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熊 水 胜

同志们:

我们这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宜春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宜春市司法局长会议及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工作,分析当前的形势,全面部署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200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建设这个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为建设和谐平安丰城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7年梅林镇洪石村委会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铁路镇杨坊村委会主任李发辉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评为先进人民调解员;我局被宜春市司法局评为考核优胜单位;公证处被宜春市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先进服务窗口。

一、抓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司法队伍素质

一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开展学党章、跟党走、学法律、保清廉、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顾全大局思想,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勤政为民、遵纪守法、清政廉明、敬业奉献的意识。

二是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2007年按照省厅、宜春市司法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以“优化环境、优质服务”为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广泛宣传发动,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扎实推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通过活动切实转变了机关作风,广大干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一)重新制订了考评办法:我们从今年的实际出发,制定出《丰城市“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和《丰城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奖惩暂行规定》、《丰城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做到强化制度,规范管理,力求实效,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丰城发挥积极作用。

(二)以人为本,做好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送法律进机关。年初,我们就在机关公务员中大力开展《物权法》、《公务员法》的统一学习培训,并组织了相关考试提升了全市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推进了机关工作整顿。

二是送法律进乡村。7月23日——27日,司法局、普法办人员分成两组,由司法局副局长熊水胜、徐强分别带队把普法资料送到全市32个乡镇(街办),并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将与农村有密

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农民、居民手中,让他们不出家门就能学到法律知识,不请律师就能解决法律难题,此次活动,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材料1000余张,现场解答农民法律咨询28人(次)。

三是送法律进社区。从8月中旬开始,就集中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除了常规的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涉法问题,还提供法律援助、发放“五五”普法宣传材料500多份。

四是送法律进学校。7月3日——20日,综治办、教育局、司法局组织全市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68人,分三批前往宜春市委党校参加业务培训;9月3日——7日,司法局、普法办又开展了送法进学校活动,对在校青少年学生宣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

五是送法律进企业。深入电厂、新洛煤电等企业,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此举增强了广大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了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治企水平。

(三)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评定工作,9月份已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一个(梅林镇洪石村委会),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一个(剑光街办杨柳湖社区)。

(四)11月24日组织全市干部约18000多名参加了2007年度学法统一考试。

(五)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12月4日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晓勇在丰城电视台作“深入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电视讲话。

司法局会同剑光街办开展了大型现场法律咨询活动,此次活动全市共悬挂宣传条幅33条,出动宣传车15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份,现场法律咨询300多人次。

三、深化认识,健全组织,夯实基础

(一)进一步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今年我市在巩固第一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基础上,认真抓了第二批8个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建设工作,在下半年又启动第三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市第一、第二、第三批共16个司法所全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为更好的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了司法所的管理。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职能作用,局下发了《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和《司法所工作考评细则》,对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的职能,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贴近基层、方便快捷、手段多样、收费低廉的优势,努力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今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28家,代理民事诉讼和民事非诉讼案件123件,协办公证36件,见证121件,代书134件,解答法律咨询12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5万元。

(四)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作用

我市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切实抓好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各乡镇(街道)以乡镇(街道)人民调

解委员会为平台,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加大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力度。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加强与综治办、信访、公安、民政、法院的协调联系,主动用调解方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据统计,全市各级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66件,调解成功2912件,成功率98%,制止群体性上访5件21人次,制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和避免因矛盾激化、纠纷升级而影响稳定的事端,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五)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1、按照赣综治委安帮领字(2007)2号《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的通知》和2007年市安帮办制定下发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精神,精心组织,做好了近三年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通过摸排,我市近三年刑释解教人员共868人,其中刑释627人,解教141人。

2、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扬帆工程”的意见》,继续抓好了刑释解教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自主创业。今年市扬帆培训服务中心举办创业和技能培训班4期,参训人员54人,培训内容有电脑、钳工和创业培训,为36名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推荐就业。市民政局为14名困难户办理了低保,为农村籍的38名贫困人员给予了经济救助。市劳动局为4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

