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机标准项目大修
招标文件
1项目说明
1.1 工程名称:电动机标准项目大修
1.2 招标编号:XXXX
1.3 招标人:XXXX
1.4 工程地点: XXXX
2 工程概况
2.1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机组5台高压电动机和10台低压电动机标准项目解体大修,#机组更换安装YE3系列节能电机88台、解体检修低压电机42台委托中标方施工。
2.2 机组部分与公司签订合同(一标段),#机组部分与签订合同(二标段)
2.3本项目施工地点为业主检修现场。
3 技术要求
见附件:技术要求
4 合同主要条款
4.1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工具(起重工具由招标方负责)、辅助材料、安全防护用品等均由投标方自备。
4.2中标人承担施工准备及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4.3工期:按招标人检修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4.4工程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机组启动运行后付工程款的90%。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剩余的10%。
4.5 中标人按相关标准、规程、检修文件包及中标人的施工工艺措施、安全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
4.6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中标人原因(如欠薪、知识产权等)导致第三方对投标人造成影响,该行为每发生一次扣除中标人合同款的10%(不低于5万元);对于单价合同,按合同期应结款项的10%(不低于5万元)执行。
4.7 赔偿主条款
4.7.1 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或技术文件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施工人员
的错误,造成工程返工、工期延误、设备或部件损坏,乙方应立即无偿更换,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更换设备或部件无法实现或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性能,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7.2 在质保期内,若出现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设备缺陷,乙方应负责全部经济和其它损失,其质保期自该缺陷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
4.7.3 在质保期内,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乙方未在24小时内答复和到达现场,每延误一天扣除质保金的10%。
4.7.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设计或施工存在潜在缺陷,不符合招标书和技术协议中所规定要求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和修理要求。
4.7.5 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的义务。
4.8 本招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招标日程
5.1 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进行资质审查。
5.2 资质审查时间:
5.3 资质审查地点:
5.4 资质审查合格的单位参与开标。
5.5 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能参与开标。
5.6 评标会议时间:
5.7 评标会议地点:
5.8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小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整。在评标结束后,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如无违纪行为, 予以退还,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 评标办法
6.1 评标小组依据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投标人标书进行综合评定后,由评标小组按本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出中标人。
6.2投标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6.3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4中标人所报价格即为中标价。
7 投标人须知
7.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 应仔细检查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向招标人提出, 否则, 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3 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是最低限度要求,招标人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相关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7.4 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招标文件提出书面偏差,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偏差必须以差异表的形式清楚的表示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7.5 知识产权
7.5.1 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因履行本合同而从对方取得的资料及文件或将上述资料或文件用于项目以外的目的。
7.5.2投标人应保证其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或其他资料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因投标人或其代表提供或指定的文件或资料导致任何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或据称受到侵犯时,投标人应负责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事务(包括进行相关的谈判、参与索赔程序等),并保证招标人的股东、招标人、其雇员和承包商免于遭受由此产生的任何起诉、索赔、要求、损失、费用(包括可能发生的律师费)的损害。
7.5.3因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或资料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而导致招标人遭受侵权索赔时,招标人立即就此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应自费并以招标人的名义处理该索赔,包括为解决此类索赔而进行谈判、仲裁或诉讼。
7.5.4 如果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上述通知后28天内未能通知招标人其打算处理此类索赔或未按照其承诺处理索赔,招标人可自行出面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招标人需承担的赔偿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5.5投标人须对本次招标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及时提出,并马上解决,如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对有知识产权纠纷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6 关于分包
7.6.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7.6.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本项目,也不得将本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7.6.3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7.6.4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对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6.5 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将本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由分包或转包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保证招标人的股东、招标人、其雇员和承包商免于遭受由此产生的任何起诉、索赔、要求、损失、费用(包括可能发生的律师费)的损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招标人需承担的赔偿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7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7.7.1 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7.7.2 组织机构代码证
7.7.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以便查验)
7.7.4 单位简介(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项目经理等)
