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省建设厅 二〇〇七年五月)
数字化城市管理,是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基础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精确、高效、协同管理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提升我省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现就我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城市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迫切需要学习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近年来,全省各地在创新城市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手段、管理方法
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目前城市管理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滞后、管理粗放、资源分散等问题,影响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是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的客观需要,也是在城市管理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把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相结合,推广应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实现城市管理由滞后向实时、由粗放到精确、由低效到高效、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可以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方便人民群众,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广应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从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入手,有效整合和充分运用城市信息资源,研究推广适应当地实际的数字化管理模式,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增强政府社会管
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出发,不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理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整合各类城市管理资源,应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建立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到2007年底,全省各城市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任务。到2008年底,苏南各省辖市和县级市以及苏中省辖市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到2009年底,苏北省辖市和苏中苏北有条件的县级市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各城市基本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模式。
(三)基本原则。
统一标准。按照建设部有关行业标准,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等多种信息技术,统一信息系统建设、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地理编码制定,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整合资源。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对人员、设备和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系统,提高城市管理效能,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因地制宜。结合各城市实际,加强研究分析,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突出系统的科学性、实用性,注重创新、注重实效,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生搬硬套。
信息共享。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与城市其他监管系统相互衔接,实现技术数据共享、相互移植。系统预留接口,方便升级换代。
三、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围绕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结合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的特点,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省内外试点城市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要合理确定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构架模式、网络建设内容和方法步骤,突出系统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解决城市管理“热点”、
“难点”问题方面实现突破。在2007年底前,各城市要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经省建设厅组织论证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认真做好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和管理工作。各地要依照建设部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数据库。在积极整合城市各类信息资源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前期基础工作,认真采集、分析、整理单元网格、城市管理部件、空间地理、地理编码、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数据,满足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的运行需要。同时,适应提高管理水平和拓展管理范围的需要,注重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和扩展性,为各行政区域之间的系统联预留接口,为系统升级换代预留发展空间。
(三)创新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积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合理构建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和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覆盖各区、街道(镇)、社区的数字化网络系统,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建立起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系统,统一形成快捷高效的联动和互动服务方式,提高城市运
行管理数据的处理能力,拓宽服务领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四)建立健全综合监督考评体系。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合理改善管理职能,调整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新体制。着力强化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和衔接,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综合监督考核评价体系,从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和岗位评价等方面,实现对各区、街道及专业管理部门工作绩效的综合考核评价,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积极引入社会评价,强化社会大众参与度。
(五)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效能,加强城市管理监督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合理装备新技术、新装备,强化操作培训与实践指导,尽快掌握数字化技术、标准、规范和工作方法,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从定时管理向全天候管理拓展,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拓展,确保城市运行中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切实提高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水平
(一)加强领导,科学实施。加强城市管理,是城市人民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程投入大、技术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把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管。要认真组织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多方论证,确保方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把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和技术保障等落实到位,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范管理,创新机制。各级政府要以监督评价为核心,整合行政资源,优化机构设置,着力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理顺涉及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起部门间相互配合、条块间相互结合、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互补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将涉及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城市河道、静态交
通和侵占道路等城市管理要素,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运行问题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施统筹监管。对现有的电子政务、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城市管理监控系统、公用事业监控系统、市政公用12319系统、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资源,要积极进行整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系统,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三)以人为本,公众参与。通过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强化城市管理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理念,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运用新型监督管理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将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和监督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发现、处置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将政风热线、市长信箱等内容纳入到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当中,努力把城市管理的日常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城市管理的工作成效接受社会评判,实现执法、监督与群众参与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因地制宜,规范实施。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城市,要立足日常管理,突破传统城市管理
模式的束缚,积极稳妥地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前期规划与方案论证工作。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信息管理系统基础较好的城市,要借鉴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和省内外试点城市成功经验,积极应用与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中小城市可依照扬州市“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运作模式,整体推进,分步实施。
(五)立足长效,有序推进。各级政府要明确发展目标,积极探索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数字化,逐步构建多元性、全程性、综合性、可控性的城市管理框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逐步将数字化网络终端延伸到街道、社区,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推进“城管进社区”,充分发挥城市基层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夯实长效管理基础,形成统一规划、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局面,有序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促进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省建设厅 二〇〇七年五月)
