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教育部
20年来,教育部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把职业教育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认真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的法定职责,会同各部门依法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适应需求的人才培养结构。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大力发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相协调。二是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特色制度和标准。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逐步完善涵盖学校、教师、学生、教学、实习、投入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办学标准。三是深度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教育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建成62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动组建了1300个职教集团,开展了165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四是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重视培育工匠精神,重视创新创业教育,致力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及时优化专业设置、教学标准、课程体系和教材教法。五是持续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推动各地制定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职业教育仍然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面对国家发展战略新要求和产业革命新趋势,还需要攻坚克难、提升水平。我们将瞄准到2020年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坚定方向、准确定位、细化措施,努力推动职业教育实现新的跨越。重点有3个关键词:
一是推进。加强对各地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等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对于成熟的做法,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提升为制度。对于工作进展不明显的,加大推进力度,加强指导和督促。充分用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等载体,汇聚各方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深化。完善引导政策和激励机制,确保职业教育正确的办学方向,推动学生多样化成才,推动学校特色发展,避免升学导向和升格趋向。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集团化办学等,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资源,进一步形成多元办学的格局。
三是提升。紧密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打造和输出中国职业教育品牌,扩大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话语权和贡献力。
不断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教育法公布施行以来,人社部作为重要实施部门,重点从4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促进职业教育培训事业健康发展。
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切实提高劳动者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各方面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形成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度。鼓励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专项计划。自1998年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以来,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每年2000余万人。
大力支持技工学校发展,着力培养后备技术工人。完善支持政策。1996年以来,3次出台推进技工学校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制定并完善技工学校设置标准、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评估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资助、生均经费、毕业生待遇等政策。坚定办学方向。指导技工学校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提高办学质量。大力推进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技能人才。加大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近70亿元。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需求。在评价方面,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在竞赛方面,初步形成了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中国技能大赛为主体、企业岗位练兵为基础、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技能竞赛体系。在表彰激励方面,设立高技能人才专门表彰奖项,1995年以来,已开展12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累计评选出20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2399名全国技术能手。
完善政策措施,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完善支持职业学校发展的政策。与有关部门制定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学生实习管理、教师企业实践等方面的政策。加强人才评价工作。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重点在职业学校推行“双证书”制度。创造平等就业环境。着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为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升学、晋升及教师工资福利等方面创造公平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研究制定《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制定并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制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实施技能人才激励计划;研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做好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衔接,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发挥群团优势 助力职教发展
中华职业教育社
在举国上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新形势下,我们在这里召开“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纪念《职业教育法》公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商讨推动职业教育长远发展大计,可谓恰逢其时。
《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最重要的顶层制度设计。1996年5月,《职业教育法》正式颁布,确定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规定了政府、社会、企业、学校、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明确了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办学机制和管理体制,提出了发展职业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基于改革开放10多年职业教育发展的实践探索和政策积累,《职业教育法》将有关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提升为国家法律,把发展职业教育的各方责任确立为国家意志,开启了职业教育依法治教的新纪元。
《职业教育法》颁布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国务院3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大检查。在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下,职业教育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明显,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明显改善,基础办学能力显著提高。
