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天地间,经受某些自然灾害,虽然很可怖、很可怜也很可叹,但毕竟是大自然的一个侧面,就如“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人类对大自然应有足够的敬畏。人类在顺境时候,好夸张地说“人定胜天”,其实在一些小领域或者可以这样讲,领域扩展之后,再那样讲,就几乎等同于自傲了。直到今天,人类对大自然并不十分了解。倘若以小成绩为满足,进而以为自己高大得无以复加,实际是妄自尊大,是变态。 复杂的大自然,常使我们这片土地发生可怕的天灾。据记载,从公元前206年至公元1949年,大水灾就发生了1029次,几乎每两年就有一次。同样可怕的是,天灾往往与人祸相连,天灾肆虐程度因人祸而加重。天灾多见于水灾、旱灾、蝗灾,人祸则以战争、民变、盗贼为重,契机则往往是失误的政策。可见,天灾与人祸同时啮咬这片土地及土地上的民众。 《汉书・武帝纪》:建元三年(前138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平原,就是平原郡,在今山东省。茂陵,在长安西北。灾难突起,汉武帝不是毫无作为,最少那个赏赐迁往茂陵居住的每户“20万钱,田2顷”的行为,对解饥民于倒悬还是有一点作用的。然而,不可能所有的灾民都迁往茂陵,他又采取了哪些措施,史书很少记载。茂陵是他的陵寝,他究竟有多大成分是为灾民考虑呢?恐怕只有上苍知道。元鼎三年(公元前115年),汉武帝建成了两座瑰丽的宫殿――甘泉通天台和长安飞廉馆。到了6月,甘泉宫中生出一颗九茎连叶的芝草,汉武帝高兴得几乎跳起来,认为这是上帝赐给自己的祥瑞,赶紧颁诏大赦天下,还十分得意地写了一首《芝房之歌》。然而,三个月之后,泛滥的黄河水,袭击了天子脚下的三辅(相当于今日陕西省中部地区),百姓十之二三被淹。第二年,黄河又在山东泛滥,关东十余个郡国暴发大饥荒,人相食。此类惨祸,直到西汉末期,还在发生。 秦皇汉武,常被人赞颂,夸耀那个时候如何强大,如何繁荣。其实,能不能给百姓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能不能使百姓免于恐惧,才是硬指标。汉献帝兴平四年(194年),三辅地区自4月起便滴雨未下,干渴的黄土地裂开无数道缝隙。到了7月,一斛谷的价格高至50万钱,豆麦一斛价至20万钱。白骨堆积,人相啖食。军阀并未因天灾而停止厮杀。以残忍和无能名扬天下的军阀李赚攻城陷邑,劫杀无辜灾民。人民数十万户遭此浩劫,两年之中人相食殆尽。一些饥民结成团伙,专门劫掠老弱病残者,伤其命,食其肉,饮其血,被称之为“啖人贼”。魏晋南北朝更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大动荡、大战乱、大分裂的非常时期,自然灾难的发生也十分频繁,人相食的惨况经常出现。晋怀帝永嘉年间(307年一312年),幽、并、司、冀、秦、雍等六州发生蝗灾,横冲直撞的蝗虫吃光了庄稼,吃光了草木,最后连牛马皮毛都吃。蝗灾之后大饥饿连同大瘟疫一起爆发,病死、饿死的老百姓不计其数,尸体遍野,腐臭冲天,人多相食。这里,天灾与人祸纠缠在一起,居心叵测的人借天灾以售人祸,比如有士兵杀了许多人。人祸反过来又加重了天灾。 唐太宗李世民是中国皇帝中受到颂扬最多的一位,“贞观之治”犹如招牌,与这位皇帝一起同受到膜拜。然而,就在贞观十二年(638年),吴、楚及巴蜀等州旱情严重。到第二年5月终于导致大饥荒。饥饿的人们又一次被逼得兽性发作,人皆相食,狂暴地吞噬着对方的骨与皮。这次灾荒如此严重,史书直述其事的文字却很少,多是描述“贞观之治”的安定与繁荣。倘若不是着史者有意隐瞒,就是那个社会发展太不平衡了,穷人根本不值一提。也许这属于“一个手指与九个手指”的关系,与成绩比较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但这正好证明,所谓繁荣,仅仅局限于社会某一方面某一阶层是蹩脚的,是难以经受风雨的。 人们往往认为社会动乱是一种孤立的行为,充其量是某一件事造成的,其实远不止于此。它与政治、经济紧密相连。自然灾变奠定了社会动乱的自然基础,然后自然灾害和社会动乱之间,以及各种社会动乱之间交替出现。历史上所谓的“盛世”,实际与长时间“乱世”有关系,是“乱世”照射的结果。就如一个饥肠辘辘的人,但凡见到一点吃的,就以为是美味。中国的平民百姓在“乱世”苟活的时间太久了,一旦过上相对稳定的日子,就以为进入了“盛世”。因此,世人不仅要重视天灾,更要重视天灾后面政治经济文化,重视悠长的“乱世”给中国留下的阴影,有意识克服容易满足的心理,研究解决更深刻的问题。 一个国家的人民,如果面对天灾而临危不乱,人祸就没有可乘之机,抵御天灾也就充满力量。