7.7.5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7.7.6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
7.7.7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7.8 正在加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7.9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7.7.10 投标方认为需说明的其它内容。
7.7.11 报价表:按附件2格式报价,(报价中应包含税费、装卸费、运费等一切费用)。
7.8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约前向招标办公室交纳中标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7.9 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将失去取得签订合同的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10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后凭《竣工验收单》退还。
7.1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本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12 中标人签定书面合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7.13 投标书所有资料、承诺, 在中标后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4 投标文件
7.14.1 投标文件应按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写,在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本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7.14.2 投标文件应当对本文件中工期、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7.14.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7.14.4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印刷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U 盘)两种。投标文件应注明正本与副本。印刷版文件共六份, 正本一份, 副本五份。电子版文件一份。
7.14.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7.14.5.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装在三个文件包中。
7.14.5.1.1 文件包A:投标保证金。
7.14.5.1.2 文件包B:投标报价单(包括电子版文件)。
7.14.5.1.3 文件包C:投标文件(不包括报价)。
7.14.5.2 投标文件包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7.14.5.3 投标文件包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等。
7.14.6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7.14.7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7.14.8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7.14.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7.14.9.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7.14.9.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7.14.9.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7.14.9.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14.9.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7.14.9.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14.9.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招标人联系方式
二零一五年 月 日
附件1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xxxx 公司 工程
日 期:
致 XXXX公司:
很荣幸XXXX 公司 工程的投标。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 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投标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 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2:投标人报价格式
报价表
注:费用包含17%增值税金、改造的材料费、人工费、投标人人员的差旅费和与该合同工作内容相关的一切税费和费用
第一标段
总报价(小写):¥ 元;
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
第二标段
总报价(小写):¥ 元;
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
报价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报价人:_________________ 报价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3:相关方须知
相关方须知
1 本公司投标企业信用等级内容及确定方法
1.1 信用等级划分及释义
1.2 信用等级确定方法
1.2.1 经本公司确定的合格投标人原则上评定为A 级。
1.2.2 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的,对投标人每次将按下降(至少)一个等级进行评定。
1.2.2.1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记录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1.2.2.2 经查实,被评企业隐瞒失信记录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1.2.2.3 在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出现以下扰乱本公司正常招标活动的行为。
1.2.2.3.1 串标、围标。
1.2.2.3.2 除遇到不可抗力情况以外,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执行合同的。
1.2.2.3.3 招标中公开投标价格后,以投标报价失误等作为理由,退出投标的。
1.2.2.3.4 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较为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被停工或返工的。
1.2.2.4 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
2 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门卫了解来访者的来意,并电话征得受访人员的同意,由来访者填写《会客登记单》(一式二联)后,再由受访人到门卫处接来访者入厂。入厂人员携带大件物品需登记清楚,待出厂时核查。会客结束由受访员工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并把来访者送出厂门。
3 来访者在公司期间的活动必须有公司专人陪同,受访人要对来访者在公司期间的活动负责。 4来访者如需携带我公司物品出厂,需受访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凭出门证放行,同时门卫必须检查物品名称、数量是否与出门证相符。访客自带物品(如:手提电脑、相机等)出厂时,需再次
检查是否与进厂时所登记物品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5 临时工作人员
在公司临时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和施工单位人员)出入凭《临时工作证》,并接受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出入。
6 车辆出入管理
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出入厂,应先停车查看工作证,接受门卫检查;汽车出入厂凭《机动车出入证》方可出入。入厂后需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违者通报考核。
7 施工工程车辆
施工工程车辆《凭车辆出入证》一律自北门出入。如需进入现场工作,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在门岗办理手续后进入施工现场,并负责该车辆在现场的一切活动。
8 物资出入管理
8.1物资出厂(包括废旧物资),必须持有物资所属单位经办人、车间主任或部门领导,以及公司主管领导的签字,到保卫处开据《物资出门证》,经门卫查对无误后方可出厂。物资清单 保存一年。
8.2 施工单位的物资出厂须由公司用工单位领导签字并到保卫处开据《物资出门证》,经门卫查对后方可出厂。
8.3出厂物资与《物资出门证》所列物资不符,保卫处门卫有权将物资扣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4 施工单位携带工具、材料入厂时应当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出厂时经门卫查对后方可出厂。 9 入厂车辆应遵守本公司限速标志规定。
10 本公司禁止吸烟。
