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
地下开采系统自评标准
自评说明
1.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地下开采系统等级自评。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地下开采系统是指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材料、耐火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地下开采系统。
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地下开采系统的自评分为矿山井巷单元、地下开采单元、提升运输单元、通风防尘单元、电气设备单元、防排水单元和防灭火单元。
3. 单元下设自评类目,自评类目下设自评项目,自评项目赋标准分,对照自评内容和自评办法,评出自评项目的实际得分。
自评类目中不存在的自评项目不参加自评。自评类目的自评实际得分=(所有参与自评项目实际得分之和)×(所有自评项目标准分之和÷所有参与自评项目标准分之和)。
4. 单元中不存在的自评类目不参与自评。单元自评以100分为满分,单元自评实际得分=(所有参与自评类目的自评实际得分之和)×(所有自评类目标准分之和÷所有参与自评类目标准分之和)。
(1)矿山井巷单元分为7个自评类目,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1进行自评。 (2)地下开采单元分为8个自评类目,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2进行自评。 (3)提升运输单元分为7个自评类目,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3进行自评。 (4)通风防尘单元分为6个自评类目, 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4进行自评。 (5)电气设备单元分为9个自评类目,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5进行自评。 (6)防排水单元分为4个自评类目,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6进行自评。 (7)防灭火单元分为3个自评类目,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7进行自评。
5. 矿山井巷单元、地下开采单元、提升运输单元、通风防尘单元、电气设备单元、防排水单元和防灭火单元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20、0.25、0.20、0.10、0.10、0.10和0.05。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地下开采系统自评实际得分以100分为满分,自评实际得分=所有参与自评单元实际自评得分与其权重系数乘积之和。
6.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地下开采系统安全标准化等级分为四级。地下开采系统自评实际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地下开采系统(简称一级地下开采系统);地下开采系统自评实际得分在80分以上、但不足90分的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二级地下开采系统(简称二级地下开采系统);地下开采系统自评实际得分在70分以上、但不足80分的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地下开采系统(简称三级地下开采系统);地下开采系统自评实际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不达标地下开采系统(简称不达标地下开采系统)。
附表1:矿山井巷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黎川县广源矿业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地下开采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提升运输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4:通风防尘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5:电气设备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6:防排水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7:防灭火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
地下开采系统自评标准
自评说明
1.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地下开采系统等级自评。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地下开采系统是指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材料、耐火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地下开采系统。
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地下开采系统的自评分为矿山井巷单元、地下开采单元、提升运输单元、通风防尘单元、电气设备单元、防排水单元和防灭火单元。
3. 单元下设自评类目,自评类目下设自评项目,自评项目赋标准分,对照自评内容和自评办法,评出自评项目的实际得分。
自评类目中不存在的自评项目不参加自评。自评类目的自评实际得分=(所有参与自评项目实际得分之和)×(所有自评项目标准分之和÷所有参与自评项目标准分之和)。
4. 单元中不存在的自评类目不参与自评。单元自评以100分为满分,单元自评实际得分=(所有参与自评类目的自评实际得分之和)×(所有自评类目标准分之和÷所有参与自评类目标准分之和)。
(1)矿山井巷单元分为7个自评类目,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1进行自评。 (2)地下开采单元分为8个自评类目,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2进行自评。 (3)提升运输单元分为7个自评类目,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3进行自评。 (4)通风防尘单元分为6个自评类目, 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4进行自评。 (5)电气设备单元分为9个自评类目,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5进行自评。 (6)防排水单元分为4个自评类目,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6进行自评。 (7)防灭火单元分为3个自评类目,自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7进行自评。
5. 矿山井巷单元、地下开采单元、提升运输单元、通风防尘单元、电气设备单元、防排水单元和防灭火单元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20、0.25、0.20、0.10、0.10、0.10和0.05。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地下开采系统自评实际得分以100分为满分,自评实际得分=所有参与自评单元实际自评得分与其权重系数乘积之和。
6.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地下开采系统安全标准化等级分为四级。地下开采系统自评实际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地下开采系统(简称一级地下开采系统);地下开采系统自评实际得分在80分以上、但不足90分的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二级地下开采系统(简称二级地下开采系统);地下开采系统自评实际得分在70分以上、但不足80分的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地下开采系统(简称三级地下开采系统);地下开采系统自评实际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不达标地下开采系统(简称不达标地下开采系统)。
附表1:矿山井巷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黎川县广源矿业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地下开采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提升运输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4:通风防尘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5:电气设备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6:防排水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7:防灭火单元自评表
自评单位: 自评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自评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