人生天地间,经受某些自然灾害,虽然很可怖、很可怜也很可叹,但毕竟是大自然的一个侧面,就如“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人类对大自然应有足够的敬畏。人类在顺境时候,好夸张地说“人定胜天”,其实在一些小领域或者可以这样讲,领域扩展之后,再那样讲,就几乎等同于自傲了。直到今天,人类对大自然并不十分了解。倘若以小成绩为满足,进而以为自己高大得无以复加,实际是妄自尊大,是变态。 复杂的大自然,常使我们这片土地发生可怕的天灾。据记载,从公元前206年至公元1949年,大水灾就发生了1029次,几乎每两年就有一次。同样可怕的是,天灾往往与人祸相连,天灾肆虐程度因人祸而加重。天灾多见于水灾、旱灾、蝗灾,人祸则以战争、民变、盗贼为重,契机则往往是失误的政策。可见,天灾与人祸同时啮咬这片土地及土地上的民众。 《汉书・武帝纪》:建元三年(前138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平原,就是平原郡,在今山东省。茂陵,在长安西北。灾难突起,汉武帝不是毫无作为,最少那个赏赐迁往茂陵居住的每户“20万钱,田2顷”的行为,对解饥民于倒悬还是有一点作用的。然而,不可能所有的灾民都迁往茂陵,他又采取了哪些措施,史书很少记载。茂陵是他的陵寝,他究竟有多大成分是为灾民考虑呢?恐怕只有上苍知道。元鼎三年(公元前115年),汉武帝建成了两座瑰丽的宫殿――甘泉通天台和长安飞廉馆。到了6月,甘泉宫中生出一颗九茎连叶的芝草,汉武帝高兴得几乎跳起来,认为这是上帝赐给自己的祥瑞,赶紧颁诏大赦天下,还十分得意地写了一首《芝房之歌》。然而,三个月之后,泛滥的黄河水,袭击了天子脚下的三辅(相当于今日陕西省中部地区),百姓十之二三被淹。第二年,黄河又在山东泛滥,关东十余个郡国暴发大饥荒,人相食。此类惨祸,直到西汉末期,还在发生。 秦皇汉武,常被人赞颂,夸耀那个时候如何强大,如何繁荣。其实,能不能给百姓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能不能使百姓免于恐惧,才是硬指标。汉献帝兴平四年(194年),三辅地区自4月起便滴雨未下,干渴的黄土地裂开无数道缝隙。到了7月,一斛谷的价格高至50万钱,豆麦一斛价至20万钱。白骨堆积,人相啖食。军阀并未因天灾而停止厮杀。以残忍和无能名扬天下的军阀李赚攻城陷邑,劫杀无辜灾民。人民数十万户遭此浩劫,两年之中人相食殆尽。一些饥民结成团伙,专门劫掠老弱病残者,伤其命,食其肉,饮其血,被称之为“啖人贼”。魏晋南北朝更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大动荡、大战乱、大分裂的非常时期,自然灾难的发生也十分频繁,人相食的惨况经常出现。晋怀帝永嘉年间(307年一312年),幽、并、司、冀、秦、雍等六州发生蝗灾,横冲直撞的蝗虫吃光了庄稼,吃光了草木,最后连牛马皮毛都吃。蝗灾之后大饥饿连同大瘟疫一起爆发,病死、饿死的老百姓不计其数,尸体遍野,腐臭冲天,人多相食。这里,天灾与人祸纠缠在一起,居心叵测的人借天灾以售人祸,比如有士兵杀了许多人。人祸反过来又加重了天灾。 唐太宗李世民是中国皇帝中受到颂扬最多的一位,“贞观之治”犹如招牌,与这位皇帝一起同受到膜拜。然而,就在贞观十二年(638年),吴、楚及巴蜀等州旱情严重。到第二年5月终于导致大饥荒。饥饿的人们又一次被逼得兽性发作,人皆相食,狂暴地吞噬着对方的骨与皮。这次灾荒如此严重,史书直述其事的文字却很少,多是描述“贞观之治”的安定与繁荣。倘若不是着史者有意隐瞒,就是那个社会发展太不平衡了,穷人根本不值一提。也许这属于“一个手指与九个手指”的关系,与成绩比较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但这正好证明,所谓繁荣,仅仅局限于社会某一方面某一阶层是蹩脚的,是难以经受风雨的。 人们往往认为社会动乱是一种孤立的行为,充其量是某一件事造成的,其实远不止于此。它与政治、经济紧密相连。自然灾变奠定了社会动乱的自然基础,然后自然灾害和社会动乱之间,以及各种社会动乱之间交替出现。历史上所谓的“盛世”,实际与长时间“乱世”有关系,是“乱世”照射的结果。就如一个饥肠辘辘的人,但凡见到一点吃的,就以为是美味。中国的平民百姓在“乱世”苟活的时间太久了,一旦过上相对稳定的日子,就以为进入了“盛世”。因此,世人不仅要重视天灾,更要重视天灾后面政治经济文化,重视悠长的“乱世”给中国留下的阴影,有意识克服容易满足的心理,研究解决更深刻的问题。 一个国家的人民,如果面对天灾而临危不乱,人祸就没有可乘之机,抵御天灾也就充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