电动机标准项目大修
招标文件
1项目说明
1.1 工程名称:电动机标准项目大修
1.2 招标编号:XXXX
1.3 招标人:XXXX
1.4 工程地点: XXXX
2 工程概况
2.1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机组5台高压电动机和10台低压电动机标准项目解体大修,#机组更换安装YE3系列节能电机88台、解体检修低压电机42台委托中标方施工。
2.2 机组部分与公司签订合同(一标段),#机组部分与签订合同(二标段)
2.3本项目施工地点为业主检修现场。
3 技术要求
见附件:技术要求
4 合同主要条款
4.1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工具(起重工具由招标方负责)、辅助材料、安全防护用品等均由投标方自备。
4.2中标人承担施工准备及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4.3工期:按招标人检修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4.4工程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机组启动运行后付工程款的90%。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剩余的10%。
4.5 中标人按相关标准、规程、检修文件包及中标人的施工工艺措施、安全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
4.6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中标人原因(如欠薪、知识产权等)导致第三方对投标人造成影响,该行为每发生一次扣除中标人合同款的10%(不低于5万元);对于单价合同,按合同期应结款项的10%(不低于5万元)执行。
4.7 赔偿主条款
4.7.1 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或技术文件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施工人员
的错误,造成工程返工、工期延误、设备或部件损坏,乙方应立即无偿更换,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更换设备或部件无法实现或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性能,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7.2 在质保期内,若出现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设备缺陷,乙方应负责全部经济和其它损失,其质保期自该缺陷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
4.7.3 在质保期内,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乙方未在24小时内答复和到达现场,每延误一天扣除质保金的10%。
4.7.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设计或施工存在潜在缺陷,不符合招标书和技术协议中所规定要求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和修理要求。
4.7.5 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的义务。
4.8 本招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招标日程
5.1 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进行资质审查。
5.2 资质审查时间:
5.3 资质审查地点:
5.4 资质审查合格的单位参与开标。
5.5 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能参与开标。
5.6 评标会议时间:
5.7 评标会议地点:
5.8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小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整。在评标结束后,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如无违纪行为, 予以退还,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 评标办法
6.1 评标小组依据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投标人标书进行综合评定后,由评标小组按本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出中标人。
6.2投标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6.3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4中标人所报价格即为中标价。
7 投标人须知
7.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 应仔细检查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向招标人提出, 否则, 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3 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是最低限度要求,招标人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相关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7.4 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招标文件提出书面偏差,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偏差必须以差异表的形式清楚的表示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7.5 知识产权
7.5.1 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因履行本合同而从对方取得的资料及文件或将上述资料或文件用于项目以外的目的。
7.5.2投标人应保证其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或其他资料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因投标人或其代表提供或指定的文件或资料导致任何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或据称受到侵犯时,投标人应负责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事务(包括进行相关的谈判、参与索赔程序等),并保证招标人的股东、招标人、其雇员和承包商免于遭受由此产生的任何起诉、索赔、要求、损失、费用(包括可能发生的律师费)的损害。
7.5.3因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或资料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而导致招标人遭受侵权索赔时,招标人立即就此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应自费并以招标人的名义处理该索赔,包括为解决此类索赔而进行谈判、仲裁或诉讼。
7.5.4 如果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上述通知后28天内未能通知招标人其打算处理此类索赔或未按照其承诺处理索赔,招标人可自行出面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招标人需承担的赔偿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5.5投标人须对本次招标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及时提出,并马上解决,如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对有知识产权纠纷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6 关于分包
7.6.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7.6.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本项目,也不得将本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7.6.3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7.6.4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对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6.5 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将本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由分包或转包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保证招标人的股东、招标人、其雇员和承包商免于遭受由此产生的任何起诉、索赔、要求、损失、费用(包括可能发生的律师费)的损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招标人需承担的赔偿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7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7.7.1 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7.7.2 组织机构代码证
7.7.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以便查验)
7.7.4 单位简介(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项目经理等)