数字化城市管理,是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基础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精确、高效、协同管理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提升我省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现就我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城市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迫切需要学习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近年来,全省各地在创新城市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手段、管理方法
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目前城市管理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滞后、管理粗放、资源分散等问题,影响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是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的客观需要,也是在城市管理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把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相结合,推广应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实现城市管理由滞后向实时、由粗放到精确、由低效到高效、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可以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方便人民群众,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广应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从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入手,有效整合和充分运用城市信息资源,研究推广适应当地实际的数字化管理模式,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增强政府社会管
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出发,不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理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整合各类城市管理资源,应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建立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到2007年底,全省各城市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任务。到2008年底,苏南各省辖市和县级市以及苏中省辖市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到2009年底,苏北省辖市和苏中苏北有条件的县级市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各城市基本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模式。
(三)基本原则。
统一标准。按照建设部有关行业标准,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等多种信息技术,统一信息系统建设、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地理编码制定,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整合资源。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对人员、设备和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系统,提高城市管理效能,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因地制宜。结合各城市实际,加强研究分析,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突出系统的科学性、实用性,注重创新、注重实效,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生搬硬套。
信息共享。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与城市其他监管系统相互衔接,实现技术数据共享、相互移植。系统预留接口,方便升级换代。
三、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围绕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结合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的特点,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省内外试点城市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要合理确定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构架模式、网络建设内容和方法步骤,突出系统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解决城市管理“热点”、
“难点”问题方面实现突破。在2007年底前,各城市要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经省建设厅组织论证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认真做好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和管理工作。各地要依照建设部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数据库。在积极整合城市各类信息资源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前期基础工作,认真采集、分析、整理单元网格、城市管理部件、空间地理、地理编码、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数据,满足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的运行需要。同时,适应提高管理水平和拓展管理范围的需要,注重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和扩展性,为各行政区域之间的系统联预留接口,为系统升级换代预留发展空间。
(三)创新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积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合理构建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和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覆盖各区、街道(镇)、社区的数字化网络系统,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建立起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系统,统一形成快捷高效的联动和互动服务方式,提高城市运
行管理数据的处理能力,拓宽服务领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四)建立健全综合监督考评体系。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合理改善管理职能,调整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新体制。着力强化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和衔接,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综合监督考核评价体系,从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和岗位评价等方面,实现对各区、街道及专业管理部门工作绩效的综合考核评价,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积极引入社会评价,强化社会大众参与度。
(五)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效能,加强城市管理监督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合理装备新技术、新装备,强化操作培训与实践指导,尽快掌握数字化技术、标准、规范和工作方法,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从定时管理向全天候管理拓展,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拓展,确保城市运行中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切实提高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水平
(一)加强领导,科学实施。加强城市管理,是城市人民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程投入大、技术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把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管。要认真组织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多方论证,确保方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把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和技术保障等落实到位,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范管理,创新机制。各级政府要以监督评价为核心,整合行政资源,优化机构设置,着力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理顺涉及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起部门间相互配合、条块间相互结合、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互补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将涉及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城市河道、静态交
通和侵占道路等城市管理要素,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运行问题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施统筹监管。对现有的电子政务、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城市管理监控系统、公用事业监控系统、市政公用12319系统、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资源,要积极进行整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系统,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三)以人为本,公众参与。通过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强化城市管理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理念,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运用新型监督管理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将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和监督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发现、处置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将政风热线、市长信箱等内容纳入到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当中,努力把城市管理的日常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城市管理的工作成效接受社会评判,实现执法、监督与群众参与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因地制宜,规范实施。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城市,要立足日常管理,突破传统城市管理
模式的束缚,积极稳妥地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前期规划与方案论证工作。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信息管理系统基础较好的城市,要借鉴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和省内外试点城市成功经验,积极应用与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中小城市可依照扬州市“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运作模式,整体推进,分步实施。
(五)立足长效,有序推进。各级政府要明确发展目标,积极探索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数字化,逐步构建多元性、全程性、综合性、可控性的城市管理框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逐步将数字化网络终端延伸到街道、社区,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推进“城管进社区”,充分发挥城市基层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夯实长效管理基础,形成统一规划、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局面,有序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促进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