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星级文明宿舍评比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校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激励学生遵纪守法、奋发向上,推动学校校纪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精神文明建设好。寝室全体同学积极向上,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文明礼貌,不播放、不收听、不张贴黄色影像、歌曲、字画。
2、内务整理、卫生好。严格按照寝室规范化管理要求,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
3、遵纪守法好。寝室全体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公物爱护好。寝室全体同学自觉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损坏公物,违章接电、用电和浪费水电现象。
5、团队精神。寝室全体同学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共同进步,自觉维护寝室、班级和学校荣誉。
二、评选内容及量化分数
1、寝室内务及卫生(100分)
(1)宿舍值日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卫生设施齐全;(10分)
(2)地板、墙壁、门窗整洁干净无污痕,天花板无蜘P蛛网;(20分)
(3)阳台清洁,宿舍无异味;(10分)
(4)毛巾、口杯、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衣服无乱挂现象;(10分)
(5)空床上的物品摆放整齐,干净,无乱放现象;(10分)
(6)床面整洁,蚊账挂成一条线,被子叠成方块并与枕头一道统一方位摆放;(10分)
(7)室内卫生工具及杂物摆放整齐;(10分)
(8)箱子及鞋子摆放成线;(10分)
(9)走廊干净,无污痕。(10分)
2、寝室纪律(100分)
(1)按时作息,无人睡懒觉,没有晚归和不归的学生;(30分)
(2)午休和晚上就寝时间不开音响、不玩牌、不下棋、不看影碟,不喧哗,晚上11时后不玩手机;(20分)
(3)遵守社会公德,不向窗外倒污水,扔果皮、垃圾等;(20分)
(4)服从管理,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违禁使用电器;(20分)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10分)
三、评比方法:
1、寝室内务及卫生由值日教师、团委、学生会成员和各宿舍长负责检查,寝室纪律由值得日教师、宿管人员负责检查,校相关部门领导和校领导不定时抽查,检查表每天上交到相关部门。
2、学生“文明寝室”评比在学总务处统一领导下进行。宿管员每天对学生寝室卫生和纪律检查;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宿舍长每周对各班学生宿舍检查一次。
3、学生宿舍月得分=学生会干部、宿舍长检查平均分×40%+宿管人员检查平均分×30%+值日教师检查平均分×30%。
3、“文明宿舍”每周评比一次,每周评出男女“文明宿舍”各两个,周得分最高的两个为“文明宿舍”;周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寝室。
四、奖惩办法
1、“星级文明宿舍”设“五星级宿舍”“四星级宿舍”“三星级宿舍”,每周公布一次,每获得一次“文明宿舍”称号,寝室记1星,每月对获得“星级文明宿舍”称号最多的男女宿舍各两个,挂星牌并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星数相同则以评分多者优先);每学期评出“五星级宿舍”,所有“五星级宿舍”的成员有相应的物质奖励。(男女宿舍最多评出各一个,以得分排前优先。)
2、不合格学生宿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连续两次评为不合格的宿舍,该宿舍全体成员取消评选秀团员、班干部和三好学生资格。
五、一票否决制
如宿舍成员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对学生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外,其所在宿舍和班级受相应处罚。
1、抽烟、酗酒、赌博一周内出现一至两人次的,所在宿舍本周内不得评为“文明宿舍”,每出现1人次,当事人班级在文明班评比分中扣2分,并通报批评;出现三次及以上的,所在宿舍本月内不得评为“星级宿舍”,每多出现1人次,当事人班级在文明班评分中扣4分,并通报批评;同一宿舍一周内出现三次及以上的,所在宿舍本学期内不得评为“星级宿舍”。
2、晚归、不归、翻墙头离开校园、留宿他人的,有打架现象的,所在宿舍本月内不得评为“文明宿舍”。
3、私藏管制刀具、大功率用电器及其他违禁物品的,所在寝室本学期不得评为“文明寝室”。
六、本规定自2012年11月10日起执行。
