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标:
明确照片、录像的拍摄、收集、整理、归档要求,保证项目竣工后,照片、录像档案能够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标准,防止照片、录像档案有遗漏或损坏。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承包商(包括前期管理公司)、施工监理对照片、录像的拍摄、收集、整理、归档。本文件应用于管理承包商(包括前期管理公司)、施工监理的照片、录像档案。
3. 职责:
1) 港铁公司项目工程师:检查、督促各自负责的承包商、施工监理按本文
件的要求,拍摄、收集、整理、归档照片、录像资料。
2) 承包商、施工监理:按本文件的要求,拍摄、收集、整理、归档照片、
录像资料。
3) 档案管理工程师: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编制本文件。抽查承包商、施
工监理拍摄、收集、整理、归档的照片、录像资料;接收符合本文件要
求的照片、录像资料。
4. 程序:
1) 一般要求:
I. 承包商、施工监理拍摄、收集、整理、归档的照片、录像资料必须
真实,与工程实际相符。
II. 港铁公司项目工程师、承包商、施工监理应配合、支持档案管理工
程师的抽查,对档案管理工程师提出的整改意见应给予足够重视并
及时整改回复。
III. 所有照片、录像资料在没有移交给档案管理工程师前,承包商、施
工监理应妥善保管照片、录像资料,不要遗失、污损任何照片、录
像资料。
IV. 所有照片、录像资料在移交给档案管理工程师时,档案管理工程师
都要认真检查移交的资料,确保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V. 所有移交的照片、录像资料必须是两套,并附有文字说明,其中一
套照片要带底片。
VI. 所有照片、录像资料必须在项目竣工前移交给档案管理工程师。
VII. 承包商、施工监理在没有得到业主代表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传媒,
提供任何照片、录像资料
2) 照片资料的要求:
I. 在工程开工前,承包商、施工监理必须对工程建设用地的原址、原
貌、原重要地物及重要纪念物拍摄照片。
II. 照片质量要求图像清晰,对同一拍摄对象提供两个以上不同角度的
照片。
III. 照片规格要求为7寸光面彩色照片。
IV. 每张照片应附有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照片的事由、时间、地
点、人物、背景、摄影者。
3) 录像资料的要求:
I. 录像的质量要求图像清晰,解说正确。(包括合约编号、拍摄日期和
地点等等)
II. 录像的规格为专业带。
III. 录像带盒上要求有简要说明,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录制人、审核人
及批准人。
4) 照片、录像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流程
I. 港铁公司的项目工程师检查、督促承包商、施工监理,根据工程进
展情况,及时进行拍照、摄像。
II. 承包商、施工监理,在拍照、摄像后,应按照档案管理工程师的要
求,做好记录。
III. 档案管理工程师不定期地抽查承包商、施工监理拍摄的照片、录像。
IV. 项目竣工后,承包商、施工监理,将照片、录像连同文字说明资料
一并移交给档案管理工程师。
V. 档案管理工程师确认照片、录像资料符合归档要求。
VI. 档案管理工程师接收承包商、施工监理的照片、录像资料。
5) 照片、录像的拍摄内容:
承包商、施工监理应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2002年5月版)中第十三条“(三)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的要求,拍摄照片、录像。
5. 对港铁公司的项目工程师的特殊要求:
1) 港铁公司的项目工程师要检查、督促承包商、施工监理拍摄重要工序的施工
照片及录像。
2) 港铁公司的项目工程师要检查、督促承包商、施工监理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
及录像。
3) 港铁公司的项目工程师必须要确保承包商、施工监理对施工现场拍摄的照
片、录像能达到档案局和市城建档案馆的归档要求。
4) 港铁公司的档案管理工程师在参加关键工序验收时,将检查承包商、施工监
理拍摄的照片、录像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1. 目标:
明确照片、录像的拍摄、收集、整理、归档要求,保证项目竣工后,照片、录像档案能够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标准,防止照片、录像档案有遗漏或损坏。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承包商(包括前期管理公司)、施工监理对照片、录像的拍摄、收集、整理、归档。本文件应用于管理承包商(包括前期管理公司)、施工监理的照片、录像档案。
3. 职责:
1) 港铁公司项目工程师:检查、督促各自负责的承包商、施工监理按本文
件的要求,拍摄、收集、整理、归档照片、录像资料。
2) 承包商、施工监理:按本文件的要求,拍摄、收集、整理、归档照片、
录像资料。
3) 档案管理工程师: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编制本文件。抽查承包商、施
工监理拍摄、收集、整理、归档的照片、录像资料;接收符合本文件要
求的照片、录像资料。
4. 程序:
1) 一般要求:
I. 承包商、施工监理拍摄、收集、整理、归档的照片、录像资料必须
真实,与工程实际相符。
II. 港铁公司项目工程师、承包商、施工监理应配合、支持档案管理工
程师的抽查,对档案管理工程师提出的整改意见应给予足够重视并
及时整改回复。
III. 所有照片、录像资料在没有移交给档案管理工程师前,承包商、施
工监理应妥善保管照片、录像资料,不要遗失、污损任何照片、录
像资料。
IV. 所有照片、录像资料在移交给档案管理工程师时,档案管理工程师
都要认真检查移交的资料,确保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V. 所有移交的照片、录像资料必须是两套,并附有文字说明,其中一
套照片要带底片。
VI. 所有照片、录像资料必须在项目竣工前移交给档案管理工程师。
VII. 承包商、施工监理在没有得到业主代表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传媒,
提供任何照片、录像资料
2) 照片资料的要求:
I. 在工程开工前,承包商、施工监理必须对工程建设用地的原址、原
貌、原重要地物及重要纪念物拍摄照片。
II. 照片质量要求图像清晰,对同一拍摄对象提供两个以上不同角度的
照片。
III. 照片规格要求为7寸光面彩色照片。
IV. 每张照片应附有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照片的事由、时间、地
点、人物、背景、摄影者。
3) 录像资料的要求:
I. 录像的质量要求图像清晰,解说正确。(包括合约编号、拍摄日期和
地点等等)
II. 录像的规格为专业带。
III. 录像带盒上要求有简要说明,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录制人、审核人
及批准人。
4) 照片、录像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流程
I. 港铁公司的项目工程师检查、督促承包商、施工监理,根据工程进
展情况,及时进行拍照、摄像。
II. 承包商、施工监理,在拍照、摄像后,应按照档案管理工程师的要
求,做好记录。
III. 档案管理工程师不定期地抽查承包商、施工监理拍摄的照片、录像。
IV. 项目竣工后,承包商、施工监理,将照片、录像连同文字说明资料
一并移交给档案管理工程师。
V. 档案管理工程师确认照片、录像资料符合归档要求。
VI. 档案管理工程师接收承包商、施工监理的照片、录像资料。
5) 照片、录像的拍摄内容:
承包商、施工监理应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2002年5月版)中第十三条“(三)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的要求,拍摄照片、录像。
5. 对港铁公司的项目工程师的特殊要求:
1) 港铁公司的项目工程师要检查、督促承包商、施工监理拍摄重要工序的施工
照片及录像。
2) 港铁公司的项目工程师要检查、督促承包商、施工监理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
及录像。
3) 港铁公司的项目工程师必须要确保承包商、施工监理对施工现场拍摄的照
片、录像能达到档案局和市城建档案馆的归档要求。
4) 港铁公司的档案管理工程师在参加关键工序验收时,将检查承包商、施工监
理拍摄的照片、录像是否符合归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