中华职业教育社始终是助推《职业教育法》出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排头兵。中华职教社成立以来,始终以“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为宗旨,宣传推广职业教育,成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开创者、引领者、践行者。改革开放以来,中华职教社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实践探索。在理论研究方面,完成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课题,为推动职业教育理论创新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建言献策方面,依托人才荟萃,渠道畅通的优势,通过社员中1400多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在办学实践方面,大胆创新办学培训模式,积极开展温暖工程公益项目。在交流合作方面,发挥联合国非政府组织成员单位优势,深化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为深入开展职业教育合作搭建平台。
在推动《职业教育法》出台过程中,中华职业教育社积极参与,勇当排头兵,助推《职业教育法》出台,积极为推动职业教育发展鼓与呼。从1993年1月起作为立法领导小组成员,先后4次参与领导小组会议。《职业教育法》颁布后,推动《职业教育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多次出席原国家教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法制局举办的贯彻《职业教育法》座谈会,为职业教育正名定位。1996年6月,《职业教育法》颁布后召开首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学习宣传《职业教育法》。2006年6月,联合举办《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推动《职业教育法》全面贯彻实施。
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现代职教体系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整体设计、全面推进。先后制定50多个政策文件,建立30多项制度,形成了支持和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
一、以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为突破口,破解职业教育上下不贯通、左右不衔接的体制障碍。一是建立“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春季考试招生制度,对获得国家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免试专业知识和技能。二是建立职普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开展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三是建立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评价。四是加快推动本科院校分类改革,支持省属本科院校更多地向应用型本科教育转型。
二、以“双师型”队伍建设为核心,建立灵活多元的教师供给机制。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创新编制管理,允许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财政参照“副教授”平均薪酬水平确定经费拨付标准。对教学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允许先行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符合要求者先录作兼职教师,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转为正式教师。将教学实绩、技能水平、技术研发成果等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开展中职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试点。
三、以实现产学良性互动为出发点,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积极创新校企合作方式、健全合作机制、鼓励合作办学。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将校企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浮动幅度提高到30%等。同时,按照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思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四、以加大和整合财政投入为抓手,完善职业教育保障机制。一是制定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将中职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免除所有中职学校在校生学费。二是省级财政投入10亿元,全面完成每县(市)1所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目标。三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建立民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奖补机制。四是加强市域统筹,将省属中职学校全部下放到市,实现属地管理。五是加强考核监督,省政府对各市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导。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培养爱岗敬业、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落实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责任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制定出台《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有力推动职业教育大发展,职业教育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全市有职业院校254所,在校生73.6万人,近5年来,向社会输送毕业生110万人,城乡劳动力接受职业培训比例超过63.5%,助推全市每年新增城镇就业70万人,有效提升了各类劳动者的增收致富、就业创业能力。
落实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坚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战略重点,作为缩小城乡区域差距的重要途径,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主要抓手,规划上优先安排,投入上优先保障,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相继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重庆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构建起适应五大功能区的职业教育布局结构。一是围绕产业布局学校。按照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要求,统筹安排城镇体系、产业和职业教育布局。二是对接产业设置专业。紧紧围绕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服务业、特色农业发展需求,调整职教专业设置,培养产业和市场急需人才。
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培养培训体系。一是强化产教对接合作育人。把城市发展、工业园区、产学研训、城乡统筹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建立16个职教园区,促进学校和工厂、教室和车间、学生和学徒、招生和招工等融合。组建8个职教行业协调委员会、11个区域和行业职教集团、14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二是完善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推动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探索建立学分银行,90%的中高职毕业生能够获得“双证”。
健全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职教资源配置机制。一是完善职教学生资助政策。从2006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五类困难学生”全额资助学费、包干补助生活费和住宿费政策。从2012年秋季开始,免学费政策覆盖全市所有中职学生,外地来渝中职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二是推动城乡职教协调发展。建立市内学校与市外学校、城市优质职业学校与农村中职学校合作办学机制。近5年来,先后在渝东北、渝东南地区中职学校建设实训基地55个、基础能力建设项目20个、国家和市级中职示范校19所。
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建设制造强国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我国职业教育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据统计,全国以机电类专业为主体的中、高职院校达800多所,每年向机械行业输送毕业生100多万名。这期间,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努力发挥综合性行业协会优势,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引,认真按照《职业教育法》规定,与教育部、人社部、总工会等多部门合作,积极探索产教融合、协同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有力促进了行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产教协同共进。