四、抓建章立制,促公证规范化管理

(一)年初,我们重新建立健全了《公证质量管理》、《公证责任目标考评》、《公证告知与承诺》、《公证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并将《公证处文明服务承诺》、《公证处收费标准》、《公证办证流程》等制度上墙,向社会公示,为实现内部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严把出证关,促办证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为提高自身素质,今年共组织安排业务学习讲座8次,内容涉及《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物权法》。因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或证明材料不全,拒绝出证三人次,并对当事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为防止继承权公证中继承人提供的家庭成员状况证明材料虚假,我们作出了继承权公证中必须调查取证的硬性规定,严把出证关。

(三)抓证源开拓,促公证业务延伸。上半年我们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开办了离婚协议公证业务,为当事人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债权享有和债务承担及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用证据形式固定下来,对维护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在市政府组织的拆迁工作中,选派精干人员提前介入,向被拆迁户宣传公证在拆迁工作中的作用,共印刷了“公证帮助你”的宣传单五百余份,散发到每个被拆迁户手中,发挥了公证在委托、声明、继承权、买卖协议等事项中的职能。

五、整顿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法律服务业务,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一)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整顿,建立规范的法律服务

市场秩序。7月至10月对全市的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整顿,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总的情况比较好,但有的律师事务所在“四统一”上还有不够之处,对存在的问题正在改进中。

(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完善律师违法违纪的查处机制

一是严把年检注册关,堵塞管理漏洞,在今年的年检注册工作中,律师事务所要将包括章程、合伙协议在内的所有规章制度装订成册报局备案,对所有的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运作落实进行全面审查;对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的律师事务所一律暂缓注册,对不符合年检注册条件的律师不予注册。二是严格把好律师行为的入口关,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品行鉴定作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重要依据,防止品行有污点记录的人员进入律师队伍。三是畅通律师监督渠道,局和各律师事务所都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律师服务监督卡制度。

(三)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引导律师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1、大力拓展律师的公益性服务功能,为基层群众服务。规定每位律师必须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向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体、老年人主动减免服务收费。组织律师参与指导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努力解决普通群众请律师打官司难的问题。

2、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今年局安派2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参与处理涉法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工

作,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积极办理刑事案件,实现打击犯罪与维护权益两兼顾。要求各律师坚决防止和克服“重经轻刑”和不敢办刑事案件的思想倾向,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刑事辩护与代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律师的政治辨别力和敏感性,教育并引导律师既要积极参与,配合打黑除恶斗争,参与死刑案件第二审开庭审理工作,又要注意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辩护与代理等工作,使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辩护和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达到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4、积极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帮助,为“全民创业”服务。局充分发挥各级“服务全民创业法律顾问团”的作用,积极服务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组织浩剑律师事务所到兰丰水泥有限公司、金丰律师事务所到华英禽业有限公司、法援中心律师到龙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他们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43家,民事代理236件,刑事辩护109件,经济案件39件,非诉讼案件116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

六、继续做好中加项目(法律援助)的实施工作

一是法援中心积极扩大宣传, 3月份,市法援中心与其他政法部门在市洪客隆超市地段开展公共法律教育活动,散发免费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提供义务咨询。二是积极争取了党政领导和财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使我市法律援助经费顺利纳入财政预算,

建立起政府对法律援助的最低经费保障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三是加强对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和中加项目专款的监督力度,建立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保证法律援助专款用于办理法援案件,保证了办案补贴及时发放。四是加大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力度,积极向社团、社区拓展法律援助工作面,把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纳入法律援助的队伍培训和管理中来,并安排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参加省厅和市局举办的培训班,强化他们的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他们的服务技能和办案能力。

2008年工作思路:

根据宜春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宜春市司法局长会议及市政法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着力保障国家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着力保证社会大局稳定的总要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为实现丰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2008年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做好“三个狠抓”、“一个强化”和“一个规范”。

一、狠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2008年,我们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力推进全市的民主法治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工作。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130万人口大部分在农村,农民法律素质比较缺乏,不懂得用法律武器去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矛盾纠纷,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要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利用当街人员集中的机会送法下乡,要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每月不少于3次上街进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提供足够的法律服务,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重点抓好“两委会”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意识和能力。今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新一轮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和相关台帐资料。通过举办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把在校生的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课程,建立和完善法制副校长、普法讲师团成员的法制讲课制度。每月授课不得少于1次,通过法制教育,进一步增

