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修改记录
1 目的
为保障员工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以规范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全
的生产和工作环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生产车间 3
管理条例
3.1 安全生产:
3.1.1 员工进入生产区域应按要求穿上作服、工作鞋。 3.1.2 作业前,各工序/工位人员应检查以下事项。 A 作业台上的物品是否稳固,有无安全隐患。
B 本工序/工位范围或责任范围的用电线路、照明灯、开关、插板和其它用电设备等等
有无破损,接触不良现象。
C 所用工装、工具及设备/设施等有无安全隐患,尤其是用电设备和设施有无漏电现象。 3.1.3 在作业过程中,电烙铁、热风枪、电钻等均应严格按照《工具使用说明书》和相关
规定要求使用,并不可随意调换。不可用错电源电压和严格遵守开/关程序。 3.1.4 生产区域中,有外观要求的部件、单个半成品及成品不可直接叠放,其它部件应遵
守该部件的要求事项进行放置,成箱成品码放高度和层数按规定执行。
3.1.5 在物料、产品转运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物料、产品不受损伤、跌落。原则上搬运物
料时,物料码放高度不可阻挡搬运人员的前方视线。
3.1.6 作业过程中,各工序/工位人员需戴好手套等劳保用品。尤其要注意部件的棱角和
毛刺等状况,以免在取放和安装部件中伤人。
3.1.7 各班组长负责督促和检查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要求对生产设备和设施(如流水线等)
进行点检、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关记录。
3.1.8 使用钻床等较大型设备时,要征得设备责任人的同意方可使用,必要时应在有人指
导的情况下方能使用此类设备,使用后应做好清洁、整理。
3.1.9 下班前,各工序/工位人员一律实行“三关”,即关电、关水、关窗,其中关电包括
工作台和总闸上的电源开关。“三关”责任范围按各自工序/工位、作业及责任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3.2 防火防盗:
3.2.1 未经车间主任或备料员同意,任何员工不得随意拿取由备料员管理的物料、物资和
工具/设备、资料等。
3.2.2 严禁在生产车间吸烟,同时严禁将明火及各种火源带入生产车间。
3.2.3 对于生产用的化学品如酒精、厌氧胶等,应单独存放在阳光直射不到的地方,同时
做好标识。对使用中的化学品应按规定做好标识和使用管理,杜绝发生泄漏现象。 3.2.4 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对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严
禁在消防设施放置各类物料、物资、工具、设备等。
3.2.5 严禁在车间通道堆放物料、产品,保持车间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做好安全通道标识。 3.2.6 如有火警发生,车间主任或车间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应处理:一是组织人员
撤离;二是组织使用消防设施进行扑火和控制火警扩大;三是立即报告上级进行报告。 3.2.7 严禁私自将公司物料、产品、工具、设备等公司财产带出车间。如属公事行为,确
需将公司财产带出车间者,需经车间主任确认并同意后方可带出。 3.2.8 严禁私自进行仓库拿取物料或其它物资。
3.2.9 下班之前,车间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应检查各处门窗有无关好妥当。下班后,应及
时将车间大门上锁。 3.3 检查和异常处理
3.3.1 车间主任或指定人员应每日对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车间安全检查表》。 3.3.2 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按《车间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3.3 在检查中发现或发生的各种安全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车间主任或上级人员进行处
理。 4
相关记录和文件
a、《车间管理规定》 b、《车间安全检查表》
车间安全检查表
月份: 年 月 检查范围:
说明:以上检查项目如无问题,填写“√”,否则记录问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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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员工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以规范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全
的生产和工作环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生产车间 3
管理条例
3.1 安全生产:
3.1.1 员工进入生产区域应按要求穿上作服、工作鞋。 3.1.2 作业前,各工序/工位人员应检查以下事项。 A 作业台上的物品是否稳固,有无安全隐患。
B 本工序/工位范围或责任范围的用电线路、照明灯、开关、插板和其它用电设备等等
有无破损,接触不良现象。
C 所用工装、工具及设备/设施等有无安全隐患,尤其是用电设备和设施有无漏电现象。 3.1.3 在作业过程中,电烙铁、热风枪、电钻等均应严格按照《工具使用说明书》和相关
规定要求使用,并不可随意调换。不可用错电源电压和严格遵守开/关程序。 3.1.4 生产区域中,有外观要求的部件、单个半成品及成品不可直接叠放,其它部件应遵
守该部件的要求事项进行放置,成箱成品码放高度和层数按规定执行。
3.1.5 在物料、产品转运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物料、产品不受损伤、跌落。原则上搬运物
料时,物料码放高度不可阻挡搬运人员的前方视线。
3.1.6 作业过程中,各工序/工位人员需戴好手套等劳保用品。尤其要注意部件的棱角和
毛刺等状况,以免在取放和安装部件中伤人。
3.1.7 各班组长负责督促和检查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要求对生产设备和设施(如流水线等)
进行点检、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关记录。
3.1.8 使用钻床等较大型设备时,要征得设备责任人的同意方可使用,必要时应在有人指
导的情况下方能使用此类设备,使用后应做好清洁、整理。
3.1.9 下班前,各工序/工位人员一律实行“三关”,即关电、关水、关窗,其中关电包括
工作台和总闸上的电源开关。“三关”责任范围按各自工序/工位、作业及责任管理范围进行划定。
3.2 防火防盗:
3.2.1 未经车间主任或备料员同意,任何员工不得随意拿取由备料员管理的物料、物资和
工具/设备、资料等。
3.2.2 严禁在生产车间吸烟,同时严禁将明火及各种火源带入生产车间。
3.2.3 对于生产用的化学品如酒精、厌氧胶等,应单独存放在阳光直射不到的地方,同时
做好标识。对使用中的化学品应按规定做好标识和使用管理,杜绝发生泄漏现象。 3.2.4 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对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严
禁在消防设施放置各类物料、物资、工具、设备等。
3.2.5 严禁在车间通道堆放物料、产品,保持车间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做好安全通道标识。 3.2.6 如有火警发生,车间主任或车间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应处理:一是组织人员
撤离;二是组织使用消防设施进行扑火和控制火警扩大;三是立即报告上级进行报告。 3.2.7 严禁私自将公司物料、产品、工具、设备等公司财产带出车间。如属公事行为,确
需将公司财产带出车间者,需经车间主任确认并同意后方可带出。 3.2.8 严禁私自进行仓库拿取物料或其它物资。
3.2.9 下班之前,车间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应检查各处门窗有无关好妥当。下班后,应及
时将车间大门上锁。 3.3 检查和异常处理
3.3.1 车间主任或指定人员应每日对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车间安全检查表》。 3.3.2 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按《车间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3.3 在检查中发现或发生的各种安全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车间主任或上级人员进行处
理。 4
相关记录和文件
a、《车间管理规定》 b、《车间安全检查表》
车间安全检查表
月份: 年 月 检查范围:
说明:以上检查项目如无问题,填写“√”,否则记录问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