一是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在编制《机械工业总体发展规划》中,专门编制了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及对策研究,编制并发布了《机械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趋势报告》和《机械行业智能制造领域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趋势分析报告》及相应的专业设置指导报告,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供给结构优化。二是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组织行业、企业和院校专家,先后参与了教育部委托的20个中职加工制造类专业教学标准制订、高职装备制造大类专业目录修订,以及部分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制订、生产性教学案例库开发等工作。三是推动构建校企协同发展新模式。积极举办产教对话活动,召开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制订《机械行业开展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行业内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发展。
“十三五”时期,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与建设机械制造强国均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深化产教融合、实现创新发展,成为我们共同的责任使命。机械工业将按照《中国制造2025》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机械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遵循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绿色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实现中高速、迈向中高端。一是在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产教融合工作机制,加快建立起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院校为主体、社会支持、协同共进的工作新体系新格局。二是继续发挥行业专业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产教融合推进项目,积极参与专业师资培训和专业课程改革等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国家级培训基地、行业人才培养联盟和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优势,联合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等各方力量,共同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育提升工程。四是构建校企深度合作平台,以点带面推动更多行业内代表性企业和优质职业院校开展深度合作。五是推进工业文明和企业优秀文化进校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为培育新一代我国装备制造业合格人才作出努力。
推进职教改革 助力企业发展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作为职业教育的参与者与支持者,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见证了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下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见证了《职业教育法》实施20年走过的历程。这部法律第一次把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纳入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对企业和职业教育发展起到了双向促进作用。
中铁工程总公司现有职业学校12所,其中,高职2所、职工大学1所、干部培训学院1所,国家重点中专6所、技校2所,分布在陕西、山西、黑龙江、湖北、贵州、河北、河南、甘肃8个省。2015年底,在册职工1745人,全日制在校生7万余人。
我们推进职教改革的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实施专业化管理。2007年,中铁工程总公司专门成立了中铁宏达资产管理中心,对12所学校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建立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办学体系,为学校发展搭建新的平台。二是狠抓薄弱环节,改善办学条件。针对各学校办学条件不足的情况,我们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调剂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其中投资6亿余元,为4所院校置地建设新校区,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各学校办学实力。三是改进培养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制定集团支持校企合作的办法和实施意见,各学校与中铁工程总公司及子分公司、三级企业和项目部对接,在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产教融合、订单培养、招生就业、师资队伍、资源共享等方面全面实施校企合作。四是对接企业需求,优化专业设置。紧跟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和走出去步伐,改革和设置急需专业,在高速铁路、城市轨道等现代建筑领域形成高职、中职共50个特色品牌专业。如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全国率先开设了高铁技术、盾构技术等专业。五是加强“双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行企校专兼教师“互兼互聘、双向交流”,选派企业技术专家到各院校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专业课教学,推进各学校专任教师到施工项目挂职锻炼,建立校企“双师型”师资人才库,为解决学校师资力量不足和提高教学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职业教育法》公布实施20年来,各学校为中铁工程总公司、铁路行业和其他企业培养了十几万名优秀经营管理和技术技能人才。同时,各院校把企业员工培训作为重要的办学职能,仅2015年,就为中铁工程总公司培训生产一线急需的40个工种技能人才7000多名。各学校还通过技术开发与应用、技能鉴定、编制技师培训教材、举办技能大赛等形式,发挥了主动服务企业的优势。
为高端装备制造培养紧缺人才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我校地处中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基地”——四川德阳,是1959年国家与中国二重、东方电机等重装企业一起布点建设的学校。我们在办学中,始终坚持“装备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到哪里,学校办学就跟进到哪里;装备制造业需要什么样的技能人才,我们就提供什么样的人才支撑”这一理念,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发展道路。
一是开放办学,融入产业,成为重装企业战略合作伙伴。近年来,四川省经信委组织所属学校与100家大型企业、10个重点产业园建立对接;省发改委组织、我校牵头,联合行业协会、装备制造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四川装备制造业产教联盟”。引入行业技术标准,校企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快速反应、同步跟进、动态调整”的机制。
二是省市共建,整合资源,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学校围绕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德阳打造重大装备智能制造核心技术和职业教育“两张名片”战略,先后与中航集团共建航空材料检验检测中心,与德国KUKA、成都环龙共建“四川工业机器人应用创新中心”,与中科院成都分院、德阳市政府共建德阳中科先进制造创新育成中心;联合装备制造大企业、大集团,建设“装备制造业机器人应用技术、高温合金切削工艺技术、航空材料检测与模锻工艺技术”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协同实施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生产性服务,助推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
三是立德树人,创新模式,弘扬“大国工匠”精神。自2011年起,学校在保证辅导员队伍的基础上,为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级导师,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授担任,做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与企业基层党组织建立“双汇报、双考察”制度,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先后与16家企业共同培养新党员329人。学校聘请“大国工匠”高凤林、8万吨航空模锻压机总设计师陈晓慈、中航集团材料失效分析首席专家陶春虎等大师、专家,直接参与专业建设和教学实施,用精益求精、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的大国工匠精神培养塑造学生。把企业引入校园、产品引入实训、工程师引入课堂,让教师进入车间、学生进入工段、教学进入现场,让学生接受原汁原味的技艺传授。
当前,国家正全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们将始终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发展的需要,建好学院产学研园,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为产业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中国教育报》
