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庆“六一”文艺演出的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丰富我校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清新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发挥学生的特长,提高学生的素质,展现我校学生的风采和精神风貌,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校的办学品位,让学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向上的“六一”国际儿童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六一”文艺演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们是祖国的未来。
二、活动形式与要求
1、节目选材:紧紧围绕“中国梦,我的梦”的主题,以反映“六一”儿童节欢乐为题材,内容健康活泼、积极向上。坚持贴近少年儿童、贴近生活实际的原则,能充分反映新形势下少年儿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社会各界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关注;节目要体现“精”、“新”,每个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以是主题歌咏,如合唱,独唱,表演唱,童谣传唱;也可以是小品、话剧、情景剧、相声、诗歌、朗诵、故事、舞蹈、游戏等。
2、节目数量:每班2个节目(幼儿园每班不得少于1个节目)。
三、奖项设置
歌舞类:一、二、三等奖各设1、2、3名。
曲艺类:一、二、三等奖各设1、2、3名。
四、具体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抓好落实,按要求精选优秀节目参加学校演出,不得弃权。
2、各参演班级必须于5月18日将节目名称报少先队。
3、5月16日—5月26日为各班的排练时间。在排练时间内,各班要增强安全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确保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确保文艺演出能如期进行。
4、服装、道具等各班自备,光盘、U盘或mp3配乐资料必须于5月25前上报少先大队部(周海燕),以备彩排。
5、其他演出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校长室
2015年5月7日
关于举办2015年庆“六一”文艺演出的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丰富我校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清新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发挥学生的特长,提高学生的素质,展现我校学生的风采和精神风貌,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校的办学品位,让学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向上的“六一”国际儿童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六一”文艺演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们是祖国的未来。
二、活动形式与要求
1、节目选材:紧紧围绕“中国梦,我的梦”的主题,以反映“六一”儿童节欢乐为题材,内容健康活泼、积极向上。坚持贴近少年儿童、贴近生活实际的原则,能充分反映新形势下少年儿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社会各界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关注;节目要体现“精”、“新”,每个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以是主题歌咏,如合唱,独唱,表演唱,童谣传唱;也可以是小品、话剧、情景剧、相声、诗歌、朗诵、故事、舞蹈、游戏等。
2、节目数量:每班2个节目(幼儿园每班不得少于1个节目)。
三、奖项设置
歌舞类:一、二、三等奖各设1、2、3名。
曲艺类:一、二、三等奖各设1、2、3名。
四、具体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抓好落实,按要求精选优秀节目参加学校演出,不得弃权。
2、各参演班级必须于5月18日将节目名称报少先队。
3、5月16日—5月26日为各班的排练时间。在排练时间内,各班要增强安全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确保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确保文艺演出能如期进行。
4、服装、道具等各班自备,光盘、U盘或mp3配乐资料必须于5月25前上报少先大队部(周海燕),以备彩排。
5、其他演出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校长室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