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新中国刑法首次削减死刑罪名,同时将有期徒刑上限从20年增至25年
类别:国内新闻 浏览量:8158
版次:AA06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8-24
作者:新华社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
摘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人民调解法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首次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等。
(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据新华社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人民调解法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首次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等。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报请批准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报请备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
据新华社电 对死刑的控制是国际的潮流和趋势。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首次明确提出要取消现有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相当于我国现行刑法死刑罪名的五分之一。
法律专家表示,这将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也是继2007年我国将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后,在控制死刑方面的又一个实质性进展。
削减死刑罪名符合全球趋势
我国现有68个死刑罪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说:“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泽宪说:“我国刑法中死刑涉及罪名很多,而真正适用较多的主要集中在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七八个罪名上,有相当一部分死刑罪名适用非常少,因此有压缩空间。”
陈泽宪表示,我国已于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个公约中包括严格限制和减少死刑适用,并且只能适用于最严重的犯罪。“这也是我国修改刑法的国际背景之一。”
“这一立法也给司法一个导向。”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说,“减少死刑,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人权,促进我国刑事法治的进步,引导社会对生命权利更加尊重。”
会不会导致犯罪率上升?(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死刑作为最严重的刑罚,其威慑力毋庸置疑。减少死刑罪名会不会导致犯罪率上升?
对此,李适时在作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说明时指出:“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取消一些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给我国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形势带来负面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有关负责人说,这次提出要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中,经济罪占10个,财产罪占1个,公共方面犯罪占2个。“这些罪名近年来都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如传授犯罪方法罪,从1997年到现在还没有一例这样的案件。
改变“死刑偏重、生刑偏轻”
有关专家同时强调,这次修改刑法、减少死刑罪名,绝不意味着对犯罪的纵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说:“如果一些犯罪不判死刑,而实际服刑又很短,则会带来负面效应。”
为此,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在减少死刑的同时,着力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严格限制缓刑,并适当延长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刑期,使之从20年升至25年。
根据草案规定,将死缓的减刑幅度由现行刑法规定的“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限定为“20年有期徒刑”;草案还同时规定,对其中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者20年有期徒刑后,不得再减刑。
草案还修改了现行刑法中关于数罪并罚后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的规定,明确:对因犯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将其有期徒刑的上限由20年提高到25年。
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
●盗窃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票据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75岁以上罪犯将不适用死刑
对未成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理,刑法中已有规定;对老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理,刑法虽未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有体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则从五方面进一步落实对未成年和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
对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不满18周岁犯罪不作为累犯。18周岁以下、7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予以缓刑。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
醉驾、飙车等行为拟入刑定罪
有关部门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虽比上年有所减少,但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仍然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草案增加规定,将此类危险行为入罪,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介绍,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交通肇事罪,必须是行为人产生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它是一个过失犯罪。这次刑法修改增加的规定,是只要有醉酒驾车、飙车的危险驾驶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将用刑法进行处罚。
强迫劳动罪最高刑升至7年
近年来,一些地方砖窑主拐骗、强迫民工及未成年人当苦工的“黑砖窑”事件时有发生。为打击这些恶劣行为,草案将强迫劳动罪的法定最高刑由3年提到7年: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草案还规定,明知他人实施强迫劳动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的将受同样的处罚。单位犯此类罪行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恶意欠薪”将首次入罪
近日,重庆部分农民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因讨薪遭殴打;湖北施恩多名农民工在福建讨薪被打……因讨薪被打的事件频现报端。为了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草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有专家认为,“恶意欠薪”入罪,必须经过认真细致调查了解,防止将无力履约弄成恶意欠薪。
组织领导“黑社会”可并处没收财产
以重庆龚刚模案、樊奇杭案、文强案为代表的打黑除恶行动,在我国掀起一阵打黑风暴。草案中,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明确写入草案,同时调整敲诈勒索罪的入罪门槛,完善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相关罪行的打击力度。
同时,修正案还增加了财产刑,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除处以自由刑外,还可以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草案中,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联的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完善,从而加大了涉黑犯罪的惩处力度。
生产销售假药等罪降低入罪门槛
草案修改生产销售假药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调整其犯罪的构成条件,降低入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
草案删去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条件限制,这意味着只要是生产销售假药的,就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还要重罚。
而在环境污染罪相关条款中,则删去了“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构成条件,规定只要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买卖人体器官将入罪
草案增加条款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也将按上述规定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也将定罪处罚。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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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华社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
摘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人民调解法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首次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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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人民调解法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首次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等。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报请批准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报请备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
据新华社电 对死刑的控制是国际的潮流和趋势。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首次明确提出要取消现有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相当于我国现行刑法死刑罪名的五分之一。
法律专家表示,这将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也是继2007年我国将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后,在控制死刑方面的又一个实质性进展。
削减死刑罪名符合全球趋势
我国现有68个死刑罪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说:“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泽宪说:“我国刑法中死刑涉及罪名很多,而真正适用较多的主要集中在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七八个罪名上,有相当一部分死刑罪名适用非常少,因此有压缩空间。”
陈泽宪表示,我国已于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个公约中包括严格限制和减少死刑适用,并且只能适用于最严重的犯罪。“这也是我国修改刑法的国际背景之一。”
“这一立法也给司法一个导向。”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说,“减少死刑,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人权,促进我国刑事法治的进步,引导社会对生命权利更加尊重。”
会不会导致犯罪率上升?(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死刑作为最严重的刑罚,其威慑力毋庸置疑。减少死刑罪名会不会导致犯罪率上升?