依法推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教育部
20年来,教育部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把职业教育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认真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的法定职责,会同各部门依法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适应需求的人才培养结构。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大力发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相协调。二是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特色制度和标准。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逐步完善涵盖学校、教师、学生、教学、实习、投入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办学标准。三是深度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教育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建成62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动组建了1300个职教集团,开展了165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四是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重视培育工匠精神,重视创新创业教育,致力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及时优化专业设置、教学标准、课程体系和教材教法。五是持续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推动各地制定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职业教育仍然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面对国家发展战略新要求和产业革命新趋势,还需要攻坚克难、提升水平。我们将瞄准到2020年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坚定方向、准确定位、细化措施,努力推动职业教育实现新的跨越。重点有3个关键词:
一是推进。加强对各地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等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对于成熟的做法,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提升为制度。对于工作进展不明显的,加大推进力度,加强指导和督促。充分用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等载体,汇聚各方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深化。完善引导政策和激励机制,确保职业教育正确的办学方向,推动学生多样化成才,推动学校特色发展,避免升学导向和升格趋向。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集团化办学等,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资源,进一步形成多元办学的格局。
三是提升。紧密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打造和输出中国职业教育品牌,扩大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话语权和贡献力。
不断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教育法公布施行以来,人社部作为重要实施部门,重点从4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促进职业教育培训事业健康发展。
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切实提高劳动者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各方面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形成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度。鼓励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专项计划。自1998年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以来,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每年2000余万人。
大力支持技工学校发展,着力培养后备技术工人。完善支持政策。1996年以来,3次出台推进技工学校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制定并完善技工学校设置标准、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评估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资助、生均经费、毕业生待遇等政策。坚定办学方向。指导技工学校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提高办学质量。大力推进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技能人才。加大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近70亿元。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需求。在评价方面,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在竞赛方面,初步形成了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中国技能大赛为主体、企业岗位练兵为基础、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技能竞赛体系。在表彰激励方面,设立高技能人才专门表彰奖项,1995年以来,已开展12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累计评选出20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2399名全国技术能手。
完善政策措施,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完善支持职业学校发展的政策。与有关部门制定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学生实习管理、教师企业实践等方面的政策。加强人才评价工作。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重点在职业学校推行“双证书”制度。创造平等就业环境。着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为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升学、晋升及教师工资福利等方面创造公平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研究制定《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制定并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制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实施技能人才激励计划;研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做好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衔接,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发挥群团优势 助力职教发展
中华职业教育社
在举国上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新形势下,我们在这里召开“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纪念《职业教育法》公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商讨推动职业教育长远发展大计,可谓恰逢其时。
《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最重要的顶层制度设计。1996年5月,《职业教育法》正式颁布,确定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规定了政府、社会、企业、学校、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明确了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办学机制和管理体制,提出了发展职业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基于改革开放10多年职业教育发展的实践探索和政策积累,《职业教育法》将有关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提升为国家法律,把发展职业教育的各方责任确立为国家意志,开启了职业教育依法治教的新纪元。
《职业教育法》颁布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国务院3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大检查。在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下,职业教育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明显,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明显改善,基础办学能力显著提高。
