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用工施工合同
甲方:中建八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乙方:四川中环劳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东汽馨苑二期工程零星工程施工,以满足东汽馨苑二期工程施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地点:德阳市嘉陵江路以北峨眉山路东西两侧;
工程名称:东汽馨苑二期工程。
第二条:工作内容: 项目部工程实体外零星用工,如抢工期间施工现场材料二次转运,生活区临时水电整理、安装,现场垃圾转运、迎接社会各界检查等;
第三条:工程单价及零星用工流程:
一、工程单价:90元/工日;
二、零星用工流程:临时用工由生产经理李小龙统一安排,各专业工长如需临时用工,须向生产经理李小龙打临时用工计划单,明确零星用工事由、数量、时间等。派工单应由派工人、安全总监、合约部、项目生产经理签字确认后有效,每月汇总一次由合约部、项目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合同后附附件一:零星用工流程;附件二:零星用工计划单、零星用工汇总表。
第四条:工程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的需要,随时配合甲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交给乙方的施工内容,确保不影响其它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付款方式、竣工结算
工程价款:工程价款根据最终签证工程量及单价进行计算,最终结算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工程单价进行结算。
乙方根据甲方和本合同的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且验收合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9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按甲方内部的审核程序给乙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后的三个月内甲方支付至乙方结算价款的100%;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正式税务发
票。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及时安排乙方人员进行施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饱满度。
2、每天对乙方施工的部位及技术要求进行交底和检查。
3、施工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乙方人员的安全意识。
4、在施工期间如发现安全隐患,甲方应及时电话或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进行现场检查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施工完毕,负责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戴好安全帽。
2、乙方人员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均以书面形式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视为送达。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按地方政府规定或有关单位要求缴纳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人员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费、务工费、外埠企业及外埠人员到施工工程所在地办理地方政府相关手续的相关费用等行政性事业性费用,该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紧密配合好与其它各施工作业队伍的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对整个工程的统一协调调度,由于乙方未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调度而影响工期或工程质量、或给其他分包单位造成损失,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另外安排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无须乙方的确认,由此而引起的人员和施工设备进退场费、给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视为乙方同意按甲方所计算的标准,并由甲方在支付乙方的任何应得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等债务的权利。
6、乙方负责对已施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发生损坏,乙方应自费予以修复。因其它协作单位造成的损失,由甲方仲裁协调。
7、当地政府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甲方及其甲方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制度、规定(包括暂行制度和规定)、管理办法对乙方任何人员都具有约束力,乙方按相应规定接受由于违章所引起的处罚。
第七条:安全、文明
1、乙方施工作业期间,一定要注意安全,绝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
要及时进行处理,直至消除安全隐患为止。
2、乙方施工人员应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如甲方没有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进行施工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罚款,每次甲方罚乙方500元,依次类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除承担返工费用外,乙方还将承担工程结算价款5%的经济罚款,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
2、工程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付清尾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中建八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乙方: 四川中环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2012年2月28日
零星用工施工合同
甲方:中建八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乙方:四川中环劳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东汽馨苑二期工程零星工程施工,以满足东汽馨苑二期工程施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地点:德阳市嘉陵江路以北峨眉山路东西两侧;
工程名称:东汽馨苑二期工程。
第二条:工作内容: 项目部工程实体外零星用工,如抢工期间施工现场材料二次转运,生活区临时水电整理、安装,现场垃圾转运、迎接社会各界检查等;
第三条:工程单价及零星用工流程:
一、工程单价:90元/工日;
二、零星用工流程:临时用工由生产经理李小龙统一安排,各专业工长如需临时用工,须向生产经理李小龙打临时用工计划单,明确零星用工事由、数量、时间等。派工单应由派工人、安全总监、合约部、项目生产经理签字确认后有效,每月汇总一次由合约部、项目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合同后附附件一:零星用工流程;附件二:零星用工计划单、零星用工汇总表。
第四条:工程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的需要,随时配合甲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交给乙方的施工内容,确保不影响其它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付款方式、竣工结算
工程价款:工程价款根据最终签证工程量及单价进行计算,最终结算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工程单价进行结算。
乙方根据甲方和本合同的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且验收合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9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按甲方内部的审核程序给乙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后的三个月内甲方支付至乙方结算价款的100%;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正式税务发
票。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及时安排乙方人员进行施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饱满度。
2、每天对乙方施工的部位及技术要求进行交底和检查。
3、施工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乙方人员的安全意识。
4、在施工期间如发现安全隐患,甲方应及时电话或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进行现场检查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施工完毕,负责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戴好安全帽。
2、乙方人员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均以书面形式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视为送达。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按地方政府规定或有关单位要求缴纳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人员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费、务工费、外埠企业及外埠人员到施工工程所在地办理地方政府相关手续的相关费用等行政性事业性费用,该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紧密配合好与其它各施工作业队伍的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对整个工程的统一协调调度,由于乙方未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调度而影响工期或工程质量、或给其他分包单位造成损失,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另外安排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无须乙方的确认,由此而引起的人员和施工设备进退场费、给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视为乙方同意按甲方所计算的标准,并由甲方在支付乙方的任何应得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等债务的权利。
6、乙方负责对已施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发生损坏,乙方应自费予以修复。因其它协作单位造成的损失,由甲方仲裁协调。
7、当地政府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甲方及其甲方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制度、规定(包括暂行制度和规定)、管理办法对乙方任何人员都具有约束力,乙方按相应规定接受由于违章所引起的处罚。
第七条:安全、文明
1、乙方施工作业期间,一定要注意安全,绝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
要及时进行处理,直至消除安全隐患为止。
2、乙方施工人员应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如甲方没有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进行施工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罚款,每次甲方罚乙方500元,依次类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除承担返工费用外,乙方还将承担工程结算价款5%的经济罚款,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
2、工程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付清尾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中建八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乙方: 四川中环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