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乙方:某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某某市江东北路
鉴于:
甲方拟参与**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进行的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 万股。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若甲方成功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 万股,则甲方向乙方转让其中的 万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转让标的
1、本合同的转让标的为甲方成功认购的标的股权对应的的股权收益权。若甲方未能认购成功,则参照本合同第四条处理。
2、转让期限内,乙方享有的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范围包括:
1.依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享有标的股权产生的股息、红利等的权利;
2.若公司依法解散,则享有公司解散清算后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剩余财
产的权利;
3.若甲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司法机关的裁决或经乙方书面
同意,依法对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臵标的股权,依本合同第六
条的约定享有处臵标的股权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权利。
3、标的股权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权利亦归入标的股权的股权,乙方同样根据本条第2款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的股权收益权。
4、转让期间若标的股权发生配股的,有关配股资金、收益等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另行协商约定。
5、在转让期间,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并将所转让的标的股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质押于受让人名下。
2.转让价款
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3.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人
乙方在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后,成为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人。
4.定金、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的全额定金 元。
若甲方成功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 万股,则该定金自动转化为转让价款,乙方自甲方成功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之日起享有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该日即为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之日。
若甲方未能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则甲方应于 年 月 日退还乙方全额定金 元,并向乙方支付按年化 %计算的资金利息。
定金应支付至甲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5.甲方回购权及回购义务
若甲方认购成功且乙方成功受让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则甲方有权在转让期 年期限届满前拾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下款约定的回购总价款,从而回购全部股权收益权。
回购总价款按照以下模式计算:
回购款=
乙方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6.甲方回购违约的后果
甲方未在回购期间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回购权,回购全部股权收益权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责任,或者通过法律手段处分质押的标的股权。
7.转让期限
1、本合同第一条项下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的转让期限自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之日起算。
2、转让期限于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处臵股权收益权而获得全部收入的当日届满。
3、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之日起到转让期限届满期间为转让期间。
8.标的股权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1、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后,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并将所转让的标的股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质押于受让人名下。转让人承诺未经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运用和处分标的股权,且不对标的股权设臵其他他项物权
2、在转让期间,甲方未行使回购权前,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指令行使标的股权的股东权利。甲方承诺将对标的股权视同自有资金投资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乙方要求和指令行事。
3、在转让期间,标的股权可公开市场交易后,甲方未行使回购权,甲方应按照受让人的书面指令进行操作:
4、甲方按照受让人的书面指令进行运用所产生的资金(下称“处臵资金”)及转让期限内标的股权产生的所有股息红利(下称“股息红利”)应按如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a.甲方履行回购义务的,因送股、公积金转赠、股份拆分等而形成的股息红利归甲方所有;
b. 甲方未履行回购义务的,处臵资金、股息红利在扣除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回购款后,余额归甲方所有;处臵资金、股息红利不足支付回购款的,处臵资金、股息红利全部归乙方所有。
5、转让期届满,标的股权质押权限解除。
9.乙方应负担的其它费用
1、乙方以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乙方以该信托财产为限承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项下的信托费用。
2、乙方应承担的信托费用种类包括: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信托报酬;
(3)律师费、保管费、审计费、财务顾问费等中介费用;
(4)文件和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5)信息披露费用;
(6)转让标的买卖的费用;
(7)信托账户保管划转的费用;
(8)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9)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10. 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实体,能以自身名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以自有资产
独立对外承担责任,且甲方的本次标的股权股权收益权转让已通
过了本公司(或同级主管部门)批准;
2.甲方是标的股权的唯一合法所有者,除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自由处臵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上
没有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取得标的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标的股权不存在被司法
机关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瑕疵;
4.甲方保证,本合同签署时及转让期限内乙方为标的股权的唯一股权
收益权人,除乙方外,未存在任何第三方对标的股权的股权享有
股权收益权;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及转让期限内不得将标的
股权对外转让、质押,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标的股权,不得在标
的股权上设定其它任何形式的优先权及其他第三人权利或采取其
它限制、影响标的股权股权收益权的行为;
6.甲方目前没有任何正在进行的或威胁到乙方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
罚;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可能对乙方有不利影响时,
甲方保证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7.如因甲方的行为导致乙方丧失全部或部分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
的,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相应赔偿。
2.乙方向甲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1.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能以自身名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
2.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11. 违约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或陈述与保证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守约方停止履行本合同;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提起诉讼等维护其合法权利的任何措施。如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则合同应自书面通知送达违约方时解除。
12. 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且受让人拟受让标的股权股权收益权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该信托未成立,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转让人回购标的股权全部收益权的,本合同终止。
14.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申明条款
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规定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以下无正文,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 某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2009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乙方:某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某某市江东北路
