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开美术高中寝室卫生内务纪律检查评比细则
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内务,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学生寝室的整洁与舒适,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同时有利于学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的日常检查考核评比,根据我校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比对象
全校所有学生
二、寝室卫生、内务、纪律整体效果
卫生、舒适、安全、和谐。
三、评比标准及计算方法
寝室内务、卫生、纪律检查评比得分按100分计算,其中内务卫生占60分,纪律占40分:对于每学期检查都在90分以上的,文明寝室;80--90分的为标准寝室;60--79分的为合格寝室;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寝室。
四、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内务卫生(60)
1. 床上:
要求:物品清洁,摆放整齐一致
a 、被罩、床单、枕巾、文章不清洁扣1--2分
b 、起床不叠被扣1分
c 、床单、被蒙不平整,摆放方向不一致,扣1分
d 、床上杂乱,搭放衣物,堆放书籍扣1--2分
e 、床栏、床柱挂物品扣1分
2、桌蹬、灯、箱柜
a 、桌面上只容许放学习用品,不规范者扣1--2分
b 、凳子统一放在桌子下面,桌子下面不许放其他物品,违反扣1--2分
3、地面
要求:干净、无垃圾、污物、脏水。
a 、寝室内,地面不整洁,有废纸、泥迹、垃圾袋等脏物,扣1分 b 、鞋跟朝外统一摆放整齐直线,洗漱用品放入盆中摆放整齐,违反者扣1--2分
c 、寝室要张贴值日生表,没有的或不能落实的扣2分,不扫除的扣3分。
4、门窗
要求:门窗洁净,玻璃清洁明亮,窗台干净。
a 、暖气上面、后面有灰尘扣1--2分
b 、门上有污垢、灰尘、脚印等,扣 1分
c 、在玻璃上粘贴物品阻挡检查,门上挂衣服,扣2分
(二)纪律(40分)
1、秩序
要求:安静、文明、有序。
a 、晚归宿(有假条除外),扣1分/人次
b 、私自调换寝室,扣1分
2、尊章守纪,自觉防范,保证安全
a 、严禁在寝室吸烟,在寝室地面发现一个烟头,扣2分/人;发现烟缸,口所在床2分;在寝室内发现吸烟者,扣5分;违纪两次(含两次) 以上者扣10分
b 、在寝室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不准使用床头灯,对于违章电器,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没收器具,扣5分
c 、谩骂、侮辱、不配合宿舍管理人员或舍务干部正常工作,扣1--5分
d 、离寝不锁门,扣责任人2分;私自换锁或将钥匙借与他人,扣2分
e 、在宿舍范围内见义勇为,及时检举揭发或制止一些不良现象,可加1--3分/人次
f 、拾金不昧,加1分/人次
g 、积极参加宿舍管理,得到宿舍管理有关部门的肯定,可加2分
五、评比要求
1、各学生宿舍应积极配合宿舍检查评比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文明舍风带动优良学风。
兰开美术高中寝室卫生内务纪律检查评比细则
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内务,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学生寝室的整洁与舒适,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同时有利于学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的日常检查考核评比,根据我校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比对象
全校所有学生
二、寝室卫生、内务、纪律整体效果
卫生、舒适、安全、和谐。
三、评比标准及计算方法
寝室内务、卫生、纪律检查评比得分按100分计算,其中内务卫生占60分,纪律占40分:对于每学期检查都在90分以上的,文明寝室;80--90分的为标准寝室;60--79分的为合格寝室;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寝室。
四、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内务卫生(60)
1. 床上:
要求:物品清洁,摆放整齐一致
a 、被罩、床单、枕巾、文章不清洁扣1--2分
b 、起床不叠被扣1分
c 、床单、被蒙不平整,摆放方向不一致,扣1分
d 、床上杂乱,搭放衣物,堆放书籍扣1--2分
e 、床栏、床柱挂物品扣1分
2、桌蹬、灯、箱柜
a 、桌面上只容许放学习用品,不规范者扣1--2分
b 、凳子统一放在桌子下面,桌子下面不许放其他物品,违反扣1--2分
3、地面
要求:干净、无垃圾、污物、脏水。
a 、寝室内,地面不整洁,有废纸、泥迹、垃圾袋等脏物,扣1分 b 、鞋跟朝外统一摆放整齐直线,洗漱用品放入盆中摆放整齐,违反者扣1--2分
c 、寝室要张贴值日生表,没有的或不能落实的扣2分,不扫除的扣3分。
4、门窗
要求:门窗洁净,玻璃清洁明亮,窗台干净。
a 、暖气上面、后面有灰尘扣1--2分
b 、门上有污垢、灰尘、脚印等,扣 1分
c 、在玻璃上粘贴物品阻挡检查,门上挂衣服,扣2分
(二)纪律(40分)
1、秩序
要求:安静、文明、有序。
a 、晚归宿(有假条除外),扣1分/人次
b 、私自调换寝室,扣1分
2、尊章守纪,自觉防范,保证安全
a 、严禁在寝室吸烟,在寝室地面发现一个烟头,扣2分/人;发现烟缸,口所在床2分;在寝室内发现吸烟者,扣5分;违纪两次(含两次) 以上者扣10分
b 、在寝室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不准使用床头灯,对于违章电器,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没收器具,扣5分
c 、谩骂、侮辱、不配合宿舍管理人员或舍务干部正常工作,扣1--5分
d 、离寝不锁门,扣责任人2分;私自换锁或将钥匙借与他人,扣2分
e 、在宿舍范围内见义勇为,及时检举揭发或制止一些不良现象,可加1--3分/人次
f 、拾金不昧,加1分/人次
g 、积极参加宿舍管理,得到宿舍管理有关部门的肯定,可加2分
五、评比要求
1、各学生宿舍应积极配合宿舍检查评比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文明舍风带动优良学风。