查批准,乡(镇)选举委员会决定设立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现将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选区
组 长:×××(×× ) 副组长:××× ××× ××× 委 员:××× ××× ××× ……
××乡(镇)选举委员会
2011年 月 日
主题词:选区 选举领导小组 成立 通知
抄送: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 份
选民登记和选举日公告样式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有关规定,经永昌县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2011年8月20日为县人大代表的选举日。选民登记工作从7月16日起,到7月31日止。务请各位选民在此期间积极配合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对于外来人员的选民登记问题作如下规定: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地的外来暂住人员,应当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如本人要求参加现居住地和工作所在地选举的,必须向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索取选民资格证明后,在选民登记截止日前到现所在单位或现暂住地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列入选民名单,并领取选民证,参加选举活动。
特此公告。
××乡(镇)选举委员会(代)
2011年 月 日
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人员报告样式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关于确认 不能行使选举权利人员的请示
××字[××××]第×号
县、乡(镇)选举委员会:
我选区×××等×人,因患精神病(或系智残人员)已失去行使和支配自己意志的能力,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特上报请予确认。
附: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员表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 2011年 月 日
确认下落不明人员请示样式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 关于确认下落不明人员的请示
××字[××××]第×号
县、乡(镇)选举委员会:
我选区×××等×人因长期外出至今下落不明,难以进行选民登记,特上报请予确认。
附:长期外出上落不明人员情况一览表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
2011年 月 日
选民名单公告样式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 号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现将××选区选民名单列表公告如下。如有不同意见,可依照选举法有关规定,向县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选区选民名单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
2011年 月 日
关于选区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的通知样式
××乡 (镇)选举委员会文件
××选发[2011] ×号
××乡 (镇)选举委员会 关于选区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驻乡(镇)各单位: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确定,我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名,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名。依照选举法和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关于选区划分的有关规定,全乡(镇)划分××个选区选举乡(镇)人大代表,划分×个选区选举县人大代表。现将选区划分和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确定如下,请认真执行。
附: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表
××乡(镇)选举委员会
2011年 月 日
主题词:选区划分 代表名额分配 通知
抄送: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 份
报告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样式:
××选区关于确定县人大代表 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报告
××选举委员会:
现将我选区酝酿(或经过预选)确定的永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呈上,请审批。
附:代表正式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 年 月 日
附件:
代表正式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初步候选人名单公示公告样式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 号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现将××选区政党、人民团体推荐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永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划为序公告如下。请选民依法进行酝酿讨论,以便协商确定本选区的代表正式候选人。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
2011年 月 日
代表正式候选人公告样式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 号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现将××选区选民酝酿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或经预选),确定下列人员为××选区永昌县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现以姓名笔划(或以得票多少)为序公告如下:
××选区的选举时间定于2011年 月 日上午 时,在××××进行选举投票。请全体选民认真做好准备,按时参加选举,并到指定地点投票。
永昌县选举委员会
2011年 月 日
票 样
永昌县 乡(镇) 选区 选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
说明:
1、选票所列候选人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2、实行差额选举。本选票选举代表()人,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3、赞成票所列某一候选人,可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反对的画“×”,如果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其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不画规定符号的为弃权。
4、本选票须盖×××乡(镇)选举委员会印章。
5、填写选票时,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符号要清楚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