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院2011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毕业设计是整个教学过程中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对教学质量的一次总检验,搞好学生的毕业设计工作,对全面衡量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分院2011届学生的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教务处关于做好2011届学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的通知,经分院研究,成立2011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组织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分院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委员会
主 任 钟振宇
副主任 金永淼
秘书长 潘益民
委 员 宿 敏 周明荣 杜素云 李小敏 那丽岩
秘 书 罗华根
2.答辩工作组
第一大组
组 长 李小敏
秘 书 孙艳秋
成 员 周立强 刘中辉 刘启顺 周何铤 单豪良 李少和
第二大组
组 长 周明荣
秘 书 曾 焱
成 员 林群仙 李 静 陈永高 张宇本 张金水
第三大组
组 长 宿 敏
秘 书 江俊美
成 员 张 冲 张 欣 张光明 马宝英 李雪松
第四大组
组 长 杜素云
秘 书 陈颖芳
成 员 王 月 罗晓峰 周 剑 潘益民
第五大组
组 长 那丽岩
秘 书 陈铱夲
成 员 贾汝达 罗烨钶 王振宏 钟振宇
二、工作安排
1.请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尽可能组织提前进行小组答辩,通知学生在5月3日必须返校,返校后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到,并按照2011届学生《综合毕业设计》指导纲要的要求,认真仔细检查学生的相关资料,如实习单位回执单、实习单位鉴定、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等,凡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叫学生进行
修改,直至符合要求,才能进行答辩。
2.要求所有2011届学生均参加答辩,答辩方式分小组答辩和大组答辩两种,其中小组答辩的时间和地点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安排,答辩时至少要有3名老师参加,并填写好答辩记录。对于在5月10日前已通过小组答辩的学生,每位指导教师推荐成绩较好(良好及以上)的学生,参加分院统一组织的大组答辩,推荐名额为不少于所指导学生数的30%,推荐名单于5月10日前上报分院教学秘书。学生论文答辩工作定于5月31日完成,对于未完成毕业综合实践教学任务或相关实习和论文资料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生,顶岗实训和论文成绩将作不合格处理。指导教师要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大组答辩,学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3.各指导教师、答辩教师要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认真填写好评语和拟给成绩,严格把关,答辩结束后请各位教师及时将资料整理好(任务书、开题报告、论文、实习报告等要交电子稿,其余的为纸质稿,纸质稿按照资料清单顺序整理好装在专用资料袋,电子稿文件夹命名含两级,第一级为指导教师姓名、指导学生数,第二级包括学生班级、学生姓名),在6月7日之前上交分院教学秘书。
三、成绩评定
1.答辩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要给每个学生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出成绩(包括实习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其中成绩为优的必须在参加大组答辩的学生中产生,控制在分院毕业生总数的
15%~20%);
2.参加大组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大组答辩为准;
3.成绩登记表在6月10日之前上交分院教学秘书。
四、大组答辩时间和地点
1.时间:5月14—15日。
2.地点:
7号教学楼,具体另行安排。建筑工程分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建筑工程分院2011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毕业设计是整个教学过程中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对教学质量的一次总检验,搞好学生的毕业设计工作,对全面衡量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分院2011届学生的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教务处关于做好2011届学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的通知,经分院研究,成立2011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组织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分院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委员会
主 任 钟振宇
副主任 金永淼
秘书长 潘益民
委 员 宿 敏 周明荣 杜素云 李小敏 那丽岩
秘 书 罗华根
2.答辩工作组
第一大组
组 长 李小敏
秘 书 孙艳秋
成 员 周立强 刘中辉 刘启顺 周何铤 单豪良 李少和
第二大组
组 长 周明荣
秘 书 曾 焱
成 员 林群仙 李 静 陈永高 张宇本 张金水
第三大组
组 长 宿 敏
秘 书 江俊美
成 员 张 冲 张 欣 张光明 马宝英 李雪松
第四大组
组 长 杜素云
秘 书 陈颖芳
成 员 王 月 罗晓峰 周 剑 潘益民
第五大组
组 长 那丽岩
秘 书 陈铱夲
成 员 贾汝达 罗烨钶 王振宏 钟振宇
二、工作安排
1.请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尽可能组织提前进行小组答辩,通知学生在5月3日必须返校,返校后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到,并按照2011届学生《综合毕业设计》指导纲要的要求,认真仔细检查学生的相关资料,如实习单位回执单、实习单位鉴定、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等,凡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叫学生进行
修改,直至符合要求,才能进行答辩。
2.要求所有2011届学生均参加答辩,答辩方式分小组答辩和大组答辩两种,其中小组答辩的时间和地点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安排,答辩时至少要有3名老师参加,并填写好答辩记录。对于在5月10日前已通过小组答辩的学生,每位指导教师推荐成绩较好(良好及以上)的学生,参加分院统一组织的大组答辩,推荐名额为不少于所指导学生数的30%,推荐名单于5月10日前上报分院教学秘书。学生论文答辩工作定于5月31日完成,对于未完成毕业综合实践教学任务或相关实习和论文资料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生,顶岗实训和论文成绩将作不合格处理。指导教师要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大组答辩,学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3.各指导教师、答辩教师要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认真填写好评语和拟给成绩,严格把关,答辩结束后请各位教师及时将资料整理好(任务书、开题报告、论文、实习报告等要交电子稿,其余的为纸质稿,纸质稿按照资料清单顺序整理好装在专用资料袋,电子稿文件夹命名含两级,第一级为指导教师姓名、指导学生数,第二级包括学生班级、学生姓名),在6月7日之前上交分院教学秘书。
三、成绩评定
1.答辩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要给每个学生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出成绩(包括实习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其中成绩为优的必须在参加大组答辩的学生中产生,控制在分院毕业生总数的
15%~20%);
2.参加大组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大组答辩为准;
3.成绩登记表在6月10日之前上交分院教学秘书。
四、大组答辩时间和地点
1.时间:5月14—15日。
2.地点:
7号教学楼,具体另行安排。建筑工程分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