鉴于:
甲方拟参与**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进行的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 万股。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若甲方成功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 万股,则甲方向乙方转让其中的 万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转让标的
1、本合同的转让标的为甲方成功认购的标的股权对应的的股权收益权。若甲方未能认购成功,则参照本合同第四条处理。
2、转让期限内,乙方享有的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范围包括:
1.依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享有标的股权产生的股息、红利等的权利;
2.若公司依法解散,则享有公司解散清算后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剩余财
产的权利;
3.若甲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司法机关的裁决或经乙方书面
同意,依法对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臵标的股权,依本合同第六
条的约定享有处臵标的股权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权利。
3、标的股权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权利亦归入标的股权的股权,乙方同样根据本条第2款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的股权收益权。
4、转让期间若标的股权发生配股的,有关配股资金、收益等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另行协商约定。
5、在转让期间,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并将所转让的标的股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质押于受让人名下。
2.转让价款
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3.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人
乙方在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后,成为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人。
4.定金、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的全额定金 元。
若甲方成功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 万股,则该定金自动转化为转让价款,乙方自甲方成功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之日起享有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该日即为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之日。
若甲方未能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则甲方应于 年 月 日退还乙方全额定金 元,并向乙方支付按年化 %计算的资金利息。
定金应支付至甲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5.甲方回购权及回购义务
若甲方认购成功且乙方成功受让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则甲方有权在转让期 年期限届满前拾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下款约定的回购总价款,从而回购全部股权收益权。
回购总价款按照以下模式计算:
回购款=
乙方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6.甲方回购违约的后果
甲方未在回购期间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回购权,回购全部股权收益权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责任,或者通过法律手段处分质押的标的股权。
7.转让期限
1、本合同第一条项下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的转让期限自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之日起算。
2、转让期限于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处臵股权收益权而获得全部收入的当日届满。
3、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之日起到转让期限届满期间为转让期间。
8.标的股权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1、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后,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并将所转让的标的股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质押于受让人名下。转让人承诺未经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运用和处分标的股权,且不对标的股权设臵其他他项物权
2、在转让期间,甲方未行使回购权前,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指令行使标的股权的股东权利。甲方承诺将对标的股权视同自有资金投资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乙方要求和指令行事。
3、在转让期间,标的股权可公开市场交易后,甲方未行使回购权,甲方应按照受让人的书面指令进行操作:
4、甲方按照受让人的书面指令进行运用所产生的资金(下称“处臵资金”)及转让期限内标的股权产生的所有股息红利(下称“股息红利”)应按如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a.甲方履行回购义务的,因送股、公积金转赠、股份拆分等而形成的股息红利归甲方所有;
b. 甲方未履行回购义务的,处臵资金、股息红利在扣除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回购款后,余额归甲方所有;处臵资金、股息红利不足支付回购款的,处臵资金、股息红利全部归乙方所有。
5、转让期届满,标的股权质押权限解除。
9.乙方应负担的其它费用
1、乙方以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乙方以该信托财产为限承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项下的信托费用。
2、乙方应承担的信托费用种类包括: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信托报酬;
(3)律师费、保管费、审计费、财务顾问费等中介费用;
(4)文件和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5)信息披露费用;
(6)转让标的买卖的费用;
(7)信托账户保管划转的费用;
(8)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9)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10. 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实体,能以自身名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以自有资产
独立对外承担责任,且甲方的本次标的股权股权收益权转让已通
过了本公司(或同级主管部门)批准;
2.甲方是标的股权的唯一合法所有者,除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自由处臵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上
没有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取得标的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标的股权不存在被司法
机关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瑕疵;
4.甲方保证,本合同签署时及转让期限内乙方为标的股权的唯一股权
收益权人,除乙方外,未存在任何第三方对标的股权的股权享有
股权收益权;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及转让期限内不得将标的
股权对外转让、质押,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标的股权,不得在标
的股权上设定其它任何形式的优先权及其他第三人权利或采取其
它限制、影响标的股权股权收益权的行为;
6.甲方目前没有任何正在进行的或威胁到乙方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
罚;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可能对乙方有不利影响时,
甲方保证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7.如因甲方的行为导致乙方丧失全部或部分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
的,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相应赔偿。
2.乙方向甲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1.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能以自身名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
2.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11. 违约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或陈述与保证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守约方停止履行本合同;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提起诉讼等维护其合法权利的任何措施。如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则合同应自书面通知送达违约方时解除。
12. 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且受让人拟受让标的股权股权收益权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该信托未成立,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转让人回购标的股权全部收益权的,本合同终止。
14.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申明条款
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规定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以下无正文,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 某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200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