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机械连接施工合同
发包人: 中国莆田标准木业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机械连接班组 刘志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钢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国莆田标准木业综合楼
工程地点: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
工程内容:项目钢筋机械连接(套筒)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人机械进出场、夜间加班津贴、食宿、暂住户口登记、计生管理等费用。本工程钢筋机械连接应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保证不影响进度以项目部安排进度为准,配合好钢筋班组施工。
三、工期要求:
以甲方通知安装日期之日起计算工期,提前预制,楼面砼浇捣完成后,每层柱每施工段安装 2 天,预制、搬运时间均包含在内。每拖延壹天罚款 伍仟 元,若乙方施工中无法与计划进度同步且采取措施不力,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及另行调配班组,所涉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要求窝工补偿和进退场费用。
四、工程质量:
1、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按GB50202-2002,GB50204-2002条款要求施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达不到质量合格要求,务必返工重做,工料概由乙方负责,若乙方无法整改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另行调配班组整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套筒材料必须为合格品,提供厂家合格证,每楼层部位由甲方负责试验,乙方必须及时提供试件。
2、工艺要求:在制作、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按操作规程、设计图纸、规范要求施工,超过规范要求并造成浪费的每处罚款150元。施工过程中应做
到工完料清,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有权另行派人整理,其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五、计价及付款:
计价:
每个接头按10.5元承包给乙方(含工料费)。因乙方故意不予实施的项目,甲方有权按该项目的200 %款项扣回。
付款:
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楼层钢筋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待砼浇捣完 15天后付工资80%(即接头数量);本工程框架结构封顶结构验收后再付15%工资款,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甲方有权检查、监督或实施乙方工人工资及时支付。
六、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甲方现场施工员、安全员指挥,接受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不得冒险蛮干,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项目部,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如由乙方工人自身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付经济及其他损失,属第三方造成的由第三方负责;相关机械等操作人员,承包人应按规定指派持证人员上岗,不得无证操作。乙方须爱护安全防护措施,如私自破坏防护措施,每处罚款500元,修复的费用由乙方再承担。
3、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报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七、罚款约定:
1、 每发现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佩带工作卡、打赤脚等,第
一次罚款50元/人,第二次加倍罚款,如若再犯令其退场;
2、严禁井架吊人上下,每发现有人乘坐吊栏,第一次罚款开机及乘坐各500元/人,如若再犯加倍罚款并责令退场;
3、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浇捣砼时操作人员应穿胶鞋,建筑物四周柱筋绑扎时须佩戴安全带,每发现有人不按以上要求施工一次罚款100元/人;
4、安全生产指标轻伤频率应严格控制在0.2%以下,杜绝重伤事故发生;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顺自觉遵守有关安全制度,听从工地及公司安全员指挥,不乱拉电线及使用不规范电缆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八、其它约定:
1、乙方派
2、乙方在钢筋搬(吊)运过程,要切实作好安全工作,若伤击他人或发生意外事故,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3、乙方应及时配合钢筋班组做好下料、预制、加工接头螺丝,交接班工序做到责任分工清楚,谁影响工期扣谁的工程款。
4、乙方所有进场工人应到项目部登记,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照片2张,并对工人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教育,不得在工地酗酒、赌博、斗殴,不得容留在逃犯及逃避计生人员在工地,本班组在工地吵架的每人次罚款壹仟元,与其它班组斗殴、在工地群体吵架的不论事由正确与否,每次罚款伍仟元。罚款应在工程款中扣回,罚款归甲方所得。
5、乙方施工过程必须听从监督、监理、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争吵,否则每人次罚款伍佰元,且责令当事人立即离开工地。
6、施工中间乙方罢工、不干,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另行调配班组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项目施工完毕,甲方通知退场,应及时把机械、材料、人员进行分流,若影响甲方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提供套筒合格证、焊工操作证。配合项目部做好试件送检工作等事项。
9、各结构层所用的钢筋数量必须提前5天送甲方备料,否则延误工期由乙
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格守信用,单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
十、其它
食宿方面,由乙方自理,工人宿舍由甲方提供,不能居住在新建工地内,不能乱拉电线,乱接电灯,禁止使用电炉,若发现每次罚款200元,并没收电炉。第二次发现加倍罚款,并责令其退场;
本合同款项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调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付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地点:标准木业工程项目部办公室
签订时间:2008年 月 日