**中学星级文明宿舍评比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校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激励学生遵纪守法、奋发向上,推动学校校纪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精神文明建设好。寝室全体同学积极向上,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文明礼貌,不播放、不收听、不张贴黄色影像、歌曲、字画。
2、内务整理、卫生好。严格按照寝室规范化管理要求,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
3、遵纪守法好。寝室全体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公物爱护好。寝室全体同学自觉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损坏公物,违章接电、用电和浪费水电现象。
5、团队精神。寝室全体同学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共同进步,自觉维护寝室、班级和学校荣誉。
二、评选内容及量化分数
1、寝室内务及卫生(100分)
(1)宿舍值日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卫生设施齐全;(10分)
(2)地板、墙壁、门窗整洁干净无污痕,天花板无蜘P蛛网;(20分)
(3)阳台清洁,宿舍无异味;(10分)
(4)毛巾、口杯、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衣服无乱挂现象;(10分)
(5)空床上的物品摆放整齐,干净,无乱放现象;(10分)
(6)床面整洁,蚊账挂成一条线,被子叠成方块并与枕头一道统一方位摆放;(10分)
(7)室内卫生工具及杂物摆放整齐;(10分)
(8)箱子及鞋子摆放成线;(10分)
(9)走廊干净,无污痕。(10分)
2、寝室纪律(100分)
(1)按时作息,无人睡懒觉,没有晚归和不归的学生;(30分)
(2)午休和晚上就寝时间不开音响、不玩牌、不下棋、不看影碟,不喧哗,晚上11时后不玩手机;(20分)
(3)遵守社会公德,不向窗外倒污水,扔果皮、垃圾等;(20分)
(4)服从管理,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违禁使用电器;(20分)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10分)
三、评比方法:
1、寝室内务及卫生由值日教师、团委、学生会成员和各宿舍长负责检查,寝室纪律由值得日教师、宿管人员负责检查,校相关部门领导和校领导不定时抽查,检查表每天上交到相关部门。
2、学生“文明寝室”评比在学总务处统一领导下进行。宿管员每天对学生寝室卫生和纪律检查;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宿舍长每周对各班学生宿舍检查一次。
3、学生宿舍月得分=学生会干部、宿舍长检查平均分×40%+宿管人员检查平均分×30%+值日教师检查平均分×30%。
3、“文明宿舍”每周评比一次,每周评出男女“文明宿舍”各两个,周得分最高的两个为“文明宿舍”;周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寝室。
四、奖惩办法
1、“星级文明宿舍”设“五星级宿舍”“四星级宿舍”“三星级宿舍”,每周公布一次,每获得一次“文明宿舍”称号,寝室记1星,每月对获得“星级文明宿舍”称号最多的男女宿舍各两个,挂星牌并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星数相同则以评分多者优先);每学期评出“五星级宿舍”,所有“五星级宿舍”的成员有相应的物质奖励。(男女宿舍最多评出各一个,以得分排前优先。)
2、不合格学生宿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连续两次评为不合格的宿舍,该宿舍全体成员取消评选秀团员、班干部和三好学生资格。
五、一票否决制
如宿舍成员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对学生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外,其所在宿舍和班级受相应处罚。
1、抽烟、酗酒、赌博一周内出现一至两人次的,所在宿舍本周内不得评为“文明宿舍”,每出现1人次,当事人班级在文明班评比分中扣2分,并通报批评;出现三次及以上的,所在宿舍本月内不得评为“星级宿舍”,每多出现1人次,当事人班级在文明班评分中扣4分,并通报批评;同一宿舍一周内出现三次及以上的,所在宿舍本学期内不得评为“星级宿舍”。
2、晚归、不归、翻墙头离开校园、留宿他人的,有打架现象的,所在宿舍本月内不得评为“文明宿舍”。
3、私藏管制刀具、大功率用电器及其他违禁物品的,所在寝室本学期不得评为“文明寝室”。
六、本规定自2012年11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