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200*年,在兵团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兵团建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兵团组织部、财务局、建设局有关处室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员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学习十六大、贯彻十六大为动力,紧紧围绕发展壮大兵团住房公积金事业,为兵团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服务的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和人、财、物的移交,作到了平稳交接、平稳过渡、正常运转。一年来,中心、分中心、各管理部全体员工上下一心,群策群力,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兵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使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整体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200*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0*年11月,全兵团已有1778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缴交人数14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6.54亿元,完成兵团下达计划指标    %,比去年同期净增   亿元,增幅达  %;当年实际归集    亿元,完成兵团下达计划指标    %。当年个人支取0.53亿元。

归集其它住房资金余额3.02亿元,当年支取1.55亿元。

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47亿元,总户数4957户,完成兵团下达计划指标  %。

住房公积金增值受益2074.63万元。XX年购买国债2.04亿元。

其中兵团驻乌单位已有391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缴交人数3.5万人,缴交率为96%。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1.12亿元,当年归集2940万元。其它住房资金归集余额1.3亿元,当年支取0.88亿元。增值受益1669.63万元。

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83.4万元,其中当年发放679.5万元。总计贷款254户,累计回收贷款261.84万元,余额1021.55万元。

二、 完成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和人员、资金、固定资产的平稳移交。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兵团《关于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确保资金安全的紧急通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移交工作,受兵团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委托,由兵团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移交工作组,用两个月时间,对兵团所属的十三个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了移交。

移交工作组对各师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年7月至200*年3月底(XX年6月30日之前已经兵团审计局审计并出具报告)的人员、资产、负债进行了核实,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贷款余额、购买国债、各类存款、增值收益、风险准备金、管理费开支等项目认真进行清理、查账,对其它住房资金及增值收益按规定分别管理。

移交工作组对各师原有5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进行了聘任。目前,全中心共有正式员工64名,其中:兵团组织部聘任的副处以上领导干部10名,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任的正科级副主任6名,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工作人员42名,调动手续已办理,但未聘用的人员1名,签定劳动合同的驾驶人员4名,试录用网络工程师1名。另外,十师、十四师聘用临时工3名。

通过移交,我们统计汇总了全兵团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贷款、购买国债、银行存款等专业数据,基本摸清了各师的人员状况和专业技术结构,掌握了各师现有固定资产和经费开支等情况,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在行业管理和资金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理顺管理渠道,广泛开展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三、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

为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真正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XX年我们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其中:

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六个:《XX年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内部会计核算暂行规定》、《兵团职工个人购(建)房抵押(委托)贷款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

人员管理方面四个:《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工作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作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内部管理方面七个:《工作规则》、《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公务活动接待安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办法》、《业务管理费暂行办法》。

转发兵团财务局《关于引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这些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经过一年来的试运行,有些需要修改和完善,有些需要增加新的内容,使之更加切合实际,便于操作和执行。

四、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按期完成了与建设部监管信息系统的联通,初步实现了建设部→兵团→师三级网络联接。

XX年,在兵团建设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多次与自治区建行协商,达成了自治区建行与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服务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心将使用建行全疆对外接入网络进行兵团住房公积金系统的网络传输,网络通过建行现有骨干网2M  SDH电路隧道技术实现兵团中心与各师分中心及管理部与当地建行二级分行或县支行相互联网。

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兵团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与建设部的联网调试应于11月底之前完成。从9月份起,我们积极与乌鲁木齐电信部门申请128兆的数据专线,通过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的大力协助,于9月底实现了中心与建设部的线路联通。10月我们又按照建设部的要求,购买了北京“中方园”房改网络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信息安全交换服务器”及数据库软件,经技术人员的日夜奋战,反复调试,终于在11月底完成了与建设部监管系统的联网调试,目前运转正常。

200*年,在兵团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兵团建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兵团组织部、财务局、建设局有关处室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员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学习十六大、贯彻十六大为动力,紧紧围绕发展壮大兵团住房公积金事业,为兵团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服务的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和人、财、物的移交,作到了平稳交接、平稳过渡、正常运转。一年来,中心、分中心、各管理部全体员工上下一心,群策群力,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兵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使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整体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200*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0*年11月,全兵团已有1778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缴交人数14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6.54亿元,完成兵团下达计划指标    %,比去年同期净增   亿元,增幅达  %;当年实际归集    亿元,完成兵团下达计划指标    %。当年个人支取0.53亿元。

归集其它住房资金余额3.02亿元,当年支取1.55亿元。

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47亿元,总户数4957户,完成兵团下达计划指标  %。

住房公积金增值受益2074.63万元。XX年购买国债2.04亿元。

其中兵团驻乌单位已有391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缴交人数3.5万人,缴交率为96%。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1.12亿元,当年归集2940万元。其它住房资金归集余额1.3亿元,当年支取0.88亿元。增值受益1669.63万元。

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83.4万元,其中当年发放679.5万元。总计贷款254户,累计回收贷款261.84万元,余额1021.55万元。

二、 完成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和人员、资金、固定资产的平稳移交。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兵团《关于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确保资金安全的紧急通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移交工作,受兵团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委托,由兵团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移交工作组,用两个月时间,对兵团所属的十三个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了移交。

移交工作组对各师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年7月至200*年3月底(XX年6月30日之前已经兵团审计局审计并出具报告)的人员、资产、负债进行了核实,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贷款余额、购买国债、各类存款、增值收益、风险准备金、管理费开支等项目认真进行清理、查账,对其它住房资金及增值收益按规定分别管理。

移交工作组对各师原有5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进行了聘任。目前,全中心共有正式员工64名,其中:兵团组织部聘任的副处以上领导干部10名,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任的正科级副主任6名,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工作人员42名,调动手续已办理,但未聘用的人员1名,签定劳动合同的驾驶人员4名,试录用网络工程师1名。另外,十师、十四师聘用临时工3名。

通过移交,我们统计汇总了全兵团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贷款、购买国债、银行存款等专业数据,基本摸清了各师的人员状况和专业技术结构,掌握了各师现有固定资产和经费开支等情况,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在行业管理和资金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理顺管理渠道,广泛开展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三、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

为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真正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XX年我们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其中:

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六个:《XX年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内部会计核算暂行规定》、《兵团职工个人购(建)房抵押(委托)贷款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

人员管理方面四个:《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工作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作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内部管理方面七个:《工作规则》、《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公务活动接待安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办法》、《业务管理费暂行办法》。

转发兵团财务局《关于引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这些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经过一年来的试运行,有些需要修改和完善,有些需要增加新的内容,使之更加切合实际,便于操作和执行。

四、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按期完成了与建设部监管信息系统的联通,初步实现了建设部→兵团→师三级网络联接。

XX年,在兵团建设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多次与自治区建行协商,达成了自治区建行与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服务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心将使用建行全疆对外接入网络进行兵团住房公积金系统的网络传输,网络通过建行现有骨干网2M  SDH电路隧道技术实现兵团中心与各师分中心及管理部与当地建行二级分行或县支行相互联网。

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兵团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与建设部的联网调试应于11月底之前完成。从9月份起,我们积极与乌鲁木齐电信部门申请128兆的数据专线,通过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的大力协助,于9月底实现了中心与建设部的线路联通。10月我们又按照建设部的要求,购买了北京“中方园”房改网络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信息安全交换服务器”及数据库软件,经技术人员的日夜奋战,反复调试,终于在11月底完成了与建设部监管系统的联网调试,目前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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