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答复模板
适用于行政执法机关对举报投诉诉求一体的答复
投诉举报答复模板
(一) 以法定期限受理并书面回复申诉举报人
答复意见:依据《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第六条 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七日内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我局疑问:通过何种方式告知举报人?电话告知还是书面告知?有无法律依据?
我局作法:因我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是五日内回复,我们现在都是在五日内回复,并且这个五日的起点是第一个接受到申诉举报信的部门(比如一般职业人都会向省、市一级的12365平台进行申诉举报,平台再接转到各个县区局处理,这个5日就是12365平台收到的时间,而不是本局收到的时间),回复一律以挂号信函发出,并且能够查询到投邮情况,如果用电话,那你就等着被复议好了,职业人为了钱肯定会否认接到你电话的。
(二) 依法立案查处并奖励申诉举报人
答复意见: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举报条件]、[奖励级别]、[奖励标准]、[奖励程序]进行。
我局作法:同样处理,同时有些地方规定申诉案件不适用举报奖励。
(三) 依法责令被申诉举报人退回申诉举报人货款并赔十倍偿货款
答复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建议举报人直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我局作法:见下条
(四) 责令被申诉举报人赔偿举报人因此产生的交通费、邮寄费、录影费、打印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答复意见:此要求不在我局法定职责权限之内,无法支持解决。
我局作法:此条和上一条是申诉人的具体申诉请求,一般这个数字都是以12365形式出现对这些我们不要直接答复他支持还是不支持,否则你就给他留下借口说你违法乱作为,因为你没有法律依据驳回他的申诉要求,而且食品安全法也有明确十倍赔偿的规定,你在没调查的情况下就否定他的请求,被他一看就是个菜鸟,吃定你了。
我们的做法是采用调解方式处理,让企业来回复他的要求。
(五) 责令被举报人召回所有不合格产品
答复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由企业自行履行产品召回程序,拒不召回的,由我局责令其召回;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涉嫌召回的,属于流通环节活动,建议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相关规定。
我局作法:这条分2种类型处理。一种是不符合法定召回条件的,直接回复他不符合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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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法定期限受理并书面回复申诉举报人
答复意见:依据《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第六条 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七日内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我局疑问:通过何种方式告知举报人?电话告知还是书面告知?有无法律依据?
我局作法:因我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是五日内回复,我们现在都是在五日内回复,并且这个五日的起点是第一个接受到申诉举报信的部门(比如一般职业人都会向省、市一级的12365平台进行申诉举报,平台再接转到各个县区局处理,这个5日就是12365平台收到的时间,而不是本局收到的时间),回复一律以挂号信函发出,并且能够查询到投邮情况,如果用电话,那你就等着被复议好了,职业人为了钱肯定会否认接到你电话的。
(二) 依法立案查处并奖励申诉举报人
答复意见: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举报条件]、[奖励级别]、[奖励标准]、[奖励程序]进行。
我局作法:同样处理,同时有些地方规定申诉案件不适用举报奖励。
(三) 依法责令被申诉举报人退回申诉举报人货款并赔十倍偿货款
答复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建议举报人直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我局作法:见下条
(四) 责令被申诉举报人赔偿举报人因此产生的交通费、邮寄费、录影费、打印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答复意见:此要求不在我局法定职责权限之内,无法支持解决。
我局作法:此条和上一条是申诉人的具体申诉请求,一般这个数字都是以12365形式出现对这些我们不要直接答复他支持还是不支持,否则你就给他留下借口说你违法乱作为,因为你没有法律依据驳回他的申诉要求,而且食品安全法也有明确十倍赔偿的规定,你在没调查的情况下就否定他的请求,被他一看就是个菜鸟,吃定你了。
我们的做法是采用调解方式处理,让企业来回复他的要求。
(五) 责令被举报人召回所有不合格产品
答复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由企业自行履行产品召回程序,拒不召回的,由我局责令其召回;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涉嫌召回的,属于流通环节活动,建议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相关规定。
我局作法:这条分2种类型处理。一种是不符合法定召回条件的,直接回复他不符合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