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合同协议书
甲方:上海舜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屹立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2#楼钢网架除外)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
2、项目地址: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秀洲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75000平米
二、本合同施工范围:
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 天
四、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肆拾玖万柒仟零肆拾肆元贰角柒分整
(¥:47,497,044.27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及询标过程中双方有效的往来信函
(3)合同图纸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合同条款
(6)投标须知
(7)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分析表
(8)投标文件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七、乙方应向业主和总承包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07月22日合同订立地点:浙江嘉兴市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章合同条款
一、各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张璋灿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并与业主、监理公司、乙方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隐蔽工程等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确认施工图纸,根据现场进度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3)甲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向乙方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按合同约定与业主共同组织工程验收,并督促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5)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赵振祥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按业主、甲方要求进场施工,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若有违反,按甲方管理制度相应条款接受处罚;并提前组织好半成品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主动配合土建进度要求,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及时报给总承包和监理公司,并报业主备案,便于甲方对总体的施工计划进行安排交接,熟悉人员,安全管理。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
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甲方和业主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审批后的加工图纸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垃圾由乙方自行负责清运或承担甲方所支付的垃圾清运费。
(8)如因乙方原因被业主、甲方及政府职能部门处罚,乙方在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同时需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直接和简接损失。
(9)按本合同约定做好相应由乙方所做的半成品、成品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10)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乙方除承担行政部门相应罚款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直接和简接损失。
(1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由此引起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直接和简接损失。
(12)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为本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总承包合同中相关条款(业主对总包施工的各项要求)同时适用于本专业分包合同,乙方应遵守并落实相应的措施。
(1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一周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以乙方投标价直接费为基数的9%总包管理费(9%实质为补偿)。2.5%的总包配合费在工程决算款到位时一次性付清。专业分包单位的嘉兴地区代征代缴税均由分包单位承担,甲方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同时乙方必须开具同金额的工程款发票。
二、施工组织设计:
1、开工前7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详细施工方案提交业主、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2、进度计划要服从甲方总进度计划的要求,与甲方及其他分包单位施工的配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措施得当。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要求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接到业主、甲方通知后7天内进场施工),除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给予签证外,其余一律不予顺延。
2、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总进度要求制订具体施工进度计划报表,报业主、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质量与验收
1、所有外墙装饰的门窗、金属板、雨棚等在施工、制造、检查、验收、使用、包装、运输、安装等过程中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方应使用熟练的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按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现场复核门窗洞口尺寸,幕墙、铝合金门窗、金属板、雨蓬、栏杆及钢结构加工大样图纸必须经过业主、监理、甲方确认,并书面提出配合要求,按确认的设计图纸进行定位、尺寸大小选型及标高要求施工,所有材料必须经过业主及监理再次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业主有权对进场的幕墙、外墙装饰、、铝合金门窗、金属板、雨蓬、栏杆及钢构架进行现场随机抽检,包括锯开横截面检查,若抽检结果不合格,则认定该批次门窗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
失;若抽检结果合格,由业主承担检测费用。
4、乙方应对自身产品进行必要和足够的保护,如因保护不当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不支持乙方的任何索赔。因甲方、第三方管理和施工原因造成乙方产品的损坏,乙方向甲方、第三方予以索赔,具体额度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业主和监理确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
5、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时,应注意对甲方及第三方已完工产品的保护,如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产品的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具体额度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业主和监理确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
6、门窗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对全部外门窗进行淋水试验,实验方法为下述的一种,淋水试验需经业主、乙方、甲方及监理公司共同验收,并有书面验收合格文件:
(1)门窗安装完毕、竣工验收前已经历暴雨。
(2)水压2kg,每樘门窗全面喷水5分钟。
(3)屋顶设置穿孔水管,淋水24小时。
7、幕墙、外墙装饰、、铝合金门窗、金属板、雨蓬、栏杆及钢构架制作、安装工程验收: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自检合格,经甲方、监理单位、业主复查认可,并在相关部门共同参加下完成了实体功能检测,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可通过甲方向业主申请工程验收。业主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地方规定、工程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如发生伤亡等事故乙方