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优化青少年法制环境,减少青少年犯罪。

(四)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特别是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招考,知识更新培训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法制教育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灵活实用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六)进一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针对行业特点,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实现各行各业的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与合作,发挥行业优势,大力开展多种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协助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体系,完善执法秩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全市集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七)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江西省“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要求,积极引导基层依法建章立制,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

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创建意识,巩固创建成果,充分创建内容,确保创建实效。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指导社区建立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依法管理水平。

二、狠抓基层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进一步抓好国务院“两所一庭”建设规划的落实。司法部计划用五年时间完成各乡(镇)司法所建设。从前三年情况来看,全市已安排了十六个乡(镇),去年底省厅和宜春司法局先后二次到我市检查验收,并受到他们一致好评,在宜春十个县(市)中司法所建设排第二名。尤其是张巷和石滩两个镇更为突出,受到司法厅长吴厅长的多次表扬。今年我们要去省厅争取建设名额争9个保8个以上,争到了名额,就争到了资金。

(二)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重点抓好第四批国债资金项目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切实帮助司法所解决办公设施配备、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难题,为司法所充分履行职能,发挥职能优势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业务、队伍和基础实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对司法所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大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力度。

(三)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筑牢基层维稳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固本强基的作用,加强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机

构建设,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防范预警机制,加强民间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完善组织网络,强化业务培训。要扩大调解覆盖面和受案范围,增设行业调解队伍,推动行业自律。要转变观念,逐步将法律服务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之中,将公证工作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之中,将矛盾纠纷的预防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之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职能。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行规等多种手段调处矛盾纠纷,注重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基层组织调解的政治优势,做到依法调解与村规民约调解相结合,引导人民群众平等协调、互谅互让,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

(四)进一步落实“扬帆工程”,推进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赣综治委安帮领字[2007]2号《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摸底专项活动的通知》,安帮办制定下发的《2007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及我市《关于实施“扬帆工程”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要逐步建立党委政府统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信息现代化,职责制度化”的要求,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近三年来全市刑释解教人员868人,他们没有帮教好,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对他们要做到底数清、措施到位,建立被帮教人员档案,定期找被帮教对象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疑难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现象,力争全市刑释解教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三、狠抓法律服务业务管理,不断提高办案、办证的业务水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规范服务秩序。要加强法律服务业的目标管理和日常考核,建立一个由行政、执法、宣传多部门参与,吸收社会团体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评估机构,大力推行“阳光执业”,强化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在公开、规范、热情、快捷上做文章,推动我市法律服务工作上新的台阶。

(二)强化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要坚持服务大局和参与中心工作的理念,按照依法办事、公正办事、热情服务、高效服务的原则,组建由律师和公证人员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设立参与政府对策、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参与企业改制和招投标、参与信访接待和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专业小组,积极为政府决策、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农村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领域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倾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

(三)强化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抓好“法律顾问团”的运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服务,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提供服务。要在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法律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寻求服务经济的突破口和融合点。要抓好法律顾问点、公证联系点、法律咨询服务进经济园区的工作,主动开展上门服务,积极

引导企业主自觉依法办事,依法处理社会事务,走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的路子,促进经济稳定高速发展。

(四)强化服务社会稳定的能力。要继续组织律师和各乡镇(街办)司法所长参与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参与处理涉法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工作,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调解等服务功能,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化解和疏导各类社会矛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法律援助是使广大经济困难的群众能够真正享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政治地位,使他们的合法诉求能获得公平和正义的处置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丰城必需的事业。

(一)强化机构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要积极完善乡镇(街道)及有关社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要鼓励和指导社会团体,引导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活动,广泛吸收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力争形成一个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助,社会法律援助机构为补充的横向协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一是要建立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要组织者,以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专职人员为主要提供者,以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法律援助站人员

为补充,广大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二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我们还将竭尽全力与省司法厅沟通,今年争取在去年的基础上确保3万,力争5万用于全市一些弱势群体、妇女、孤寡老人和经济困难的群众,免费打官司和法律咨询。

五、规范司法鉴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围绕建立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新型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在全市组建一个权威性、综合性的司法鉴定中心。通过抓制度、抓管理、抓规范,全面推动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同志们,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确定,措施和要求已经明确,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振奋精神,齐心协力,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00八年三月

