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 细则》和《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 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
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公平,扩大考生选择范围,从2012年起,我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行“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统一考试,平行志愿,分类选拔,择优录取”的新办法。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基本办法不变,从2014年起,我省将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现将《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和《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2.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 3.浙江省2012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 4.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5.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
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公平,扩大考生选择范围,从2012年起,我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实行“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统一考试,平行志愿,分类选拔,择优录取”的办法。
一、招生计划 1.招生院校
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包括公办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
2.计划安排
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各校当年总体招生计划。如遇合格生源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二、考试科类和录取类别
考试分文理、录取按类别。设文科、理科两个考试科类,文史、理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八个录取
类别。
三、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高职高专阶段学业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0%,无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补考及格视作及格)。
4.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考试。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四、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考试科类和录取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科类和一个录取类别,具体录取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浙江省2012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附件三)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录取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少数特殊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在附件三规定的相应类别对口范围内,进一步确定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对口专业,并与招生计划一同公布。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院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附件二)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CET-4级、CET-6级)成绩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
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
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4月15日,上午( 9﹕00—11﹕30)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下午(14﹕00—16﹕30)考英语。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4月14日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初。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六、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院校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的具体录取规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七、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招生院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其它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院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
2.《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
3.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 4.有关招生计划、专业具体要求等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
附件2
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
考试科类: 录取类别: 考生签名: 所在学校: 所在专业:
附件3
浙江省2012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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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
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浙教高教„2004‟83号文件的精神,2012年我省继续进行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从2014年起我省不再进行此项工作。
一、报考条件:
浙江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所有专业二年级在校优秀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记录、无违纪处分。
2.CET-4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或第三学期英语成绩在专业前30%。
3.截至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无重修、无补考)。 4.符合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制定的相应报考条件。 二、报名和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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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附件五)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CET-4级(或CET-6级)成绩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为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考试日期为4月15日,具体时间详见下表:
3.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实行联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试大纲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其余课程分别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招生院校实施。考试地点设在各招生院校内。考生于4月14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6.各招生院校于5月初在本校网站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报考学校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招生院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招生院校须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录取规则,按规则择优录取。
3.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可酌情加分,所加分数累计不能超过10分,具体办法由招生院校制定,并在报名前招生章程中公布。
4.生源不足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招生院校如愿意接收报考其它院校相同专业考生,可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统一调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计划和考生成绩确定并公布调剂要求,网上征求考生志愿。由招生院校按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须于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须于6月底前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公布。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1.招生院校与考生原所在学校根据录取名单按转学程序统一为学生办理相关转学手续,9月学生转入招生院校学习。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不按期报到者取消资格。
3.招生院校将转入学生编入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列入普通本科生管理。学生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颁发招生院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招生院校对转入学生执行本校同级普通公办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学生转学后不允许再转专业。 六、其它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学校收齐交省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考试费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
2. 《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
3.有关招生计划等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
附件5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 细则》和《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 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
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公平,扩大考生选择范围,从2012年起,我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行“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统一考试,平行志愿,分类选拔,择优录取”的新办法。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基本办法不变,从2014年起,我省将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现将《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和《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2.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 3.浙江省2012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 4.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5.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
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公平,扩大考生选择范围,从2012年起,我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实行“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统一考试,平行志愿,分类选拔,择优录取”的办法。
一、招生计划 1.招生院校
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包括公办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
2.计划安排
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各校当年总体招生计划。如遇合格生源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二、考试科类和录取类别
考试分文理、录取按类别。设文科、理科两个考试科类,文史、理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八个录取
类别。
三、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高职高专阶段学业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0%,无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补考及格视作及格)。
4.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考试。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四、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考试科类和录取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科类和一个录取类别,具体录取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浙江省2012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附件三)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录取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少数特殊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在附件三规定的相应类别对口范围内,进一步确定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对口专业,并与招生计划一同公布。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院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附件二)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CET-4级、CET-6级)成绩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
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
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4月15日,上午( 9﹕00—11﹕30)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下午(14﹕00—16﹕30)考英语。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4月14日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初。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六、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院校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的具体录取规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七、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招生院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其它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院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
2.《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
3.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 4.有关招生计划、专业具体要求等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
附件2
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
考试科类: 录取类别: 考生签名: 所在学校: 所在专业:
附件3
浙江省2012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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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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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
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浙教高教„2004‟83号文件的精神,2012年我省继续进行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从2014年起我省不再进行此项工作。
一、报考条件:
浙江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所有专业二年级在校优秀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记录、无违纪处分。
2.CET-4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或第三学期英语成绩在专业前30%。
3.截至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无重修、无补考)。 4.符合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制定的相应报考条件。 二、报名和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
—20—
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附件五)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CET-4级(或CET-6级)成绩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为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考试日期为4月15日,具体时间详见下表:
3.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实行联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试大纲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其余课程分别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招生院校实施。考试地点设在各招生院校内。考生于4月14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6.各招生院校于5月初在本校网站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报考学校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招生院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招生院校须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录取规则,按规则择优录取。
3.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可酌情加分,所加分数累计不能超过10分,具体办法由招生院校制定,并在报名前招生章程中公布。
4.生源不足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招生院校如愿意接收报考其它院校相同专业考生,可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统一调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计划和考生成绩确定并公布调剂要求,网上征求考生志愿。由招生院校按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须于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须于6月底前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公布。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1.招生院校与考生原所在学校根据录取名单按转学程序统一为学生办理相关转学手续,9月学生转入招生院校学习。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不按期报到者取消资格。
3.招生院校将转入学生编入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列入普通本科生管理。学生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颁发招生院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招生院校对转入学生执行本校同级普通公办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学生转学后不允许再转专业。 六、其它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学校收齐交省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考试费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
2. 《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
3.有关招生计划等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