承担所有损失。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应对其员工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并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服从甲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并积极配合。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数量、包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价格差别、施工过程中因要符合政府部门的新规定或新规范等而须改善或替换之材料设备的任何费用、施工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特殊地段材料运费补差、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所有间接费、其他直接费、综合费率、机械进退场费及场内搬迁费、保险、利润和国家及当地规定的任何收费(如:外地进当地之施工管理费、定额编制费、竣工资料编制费/咨询费等)、税金(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进口设备/材料的关税等)、必须的加班费、赶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费率或汇率的变动、专利费、进口设备/材料报关之申请费、港口费、商检费、卫检费、靠港费、包装、空运、国外及本地运输及存仓费、完成本合同工程需要的各项试验检测费、因材料/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以及为申请施工及满足国家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产生的费用等等)。承包金额除按本合同的规定(如暂定数量﹑暂定金额等调整)外,不得以任何方法调增或变更,任何计算承包金额(如算术上或数量上)的错误皆由乙方承担,并应视为已被双方接受。除业主确认的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等。
七、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外墙装饰专业分包工程价款支付条件》同步支付。
八、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本合同要求,品牌、产地应与投标书相符,若不相符,业主及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不予验收。由于材料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乙方采购材料的约定:
(1)幕墙、外墙装饰、铝合金门窗型材、壁厚选用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2)型材外颜色由业主和设计单位选择确定。
(3)玻璃按图纸设计要求,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应根据《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及具体图纸要求的门窗尺寸、安装位置等,选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中空玻璃。
(4)门窗五金件满足图纸和规范相应要求并提供样窗和五金件封样;
(5)门窗安装采用开启和固定方式由业主确认后实施。
(6)玻璃与铝合金缝隙的密封方式由业主确认后实施,保证防水效果。
(7)各种材料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优等品要求。
(8)窗的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等均应符合设计图纸和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九、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1)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取得业主书面批准。因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业主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自行深化设计导致的变化(不得降低原设计标准),无论业主是否认可,均不视为变更。
(3)施工中业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应无条件按业主书面的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应业主要求的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和乙方的损失,由业主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一)》中第二条执行。
十、竣工验收及结算
1、竣工验收
(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后,在业主、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工程收尾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通过甲方向监理公司提交4套完整的竣工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成册)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通过后约定初验时间,初验由业主、甲方、乙方、设计方及监理公司共同参加,初验通过后约定竣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3)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乙方、业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4)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结算
(1)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30天内,乙方应将有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并有概预算编制人员盖章的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
(2)甲方自收到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审核,并将乙方提交的全部结算资料移交给投资监理依据其审价程序进行建设工程审价,投资监理向甲方、乙方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经三方确认的结算审核报告审定价款为工程结算总价款。审核的核减金额小于5%时,乙方无需承担任何结算审计费用;若核减金额大于5%或发生核增金额,乙方须分别支付5%以上核减金额及核增金额部分的审价服务费,费用按核减及核增额的5%收取审计费,具体公式如下:
A=(B-D×5%)×5%+C*5%
A:承包人应支付的结算审计费用;
B:最终结算书中的核减额
C:核增额;
D:最终结算申报金额;
若乙方拒绝支付此部分的款项,业主有权在后一期的付款证书中扣除此部分审计费后再支付。
3、乙方应本着守约、诚信、真实的态度提交决算资料,不得高估冒算。如出现审计结果核减率(核减额÷最终审计价)大于15%的情形,则承包人须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的违约金=(承包人送审价-最终审计价)×10%。(此条款总包合同中有)
十一、争议与违约责任:
1、违约
(1)工期: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须按工
程承包总金额的0.1‰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业主不承担任何费用。
(2)产品质量: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经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除应立即调换合格产品外,还应按不合格产品价格的10%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质量: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不合格(以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书面确认为准),包括门窗渗漏等,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立即整改,直至质量达到合格为止,由此给业主造成直接与间接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2、争议
(1)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对于不存在争议的部分,各方在诉讼期间仍应继续履行。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前乙方不得停工,且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十二、保险
乙方保证:为一切进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玖份,三份正本,六份副本,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业主备案一份正本。当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四、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由其承担施工及安装,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挂靠或分
包,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工程质量和安全:乙方实施的工程在每月甲方组织由甲方、监理公司参加的月度综合检查质量和安全评定,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标准且达到合同要求。
3、预埋构件由甲方按照设计图纸要求采购、制作、安装,费用直接计入总承包合同中。乙方进场后与甲方办理埋件的交接手续,由于甲方原因埋件废弃的,甲方负责,由于变更等原因补充完善并由乙方施工的,按变更签证形式计入乙方完成工作内。
4、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分包廉洁和安全协议。(见附件)
5、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及乙方的相关施工内容协议书(嘉科开HT[2013]036号-002)均为本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当附件内容与本专业分包合同有冲突时,根据附件内容为准
附件1:廉洁协议
廉洁协议
立协议单位:
发包方:上海舜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浙江屹立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定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发包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发包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包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发包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发包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发包方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方工程有关