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熊 水 胜

同志们:

我们这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宜春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宜春市司法局长会议及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工作,分析当前的形势,全面部署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200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建设这个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为建设和谐平安丰城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7年梅林镇洪石村委会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铁路镇杨坊村委会主任李发辉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评为先进人民调解员;我局被宜春市司法局评为考核优胜单位;公证处被宜春市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先进服务窗口。

一、抓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司法队伍素质

一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开展学党章、跟党走、学法律、保清廉、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顾全大局思想,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勤政为民、遵纪守法、清政廉明、敬业奉献的意识。

二是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2007年按照省厅、宜春市司法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以“优化环境、优质服务”为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广泛宣传发动,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扎实推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通过活动切实转变了机关作风,广大干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一)重新制订了考评办法:我们从今年的实际出发,制定出《丰城市“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和《丰城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奖惩暂行规定》、《丰城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做到强化制度,规范管理,力求实效,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丰城发挥积极作用。

(二)以人为本,做好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送法律进机关。年初,我们就在机关公务员中大力开展《物权法》、《公务员法》的统一学习培训,并组织了相关考试提升了全市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推进了机关工作整顿。

二是送法律进乡村。7月23日——27日,司法局、普法办人员分成两组,由司法局副局长熊水胜、徐强分别带队把普法资料送到全市32个乡镇(街办),并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将与农村有密

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农民、居民手中,让他们不出家门就能学到法律知识,不请律师就能解决法律难题,此次活动,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材料1000余张,现场解答农民法律咨询28人(次)。

三是送法律进社区。从8月中旬开始,就集中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除了常规的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涉法问题,还提供法律援助、发放“五五”普法宣传材料500多份。

四是送法律进学校。7月3日——20日,综治办、教育局、司法局组织全市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68人,分三批前往宜春市委党校参加业务培训;9月3日——7日,司法局、普法办又开展了送法进学校活动,对在校青少年学生宣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

五是送法律进企业。深入电厂、新洛煤电等企业,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此举增强了广大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了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治企水平。

(三)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评定工作,9月份已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一个(梅林镇洪石村委会),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一个(剑光街办杨柳湖社区)。

(四)11月24日组织全市干部约18000多名参加了2007年度学法统一考试。

(五)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12月4日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晓勇在丰城电视台作“深入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电视讲话。

司法局会同剑光街办开展了大型现场法律咨询活动,此次活动全市共悬挂宣传条幅33条,出动宣传车15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份,现场法律咨询300多人次。

三、深化认识,健全组织,夯实基础

(一)进一步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今年我市在巩固第一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基础上,认真抓了第二批8个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建设工作,在下半年又启动第三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市第一、第二、第三批共16个司法所全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为更好的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了司法所的管理。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职能作用,局下发了《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和《司法所工作考评细则》,对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的职能,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贴近基层、方便快捷、手段多样、收费低廉的优势,努力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今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28家,代理民事诉讼和民事非诉讼案件123件,协办公证36件,见证121件,代书134件,解答法律咨询12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5万元。

(四)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作用

我市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切实抓好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各乡镇(街道)以乡镇(街道)人民调

解委员会为平台,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加大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力度。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加强与综治办、信访、公安、民政、法院的协调联系,主动用调解方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据统计,全市各级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66件,调解成功2912件,成功率98%,制止群体性上访5件21人次,制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和避免因矛盾激化、纠纷升级而影响稳定的事端,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五)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1、按照赣综治委安帮领字(2007)2号《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的通知》和2007年市安帮办制定下发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精神,精心组织,做好了近三年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通过摸排,我市近三年刑释解教人员共868人,其中刑释627人,解教141人。

2、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扬帆工程”的意见》,继续抓好了刑释解教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自主创业。今年市扬帆培训服务中心举办创业和技能培训班4期,参训人员54人,培训内容有电脑、钳工和创业培训,为36名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推荐就业。市民政局为14名困难户办理了低保,为农村籍的38名贫困人员给予了经济救助。市劳动局为4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

