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点击数:186 更新时间:2010-3-16 16:07:45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加大,昌吉市矿产资源特别是煤炭资源的开采经过大力整合,小煤矿纷纷关停,具有一定实力的疆内外企业入驻本市从事煤炭资源的开采,给昌吉市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但由于部门配合乏力、信息不能共享,使得税收征管滞后,导致矿山转让环节税收流失严重。现本文就如何加强矿山转让税收征管谈谈建议措施。
一、在矿山转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税务部门掌握的相关信息严重滞后,致使对矿山实质转让的管理存在漏洞。
目前,昌吉市地税局管辖的煤矿个体私营矿较多,在技改延井过程中,新旧投资人约定只变更投资人,而经济性质、采矿区范围不作变更,这样在国土部门、煤炭部门、税务部门的证件内容也不作变更,仅在工商部门变更投资主体,致使在第一时间没掌握或掌握的信息变更滞后。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符合法律程序,事后是否存在经济交易税务机关难以掌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只需提供股东会议决议、章程修正案、委托人证明即可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因几年前的注册资本或股本金额较小,受让人无需花费较大代价,手续合法变更完后,是否存在其它经济交易难以掌握。如上面讲到的形式二,股本仅为110万元,原股东这几年的累计投入、矿山资源形成的无形资产等因素,从现实分析,不太可能原股价转让,但税务机关没有证据。
二、加强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建立综合治税体系迫在眉睫。
综合治税工作政府领导是关键,税务主管是保证,部门配合是重点,社会参与是补充,制度保障是后盾,信息化工作是支撑。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制度保障、信息支撑”的综合治税体系,便于税务机关及时掌握涉税信息、采取有效征管手段。
(二)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职能优势。
为严格控管煤矿企业的管理,各部门应充分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职能优势,积极配合,使国家税款应收尽收。
1.与国土资源管理局配合:由国土资源管理局从源头上控管纳税人,执行“先税后证”,即:一是探矿权人提供本单位在市地方税务局注册的税务登记证件,且出具最低勘查投入完税证明;受托勘查单位必须在市地方税务局进行报验登记后,国土局再为探矿权人办理相关手续。在年度审验时,探矿权人按照其年度勘查投入结算情况缴纳税款后方为其办理年检;二是对转让探矿权的纳税人不能提供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转让行为完税证明的,不予办理变更等相关手续。
2.与市煤炭局配合:市煤炭局对境内煤炭企业在发生转让、变更行为前,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变更手续;对未按税务机关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煤炭行业纳税人,应责令做出停业决定。
3.与公安部门配合:对拒不纳税的单位及个人,由公安部门出警配合或做出停供火工品的决定。
4.与工商部门配合:涉及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和股本内容变化的,工商部门应要求纳税人到税务部门办理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后,凭相应证明材料办理相关事项。
作者:admin 点击数:186 更新时间:2010-3-16 16:07:45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加大,昌吉市矿产资源特别是煤炭资源的开采经过大力整合,小煤矿纷纷关停,具有一定实力的疆内外企业入驻本市从事煤炭资源的开采,给昌吉市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但由于部门配合乏力、信息不能共享,使得税收征管滞后,导致矿山转让环节税收流失严重。现本文就如何加强矿山转让税收征管谈谈建议措施。
一、在矿山转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税务部门掌握的相关信息严重滞后,致使对矿山实质转让的管理存在漏洞。
目前,昌吉市地税局管辖的煤矿个体私营矿较多,在技改延井过程中,新旧投资人约定只变更投资人,而经济性质、采矿区范围不作变更,这样在国土部门、煤炭部门、税务部门的证件内容也不作变更,仅在工商部门变更投资主体,致使在第一时间没掌握或掌握的信息变更滞后。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符合法律程序,事后是否存在经济交易税务机关难以掌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只需提供股东会议决议、章程修正案、委托人证明即可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因几年前的注册资本或股本金额较小,受让人无需花费较大代价,手续合法变更完后,是否存在其它经济交易难以掌握。如上面讲到的形式二,股本仅为110万元,原股东这几年的累计投入、矿山资源形成的无形资产等因素,从现实分析,不太可能原股价转让,但税务机关没有证据。
二、加强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建立综合治税体系迫在眉睫。
综合治税工作政府领导是关键,税务主管是保证,部门配合是重点,社会参与是补充,制度保障是后盾,信息化工作是支撑。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制度保障、信息支撑”的综合治税体系,便于税务机关及时掌握涉税信息、采取有效征管手段。
(二)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职能优势。
为严格控管煤矿企业的管理,各部门应充分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职能优势,积极配合,使国家税款应收尽收。
1.与国土资源管理局配合:由国土资源管理局从源头上控管纳税人,执行“先税后证”,即:一是探矿权人提供本单位在市地方税务局注册的税务登记证件,且出具最低勘查投入完税证明;受托勘查单位必须在市地方税务局进行报验登记后,国土局再为探矿权人办理相关手续。在年度审验时,探矿权人按照其年度勘查投入结算情况缴纳税款后方为其办理年检;二是对转让探矿权的纳税人不能提供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转让行为完税证明的,不予办理变更等相关手续。
2.与市煤炭局配合:市煤炭局对境内煤炭企业在发生转让、变更行为前,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变更手续;对未按税务机关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煤炭行业纳税人,应责令做出停业决定。
3.与公安部门配合:对拒不纳税的单位及个人,由公安部门出警配合或做出停供火工品的决定。
4.与工商部门配合:涉及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和股本内容变化的,工商部门应要求纳税人到税务部门办理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后,凭相应证明材料办理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