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承包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承包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发包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承包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发包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承包方不得为发包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承包方如发现发包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发包方领导或者发包方上级单位举报。发包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方进行报复。发包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二、发包方发现承包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方工作人员,发包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包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发包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发包方单位予以追缴。
十三、本廉洁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交见证部门一份。
(本面无正文)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2014年 月
见证部门:嘉兴科技京城高新技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见证日期: 2014年 月 日 日
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
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
施工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上海舜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浙江屹立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工程名称: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嘉兴市东升西路/秀洲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承包方式:分包;
分包范围: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
本协议为《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款,在双方《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签订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督促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以书面形
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对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要求其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八、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一、其他
第三条、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若不
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执行。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并做好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六、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工种人员从事特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
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才能施工。储存、使用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一、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其他
第四条、合同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条、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第一章合同协议书
甲方:上海舜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屹立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2#楼钢网架除外)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
2、项目地址: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秀洲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75000平米
二、本合同施工范围:
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 天
四、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肆拾玖万柒仟零肆拾肆元贰角柒分整
(¥:47,497,044.27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及询标过程中双方有效的往来信函
(3)合同图纸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合同条款
(6)投标须知
(7)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分析表
(8)投标文件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七、乙方应向业主和总承包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07月22日合同订立地点:浙江嘉兴市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章合同条款
一、各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张璋灿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并与业主、监理公司、乙方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隐蔽工程等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确认施工图纸,根据现场进度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3)甲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向乙方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按合同约定与业主共同组织工程验收,并督促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5)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赵振祥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按业主、甲方要求进场施工,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若有违反,按甲方管理制度相应条款接受处罚;并提前组织好半成品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主动配合土建进度要求,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及时报给总承包和监理公司,并报业主备案,便于甲方对总体的施工计划进行安排交接,熟悉人员,安全管理。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
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甲方和业主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审批后的加工图纸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垃圾由乙方自行负责清运或承担甲方所支付的垃圾清运费。
(8)如因乙方原因被业主、甲方及政府职能部门处罚,乙方在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同时需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直接和简接损失。
(9)按本合同约定做好相应由乙方所做的半成品、成品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10)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乙方除承担行政部门相应罚款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直接和简接损失。
(1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由此引起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直接和简接损失。
(12)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为本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总承包合同中相关条款(业主对总包施工的各项要求)同时适用于本专业分包合同,乙方应遵守并落实相应的措施。