四、抓建章立制,促公证规范化管理

(一)年初,我们重新建立健全了《公证质量管理》、《公证责任目标考评》、《公证告知与承诺》、《公证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并将《公证处文明服务承诺》、《公证处收费标准》、《公证办证流程》等制度上墙,向社会公示,为实现内部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严把出证关,促办证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为提高自身素质,今年共组织安排业务学习讲座8次,内容涉及《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物权法》。因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或证明材料不全,拒绝出证三人次,并对当事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为防止继承权公证中继承人提供的家庭成员状况证明材料虚假,我们作出了继承权公证中必须调查取证的硬性规定,严把出证关。

(三)抓证源开拓,促公证业务延伸。上半年我们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开办了离婚协议公证业务,为当事人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债权享有和债务承担及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用证据形式固定下来,对维护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在市政府组织的拆迁工作中,选派精干人员提前介入,向被拆迁户宣传公证在拆迁工作中的作用,共印刷了“公证帮助你”的宣传单五百余份,散发到每个被拆迁户手中,发挥了公证在委托、声明、继承权、买卖协议等事项中的职能。

五、整顿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法律服务业务,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一)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整顿,建立规范的法律服务

市场秩序。7月至10月对全市的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整顿,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总的情况比较好,但有的律师事务所在“四统一”上还有不够之处,对存在的问题正在改进中。

(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完善律师违法违纪的查处机制

一是严把年检注册关,堵塞管理漏洞,在今年的年检注册工作中,律师事务所要将包括章程、合伙协议在内的所有规章制度装订成册报局备案,对所有的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运作落实进行全面审查;对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的律师事务所一律暂缓注册,对不符合年检注册条件的律师不予注册。二是严格把好律师行为的入口关,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品行鉴定作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重要依据,防止品行有污点记录的人员进入律师队伍。三是畅通律师监督渠道,局和各律师事务所都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律师服务监督卡制度。

(三)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引导律师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1、大力拓展律师的公益性服务功能,为基层群众服务。规定每位律师必须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向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体、老年人主动减免服务收费。组织律师参与指导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努力解决普通群众请律师打官司难的问题。

2、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今年局安派2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参与处理涉法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工

作,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积极办理刑事案件,实现打击犯罪与维护权益两兼顾。要求各律师坚决防止和克服“重经轻刑”和不敢办刑事案件的思想倾向,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刑事辩护与代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律师的政治辨别力和敏感性,教育并引导律师既要积极参与,配合打黑除恶斗争,参与死刑案件第二审开庭审理工作,又要注意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辩护与代理等工作,使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辩护和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达到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4、积极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帮助,为“全民创业”服务。局充分发挥各级“服务全民创业法律顾问团”的作用,积极服务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组织浩剑律师事务所到兰丰水泥有限公司、金丰律师事务所到华英禽业有限公司、法援中心律师到龙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他们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43家,民事代理236件,刑事辩护109件,经济案件39件,非诉讼案件116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

六、继续做好中加项目(法律援助)的实施工作

一是法援中心积极扩大宣传, 3月份,市法援中心与其他政法部门在市洪客隆超市地段开展公共法律教育活动,散发免费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提供义务咨询。二是积极争取了党政领导和财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使我市法律援助经费顺利纳入财政预算,

建立起政府对法律援助的最低经费保障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三是加强对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和中加项目专款的监督力度,建立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保证法律援助专款用于办理法援案件,保证了办案补贴及时发放。四是加大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力度,积极向社团、社区拓展法律援助工作面,把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纳入法律援助的队伍培训和管理中来,并安排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参加省厅和市局举办的培训班,强化他们的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他们的服务技能和办案能力。

2008年工作思路:

根据宜春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宜春市司法局长会议及市政法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着力保障国家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着力保证社会大局稳定的总要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为实现丰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2008年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做好“三个狠抓”、“一个强化”和“一个规范”。

一、狠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2008年,我们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力推进全市的民主法治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工作。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130万人口大部分在农村,农民法律素质比较缺乏,不懂得用法律武器去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矛盾纠纷,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要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利用当街人员集中的机会送法下乡,要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每月不少于3次上街进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提供足够的法律服务,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重点抓好“两委会”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意识和能力。今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新一轮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和相关台帐资料。通过举办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把在校生的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课程,建立和完善法制副校长、普法讲师团成员的法制讲课制度。每月授课不得少于1次,通过法制教育,进一步增