钢筋机械连接施工合同
发包人: 中国莆田标准木业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机械连接班组 刘志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钢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国莆田标准木业综合楼
工程地点: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
工程内容:项目钢筋机械连接(套筒)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人机械进出场、夜间加班津贴、食宿、暂住户口登记、计生管理等费用。本工程钢筋机械连接应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保证不影响进度以项目部安排进度为准,配合好钢筋班组施工。
三、工期要求:
以甲方通知安装日期之日起计算工期,提前预制,楼面砼浇捣完成后,每层柱每施工段安装 2 天,预制、搬运时间均包含在内。每拖延壹天罚款 伍仟 元,若乙方施工中无法与计划进度同步且采取措施不力,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及另行调配班组,所涉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要求窝工补偿和进退场费用。
四、工程质量:
1、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按GB50202-2002,GB50204-2002条款要求施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达不到质量合格要求,务必返工重做,工料概由乙方负责,若乙方无法整改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另行调配班组整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套筒材料必须为合格品,提供厂家合格证,每楼层部位由甲方负责试验,乙方必须及时提供试件。
2、工艺要求:在制作、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按操作规程、设计图纸、规范要求施工,超过规范要求并造成浪费的每处罚款150元。施工过程中应做
到工完料清,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有权另行派人整理,其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五、计价及付款:
计价:
每个接头按10.5元承包给乙方(含工料费)。因乙方故意不予实施的项目,甲方有权按该项目的200 %款项扣回。
付款:
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楼层钢筋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待砼浇捣完 15天后付工资80%(即接头数量);本工程框架结构封顶结构验收后再付15%工资款,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甲方有权检查、监督或实施乙方工人工资及时支付。
六、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甲方现场施工员、安全员指挥,接受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不得冒险蛮干,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项目部,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如由乙方工人自身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付经济及其他损失,属第三方造成的由第三方负责;相关机械等操作人员,承包人应按规定指派持证人员上岗,不得无证操作。乙方须爱护安全防护措施,如私自破坏防护措施,每处罚款500元,修复的费用由乙方再承担。
3、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报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七、罚款约定:
1、 每发现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佩带工作卡、打赤脚等,第
一次罚款50元/人,第二次加倍罚款,如若再犯令其退场;
2、严禁井架吊人上下,每发现有人乘坐吊栏,第一次罚款开机及乘坐各500元/人,如若再犯加倍罚款并责令退场;
3、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浇捣砼时操作人员应穿胶鞋,建筑物四周柱筋绑扎时须佩戴安全带,每发现有人不按以上要求施工一次罚款100元/人;
4、安全生产指标轻伤频率应严格控制在0.2%以下,杜绝重伤事故发生;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顺自觉遵守有关安全制度,听从工地及公司安全员指挥,不乱拉电线及使用不规范电缆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八、其它约定:
1、乙方派
2、乙方在钢筋搬(吊)运过程,要切实作好安全工作,若伤击他人或发生意外事故,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3、乙方应及时配合钢筋班组做好下料、预制、加工接头螺丝,交接班工序做到责任分工清楚,谁影响工期扣谁的工程款。
4、乙方所有进场工人应到项目部登记,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照片2张,并对工人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教育,不得在工地酗酒、赌博、斗殴,不得容留在逃犯及逃避计生人员在工地,本班组在工地吵架的每人次罚款壹仟元,与其它班组斗殴、在工地群体吵架的不论事由正确与否,每次罚款伍仟元。罚款应在工程款中扣回,罚款归甲方所得。
5、乙方施工过程必须听从监督、监理、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争吵,否则每人次罚款伍佰元,且责令当事人立即离开工地。
6、施工中间乙方罢工、不干,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另行调配班组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项目施工完毕,甲方通知退场,应及时把机械、材料、人员进行分流,若影响甲方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提供套筒合格证、焊工操作证。配合项目部做好试件送检工作等事项。
9、各结构层所用的钢筋数量必须提前5天送甲方备料,否则延误工期由乙
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格守信用,单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
十、其它
食宿方面,由乙方自理,工人宿舍由甲方提供,不能居住在新建工地内,不能乱拉电线,乱接电灯,禁止使用电炉,若发现每次罚款200元,并没收电炉。第二次发现加倍罚款,并责令其退场;
本合同款项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调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付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地点:标准木业工程项目部办公室
签订时间: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