7.7.5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7.7.6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
7.7.7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7.8 正在加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7.9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7.7.10 投标方认为需说明的其它内容。
7.7.11 报价表:按附件2格式报价,(报价中应包含税费、装卸费、运费等一切费用)。
7.8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约前向招标办公室交纳中标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7.9 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将失去取得签订合同的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10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后凭《竣工验收单》退还。
7.1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本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12 中标人签定书面合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7.13 投标书所有资料、承诺, 在中标后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4 投标文件
7.14.1 投标文件应按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写,在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本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7.14.2 投标文件应当对本文件中工期、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7.14.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7.14.4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印刷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U 盘)两种。投标文件应注明正本与副本。印刷版文件共六份, 正本一份, 副本五份。电子版文件一份。
7.14.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7.14.5.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装在三个文件包中。
7.14.5.1.1 文件包A:投标保证金。
7.14.5.1.2 文件包B:投标报价单(包括电子版文件)。
7.14.5.1.3 文件包C:投标文件(不包括报价)。
7.14.5.2 投标文件包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7.14.5.3 投标文件包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等。
7.14.6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7.14.7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7.14.8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7.14.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7.14.9.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7.14.9.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7.14.9.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7.14.9.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14.9.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7.14.9.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14.9.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招标人联系方式
二零一五年 月 日
附件1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xxxx 公司 工程
日 期:
致 XXXX公司:
很荣幸XXXX 公司 工程的投标。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 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投标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 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2:投标人报价格式
报价表
注:费用包含17%增值税金、改造的材料费、人工费、投标人人员的差旅费和与该合同工作内容相关的一切税费和费用
第一标段
总报价(小写):¥ 元;
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
第二标段
总报价(小写):¥ 元;
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
报价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报价人:_________________ 报价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3:相关方须知
相关方须知
1 本公司投标企业信用等级内容及确定方法
1.1 信用等级划分及释义
1.2 信用等级确定方法
1.2.1 经本公司确定的合格投标人原则上评定为A 级。
1.2.2 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的,对投标人每次将按下降(至少)一个等级进行评定。
1.2.2.1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记录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1.2.2.2 经查实,被评企业隐瞒失信记录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1.2.2.3 在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出现以下扰乱本公司正常招标活动的行为。
1.2.2.3.1 串标、围标。
1.2.2.3.2 除遇到不可抗力情况以外,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执行合同的。
1.2.2.3.3 招标中公开投标价格后,以投标报价失误等作为理由,退出投标的。
1.2.2.3.4 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较为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被停工或返工的。
1.2.2.4 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
2 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门卫了解来访者的来意,并电话征得受访人员的同意,由来访者填写《会客登记单》(一式二联)后,再由受访人到门卫处接来访者入厂。入厂人员携带大件物品需登记清楚,待出厂时核查。会客结束由受访员工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并把来访者送出厂门。
3 来访者在公司期间的活动必须有公司专人陪同,受访人要对来访者在公司期间的活动负责。 4来访者如需携带我公司物品出厂,需受访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凭出门证放行,同时门卫必须检查物品名称、数量是否与出门证相符。访客自带物品(如:手提电脑、相机等)出厂时,需再次
检查是否与进厂时所登记物品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5 临时工作人员
在公司临时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和施工单位人员)出入凭《临时工作证》,并接受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出入。
6 车辆出入管理
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出入厂,应先停车查看工作证,接受门卫检查;汽车出入厂凭《机动车出入证》方可出入。入厂后需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违者通报考核。
7 施工工程车辆
施工工程车辆《凭车辆出入证》一律自北门出入。如需进入现场工作,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在门岗办理手续后进入施工现场,并负责该车辆在现场的一切活动。
8 物资出入管理
8.1物资出厂(包括废旧物资),必须持有物资所属单位经办人、车间主任或部门领导,以及公司主管领导的签字,到保卫处开据《物资出门证》,经门卫查对无误后方可出厂。物资清单 保存一年。
8.2 施工单位的物资出厂须由公司用工单位领导签字并到保卫处开据《物资出门证》,经门卫查对后方可出厂。
8.3出厂物资与《物资出门证》所列物资不符,保卫处门卫有权将物资扣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4 施工单位携带工具、材料入厂时应当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出厂时经门卫查对后方可出厂。 9 入厂车辆应遵守本公司限速标志规定。
10 本公司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