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所需计生工作资料:(所有资料盖章)
1、项目部成立计生组织机构(盖项目部章);
2、施工企业与项目部签订的计生合同(双方盖章);
3、项目部与工程所在地人口和计生管理部门签订的计生合同(双方盖章);
4、项目部与班组签订计划生育合同(项目部盖章、班组签字);
5、长沙县建筑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登记表(当地计生部门盖章签字);
6、工地流入育龄妇女登记表(项目部盖章);
7、项目部与工地育龄妇女签订的计生合同(项目部盖章、女性签字);
8、省外流入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复印件);本省籍女性的身份证(复印件);
9、项目流动人口名册报工程所在地计生管理部门(报2份,留一份当地计生部门盖章);
10、施工项目计生综治管理工作资料登记管理表。
关于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决定
根据上级关于建筑行业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为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方针,切实做好我项目部各班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特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计生兼干:
成 员:
项目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流动人口计生综治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建造师(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第一责任人,明确计划生育专(兼)干。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流动人口计生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项目部与施工班组签订计生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项目部与工程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书。
四、项目部与施工工地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查验并保存工地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育龄妇女花名册,报工程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并做好每季度的孕检工作。
五、项目部不得留宿来历不明育龄妇女,发现怀孕人员及时通知当地管理部门并配合落实措施。
项目部所需计生工作资料:(所有资料盖章)
1、项目部成立计生组织机构(盖项目部章);
2、施工企业与项目部签订的计生合同(双方盖章);
3、项目部与工程所在地人口和计生管理部门签订的计生合同(双方盖章);
4、项目部与班组签订计划生育合同(项目部盖章、班组签字);
5、长沙县建筑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登记表(当地计生部门盖章签字);
6、工地流入育龄妇女登记表(项目部盖章);
7、项目部与工地育龄妇女签订的计生合同(项目部盖章、女性签字);
8、省外流入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复印件);本省籍女性的身份证(复印件);
9、项目流动人口名册报工程所在地计生管理部门(报2份,留一份当地计生部门盖章);
10、施工项目计生综治管理工作资料登记管理表。
关于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决定
根据上级关于建筑行业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为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方针,切实做好我项目部各班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特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计生兼干:
成 员:
项目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流动人口计生综治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建造师(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第一责任人,明确计划生育专(兼)干。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流动人口计生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项目部与施工班组签订计生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项目部与工程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书。
四、项目部与施工工地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查验并保存工地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育龄妇女花名册,报工程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并做好每季度的孕检工作。
五、项目部不得留宿来历不明育龄妇女,发现怀孕人员及时通知当地管理部门并配合落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