对此,李适时在作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说明时指出:“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取消一些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给我国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形势带来负面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有关负责人说,这次提出要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中,经济罪占10个,财产罪占1个,公共方面犯罪占2个。“这些罪名近年来都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如传授犯罪方法罪,从1997年到现在还没有一例这样的案件。
改变“死刑偏重、生刑偏轻”
有关专家同时强调,这次修改刑法、减少死刑罪名,绝不意味着对犯罪的纵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说:“如果一些犯罪不判死刑,而实际服刑又很短,则会带来负面效应。”
为此,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在减少死刑的同时,着力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严格限制缓刑,并适当延长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刑期,使之从20年升至25年。
根据草案规定,将死缓的减刑幅度由现行刑法规定的“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限定为“20年有期徒刑”;草案还同时规定,对其中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者20年有期徒刑后,不得再减刑。
草案还修改了现行刑法中关于数罪并罚后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的规定,明确:对因犯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将其有期徒刑的上限由20年提高到25年。
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
●盗窃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票据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75岁以上罪犯将不适用死刑
对未成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理,刑法中已有规定;对老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理,刑法虽未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有体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则从五方面进一步落实对未成年和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
对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不满18周岁犯罪不作为累犯。18周岁以下、7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予以缓刑。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
醉驾、飙车等行为拟入刑定罪
有关部门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虽比上年有所减少,但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仍然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草案增加规定,将此类危险行为入罪,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介绍,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交通肇事罪,必须是行为人产生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它是一个过失犯罪。这次刑法修改增加的规定,是只要有醉酒驾车、飙车的危险驾驶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将用刑法进行处罚。
强迫劳动罪最高刑升至7年
近年来,一些地方砖窑主拐骗、强迫民工及未成年人当苦工的“黑砖窑”事件时有发生。为打击这些恶劣行为,草案将强迫劳动罪的法定最高刑由3年提到7年: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草案还规定,明知他人实施强迫劳动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的将受同样的处罚。单位犯此类罪行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恶意欠薪”将首次入罪
近日,重庆部分农民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因讨薪遭殴打;湖北施恩多名农民工在福建讨薪被打……因讨薪被打的事件频现报端。为了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草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有专家认为,“恶意欠薪”入罪,必须经过认真细致调查了解,防止将无力履约弄成恶意欠薪。
组织领导“黑社会”可并处没收财产
以重庆龚刚模案、樊奇杭案、文强案为代表的打黑除恶行动,在我国掀起一阵打黑风暴。草案中,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明确写入草案,同时调整敲诈勒索罪的入罪门槛,完善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相关罪行的打击力度。
同时,修正案还增加了财产刑,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除处以自由刑外,还可以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草案中,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联的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完善,从而加大了涉黑犯罪的惩处力度。
生产销售假药等罪降低入罪门槛
草案修改生产销售假药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调整其犯罪的构成条件,降低入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
草案删去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条件限制,这意味着只要是生产销售假药的,就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还要重罚。
而在环境污染罪相关条款中,则删去了“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构成条件,规定只要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买卖人体器官将入罪
草案增加条款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也将按上述规定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也将定罪处罚。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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