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感官教育原则
蒙台梭利感官教育必须遵循序渐进、因人施教和自我教育的原则。
一、循序渐进的原则
循序渐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育原则,它在感官教育中有着尤为特殊的意义。一般来说,循序渐进的原则是由简到繁;从认识事物的角度来说,是由已知到未知,由具体到抽象;从经验来讲,是由近及远。总之,刺激由易到难、由近及远,这就是循序渐进的原则。
蒙台梭利接受早期心理学家冯特(W.Wundt,1832~1920)的理论“把复杂的现象分析成各种最小元素,再以这些元素的统和来说明现实复杂的现象”—就是把感觉分析成各个元素(视觉、触觉、听觉、味觉、嗅觉),再由各个元素间的连接来认识物品或现象。在这一点上,蒙台梭利或许是受早期以智障獐为对象的影响。由此知道,把感觉到的概念引导作为感觉教具有分离各种感觉经验的元素存在,也就是经由各感觉来了解感觉特质(大小、轻重等)。这个元素使教具的“刺激孤立化”,并容易捕捉某种特质(抽象概念)。例如用“长棒”比较长度,使用“粉红塔”立方体教大小,以“音感钟”教声音的高低概念等。
她还认为,感官教育应当根据幼儿在敏感期的特点,把肌肉练习作为感觉训练的基础,把对各种感觉的发展作为教育的重点,同时,应当根据幼儿的个体差异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具有连贯性的步骤和方法,使感觉教育同读、写、算等教学活动联系起来,使之达到由简到繁的过渡。
二、因人施教的原则
感官教育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应该单独进行,因人施教。另外,在由感觉导入概念的方法上,蒙台梭利还结合了知觉与语言,这是采用塞根的三阶段“名称练习”。
在获得对物体的正确认识之后,把所接受到的刺激特质与名称结合在一起,这样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有趣的,并且由于幼儿心理的发展,将会使该教具获得极为丰硕的教育效果。
三、自我教育的原则
蒙台梭利提倡幼儿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进行学习,使幼儿在感觉训练中通过自己的兴趣、需要和能力去进行自由选择、独立操作、自我校正,去努力把握自己和环境。蒙台梭利进行感官教育主要采取了提供教具的方法,她所设计的教具中设有专门的错误检验系统,使儿童在操作过程中能根据教具的暗示进行自我教育,同时她还通过限制感官教育指导者的活动去增强幼儿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蒙台梭利感官教育原则
蒙台梭利感官教育必须遵循序渐进、因人施教和自我教育的原则。
一、循序渐进的原则
循序渐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育原则,它在感官教育中有着尤为特殊的意义。一般来说,循序渐进的原则是由简到繁;从认识事物的角度来说,是由已知到未知,由具体到抽象;从经验来讲,是由近及远。总之,刺激由易到难、由近及远,这就是循序渐进的原则。
蒙台梭利接受早期心理学家冯特(W.Wundt,1832~1920)的理论“把复杂的现象分析成各种最小元素,再以这些元素的统和来说明现实复杂的现象”—就是把感觉分析成各个元素(视觉、触觉、听觉、味觉、嗅觉),再由各个元素间的连接来认识物品或现象。在这一点上,蒙台梭利或许是受早期以智障獐为对象的影响。由此知道,把感觉到的概念引导作为感觉教具有分离各种感觉经验的元素存在,也就是经由各感觉来了解感觉特质(大小、轻重等)。这个元素使教具的“刺激孤立化”,并容易捕捉某种特质(抽象概念)。例如用“长棒”比较长度,使用“粉红塔”立方体教大小,以“音感钟”教声音的高低概念等。
她还认为,感官教育应当根据幼儿在敏感期的特点,把肌肉练习作为感觉训练的基础,把对各种感觉的发展作为教育的重点,同时,应当根据幼儿的个体差异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具有连贯性的步骤和方法,使感觉教育同读、写、算等教学活动联系起来,使之达到由简到繁的过渡。
二、因人施教的原则
感官教育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应该单独进行,因人施教。另外,在由感觉导入概念的方法上,蒙台梭利还结合了知觉与语言,这是采用塞根的三阶段“名称练习”。
在获得对物体的正确认识之后,把所接受到的刺激特质与名称结合在一起,这样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有趣的,并且由于幼儿心理的发展,将会使该教具获得极为丰硕的教育效果。
三、自我教育的原则
蒙台梭利提倡幼儿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进行学习,使幼儿在感觉训练中通过自己的兴趣、需要和能力去进行自由选择、独立操作、自我校正,去努力把握自己和环境。蒙台梭利进行感官教育主要采取了提供教具的方法,她所设计的教具中设有专门的错误检验系统,使儿童在操作过程中能根据教具的暗示进行自我教育,同时她还通过限制感官教育指导者的活动去增强幼儿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