中华职业教育社始终是助推《职业教育法》出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排头兵。中华职教社成立以来,始终以“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为宗旨,宣传推广职业教育,成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开创者、引领者、践行者。改革开放以来,中华职教社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实践探索。在理论研究方面,完成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课题,为推动职业教育理论创新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建言献策方面,依托人才荟萃,渠道畅通的优势,通过社员中1400多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在办学实践方面,大胆创新办学培训模式,积极开展温暖工程公益项目。在交流合作方面,发挥联合国非政府组织成员单位优势,深化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为深入开展职业教育合作搭建平台。
在推动《职业教育法》出台过程中,中华职业教育社积极参与,勇当排头兵,助推《职业教育法》出台,积极为推动职业教育发展鼓与呼。从1993年1月起作为立法领导小组成员,先后4次参与领导小组会议。《职业教育法》颁布后,推动《职业教育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多次出席原国家教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法制局举办的贯彻《职业教育法》座谈会,为职业教育正名定位。1996年6月,《职业教育法》颁布后召开首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学习宣传《职业教育法》。2006年6月,联合举办《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推动《职业教育法》全面贯彻实施。
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现代职教体系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整体设计、全面推进。先后制定50多个政策文件,建立30多项制度,形成了支持和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
一、以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为突破口,破解职业教育上下不贯通、左右不衔接的体制障碍。一是建立“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春季考试招生制度,对获得国家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免试专业知识和技能。二是建立职普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开展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三是建立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评价。四是加快推动本科院校分类改革,支持省属本科院校更多地向应用型本科教育转型。
二、以“双师型”队伍建设为核心,建立灵活多元的教师供给机制。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创新编制管理,允许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财政参照“副教授”平均薪酬水平确定经费拨付标准。对教学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允许先行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符合要求者先录作兼职教师,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转为正式教师。将教学实绩、技能水平、技术研发成果等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开展中职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试点。
三、以实现产学良性互动为出发点,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积极创新校企合作方式、健全合作机制、鼓励合作办学。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将校企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浮动幅度提高到30%等。同时,按照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思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四、以加大和整合财政投入为抓手,完善职业教育保障机制。一是制定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将中职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免除所有中职学校在校生学费。二是省级财政投入10亿元,全面完成每县(市)1所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目标。三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建立民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奖补机制。四是加强市域统筹,将省属中职学校全部下放到市,实现属地管理。五是加强考核监督,省政府对各市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导。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培养爱岗敬业、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落实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责任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制定出台《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有力推动职业教育大发展,职业教育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全市有职业院校254所,在校生73.6万人,近5年来,向社会输送毕业生110万人,城乡劳动力接受职业培训比例超过63.5%,助推全市每年新增城镇就业70万人,有效提升了各类劳动者的增收致富、就业创业能力。
落实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坚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战略重点,作为缩小城乡区域差距的重要途径,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主要抓手,规划上优先安排,投入上优先保障,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相继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重庆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构建起适应五大功能区的职业教育布局结构。一是围绕产业布局学校。按照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要求,统筹安排城镇体系、产业和职业教育布局。二是对接产业设置专业。紧紧围绕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服务业、特色农业发展需求,调整职教专业设置,培养产业和市场急需人才。
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培养培训体系。一是强化产教对接合作育人。把城市发展、工业园区、产学研训、城乡统筹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建立16个职教园区,促进学校和工厂、教室和车间、学生和学徒、招生和招工等融合。组建8个职教行业协调委员会、11个区域和行业职教集团、14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二是完善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推动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探索建立学分银行,90%的中高职毕业生能够获得“双证”。
健全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职教资源配置机制。一是完善职教学生资助政策。从2006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五类困难学生”全额资助学费、包干补助生活费和住宿费政策。从2012年秋季开始,免学费政策覆盖全市所有中职学生,外地来渝中职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二是推动城乡职教协调发展。建立市内学校与市外学校、城市优质职业学校与农村中职学校合作办学机制。近5年来,先后在渝东北、渝东南地区中职学校建设实训基地55个、基础能力建设项目20个、国家和市级中职示范校19所。
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建设制造强国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我国职业教育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据统计,全国以机电类专业为主体的中、高职院校达800多所,每年向机械行业输送毕业生100多万名。这期间,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努力发挥综合性行业协会优势,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引,认真按照《职业教育法》规定,与教育部、人社部、总工会等多部门合作,积极探索产教融合、协同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有力促进了行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产教协同共进。