(1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一周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以乙方投标价直接费为基数的9%总包管理费(9%实质为补偿)。2.5%的总包配合费在工程决算款到位时一次性付清。专业分包单位的嘉兴地区代征代缴税均由分包单位承担,甲方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同时乙方必须开具同金额的工程款发票。
二、施工组织设计:
1、开工前7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详细施工方案提交业主、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2、进度计划要服从甲方总进度计划的要求,与甲方及其他分包单位施工的配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措施得当。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要求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接到业主、甲方通知后7天内进场施工),除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给予签证外,其余一律不予顺延。
2、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总进度要求制订具体施工进度计划报表,报业主、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质量与验收
1、所有外墙装饰的门窗、金属板、雨棚等在施工、制造、检查、验收、使用、包装、运输、安装等过程中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方应使用熟练的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按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现场复核门窗洞口尺寸,幕墙、铝合金门窗、金属板、雨蓬、栏杆及钢结构加工大样图纸必须经过业主、监理、甲方确认,并书面提出配合要求,按确认的设计图纸进行定位、尺寸大小选型及标高要求施工,所有材料必须经过业主及监理再次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业主有权对进场的幕墙、外墙装饰、、铝合金门窗、金属板、雨蓬、栏杆及钢构架进行现场随机抽检,包括锯开横截面检查,若抽检结果不合格,则认定该批次门窗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
失;若抽检结果合格,由业主承担检测费用。
4、乙方应对自身产品进行必要和足够的保护,如因保护不当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不支持乙方的任何索赔。因甲方、第三方管理和施工原因造成乙方产品的损坏,乙方向甲方、第三方予以索赔,具体额度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业主和监理确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
5、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时,应注意对甲方及第三方已完工产品的保护,如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产品的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具体额度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业主和监理确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
6、门窗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对全部外门窗进行淋水试验,实验方法为下述的一种,淋水试验需经业主、乙方、甲方及监理公司共同验收,并有书面验收合格文件:
(1)门窗安装完毕、竣工验收前已经历暴雨。
(2)水压2kg,每樘门窗全面喷水5分钟。
(3)屋顶设置穿孔水管,淋水24小时。
7、幕墙、外墙装饰、、铝合金门窗、金属板、雨蓬、栏杆及钢构架制作、安装工程验收: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自检合格,经甲方、监理单位、业主复查认可,并在相关部门共同参加下完成了实体功能检测,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可通过甲方向业主申请工程验收。业主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地方规定、工程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如发生伤亡等事故乙方
承担所有损失。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应对其员工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并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服从甲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并积极配合。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数量、包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价格差别、施工过程中因要符合政府部门的新规定或新规范等而须改善或替换之材料设备的任何费用、施工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特殊地段材料运费补差、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所有间接费、其他直接费、综合费率、机械进退场费及场内搬迁费、保险、利润和国家及当地规定的任何收费(如:外地进当地之施工管理费、定额编制费、竣工资料编制费/咨询费等)、税金(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进口设备/材料的关税等)、必须的加班费、赶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费率或汇率的变动、专利费、进口设备/材料报关之申请费、港口费、商检费、卫检费、靠港费、包装、空运、国外及本地运输及存仓费、完成本合同工程需要的各项试验检测费、因材料/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以及为申请施工及满足国家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产生的费用等等)。承包金额除按本合同的规定(如暂定数量﹑暂定金额等调整)外,不得以任何方法调增或变更,任何计算承包金额(如算术上或数量上)的错误皆由乙方承担,并应视为已被双方接受。除业主确认的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等。
七、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外墙装饰专业分包工程价款支付条件》同步支付。
八、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本合同要求,品牌、产地应与投标书相符,若不相符,业主及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不予验收。由于材料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乙方采购材料的约定:
(1)幕墙、外墙装饰、铝合金门窗型材、壁厚选用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2)型材外颜色由业主和设计单位选择确定。
(3)玻璃按图纸设计要求,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应根据《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及具体图纸要求的门窗尺寸、安装位置等,选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中空玻璃。
(4)门窗五金件满足图纸和规范相应要求并提供样窗和五金件封样;
(5)门窗安装采用开启和固定方式由业主确认后实施。
(6)玻璃与铝合金缝隙的密封方式由业主确认后实施,保证防水效果。
(7)各种材料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优等品要求。
(8)窗的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等均应符合设计图纸和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九、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1)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取得业主书面批准。因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业主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自行深化设计导致的变化(不得降低原设计标准),无论业主是否认可,均不视为变更。
(3)施工中业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应无条件按业主书面的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应业主要求的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和乙方的损失,由业主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一)》中第二条执行。
十、竣工验收及结算
1、竣工验收
(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后,在业主、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工程收尾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通过甲方向监理公司提交4套完整的竣工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成册)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通过后约定初验时间,初验由业主、甲方、乙方、设计方及监理公司共同参加,初验通过后约定竣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3)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乙方、业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4)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结算
