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①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② 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对项目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时调整监理人员;
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④ 组织或参加工地例会,主持监理专题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重要文件和指令,定期检查项目监理日志;
⑤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⑥ 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⑦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⑧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或参与工程中间验收;
⑨ 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审批工程延期;
⑩ 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工程款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⑪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调查;
⑫ 主持整理并移交监理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①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② 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主持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
③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令》、《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合同段工程移交书》。签发经批准的重大变更和审批工程延期,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④ 签发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就工作报告;
⑤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
《工程开工/复工令》、《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合同段工程移交书》参见附录A.2.1~附录A.2.4
(3)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①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② 负责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③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经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④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工程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和施工组织设计;
⑤ 负责工序质量、质量评定单元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⑥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和请示;
⑦ 根据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填写监理日志;
⑧ 负责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⑨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⑩ 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变更、质量和安全事故,并提出初步意见; ⑪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
(4)监理员的职责
① 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②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③ 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进行见证取样;
④ 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⑤ 按设计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等进行检查和记录;
⑥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⑦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⑧ 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①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② 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对项目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时调整监理人员;
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④ 组织或参加工地例会,主持监理专题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重要文件和指令,定期检查项目监理日志;
⑤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⑥ 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⑦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⑧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或参与工程中间验收;
⑨ 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审批工程延期;
⑩ 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工程款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⑪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调查;
⑫ 主持整理并移交监理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①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② 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主持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
③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令》、《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合同段工程移交书》。签发经批准的重大变更和审批工程延期,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④ 签发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就工作报告;
⑤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
《工程开工/复工令》、《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合同段工程移交书》参见附录A.2.1~附录A.2.4
(3)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①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② 负责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③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经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④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工程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和施工组织设计;
⑤ 负责工序质量、质量评定单元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⑥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和请示;
⑦ 根据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填写监理日志;
⑧ 负责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⑨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⑩ 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变更、质量和安全事故,并提出初步意见; ⑪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
(4)监理员的职责
① 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②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③ 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进行见证取样;
④ 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⑤ 按设计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等进行检查和记录;
⑥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⑦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⑧ 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