一是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在编制《机械工业总体发展规划》中,专门编制了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及对策研究,编制并发布了《机械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趋势报告》和《机械行业智能制造领域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趋势分析报告》及相应的专业设置指导报告,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供给结构优化。二是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组织行业、企业和院校专家,先后参与了教育部委托的20个中职加工制造类专业教学标准制订、高职装备制造大类专业目录修订,以及部分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制订、生产性教学案例库开发等工作。三是推动构建校企协同发展新模式。积极举办产教对话活动,召开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制订《机械行业开展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行业内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发展。
“十三五”时期,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与建设机械制造强国均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深化产教融合、实现创新发展,成为我们共同的责任使命。机械工业将按照《中国制造2025》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机械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遵循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绿色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实现中高速、迈向中高端。一是在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产教融合工作机制,加快建立起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院校为主体、社会支持、协同共进的工作新体系新格局。二是继续发挥行业专业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产教融合推进项目,积极参与专业师资培训和专业课程改革等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国家级培训基地、行业人才培养联盟和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优势,联合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等各方力量,共同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育提升工程。四是构建校企深度合作平台,以点带面推动更多行业内代表性企业和优质职业院校开展深度合作。五是推进工业文明和企业优秀文化进校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为培育新一代我国装备制造业合格人才作出努力。
推进职教改革 助力企业发展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作为职业教育的参与者与支持者,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见证了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下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见证了《职业教育法》实施20年走过的历程。这部法律第一次把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纳入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对企业和职业教育发展起到了双向促进作用。
中铁工程总公司现有职业学校12所,其中,高职2所、职工大学1所、干部培训学院1所,国家重点中专6所、技校2所,分布在陕西、山西、黑龙江、湖北、贵州、河北、河南、甘肃8个省。2015年底,在册职工1745人,全日制在校生7万余人。
我们推进职教改革的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实施专业化管理。2007年,中铁工程总公司专门成立了中铁宏达资产管理中心,对12所学校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建立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办学体系,为学校发展搭建新的平台。二是狠抓薄弱环节,改善办学条件。针对各学校办学条件不足的情况,我们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调剂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其中投资6亿余元,为4所院校置地建设新校区,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各学校办学实力。三是改进培养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制定集团支持校企合作的办法和实施意见,各学校与中铁工程总公司及子分公司、三级企业和项目部对接,在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产教融合、订单培养、招生就业、师资队伍、资源共享等方面全面实施校企合作。四是对接企业需求,优化专业设置。紧跟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和走出去步伐,改革和设置急需专业,在高速铁路、城市轨道等现代建筑领域形成高职、中职共50个特色品牌专业。如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全国率先开设了高铁技术、盾构技术等专业。五是加强“双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行企校专兼教师“互兼互聘、双向交流”,选派企业技术专家到各院校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专业课教学,推进各学校专任教师到施工项目挂职锻炼,建立校企“双师型”师资人才库,为解决学校师资力量不足和提高教学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职业教育法》公布实施20年来,各学校为中铁工程总公司、铁路行业和其他企业培养了十几万名优秀经营管理和技术技能人才。同时,各院校把企业员工培训作为重要的办学职能,仅2015年,就为中铁工程总公司培训生产一线急需的40个工种技能人才7000多名。各学校还通过技术开发与应用、技能鉴定、编制技师培训教材、举办技能大赛等形式,发挥了主动服务企业的优势。
为高端装备制造培养紧缺人才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我校地处中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基地”——四川德阳,是1959年国家与中国二重、东方电机等重装企业一起布点建设的学校。我们在办学中,始终坚持“装备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到哪里,学校办学就跟进到哪里;装备制造业需要什么样的技能人才,我们就提供什么样的人才支撑”这一理念,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发展道路。
一是开放办学,融入产业,成为重装企业战略合作伙伴。近年来,四川省经信委组织所属学校与100家大型企业、10个重点产业园建立对接;省发改委组织、我校牵头,联合行业协会、装备制造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四川装备制造业产教联盟”。引入行业技术标准,校企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快速反应、同步跟进、动态调整”的机制。
二是省市共建,整合资源,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学校围绕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德阳打造重大装备智能制造核心技术和职业教育“两张名片”战略,先后与中航集团共建航空材料检验检测中心,与德国KUKA、成都环龙共建“四川工业机器人应用创新中心”,与中科院成都分院、德阳市政府共建德阳中科先进制造创新育成中心;联合装备制造大企业、大集团,建设“装备制造业机器人应用技术、高温合金切削工艺技术、航空材料检测与模锻工艺技术”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协同实施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生产性服务,助推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
三是立德树人,创新模式,弘扬“大国工匠”精神。自2011年起,学校在保证辅导员队伍的基础上,为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级导师,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授担任,做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与企业基层党组织建立“双汇报、双考察”制度,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先后与16家企业共同培养新党员329人。学校聘请“大国工匠”高凤林、8万吨航空模锻压机总设计师陈晓慈、中航集团材料失效分析首席专家陶春虎等大师、专家,直接参与专业建设和教学实施,用精益求精、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的大国工匠精神培养塑造学生。把企业引入校园、产品引入实训、工程师引入课堂,让教师进入车间、学生进入工段、教学进入现场,让学生接受原汁原味的技艺传授。
当前,国家正全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们将始终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发展的需要,建好学院产学研园,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为产业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