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优化青少年法制环境,减少青少年犯罪。

(四)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特别是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招考,知识更新培训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法制教育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灵活实用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六)进一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针对行业特点,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实现各行各业的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与合作,发挥行业优势,大力开展多种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协助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体系,完善执法秩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全市集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七)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江西省“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要求,积极引导基层依法建章立制,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

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创建意识,巩固创建成果,充分创建内容,确保创建实效。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指导社区建立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依法管理水平。

二、狠抓基层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进一步抓好国务院“两所一庭”建设规划的落实。司法部计划用五年时间完成各乡(镇)司法所建设。从前三年情况来看,全市已安排了十六个乡(镇),去年底省厅和宜春司法局先后二次到我市检查验收,并受到他们一致好评,在宜春十个县(市)中司法所建设排第二名。尤其是张巷和石滩两个镇更为突出,受到司法厅长吴厅长的多次表扬。今年我们要去省厅争取建设名额争9个保8个以上,争到了名额,就争到了资金。

(二)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重点抓好第四批国债资金项目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切实帮助司法所解决办公设施配备、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难题,为司法所充分履行职能,发挥职能优势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业务、队伍和基础实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对司法所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大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力度。

(三)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筑牢基层维稳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固本强基的作用,加强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机

构建设,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防范预警机制,加强民间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完善组织网络,强化业务培训。要扩大调解覆盖面和受案范围,增设行业调解队伍,推动行业自律。要转变观念,逐步将法律服务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之中,将公证工作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之中,将矛盾纠纷的预防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之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职能。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行规等多种手段调处矛盾纠纷,注重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基层组织调解的政治优势,做到依法调解与村规民约调解相结合,引导人民群众平等协调、互谅互让,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

(四)进一步落实“扬帆工程”,推进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赣综治委安帮领字[2007]2号《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摸底专项活动的通知》,安帮办制定下发的《2007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及我市《关于实施“扬帆工程”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要逐步建立党委政府统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信息现代化,职责制度化”的要求,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近三年来全市刑释解教人员868人,他们没有帮教好,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对他们要做到底数清、措施到位,建立被帮教人员档案,定期找被帮教对象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疑难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现象,力争全市刑释解教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三、狠抓法律服务业务管理,不断提高办案、办证的业务水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规范服务秩序。要加强法律服务业的目标管理和日常考核,建立一个由行政、执法、宣传多部门参与,吸收社会团体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评估机构,大力推行“阳光执业”,强化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在公开、规范、热情、快捷上做文章,推动我市法律服务工作上新的台阶。

(二)强化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要坚持服务大局和参与中心工作的理念,按照依法办事、公正办事、热情服务、高效服务的原则,组建由律师和公证人员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设立参与政府对策、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参与企业改制和招投标、参与信访接待和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专业小组,积极为政府决策、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农村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领域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倾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

(三)强化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抓好“法律顾问团”的运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服务,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提供服务。要在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法律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寻求服务经济的突破口和融合点。要抓好法律顾问点、公证联系点、法律咨询服务进经济园区的工作,主动开展上门服务,积极

引导企业主自觉依法办事,依法处理社会事务,走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的路子,促进经济稳定高速发展。

(四)强化服务社会稳定的能力。要继续组织律师和各乡镇(街办)司法所长参与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参与处理涉法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工作,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调解等服务功能,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化解和疏导各类社会矛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法律援助是使广大经济困难的群众能够真正享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政治地位,使他们的合法诉求能获得公平和正义的处置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丰城必需的事业。

(一)强化机构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要积极完善乡镇(街道)及有关社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要鼓励和指导社会团体,引导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活动,广泛吸收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力争形成一个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助,社会法律援助机构为补充的横向协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一是要建立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要组织者,以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专职人员为主要提供者,以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法律援助站人员

为补充,广大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二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我们还将竭尽全力与省司法厅沟通,今年争取在去年的基础上确保3万,力争5万用于全市一些弱势群体、妇女、孤寡老人和经济困难的群众,免费打官司和法律咨询。

五、规范司法鉴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围绕建立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新型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在全市组建一个权威性、综合性的司法鉴定中心。通过抓制度、抓管理、抓规范,全面推动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同志们,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确定,措施和要求已经明确,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振奋精神,齐心协力,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00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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