(1)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30天内,乙方应将有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并有概预算编制人员盖章的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
(2)甲方自收到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审核,并将乙方提交的全部结算资料移交给投资监理依据其审价程序进行建设工程审价,投资监理向甲方、乙方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经三方确认的结算审核报告审定价款为工程结算总价款。审核的核减金额小于5%时,乙方无需承担任何结算审计费用;若核减金额大于5%或发生核增金额,乙方须分别支付5%以上核减金额及核增金额部分的审价服务费,费用按核减及核增额的5%收取审计费,具体公式如下:
A=(B-D×5%)×5%+C*5%
A:承包人应支付的结算审计费用;
B:最终结算书中的核减额
C:核增额;
D:最终结算申报金额;
若乙方拒绝支付此部分的款项,业主有权在后一期的付款证书中扣除此部分审计费后再支付。
3、乙方应本着守约、诚信、真实的态度提交决算资料,不得高估冒算。如出现审计结果核减率(核减额÷最终审计价)大于15%的情形,则承包人须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的违约金=(承包人送审价-最终审计价)×10%。(此条款总包合同中有)
十一、争议与违约责任:
1、违约
(1)工期: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须按工
程承包总金额的0.1‰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业主不承担任何费用。
(2)产品质量: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经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除应立即调换合格产品外,还应按不合格产品价格的10%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质量: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不合格(以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书面确认为准),包括门窗渗漏等,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立即整改,直至质量达到合格为止,由此给业主造成直接与间接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2、争议
(1)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对于不存在争议的部分,各方在诉讼期间仍应继续履行。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前乙方不得停工,且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十二、保险
乙方保证:为一切进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玖份,三份正本,六份副本,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业主备案一份正本。当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四、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由其承担施工及安装,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挂靠或分
包,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工程质量和安全:乙方实施的工程在每月甲方组织由甲方、监理公司参加的月度综合检查质量和安全评定,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标准且达到合同要求。
3、预埋构件由甲方按照设计图纸要求采购、制作、安装,费用直接计入总承包合同中。乙方进场后与甲方办理埋件的交接手续,由于甲方原因埋件废弃的,甲方负责,由于变更等原因补充完善并由乙方施工的,按变更签证形式计入乙方完成工作内。
4、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分包廉洁和安全协议。(见附件)
5、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及乙方的相关施工内容协议书(嘉科开HT[2013]036号-002)均为本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当附件内容与本专业分包合同有冲突时,根据附件内容为准
附件1:廉洁协议
廉洁协议
立协议单位:
发包方:上海舜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浙江屹立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定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发包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发包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包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发包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发包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发包方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方工程有关
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承包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承包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发包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承包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发包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承包方不得为发包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承包方如发现发包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发包方领导或者发包方上级单位举报。发包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方进行报复。发包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二、发包方发现承包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方工作人员,发包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包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发包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发包方单位予以追缴。
十三、本廉洁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交见证部门一份。
(本面无正文)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2014年 月
见证部门:嘉兴科技京城高新技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见证日期: 2014年 月 日 日
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
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
施工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上海舜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浙江屹立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工程名称: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嘉兴市东升西路/秀洲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承包方式:分包;
分包范围: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
本协议为《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款,在双方《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签订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督促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以书面形
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对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要求其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八、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一、其他
第三条、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若不
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执行。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并做好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六、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工种人员从事特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
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才能施工。储存、使用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一、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其他
第四条、合同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条、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